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→ bustinjieber: 這案還真的可以成喔,不知道背後有誰 07/08 21:10
→ demonny: 錯在轉賣高價給別人 顆顆 07/08 21:26
推 littlestar66: 賺爛 07/08 21:29
推 EvilJustice: 這判決可成經典 07/08 21:34
推 jamo: !!! 我一直以為違約就15%而已~ 看起來是我想太多惹~ 07/08 21:38
推 aass5566: 哇~10萬賺2812萬 07/08 21:43
推 luben: 雙方都賺 雙贏? 07/08 21:55
→ MTKer5566: 這恐龍法官根本亂判,台灣真的太多恐龍法官了啦 07/08 21:58
→ MTKer5566: 不符合比例原則,還有紅單上面明明都會寫罰則雙倍訂金 07/08 22:00
推 zebirlin: 還在打官司還賣出,剛好坐實對方認為損失的價差啊 07/08 22:04
推 leptoneta: 最難證明的就是損失怎麼算 結果建商幫你證明了 07/08 22:05
推 kenkuo1688: 真的 建商直接幫忙證明損失 07/08 22:06
→ kenkuo1688: 以後成為案例 訂金也要保護買方 不然之前都是保護賣 07/08 22:07
→ kenkuo1688: 方 07/08 22:07
推 teller526: 此案是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的喔 非常有份量的案例 07/08 22:10
推 sell504387: 資方大輸 紅單炒房 少賺還在哪裡機巴 07/08 22:13
→ losmith: 超爽的 只花10萬賺2千多萬 比什麼少年股神還神 07/08 22:30
推 kusomanfcu: 最高15%要房子還在沒動 07/08 22:34
推 paunch: 這投報率可能連少年股神都自嘆不如 07/08 22:34
推 pighong: 這建商也太笨,直接幫忙證明損失XD 07/08 22:40
→ pilot1982: 建商裁決確定前把房子轉賣掉,已經不是單純違約問題, 07/08 22:44
→ pilot1982: 轉賣價剛好證明曾小姐的損失,只能說建商的法務就是蠢 07/08 22:44
→ pilot1982: 而已,蠢到給對方損失的證據 07/08 22:44
推 flamer: 太笨了吧 法務在幹嘛 07/08 22:53
→ richard42: 建商也沒賠啊 差額是接手人出的 07/08 22:55
推 indigofox: 我覺得這個判例好啊,往後建商就不敢亂來。向來都是建 07/08 22:57
→ indigofox: 商在搞老百姓,老百姓其實很難對抗建商 07/08 22:57
推 SkySwimmer: 自證損失欸wwwww 07/08 23:04
推 jejeje: 溫馨 07/08 23:13
→ king412365: 建商只是賺曾小姐那戶的錢 根本沒啥賠 獲利變曾小姐的 07/08 23:28
推 Yoimiya: 建商終於踢到鐵板 07/08 23:32
→ a890036: 建商:少賺就是賠啊!! 07/08 23:44
→ MTKer5566: 懂了,建設應該找人頭先平轉過一手,現在善意第三人已 07/08 23:54
→ MTKer5566: 經不保險了,要善意第四人 07/08 23:54
→ MTKer5566: 不過法官一樣恐龍啦,買方到底損失了什麼?少賺兩千多 07/08 23:55
→ MTKer5566: 萬等於實質損失?原來法院認證:少賺就是賠! 07/08 23:55
推 babyMclaren: 法官這次很有腦 07/09 00:05
→ babyMclaren: 不賣別人就沒有實質損失 07/09 00:06
→ babyMclaren: 下次建商記得不能賣,打完官司才能處理 07/09 00:07
→ babyMclaren: 看誰能撐 07/09 00:07
推 leptoneta: 除非周遭這幾年都不賣 否則就是拿周邊行情估算 07/09 00:09
→ leptoneta: 只是估算多少才合理 上訴之後可能會有不同 07/09 00:11
→ leptoneta: 但是這一件太明確 完全教科書等級 07/09 00:11
推 ms0286415: 如果沒賣那還真得不好說 建商都跩成這樣 看準你懶 07/09 00:11
→ KY1998: 買4千的那位會如何? 07/09 00:23
推 doratammy: 賺爛了 好盤喔 07/09 00:41
→ aloness: 建商的合約,不會寫對自己不利的啊,你不要就下一個 07/09 00:50
→ aloness: 這案例就建商太囂貪而已 07/09 00:51
推 euruing: 法官 竟然 真不敢相信 07/09 01:11
推 l14567p: 原來建商也會提到鐵板xd 07/09 03:25
推 missin: 真難得 07/09 03:56
推 allenchang0: 想知道哪間建商這麼厲害 07/09 04:43
推 hune: 官司還沒結束就轉賣 建商自己定錨法院可判賠的價錢 07/09 05:30
推 BigSnowgray: 爽,台灣這種不要臉的廠商超級多,支持法官以後都用 07/09 05:37
→ BigSnowgray: 這種標準判賠 07/09 05:37
推 hyperyoujo: 回某樓,你第一天出社會?少賺當然就是賠,機會成本 07/09 05:44
→ hyperyoujo: 沒學過嗎?房子的本來就屬於曾小姐,那些增額本就屬 07/09 05:44
→ hyperyoujo: 於她的錢而不屬於建商,建商擁有的本來就只該有曾小 07/09 05:44
→ hyperyoujo: 姐那1800多萬而已 07/09 05:44
推 foxher: 建商先賠違約金15%再賣房子就沒事,太靠勢吃定買方 07/09 05:46
推 foxher: 踢鐵板剛好而已 07/09 05:48
推 zhong33: 他如果當初有買到 放著也確實賺2800萬啊 07/09 06:46
推 zhong33: 買方只是贏到了遲來的正義 只能說眼光好 07/09 06:48
推 keny: 建商怎麼會在訴訟期間賣呢? 07/09 06:57
推 minikai: 笑死垃圾建商自己把自己作死 07/09 07:36
推 ChungLi5566: 這建商沒法律團隊嗎 契約還沒解除就賣其他人 07/09 07:41
推 godlikeking: 某樓一直喊恐龍法官是真的看不懂這個case?其它人都 07/09 07:45
→ godlikeking: 說很清楚了 07/09 07:45
推 zx2751206: 這民眾背景應該也很硬吧,還是建商不小心太軟? 不然 07/09 08:14
→ zx2751206: 找人處理一下根本消費者根本墊墊… 07/09 08:14
推 NCKUJaneWu: 優質法官 07/09 08:23
→ sing60905: 哪間建商這麼白癡哈哈哈哈 07/09 08:36
推 bigair888: 不是,建商幹嘛給人證據,想賣高直接違約就好了,你看 07/09 08:50
→ bigair888: 違約金也沒有多少 07/09 08:50
推 yesyesyesyes: 顛覆認知欸,合約審閱期內,不算是合約生效吧,都還 07/09 08:59
→ yesyesyesyes: 沒正式簽約 07/09 08:59
推 xluds24805: 少賺就是賠?我樂透差一號沒中頭獎,算我賠了 1 億元 07/09 09:24
→ xluds24805: 嗎 07/09 09:24
推 CMCC: 確認損失金額真的是魔王關,建商幫認證,慘XD 07/09 09:31
→ jerry1019: 房握在手,毀約賠10能換百換千,根本賺 07/09 09:40
→ jerry1019: 買方告成功才是對,不然一直毀約玩假的 07/09 09:41
推 F1239810: 這法官判的很好 07/09 09:49
→ berserk: 建商自己送頭 07/09 09:52
推 F1239810: 惡意違約,就讓建商賺的,變成原屋主賺的。 07/09 09:52
推 justareader: 很好啊 不然消費者都被建商吃死死的 07/09 09:52
推 vertebrae: 貪建商 活該 07/09 09:53
推 z5411: 曾小姐其實賺更多 因為不用繳稅 07/09 09:56
推 lusifa2007: 定讞了 建商就北爛啊 還在訴訟就敢把房子賣掉 是不是 07/09 10:15
→ lusifa2007: 看法官沒有 07/09 10:15
推 davidbeckham: 2800萬都可以提供擔保假執行了,曾小姐不缺錢吧 07/09 10:20
→ samm3320: 好爽喔,紅單不是常常在撤銷的嗎,都去告一告 07/09 10:23
推 lusifa2007: 大家都有個誤解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裡面從來沒有任一方 07/09 10:26
→ lusifa2007: 賠15%就能解約這種事 解約權利是在於他方也就是被違 07/09 10:26
→ lusifa2007: 約的那一方 買方反悔確實是可能被沒收15%的價金然後 07/09 10:26
→ lusifa2007: 建商可以解約另外賣 但建商賣方就沒有這種可以反悔不 07/09 10:26
→ lusifa2007: 賣的約款 07/09 10:26
推 bettybuy: 很讚 07/09 10:43
→ lucky466: 爽死 07/09 11:04
噓 transcend789: 房仲市場也該保障買方才對 07/09 11:05
推 bug914: 推啦,建商難得輸耶 07/09 11:12
推 YuSeaFood: 樓上 差一號就沒中啊,啥爛比喻 07/09 11:29
推 rubberking: 哈哈,以後毀約的建商就會被提告 07/09 11:58
→ rubberking: 然後法官參考這案子判決 07/09 11:58
推 york1987: 單方違約還只是小問題,爭議沒解決就又賣給別人才是騷 07/09 12:16
推 Chothort: 遺憾個屁啦 夕鶴 07/09 12:20
推 iamyauyau: 橋頭有那麼貴的房子?? 是100坪嗎 07/09 12:35
推 DanielHAO: 好爽 07/09 14:52
推 hdw: 挖靠~~~超爽~~!!! 07/09 16:42
→ talentsu: 基本上建商根本沒賠到,只是本來貪進口袋的被掏出來 07/09 20:28
→ talentsu: 相當於以1810萬賣給最初的買家,建商輸了名聲 07/09 20:29
推 FayeFaye1: 建商真天才,自己提供賠錢證據 07/10 00:36
→ tidalwave00: 建商不是吃素的 07/10 10:58
推 whface: 違約不是都寫合約金額的10%?真的沒看過會賠買賣價差的 07/10 12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