→ boydoop: 跟社宅一樣,房版嫌的要死但現實就是一堆人排隊搶 06/04 11:01
→ boydoop: 這個可負擔宅大概也是很快完銷 06/04 11:01
推 soulknight: 我發覺類似的討論會有一個盲區,租房你是用套房還是用 06/04 11:03
→ soulknight: 跟他同樣的規格?還有同樣都是居住成本,租房就真的是 06/04 11:03
→ soulknight: 全部支出,你這個至少還有拿錢回來的條件(看最後定案 06/04 11:03
→ soulknight: 決定拿多少).另外不是說如果孩子要住也可以轉手賣給 06/04 11:03
→ soulknight: 下一代嗎?同一筆錢等同無限翻轉,如果沒需要就離開也 06/04 11:03
→ soulknight: 很正常啊,買的時候就便宜人家一半了,難道又要學浮洲 06/04 11:03
→ soulknight: 合宜宅那邊嗎?搞道德綁架還有情緒勒索 06/04 11:03
推 quiet93: 錢少又想買房子的人阿,不然勒 06/04 11:03
→ knives: 至少不用像社宅住沒幾年就被趕 06/04 11:04
→ quiet93: 當然是可以當作遺產阿,買了就是買了,哪有不能當遺產的 06/04 11:04
→ quiet93: 問題 06/04 11:04
推 lucifero: 繼承可以優先承購 但下一代需要符合資格 06/04 11:04
→ quiet93: 奇怪,到底都用什麼邏輯去看這個資產?! 06/04 11:04
推 quiet93: 張善政那些公務員真的是天兵到可以耶 06/04 11:06
→ SaberMyWifi: 你租同規格的租金不一定省到哪裡去喔 06/04 11:06
→ quiet93: 就說這個政策最有問題的都在公務員身上,還硬要推 06/04 11:07
→ panzerbug: 版上不是有人說撐到都更賺爛XDD 06/04 11:07
→ panzerbug: 要很久就是,版友應該死絕了 06/04 11:07
推 quiet93: 像飛機掉下來過世的空軍,留下孤兒寡母,有現金沒收入, 06/04 11:08
→ quiet93: 然後不符合資格繼續住?! 06/04 11:08
→ panzerbug: 桃園居住正義主力還是拿中央補助蓋社宅出租, 06/04 11:08
推 lucifero: 但也要能撐到都更 06/04 11:08
→ quiet93: 就說這種漏洞很多,你沒辦法完善的,硬要補漏洞,只是搞 06/04 11:09
→ quiet93: 到更不合理而已 06/04 11:09
推 rumblefish: 空空要先有小孩才能買 06/04 11:10
→ quiet93: 他繼續繳貸款不就繼續住?!!還有逼賣出的?! 06/04 11:10
→ quiet93: 作為婚育宅推動,家庭年收入又限制100-150萬而已,很多 06/04 11:11
→ quiet93: 單薪育兒家庭 06/04 11:11
→ quiet93: 這會是購買的最大宗,然後搞不能自然繼承?!!! 06/04 11:12
→ quiet93: 哪個白癡想出來的政策 06/04 11:12
推 quiet93: 夫妻40歲購買,老公48歲過世,留48歲老婆跟兩個小孩,有 06/04 11:14
→ quiet93: 沒有符合優先承購?!! 06/04 11:14
推 lucifero: 有人好像很激動 是被戳到了? 06/04 11:15
→ quiet93: 要回到一開始25-45歲國民的條件?!認真嗎?太智障了啦 06/04 11:15
→ quiet93: 整個團隊沒有一個有腦的覺得這種狀況有問題嗎? 06/04 11:16
→ ketter: 你是不是忘記 婚後夫妻財產是共有 06/04 11:16
→ sbshiu: I.Car…反正我也買不了 06/04 11:16
推 quiet93: 跟財產共有哪有關係啦 06/04 11:17

→ quiet93: 優先承購是會到這個條件嗎? 06/04 11:23
推 ultradev: 資格就是申請人在申請當下的資格,跟後來發生什麼事、其 06/04 11:23
→ ultradev: 它家人如何有什麼關係? 06/04 11:23
推 OEC100: 比較租便宜就是現金流優勢 06/04 11:24

→ quiet93: 這個動產要求金額非常低,好嗎 06/04 11:25
→ quiet93: 有小孩的,意外險隨便1000萬,意外身故理賠1000萬,就失 06/04 11:25
→ quiet93: 去繼續住的資格!!!! 06/04 11:25

→ quiet93: 天兵到不行,完全沒想過單薪育兒家庭,有薪水那個過世的 06/04 11:28
→ quiet93: 情況嗎 06/04 11:28
推 chigo520: 如果是真的只有市價半價 初步算一下跟租同標的房子的租 06/04 11:28
→ chigo520: 金差不多,這樣比租房更大優勢就是給房東的錢可以拿回 06/04 11:28
→ chigo520: 來 06/04 11:28
推 a96932000: 給銀行的利息拿不回來就是 06/04 11:29
推 sdhpipt: 符合這條件的應該都是二十幾歲的小夫妻吧 06/04 11:29
推 quiet93: 誰跟你20幾歲小夫妻啦,現在誰跟你早生貴子 06/04 11:30
→ a96932000: 就當一輩子不用擔心漲租被趕的租屋罷了 06/04 11:30
→ quiet93: 不是一輩子好嗎,不小心申請人死了,就很高機率搬家啦 06/04 11:31
推 kcy05785: 不錯啊,租屋股神不就一直靠杯租屋被趕 06/04 11:32
推 chigo520: 租屋錢拿不回來,這個可以 06/04 11:32
推 quiet93: 以軍人來講,130萬養家管跟小孩,結果因公殉職,家管跟小 06/04 11:33
→ quiet93: 孩拿了因公殉職撫恤金就超過優先承購動產規定 06/04 11:33
→ quiet93: 這個才是真的會鬧大的情況,好嗎 06/04 11:34
推 planta: 這裡的租屋代表就是q大,如果她願意放棄租房去買可負擔住 06/04 11:38
→ planta: 宅,就表示這個政策是成功的,大家樂見其成,表示居住正義 06/04 11:38
→ planta: 是真心的,不然說那麼多,不會賺錢租房子的寧可放股票, 06/04 11:38
→ planta: 都沒用啦! 06/04 11:38
推 quiet93: 我不願意阿,我又不喜歡那個區域 06/04 11:39
推 Yoimiya: 買這個=一輩子不用擔心房蟲漲房租 06/04 11:39
→ quiet93: 我本來就沒有要買房,這是給那些想買房的人買的啊 06/04 11:39
→ quiet93: 但是你不能讓人家買了之後過世了,沒辦法照顧家人阿 06/04 11:40
→ quiet93: 我租房過世了,我老公繼續租繼續顧小孩都沒問題 06/04 11:40
→ quiet93: 結果買你可負擔住宅沒有辦法達到這個效果?!!哪個白癡 06/04 11:41
→ quiet93: 想出來的 06/04 11:41
推 lenta: 沒有投資成分很好啊 這設計太棒了 06/04 11:45
→ bnn: 就=長租租屋族 06/04 11:46
推 quiet93: 光是動產跟收入規定,很多人就不符合了啦 06/04 11:46
→ bnn: 至於能繳什麼保險1000萬的早就超過動產規定不符資格吧 06/04 11:48
推 quiet93: 我動產再高都不影響我領租補 06/04 11:48
→ quiet93: 意外保額1000萬,一年保費不用1萬,好嗎,胡扯什麼 06/04 11:48
→ quiet93: 生小孩買個1000萬意外險,基本責任而已 06/04 11:49
→ bnn: 有錢買1000萬保單繳保費然後租房不繳房貸 好喔 06/04 11:49
→ quiet93: 意外身故1000萬,保費不用1萬,需要很有錢嗎,天才 06/04 11:50
→ quiet93: 連這種額度都沒有的,別找他們組隊生小孩,好嗎 06/04 11:51
推 planta: 但是租房子都租到林口去了,怎麼不會想要買呢?當然他在 06/04 11:54
→ planta: 桃園不一樣,如果桃園也在林口弄啊?或是新北市政府也有呢 06/04 11:54
→ planta: ?其實跟租房子比起來,他更有保障,不用搬家不是嗎? 06/04 11:54
推 quiet93: 我喜歡林口才租林口,很難理解嗎,各地租金都沒差多少, 06/04 11:55
→ quiet93: 好嗎 06/04 11:55
→ quiet93: 我不覺得,一來我也不符合資格,二來,我剛才說了,這個 06/04 11:56
→ quiet93: 繼承制度很智障 06/04 11:56
→ quiet93: 搬家有什麼難?每天在這裡打發時間,會缺搬家時間嗎 06/04 11:56
推 quiet93: 房東不會在房市不好的時候賣房子,他也找不到我那麼好的 06/04 12:00
→ quiet93: 房客 06/04 12:00
→ quiet93: 你租房子可以往高總租去,這種可負擔宅,限制這種收入+育 06/04 12:00
→ quiet93: 兒,你覺得總價範圍會在哪裡 06/04 12:00
推 ddey: 一群高收入的在討論低收心裡想什麼 06/04 12:05
推 planta: 真的我也覺得他的繼承制度有很多問題,而且只有桃園 06/04 12:07
→ planta: 與其把錢放在”政府”那裡30年, 06/04 12:08
→ planta: 寧可把錢放在”台積電”30年吧? 06/04 1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