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hen1230: 推一個認真 10/05 23:29
推 aass5566: 柯這次被圖利罪關剩半條命 公務員現在遇到這種都怕死了 10/05 23:30
→ aass5566: 輝達來不來 跟公務員完全沒關係啊 照法規走 整件事情就 10/05 23:33
→ aass5566: 是吹定了阿~ 怎麼辦 都會有圖利的問題 10/05 23:33
推 kevinjl: 都說 中央表示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 就沒圖利問題了 10/05 23:45
→ kevinjl: 還在講公務員怕圖利? 10/05 23:46
噓 a123454698: 沒有圖利風險的話北市府早就同意移轉了 10/05 23:46
→ a123454698: 新壽直接移轉方案引用的也是那個地上權辦法 10/05 23:48
→ a123454698: 要怪就怪北檢亂入罪,害公務員綁手綁腳 10/05 23:49
噓 shyangwang: 自訂辦法就沒圖利問題,還不夠清楚? 10/05 23:54
→ jack830122: 北市府擔心的不是違反辦法規定,而是與新壽合意修改了 10/05 23:56
→ jack830122: 契約使新壽從輝達獲得鉅額利益,構成圖利。 10/05 23:57
推 a386036: 今天輝達來逼民間企業大放送。他蘋果 估狗 微軟呢 10/06 00:00
→ a386036: 人家來可是低調跟民間買 10/06 00:01
推 a386036: 講難聽點輝達是仁寶大客戶,也可以施壓仁寶打掉重來 10/06 00:03
推 kusomanfcu: 招標搞特定人就是圖利了啦 10/06 00:06
→ kusomanfcu: 增加特定條件變成圖利那個不就有人演過了 10/06 00:07
→ kusomanfcu: 特定辦法出來要中央ok 多人背書才行 10/06 00:08
→ jack830122: 確實公開招標原則上不可以量身訂作。但北市府之後應 10/06 00:10
→ jack830122: 該是要採「專案設定」而非「公開招標」,這在北市府 10/06 00:10
→ jack830122: 辦法中是兩種不同制度,要區別一下。 10/06 00:10
→ e2699096: 京華城不也是照北市自己的辦法走 還是被搞了啊 10/06 00:16
推 blargelp: 沒圖利問題 這題很簡單 10/06 00:16
推 NightElf: 党會說自訂辦法不是叫你違法 抓 10/06 00:19
→ blargelp: 你招標條件寫促進AI三小的,資格就寫 市值超過XXX 的GPU 10/06 00:20
→ blargelp: 公司。之類的,用他真的有的東西 當條件,而且這也確實 10/06 00:20
→ blargelp: 是要給NV這塊地的原因 10/06 00:20
→ blargelp: 一堆人在扯京華城,問題是京華城有什麼特別的。就是因為 10/06 00:21
→ blargelp: 京華城什麼都不是 還能弄到特別放水 才會被抓出來。跟NV 10/06 00:21
→ blargelp: 的案子 完全沒有可比性 10/06 00:21
推 alexstag: 京華城是用自己的辦法,但不是台北市自己的辦法吧 10/06 00:22
→ e2699096: 京華城的合法性到現在也沒看到行政法出來判決阿?當初 10/06 00:35
→ e2699096: 作業的公務員難道會明知違法去辦嗎 10/06 00:35
推 loloool: 給特定對象沒有圖利? 10/06 00:40
→ fausthsu: 很多人未看就先扯別的... 10/06 00:41
→ IBIZA: @e26 為什麼不會明知違法去辦? 10/06 01:25
推 maxmaster: 專法過議會 就沒什問題 北市府都有準備 現在就金額喬 10/06 02:26
→ maxmaster: 不到 10/06 02:26
→ henrk: 京華城也是按法規經都更審議,不也是... 10/06 06:33
→ cccict: 晶華城如果都合法,應沒有可以拿錢的空間 10/06 06:53
推 ppc: 想看新壽吃鱉 10/06 07:33
→ zzahoward: 京華城現在有沒有違法要上行政法院阿 10/06 08:07
推 wseedw: 有沒有罪是法院認定,又不是中央說了算 10/06 08:13
推 una283: 推認真,最後應該是走專案過議會。 10/06 08:34
→ Ryoma: 要嘛中央背書要嘛議會背書,都不願背書市府自己看著辦免談 10/06 09:31
推 iifz32: 專案設定,因科學園區 及ai 總部設立 10/06 09:33
→ Ryoma: 京華城容積有沒違法是行政法院說了算,不是檢調和名嘴 10/06 09:33
→ Ryoma: 招標資格設定得太單一擺明就是量身打造的也容易被嘴吧 10/06 09:34
推 mecca: 背書=雞鴨預備清單 10/06 11:01
推 garyu578: 新壽什麼都沒蓋,沒憑什麼要利潤?有本事依合約自己蓋好 10/06 11:31
推 piliwu: 這篇正解,一堆網軍在幫新壽洗地 10/06 11:57
推 oxfoo: 還有人相信司法嗎 10/06 13:39
→ allcliche: 就放到解約,讓新壽賠違約金,越等 10/06 14:15
→ allcliche: 下去新壽越焦急,北市府根本沒差 10/06 14:15
推 kusomanfcu: 對啊 那個違法的事實 是行政問題 10/06 14:20
推 kusomanfcu: 京華就只能走貪污 搞圖利莫名其妙 10/06 14:23
→ kusomanfcu: 如果最後是圖利就是 一堆都有圖利問題了 10/06 14:24
推 kusomanfcu: 那些圖利被搞下去的都是明顯動了東西和一般流程不同和 10/06 14:27
→ kusomanfcu: 程序不同 10/06 14:27
→ kusomanfcu: 無限上綱去看 政治獻金都能說是貪污受賄了 10/06 14:28
推 k798976869: 京華城的問題就是非危老都更非都市計畫變更是企業自己 10/06 15:29
→ k798976869: 不爽就想改建 然後自創准用都更獎勵 10/06 15:29
→ k798976869: 那這樣以後所有市民都可以看自己房子不順眼就隨便改建 10/06 15:30
→ k798976869: 然後一直把容積率變大 10/06 15:30
推 piliwu: 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例還需要法院才能知道的人書都白讀了 10/06 16:15
→ piliwu: 「準用」都更條例就是白癡違法還寫下來給全台灣只道 10/06 16:17
→ piliwu: 圖利是100%確定,貪污需要舉證證據夠就是貪污 10/06 16:18
→ piliwu: 中央背書也沒用,行政不管司法,叫中央背書的一點概念都 10/06 16:19
→ piliwu: 沒有 10/06 16:19
推 piliwu: 基本法學概念,準用是立法機關偷懶用其他法規字眼不抄過 10/06 16:24
→ piliwu: 來,用準用援引其他法規,行政機關自創「準用」就是明知 10/06 16:24
→ piliwu: 找不到法源依據,那其他法規自認可以,當然是違法,行政 10/06 16:24
→ piliwu: 機關沒有立法權 10/06 16:24
推 piliwu: 司法院釋字第443號:「行政機關不得以命令或準用方式創設 10/06 16:26
→ piliwu: 人民義務。」 10/06 16:26
推 piliwu: 司法院釋字第525號(容積獎勵原則)容積獎勵制度涉及人民 10/06 16:27
→ piliwu: 財產權與居住環境權,應以法律規範其主要內容、要件與程 10/06 16:27
→ piliwu: 序。行政機關不得僅以命令或準用方式加以設置。 10/06 16:27
推 piliwu: 都更審議委員會不是立法機關,他也不是決議機關,拿都審 10/06 16:38
→ piliwu: 說合法根本狀況外,一個委員會可以超越法律,那市政府根 10/06 16:38
→ piliwu: 本無法無天,委員會要多少就能搞出多少個 10/06 16:38
推 encoreg57985: 有人是文盲? 證人證詞都說用都計法24條細部設計給容 10/06 21:39
→ encoreg57985: 獎 只有檢察官起訴書亂寫準用都更 當然檢察官亂寫的 10/06 21:40
→ encoreg57985: 部分超多 如沒有奉交下 柯也沒有指示 10/06 21:42
→ encoreg57985: piliwu不知道台南南紡不符合都更年限也用容獎?嗎 10/06 21:43
→ encoreg57985: 還是賴皮當市長都委會通過的喔 10/06 21:43
推 piliwu: 都計法24條不能給容獎不懂去旁邊多唸書 10/06 22:00
→ piliwu: 那條是可以提出都市計劃變更,可以給容獎的規定在哪啦 10/06 22:01
推 piliwu: 這條是都市計畫法中「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管制的授權條款 10/06 22:03
→ piliwu: 」,授權主管機關在都市計畫書及都市計畫圖中,針對不同 10/06 22:03
→ piliwu: 分區(如住宅區、商業區)訂出建蔽率、容積率等限制性規 10/06 22:03
→ piliwu: 定。關鍵重點是「定其……限制或規定」,屬於限制性授權 10/06 22:03
→ piliwu: (限縮、規範),而不是「給予獎勵」或「放寬容積」的授 10/06 22:03
→ piliwu: 權 10/06 22:03
→ piliwu: 沒讀書也要會問AI,被洗腦出來丟人現眼 10/06 22:03
推 piliwu: 證人證詞說用24條給容獎一樣違法,前面說過了容獎不得自 10/06 22:09
→ piliwu: 創很明顯100%違法 10/06 22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