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uben: 建商:你們不知道法官買房都可_____ 真的告的贏我?? 09/23 10:05
推 CharleneTsai: 央行最近發言頻頻撈過界 是在? 09/23 10:08
→ knives: 原來 房市 也歸央行管 09/23 10:09
→ peter080808: 建商還是閉嘴吧 都在騙 你們鬥得過央行 09/23 10:11
→ kuosos520: 30%??? 09/23 10:11
推 ru04hj4: 想跟莊家鬥? 09/23 10:12
推 physicsdk: 誇張 明明是央行限貸政策造成的問題 自己不負責甩給建 09/23 10:13
→ physicsdk: 商 還想討好已購戶 09/23 10:13
推 askey: 顆顆~你來央行怎麼講的~建商就跟你說法院見了 09/23 10:14
推 s8752134: 消費者:建商 央行總裁說現貸不可歸責滿30% 要解約 09/23 10:17
→ s8752134: 建商:等法院這樣說再退你錢 你去告吧 lol 09/23 10:17
推 QQFOX: 30%?? 09/23 10:17
→ s8752134: 消費者:乾 ~ 我找楊金龍申訴喔!! 09/23 10:17
→ s8752134: 建商:蛤? 找央行申訴? 好啊 你去吧 GOGOGO 09/23 10:17
→ s8752134: 不過我說真的 如果預售屋是這樣 找對律師 基本上應該都 09/23 10:18
→ s8752134: 是勝訴啦 09/23 10:18
→ s8752134: 怕是怕消費者已經沒錢找律師 自己找法扶那種去提告 09/23 10:19
→ s8752134: 免費的最貴 XD 09/23 10:19
推 icemaydays: 大建商都愛羽毛的 有點名聲的大概直接全額退了 像 09/23 10:20
→ icemaydays: 有一間喜歡用基地大小命名的 09/23 10:20
→ s8752134: 其實有另一個爭議, 以前二屋沒限貸時 最高能85成 09/23 10:21
→ s8752134: 如果照超過30%來定義, 現在二屋也超過30% 09/23 10:21
→ s8752134: 這個要去跟建商主張解約, 我是覺得不容易 09/23 10:22
→ s8752134: 實際上應該會用合約書內的成數來定義 (我認為啦) 09/23 10:22
→ s8752134: 但有些案子 尤其非六都, 可能原本成數就只給你寫貸7成 09/23 10:22
推 CharleneTsai: 法院判決不受行政機關函釋約束 更何況現在連函也 09/23 10:23
→ CharleneTsai: 沒有 屬於央行自行解讀 真的上法院 還有得吵 09/23 10:23
→ s8752134: 或65成, 這種就差不到30% 請找建商貸款給你 QAQ 09/23 10:23
推 physicsdk: 政策該負責不負責 就當作交易取消 也許有部份合理性 09/23 10:24
→ physicsdk: 比較奇怪的是30%內可分期償還這點 還讓買方可以不用付 09/23 10:24
→ physicsdk: 清堅持取得房屋喔 09/23 10:24
→ IBIZA: 合約就是這樣訂 那就這樣走啊 09/23 10:26
推 a1234567289: 央行有說 這個去年就已經發給各地方政府了 09/23 10:27
→ guardian93: 建商一定是叫你去告再說的啊,跟保險公司一樣又不是吃 09/23 10:33
→ guardian93: 素的 09/23 10:33
推 godwarder: 可以分480期嗎 哈 09/23 10:33
推 timmer: 央行的業務哪時管到預售屋合約去了? 09/23 10:33
推 TSMCfabXX: 雙方先告再說 律師又賺一波 09/23 10:37
推 cake51640: 可以無痛下車,後續會怎麼發展? 09/23 10:38
推 s8752134: 找建商貸 年限應該是七年 利率不知道建商怎麼開 lol 09/23 10:39
推 checkman: 結果打到都是自住客 09/23 10:43
推 babyMclaren: 自住客打的多還是炒房仔? 09/23 10:46
推 PTTMAXQQ: 他們就好像待在象牙塔裡面的那群人一樣 09/23 10:47
→ PTTMAXQQ: 說出來的話已經不符現實 09/23 10:47
推 SouthEast62: 如果是依照定型化契約沒有修改的話,是採兩段制, 09/23 10:48
→ SouthEast62: 差額30%之內是比照銀行條件分期(意思是說建商如果 09/23 10:48
→ SouthEast62: 找到的契約銀行給其他買家的條件是分期30年,那就 09/23 10:48
→ SouthEast62: 該比照辦理),若超過30%則是可解約或協議7年分期 09/23 10:48
→ SouthEast62: 。 09/23 10:48
→ PTTMAXQQ: 台灣第二戶以上的人口去年八月統計也不過56萬人 09/23 10:53
→ PTTMAXQQ: 影響才多少,更多的是換屋族好嗎 09/23 10:53
→ PTTMAXQQ: 正常有能力的當然是先買後賣 09/23 10:53
→ PTTMAXQQ: 誰在那先賣了租房子再買房 09/23 10:53
→ PTTMAXQQ: 那耗費的人力財力心力的成本遠遠大過先買後賣 09/23 10:53
→ PTTMAXQQ: 現在好了,限制第二戶成數 09/23 10:53
→ PTTMAXQQ: 沒影響到換屋族真的讓人發笑 09/23 10:53
→ PTTMAXQQ: 央行一直期待房價要跌的心態才真的要不得 09/23 10:54
→ PTTMAXQQ: 股市漲成這樣房價是要跌什麼 09/23 10:54
推 buike: 聽起來就像在講風涼話,一點幫助也沒有 09/23 10:54
推 kl0408: 過去一年有解約賠錢的 建議告起來 09/23 10:55
→ kl0408: 讓央行知道自己亂搞 亂解釋的後果 09/23 10:56
推 s8752134: 其實央行有設立貸款遇到問題的專線 建議不確定想問的 09/23 10:57
→ s8752134: 全部都打去問 很有趣喔 XD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台灣人有土斯有財的文化早已根深蒂固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你大央行限制成數其實是把買房條件拉高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讓上車的門票變貴,最先影響的絕對是那些想努力向上爬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的中產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那台灣前10%的最好能影響到哪去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打得只剩交易量而已,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你價格到底能打多低?會急賣的還都是本來就財力不夠好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的人 09/23 10:57
→ PTTMAXQQ: 結果不就是打擊中產讓這社會M型化 09/23 10:57
推 jonson: 房價停滯甚或翻轉已是世界趨勢 09/23 11:02
推 aaboutt: 如果可以無條件解約預售屋不用違約金,那房價要跌到爆囉 09/23 11:03
→ jonson: 請參美國、英國、香港、法國、德國、中國近3年房價趨勢 09/23 11:04
推 kcy05785: 阿囧森,除中國之外的房價都在漲耶 09/23 11:06
推 checkman: 平轉都被投資客撿走 首購又輸了 09/23 11:09
→ checkman: 首購只有在行情上漲中才趕上車 09/23 11:09
推 jonson: 請參 財經M平方 跌到你哭 09/23 11:15
噓 fastevil: 這什麼鬼東西,絕大部份不都少1~2成?用7成算的話嘻嘻 09/23 11:22
推 chimouse: 台灣GD不要一直說幹話 繞一大圈 啥都沒說 啥都沒做 09/23 11:28
推 F1239810: 看起來金龍是想補救,不過傷害已經造成了,違約...借高 09/23 11:38
→ F1239810: 利...甚至賣車籌錢的,現在救已經來不及了。 09/23 11:38
推 kl0408: 告起來了啦 違約戶告建商 建商申請國賠 09/23 11:44
→ primeblue17: 金龍哥哥 嘖嘖 09/23 11:56
推 leisureman: 金龍保證購屋者的言論,八成要倒過來解讀才會正確; 09/23 12:05
→ leisureman: 說是保命符,但實際更可能是喪命符。 09/23 12:05
推 yoyojan: 申請銀行當證人可以嗎? 09/23 12:09
推 piliwu: 這撈過界了,預售屋契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09/23 12:10
→ piliwu: 法律上建商可以完全不鳥 09/23 12:11

推 alexstag: 要央行有央行、要內政部有內政部,官司要打是可以 09/23 12:21
→ alexstag: 打,但勝率我就不知道 09/23 12:21
推 TWeng: 巨嬰好多 09/23 12:33
→ TWeng: 不都簽約了 09/23 12:33
推 rumblefish: 口頭承諾怎麼證明 09/23 12:38
→ rumblefish: 感覺央行脫離現實世界很久 09/23 12:39
→ bluezoo: 跟建商打官司時可以叫GD到法院來坦嗎? 09/23 12:43
推 krf08: 這不是央行的裁決 是行政院的行政命令,進法院法官會認 09/23 12:55
推 alexstag: 奇怪,都寫說內政部函文各地方政府,怎麼還有人在 09/23 13:07
→ alexstag: 那邊央行,把字看完好嗎 09/23 13:07
推 jei01: 內文有寫有的要得到,有的要不到 09/23 13:44
→ jei01: 就算內政部函文,契約還是會受到法律保障 09/23 13:44
→ jei01: 不然大家都來簽約後不認帳 09/23 13:44
推 jei01: 法院連川普的行政命令都可以否決,對吧! 09/23 13:48
推 jkduke: 央行不搞事 會有那麼多條款 跟 解約嗎? 09/23 14:04
推 physicsdk: 不是簽約反悔的問題 簽約都這樣簽 重點是政策改變算不 09/23 14:46
→ physicsdk: 算“不可歸咎於雙方” 09/23 14:46
→ physicsdk: 實務上的認定 09/23 14:46
→ cocoi: 高手不是說央行是維持金融穩定?現在看起來管房很多阿... 09/23 16:59
推 krf08: 不可咎責這個法律條文早就在民法法條中,並不是政府今年才 09/23 17:27
→ krf08: 發明。認定也不是建商認定而是法院,如果政府已經釋函認定 09/23 17:28
→ krf08: 上法院可以直接主張。建商是要讓讓政府釋函作廢? 09/23 17:28
→ krf08: 上法院一審約10萬,基本上建商不讓這個10萬就值得花 09/23 17:29
噓 rumblefish: 要管要殺隨便你 拜託不要幹話解釋一堆 09/23 18:09
推 alexstag: 買家哪有不認帳,上面都是討論建商會不會不認帳 09/23 19:20
推 AMDsucks: +1,喜歡這種討論氛圍,真相越辯越明XD 09/24 10:20
→ MTKer5566: 這個解釋已經開始造成世界大亂了,之前違約被沒收錢的 09/24 21:25
→ MTKer5566: 客人開始來吵了 09/24 21:25
→ MTKer5566: 其實從來就沒有什麼所謂的本來貸得到跟後來貸不到,只 09/24 21:26
→ MTKer5566: 有銀行本來想貸給你跟後來不想貸給你 09/24 21:26
→ MTKer5566: 銀行單純覺得你條件相對變差了,或貸給你走新青安利率 09/24 21:27
→ MTKer5566: 不好賺不太想貸給你 09/24 21:27
→ MTKer5566: 因為銀行不管要不要貸款給你,銀行都沒有違法啊 09/24 21:28
→ MTKer5566: 央行或政府沒有規定銀行一定要做你房貸吧? 09/24 21:29
→ MTKer5566: 只有規定如果你要做房貸業務,那大致上得符合一些規範 09/24 21:30
→ MTKer5566: 利率太高沒人要跟你貸,利率太低銀行沒賺頭 09/24 21:31
→ MTKer5566: 所以癥結點還是買房者本身的條件問題,客觀上相對的條 09/24 21:32
→ MTKer5566: 件變差了 09/24 21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