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tjh900805: 雖然超速很不應該,但你用違法手段去執行公務就是不 10/09 00:26
→ ctjh900805: 行 10/09 00:26
推 SALEENS7LM: 就算是要給飆仔教訓,這種手段也是真的惡劣 10/09 00:27
→ CORSA: 硬要開罰本身沒錯 但自己擅自更改數據那真的就是自找的 10/09 00:34
推 wayneshih: 太垃圾了 10/09 00:43
噓 maplefoxs: 這不應該徹查這位員警負責過的案子?這種事不會只做一 10/09 00:49
→ maplefoxs: 次 10/09 00:49
推 allyourshit: 我也覺得該徹查這個惡警所經手過的案子才對 10/09 01:03
推 jerrry: 這樣偽造亂搞才罰六萬......若真的被害的民眾損失豈止六萬 10/09 01:14
→ jerrry: 這種人還適任員警嗎?? 10/09 01:15
推 hondasho: 龜仔佔用仔抓勤勞點好嗎~高速公路是要效率使用,拖累全 10/09 01:22
→ hondasho: 體效率的才更糟糕 10/09 01:22
噓 a19951218: 真的是垃圾 而且是冰山一角 10/09 01:23
噓 yiyin330: 靠 再扯一點 10/09 01:23
→ yiyin330: 抓超速夠簡單了還要搞這個 10/09 01:23
→ tn00210585: 10噸貨車拍到151 大餅+GPS+ETC = 儀器合格罰單沒問題 10/09 01:23
→ tn00210585: 去年的case不知道下文是啥 只能說記憶卡插大張一點 10/09 01:26
→ tn00210585: 這個還是動手腳過的 = = 10/09 01:26
→ tn00210585: 這個以後只會更聰明 先PS再上系統製表 10/09 01:28
推 leopika: 怎麼可能是這位警察的個人行為?這一定是上層有下業績壓 10/09 01:30
→ leopika: 力才會這樣改,又不是吃飽太閒 10/09 01:30
→ jhay: 起碼這是真的有拍到151公里 只是車牌模糊而已 當然偽造文書 10/09 02:31
→ jhay: 不可取 10/09 02:31
推 zss40401: 我比較好奇車主怎麼發現矛盾的...? 10/09 02:43
→ LFD: 大概照片標的速度跟單子寫的速度不同吧 10/09 02:53
噓 SSSONIC: 這都不用關 果然很民主 10/09 03:08
→ Feriohan: 開單的不是有獎金?有的話我還不死命拍! 10/09 04:00
推 william826: 自私超速人渣全民厭惡 但何必用自己的職涯來賭呢 10/09 06:33
→ sew: 到底矛盾在哪裡?我看不出來 10/09 06:37
推 x284yk6cjo5: 太扯 10/09 06:38
推 jansan: 高調 10/09 07:03
推 AustinPowers: 如果是警察辦案,那台車能合理推斷超速40公里,但開 10/09 07:08
→ AustinPowers: 交通罰單只是行政罰,不能推理只看相片結果 10/09 07:08
推 hubertmax: 推心得 10/09 07:31
推 saintlin: 交通違規一大堆要拼績效有必要用這手段嗎? 10/09 07:40
→ ChungLi5566: 這篇重點是時速151車牌就模糊了 10/09 07:42
噓 queen1983: 扯爛,政府縱容 10/09 07:46
推 kuomika: 矛盾的點該不會申訴時提供前後照片後被發現位置一樣 10/09 07:46
噓 maniaque: 是有人看不懂嗎?? 超速到151 "是事實" 10/09 07:47
→ maniaque: "只是因為照片不清楚" 10/09 07:47
推 gx9900824: 追焦失敗 10/09 07:48
推 smile521688: 高調 10/09 07:48
→ maniaque: 不是因為明明沒有超速,硬栽贓嫁禍 10/09 07:48
→ maniaque: 就跟你媽被歹徒在你面前強姦,只因為對方把證據消滅 10/09 07:49
→ maniaque: 就算有你證詞也無法在法院判決無罪釋放,歹徒離開時 10/09 07:50
噓 laser789: 這也能護航 適合去對岸 法規擺好看的 10/09 07:50
→ maniaque: 還指著你的臉笑 10/09 07:50
→ maniaque: 另外,這個案子就算用第四張照片搭配前面幾張照片開單 10/09 07:53
→ maniaque: 不代表就算對方去法院抗辯時,過得了法官那一關 10/09 07:54
噓 preisner: 因為你有看到他違法違規就可以竄改證據??????????????? 10/09 07:54
→ maniaque: 只是看證據力是否成立 10/09 07:54
→ maniaque: 用第四張搭配前面三張,不代表效力未達 10/09 07:56
→ maniaque: 只能說這員警太年輕 10/09 07:56
→ maniaque: 用149的照片去舉發151 10/09 07:57
→ ludoren: 判決書連結 10/09 08:02
推 mtc5566: 這種給緩刑才是敗壞法治威信 10/09 08:03
噓 NCC1305: 日本不是超速30公里不照相,那30公里(高速40公里)是罰金 10/09 08:19
→ NCC1305: 與刑責的界限 10/09 08:20
推 lota: 也該一併檢討的是,警察的設備是不是太爛?151照片就模糊了 10/09 08:26
→ lota: ? 10/09 08:26
→ abc12000: 點數吧,最早安全帽不是也有卯起來偷拍和抓,我家就被偷 10/09 08:27
→ abc12000: 拍過。後面沒有了就…… 10/09 08:27
推 acesslai: 先說遊戲規則定號了還出千,真的不行。也不用想太多, 10/09 08:31
→ acesslai: 證據說話 10/09 08:31
→ abc12000: 有拍到151跟把清晰車牌數值149調到151偽造文書是兩回事 10/09 08:33
→ abc12000: 好嗎,法律法規就在那裡照片模糊就不可以當舉證使用,他 10/09 08:33
→ abc12000: 又不是一般民眾截圖確定是那台車就可以當證據,如果可以 10/09 08:33
→ abc12000: 連續三張都印出來反正有兩張車牌清晰幾秒內的照片取最高 10/09 08:33
→ abc12000: 開罰不就好了。149竄改151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10/09 08:33
推 mtc5566: 安全帽是另一回事 就和安全帶一樣 比超速更攸關生命安全 10/09 08:41
推 gs00001: 那日本那種開車習慣良好的國家來跟台灣比? 10/09 08:43
→ gs00001: 我去日本一個禮拜,每天在高速上至少兩小時,每台大車都 10/09 08:43
→ gs00001: 保持安全距離、不超速,台灣哪一輛做得到? 10/09 08:44
推 kutkin: 只要一個人一張照片就能決定 本身就是一個漏洞 10/09 08:45
→ kutkin: 像這種重大的應該要兩張以上證明 10/09 08:46
→ kutkin: 不然車主質疑你拍攝誤差就夠了 10/09 08:47
→ kutkin: 另外就是他要開單還真的沒有監督機制 10/09 08:48
推 chi17: 難怪詐騙橫行,從警察的法官到鄉民都覺得沒什麼 10/09 08:48
→ kutkin: 還要車主申訴才會去查 不是開單前先送審 10/09 08:48
推 Yoimiya: 台灣不意外 想搞你就搞你 上行下效 毫無法治 10/09 08:54
推 steven716: 還真會改 10/09 08:57
噓 yys310: 什麼垃圾 10/09 09:05
推 ck890381: 垃圾無所不在 10/09 09:09
噓 TYUGHJBNM: 台灣就是"一堆"垃圾警察懂嗎? 違停不抓 10/09 09:16
推 jor7382: 所以高速公路開121被罰會不會也是被偷改~搞不好只有119 10/09 09:24
噓 wang56: 台灣人很多其實開不快。但不知道為何罰單這麼誇張,這要 10/09 09:27
→ wang56: 徹查清楚全部的相關政府部門,不然誰敢開車? 10/09 09:27
→ wang56: 執法單位這樣亂搞,對於守法的用路人。真的很不公平 10/09 09:28
→ PtT0615s: 為何連照片也不改一下 電子檔要改很難嗎 10/09 09:37
噓 jasonsu0514: 笑死 滿滿的違規仔在忿忿不平 啊就確實有超速到151 10/09 09:50
推 mtc5566: 樓上看不懂內文嗎? 10/09 09:51
→ mtc5566: 中文要加強哦 10/09 09:51
噓 preisner: 你看到有超速到151就代表可以竄改證據???????????? 10/09 09:53
→ preisner: 重點在警察竄改證據,跟他超速多少都沒關係 10/09 09:54
推 solidmiss: 今天他能改這張 明天他也能弄你 10/09 09:59
推 A80211ab: 有冰 恨意很深 10/09 10:04
→ kay00503: 151的照片機器都拍不清楚了 那機器測151真的有準嗎 10/09 10:05
→ wang56: 這真的不用護航了,表示之前很多超速單也可能被改?能退 10/09 10:06
→ wang56: 款嗎 10/09 10:06
推 ericchang016: 看上面推文就知道台灣人普遍法治觀念... 10/09 10:06
噓 CJonQuil: 一定不是第一次 10/09 10:10
推 x9898997: 動機良好,手法惡劣,誰知道他會不會竄改別人罰單 10/09 10:12
推 TigraBoy: 吃飽太閒 10/09 10:17
噓 cor1os: 爽 10/09 10:17
推 chaudieuer: 同24樓疑問 好奇收到罰單怎麼發現的 10/09 10:36
推 h50212263: 台灣的司法很脆弱+1 10/09 10:43
→ xulzj524: 警察被罰活該 10/09 10:45
→ xulzj524: 但是車主能不能 把生活範圍講出來 10/09 10:45
→ xulzj524: 習慣在哪裡飆車跟大家講一下 10/09 10:45
→ xulzj524: 沒有人想衰小遇到這種飆車的 10/09 10:45
噓 TYUGHJBNM: 笑死 所以偽造文書違法也裝死 真得可憐 10/09 10:52
推 apps9661509: 一個超速一個偽造文書,兩個都一起下去 10/09 11:02
→ TWeng: 太扯 10/09 11:03
推 j003862001: 我也好奇車主是發現哪裡不對去申訴 還是不管怎樣先申 10/09 11:04
→ j003862001: 訴,然後才剛好發現有問題 10/09 11:04
噓 SilverFocus: 說個笑話:台灣警察水準! 10/09 11:22
推 chi17: 看裁判書是把第三張照片上面的時速從149改151後印出來製單 10/09 11:54
→ chi17: 修圖太粗糙被看出來吧XD 10/09 11:54
推 ThunderOKC: 這新聞告訴我們只要開得夠快就拍不清楚 10/09 11:56
推 george31708: 他事實上是超速40公里啊 只是拍不到而已。超速的比 10/09 12:01
→ george31708: 較垃圾吧 10/09 12:01
→ george31708: 警察只是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便宜行事而已。 10/09 12:07
推 austin0353: 另外法規本身只設一個門檻就有問題,應該要漸進式處罰 10/09 12:14
推 austin0353: 怎麼會149罰點錢沒事兒,151好危險要扣牌半年差那麼多 10/09 12:15
→ youkisushe: 國道深夜開快一點是會怎樣 一堆警察特別愛在深夜拍 10/09 12:18
噓 blackstyles: 先有正常的速限我們再來討論超速 笑死 根本就是地方 10/09 12:19
→ blackstyles: 政府沒錢了就蓋測速 執行這麼嚴格還不是死一堆人 10/09 12:19
噓 TYUGHJBNM: 白癡速限護航的人叫什麼 XX 懂? 10/09 12:20
噓 ian41360: 這樣可以緩刑?有沒有追查這個警員經手的案件是不是都 10/09 12:24
→ ian41360: 有串改過? 10/09 12:24
噓 anthony1990: 扯 甚麼垃圾 10/09 12:25
推 QQ5566: 神經病 瘋了嗎 10/09 12:31
推 rainbowcatch: 為何還可緩刑 這才是荒謬 10/09 12:34
噓 a180310444a: 垃圾飆仔 10/09 12:35
→ rainbowcatch: 不是說經國家認可機器量測 真是笑話, 已失去公信 10/09 12:35
→ rainbowcatch: 力 10/09 12:36
推 JEON: 幹某樓到底在講三小啊,照片不清楚就跟本不能稱為證據 10/09 12:36
推 hydeless: 之前仙人跳事件還要出動版主洗地就知道水很深 10/09 12:37
→ rainbowcatch: 超速跟 偽照文書是兩件事 10/09 12:37
推 veter: 回44樓,沒證據跟目擊證人的話即使你知道他就是犯人法官還 10/09 12:39
→ veter: 是叛不了刑 10/09 12:39
推 SuHoNdA: 台灣的罰單也有KPI,真的是可笑,明明就是一個嚇阻大家 10/09 12:49
→ SuHoNdA: 不應犯法,結果現在變成另類的釣魚執法,特別是在筆直無 10/09 12:49
→ SuHoNdA: 死角的安全路段偷拍 10/09 12:49
推 xxp680: 這絕不是個案 10/09 12:51
推 dick929: 以後最好每張罰單都申訴 10/09 12:52
推 lll156k1529: 國道超速40要扣牌就是個笑話 10/09 12:53
推 dick929: 如果當事人當初傻傻的受罰,這個案件就不會曝光,細思極 10/09 12:56
→ dick929: 恐 10/09 12:56
→ mrLian: 犯罪天堂 10/09 13:00
推 dick929: 這個會是個案嗎? 10/09 13:00
推 elvis30901: 這東西是可以隨便改的? 10/09 13:04
→ gopath: 149.151都是超速,警察為何要改 10/09 13:05
推 BroDians: 偽造文書就不行啦,警察多取締是可以拿業績獎金喔? 10/09 13:14
→ allyourshit: 150是吊牌的分水嶺 怕150被申訴過關所以改151確保 10/09 13:16
→ allyourshit: 149可以開單但不是嚴重超速 所以不能扣牌 10/09 13:17
→ allyourshit: 149跟121一樣都是超速罰三千而已 不能吊牌 10/09 13:18
→ allyourshit: 吊牌後果是車輛半年內無法使用 會造成車主重大影響 10/09 13:20
→ allyourshit: 所以給緩刑根本是踐踏民眾權益 才會惹人反感 10/09 13:20
→ fascism078: 垃圾鴿不意外 10/09 13:39
推 amazingwow: 應該不少被這樣扣的 鴿子不意外 10/09 13:49
推 thomasjay: 這警察為了這種惡意超速揹前科,真不值 10/09 13:59
推 domago: 沒有偽造 是本來就151只是車牌模糊 10/09 14:01
→ domago: 拿連續四張上法院足以證明因果關係 10/09 14:02
→ ga047768: 121跟149都3000? 要確定喔 10/09 14:06
→ ga047768: 上次也一張剛好過1的…看來下次要注意了! 10/09 14:13
→ allyourshit: 嚴重超速的定義是超速40公里以上 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是 10/09 14:15
→ allyourshit: 110 所以150以上就是嚴重超速 149當然不是嚴重超速 10/09 14:16
→ allyourshit: 110加寬限值10 所以120是不能開單的 不算超速 121是 10/09 14:16
推 ctes940008: 超速是事實,修改也是事實。 10/09 14:28
→ cocoi: 鴿子上對下,你是能怎樣,噗哈哈哈哈哈,說你超速就超速啦.. 10/09 14:38
推 Adonis7088: 這就是偽造阿 名不符實的東西 在那邊移花接木 10/09 14:54
→ Adonis7088: 如果你要用前三張去印證第四張 那去跟法官講 10/09 14:54
→ Adonis7088: 而不是自己偽造文書 被判刑剛好而已 應該要革職的 10/09 14:55
→ Adonis7088: 甚至要徹查這個人過往開單紀錄 敢幹這種事的 絕對.... 10/09 14:56
推 Adonis7088: 某些人的法治觀念真的好誇張 台灣教育怎麼了.... 10/09 15:07
→ chng8371: 是個案還是很多都沒被發現。設備有定期校驗但是人沒有。 10/09 15:32
→ chng8371: 以後這種交給ai判斷就好 10/09 15:32
推 maxsevenstar: Ai完還是會經手人工,就有偽造可能 10/09 16:17
→ amethystboy: 搞什麼東西 以後誰還相信你國道警察 10/09 17:23
推 fuyuo1469: 設備有矯正的結果就是吉米開到180,哈哈科技島 10/09 17:24
推 sbflight: 審檢警一體 司法雞雞主義 10/09 17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