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ismiku: 滿地雞毛 10/10 13:23
推 chanel1259: 日本戰敗把台灣還給清朝,清朝不存在了就等於不用 10/10 13:24
推 rabinson: 走翻臉路線? 10/10 13:24
→ chanel1259: 還? 10/10 13:24
→ mayko: 結果T12的私地主們比較積極.... 10/10 13:26
→ knives: 沒開發,然後放個幾年好不容易釣到大客戶,然後空手就要 10/10 13:26
→ knives: 賺100E,誰過誰圖利 10/10 13:26
→ mayko: 吃相難看,所以北市府才找新新併,新壽是消滅公司這理由,但是 10/10 13:28
→ mayko: 台新,新光都有壽險,新壽不一定是消滅公司.多年前新光銀與誠 10/10 13:28
→ mayko: 泰銀合併..好像是以誠泰為主體(誠泰分行多),再更名為新光 10/10 13:29
→ IBIZA: 今天說解約金下調到10年收益, 約20億, 這個數字就可以考慮 10/10 13:30
→ IBIZA: 100億真的太誇張 10/10 13:30
→ IBIZA: 這樣連同退還的權利金 大概5-60億 10/10 13:31
→ knives: 100E那是你跟輝達的事,市府為什麼要幫,真的有夠垃圾 10/10 13:31
→ knives: 有那麼爽,以後大家都這樣玩就好了 10/10 13:33
→ IBIZA: 60億真的可以考慮 反正再跟輝達拿回來就是了 10/10 13:34
推 cutbear123: 會談生意的頂多開整包30億 讓你少賠下車 10/10 13:39
推 maxmaster: 這就對了 收回 硬起來 本來就不能讓他買空賣空 10/10 13:39
→ cutbear123: 反正你現在不吞之後賠更多 趁你病要你命 10/10 13:40
推 overpolo: 這樣看起來輝達就是落腳士北科了 10/10 13:44
推 buji: 垃圾企業 10/10 13:47
→ buji: 最多就40億,不要拉倒 10/10 13:49
推 m1357: 有人說北市對財團不好刁難審核,現在馬上來個原金控合併 10/10 13:49
→ m1357: 消滅耶 合約直接收回 10/10 13:49
推 iifz32: 沒有喔 現在是市府全贏 幹嘛讓你60億你慢慢喊反正快解約了 10/10 13:49
推 wisebani: 自殘或是北市府幫你殘 10/10 13:50
→ wisebani: 但如果台新金跟新光人壽合併後還叫新光人壽,就解題了 10/10 13:51
→ IBIZA: 20億台北是有可能接受的 反正又不是市長出 而且還是能從 10/10 13:52
→ IBIZA: 輝達那邊拿回來 沒必要拖時間 10/10 13:52
→ sandyfanss: 都更時財團罵釘子戶貪心,但財團自己碰到的時候就要 10/10 13:53
→ sandyfanss: 算預估獲利了,都給你贏就好 10/10 13:53
→ IBIZA: 如果最後60億談成 蔣萬安還要謝謝新壽獅子大開口 10/10 13:55
→ IBIZA: 讓台北不但拿下輝達總部 還贏到省80億的美名 10/10 13:56
→ take3024: 二樓歷史請再多讀些 10/10 13:56
→ turndown4wat: 抵制新光台新倒一倒滾出台灣 10/10 14:08
→ cray0928: 只要更名,相關契約都會影響吧? 10/10 14:19
→ fluffyradish: 又有魚上鈎…看這篇能活多久,置底公告不看 10/10 14:21
→ DDDDRR: 這篇是針對該地合約政府處理方向 沒有人喊誰要來哪裡喔還 10/10 14:24
→ DDDDRR: 在超譯公告 10/10 14:24
推 jumilin927: 新壽再皮啊 10/10 14:30
→ MizPerfect: T12剩4個人了,誰理你T17、T18 10/10 14:31
→ jumilin927: 跟政府鬧 我看是沒看遠雄當初怎麼被柯屁玩的 10/10 14:32
噓 a123454698: 真要強制收回光打訴訟就不知道幾年了,而且期限根本 10/10 14:33
→ a123454698: 還沒到,nv不會等那麼久 10/10 14:34
→ mayko: wisebani 不是繼續叫新光人壽就可以了,要續存公司是新壽 10/10 14:34
→ a123454698: 不能賺轉手錢,那多多投資的破公寓是不是也要充公 10/10 14:35
→ IBIZA: 笑死 如果公寓合約上有要重建才能轉手 那就照合約做啊 10/10 14:36
→ mayko: 簡單來說..新壽的統編不能消失,台新人壽消失或兩者並存 10/10 14:36
→ IBIZA: 為什麼都已經公告了 還有白癡要趁機發作 10/10 14:36
→ knives: 更名合約就失效?用常識想就不可能 10/10 14:36
→ IBIZA: 一般來講 不管誰存續 權利義務都是概括承受 台北市只是用 10/10 14:37
推 marsonele: 想也知道不可能 只是搏版面而已 到時候打官司一定會輸 10/10 14:37
→ IBIZA: 這一點施壓而已 不可能真的合併就視為合約不存續收回 10/10 14:37
→ miniUU: 即使不解約收回,就等著罰錢,還得砸錢趕緊動工,未來各種 10/10 14:38
→ miniUU: 工安問題,執照核發慢慢卡,新壽這局全敗 10/10 14:38
→ IBIZA: 其實新光就是開價給你殺 這都是很正常的商業攻防而已 10/10 14:39
→ IBIZA: 是太多白癡在趁機胡說八道 10/10 14:39
→ miniUU: 問題就是卡在未來被丟個圖利,不是殺多少價 10/10 14:40
→ DDDDRR: 問題是政府本來就有自己的公式阿.. 10/10 14:45
→ IBIZA: 問題就是給多少會被認為是圖利 好嗎? 10/10 14:50
→ IBIZA: 給合理利潤 不會有問題的 10/10 14:50
→ IBIZA: 如果真的60億簽下來 你未來肯定會看到 蔣萬安為台北市民 10/10 14:51
→ IBIZA: 把關省下80億的宣傳 10/10 14:51
→ DDDDRR: 60億簽下來 不管未來人民評價 都是土城找安 10/10 14:54
→ realmd: 笑死 60E哪個公務員敢蓋章 北檢玩都玩死你 10/10 14:55
→ ppc: 垃圾前市府留下來的屎 10/10 15:00
推 jumilin927: 60億蔣公子也不敢啦 保證被送去法院聊聊天 10/10 15:08
→ miniUU: 解約是一回事,也不能直接給輝達蓋吧? 10/10 15:25
推 physicsdk: 爽啦 西瓜這次扯北市府後腿 以後通通照規矩來違規就重 10/10 15:27
→ physicsdk: 罰下去 積極執行 10/10 15:27
→ physicsdk: T12積極因為地段比不上T17 18 撿到了就爽了 10/10 15:29
推 chouvincent: 懂王又在扯啦 10/10 15:33
推 eupa1973: 小公主喬看看 10/10 15:41
推 gk1329: 本來可以拿回32億 變賠20億 圖利雞鴨= = 10/10 15:45
→ gk1329: 準備土城見惹 10/10 15:46
推 ProTrader: 台北市議員說新壽跟輝達開130啦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10/10 15:48
推 leon1757tw: 北市開40億 新壽能爭取到45-50億之間就該滾了 喊140 10/10 16:18
→ leon1757tw: 億是當大家白痴嗎 10/10 16:18
噓 arkkgmcc567: 終於知道養蚊養四年啦? 10/10 16:19
噓 lukesama: 合理定義誰定? 搞清楚好嗎? 10/10 16:45
推 x156w423: 在土城跟獄友喊早安 10/10 17:59
→ x156w423: 我幫尼省了80億 10/10 17:59
推 MixBear: 蔣這樣講很危險欸 圖利罪等著你 10/10 18:18
→ jack0216: 台北給兩個垃圾政黨執政 搞到輝達不能來 哈哈 10/10 18:52
推 physicsdk: 中央給一個垃圾黨執政第三任 什麼好機會都把握不了什 10/10 18:54
→ physicsdk: 麼都缺 能源政策廢到笑 台海越來越危險 10/10 18:54
→ stolencake: 新獸吃屎 10/10 19:30
推 checkman: 如果輝達願意去松南 新光就死定了 10/10 19:45
推 Spinner3: 霸氣!這才是有擔當的市長! 10/10 19:52
推 common5566: 輝達聰明就選松南營區,一次讓中央跟市政府都有功勞, 10/10 20:00
→ common5566: 同時帶動整個敦北軸心區 又讓新光人壽吃屎,沒人是輸 10/10 20:00
→ common5566: 家 10/10 20:00
→ knives: NV不是為了炒地皮成就別人吧 10/10 20:26
推 CoachKuester: 早就說最爛的就是便宜標到不開發的爛財團 10/10 22:12
→ als5900: 不識相的企業,不懂我國家社會貢獻,還想當絆腳石! 10/10 23:22
→ bojan0701: 因為有松南,蔣才有底氣吧... 10/10 23:37
推 straggler7: "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"第2條 10/10 23:46
→ straggler7: 採公開招標或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方式辦理 10/10 23:48
→ straggler7: 依法經市府核定可專案和輝達議約設定地上權予輝達 10/10 23:50
推 straggler7: 本次修正係依內政部114/7/16台內地字1140264466號函 10/10 23:56
推 dans: 房版大神講到租約個個喊著加註條款,遇到政府租約就覺得條 10/11 09:14
→ dans: 款一條都不能加只能照著法條主張,這智商挺呵呵的 10/11 09:14
→ dans: 這案是BOT招商案,合約條款只會寫得比你各位族譜還長的,怎 10/11 09:15
→ dans: 麼可能沒其他約束? 10/11 09:15
→ physicsdk: 反正新壽吃相再難看下去 到時候被清算就不要唉 10/11 09:42
推 pacino: 租50年預估100億,一年都沒租也要100億。太扯,太扯,太 10/11 09:50
→ pacino: 扯! 10/11 09:50
推 hypolen: 吃相難看 被處理剛好而已 讚喔 10/11 10:01
推 pacino: 我房子出租50年預計收益2000萬。所以我現在另外加2000萬 10/11 11:10
→ pacino: 賣你? 10/11 11:10
→ pacino: 什麼西瓜邏輯? 10/11 11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