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reative: 他爸揍過那麼多人了,他的小孩應該輪不到你來操心 03/30 15:39
他爸揍過很多人,社會自然會有相應的處置。
他的小孩是不用操心,但是不代表身而為人不應有道德底線。
→ YOLULIN1985: 浩哥沒有輸 03/30 15:41
→ minoru04: FB留言那種+9朋友當然要互挺 03/30 15:42
個人造業個人擔!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5:45:05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5:46:21
→ suweiQQ: 某人是誰 03/30 15:48
噓 kilof: 這麼急著護 好正義喔 03/30 15:49
笑死人了,原來這個叫護。
陳述一個道德價值叫護,果真緣木求魚。
對不存在道德的人講道德。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5:50:26
→ minoru04: 我是在說那張FB留言啦 03/30 15:51
那我修文,就不針對了。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5:53:38
推 maplemiss12: 認同小孩無辜,不該一起受影響 03/30 15:53
推 haywk: 如果你說的是許處長,創辦就台南在地企業沒錯啊只是後來賣 03/30 15:54
→ haywk: 掉但那時還是大股東,還是說因為同姓被張冠李戴到別人家小 03/30 15:54
→ haywk: 孩被誤認? 03/30 15:54
當時被誤傳是許氏家族的人,這就是誤傳。那個處長只是剛好同姓。
→ haywk: 另外,他那個自爆。 03/30 15:54
推 doomerptt: 受害者也輪不到你操心 你沒那麼偉大 03/30 15:54
和偉大扯不上邊,但是貼小孩的照,就是違反底線。
推 forsakesheep: 某些人就是道德比較低阿,畢竟是台南 03/30 15:54
→ doomerptt: 通常只會沒啥用的集氣而已 03/30 15:56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5:59:47
→ p112233: 小孩是無辜的,不過她的同學要注意不要擋到她爸的路不然 03/30 15:58
→ p112233: 會被揍,因為沒意外應該也只是罰錢出來繼續揍 03/30 15:58
推 toshii: 認同罪不及妻孥,大家當個文明人吧 03/30 15:59
推 relosebreath: 我是不相信他不知道被肉搜的結果就是全家人一起被 03/30 16:01
→ relosebreath: 找出來啦,都50歲的人了還要人教? 03/30 16:01
推 aa1477888: 你的底線不是網友的底線 就這麼簡單 03/30 16:02
來打個賭丫,我不認識當事人。
你敢不敢賭!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03:26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03:51

→ Dino14124: 很多人道歉都不是因為知道錯了,而是終於影響到自己了 03/30 16:05
所以你覺得將其家屬的照片是合理的!
你不過是在合理化自己間接霸凌別的家小孩的行為吧!
當事人有問題,他就要自己去承擔丫。
他該要承擔的事,不用你去幫他的小孩推波助瀾吧!
合理化間接霸凌,還這麼有理?
→ doomerptt: 我不是講你 別會錯意 03/30 16:08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10:27
推 mecca: 推原PO 03/30 16:08
推 eo8h1: 推 抓家人出來挺沒品的 03/30 16:11
推 aa1477888: 你在這邊發這種文章 不就是讓事情繼續延燒而已 03/30 16:12
→ aa1477888: 批判別人不會讓自己比較偉大 03/30 16:12
笑死人了,這種肉搜小孩的行為,還不能發文批評喔!
你的意思不就是他PO肉搜小孩的行為可以,我們批評他就是不對?
這種和偉不偉大有什麼關係!
推 Dino14124: 每個人心裡的尺都不一樣,你要堅持你的想法那也沒錯 03/30 16:12
→ Dino14124: 對我們很多人來說就是既得利益者族群概括承受 03/30 16:12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15:02
→ Dino14124: 我這比喻不一定好,但犯罪者拿那些犯罪所得把家族養的 03/30 16:13
→ Dino14124: 肥吱吱的在很多人眼裡倒是看的多了 03/30 16:13
你這種也滑的大廣了吧。
勿以惡小而為之,不就是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素養。
他去霸凌別人,這種行終會反噬回來,現在就是一種反噬的情況。
但是不代表他的小孩是他霸凌別人的既得利益者吧。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18:17
噓 andboypig: ? 03/30 16:16
→ lisa108920: 你相信台灣的司法會「有相對應的處置」喔?他至今 03/30 16:17
→ lisa108920: 犯過的錯有讓他稍稍悔改嗎?他家人如果繼續享有他 03/30 16:17
→ lisa108920: 賺的半分錢那我毫不同情 03/30 16:17
扯這個!
你改天犯了錯時,是不是代表你的家人被肉搜也是合理的?
個人造業個人擔,當你認同他霸凌別人,那他全家被肉搜是合理時,那改天你身邊遭遇相
同的事時,你出來坦是否也合理的?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20:44
推 haywk: 我覺得你想太多了, 台南就不是你想的那種高大上的地方, 03/30 16:19
→ haywk: 有些學校的家長會成員找的是有錢的家長,至於家長是什麼貨 03/30 16:19
→ haywk: 色不是很重要,嘻嘻。 03/30 16:19
你在扯什麼,你是故意在發散彈幕範圍,然後合理化肉搜小孩這種事?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22:01
推 haywk: 我早就被po過了啦,我堂堂正正,也沒覺得丟臉。 03/30 16:22
原來你是同一類人!
果然緣木求魚。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23:31
推 aa1477888: 如果你覺得原PO違法 觸犯底線 那你去告發原PO啊~ 03/30 16:23
→ aa1477888: 你發文公審原PO 不就跟原PO肉搜犯罪者一家同樣道理 03/30 16:23
→ aa1477888: 在這邊義憤填膺的發文檢討他人 算不算霸凌? 03/30 16:23
笑死人了,這叫公審?
我們每個人發文去評論一個事件,就是對對方霸凌喔!
那叫版主把整個PTT關掉丫,我有肉搜對方嗎?
你這種間接挺肉搜小孩,還挺得理所當然丫!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26:48
→ MacMac: 沒什麼好勸的,就旁邊吃瓜就好啦,到時公親變事主就個人 03/30 16:25
→ MacMac: 造業個人擔 03/30 16:25
推 aa1477888: 說真的啦~你有很多救濟方法啦~ 03/30 16:28
→ aa1477888: 跟版主檢舉 看看原PO那篇文章有沒有問題 03/30 16:28
→ aa1477888: 站方認定有問題自然會刪除 03/30 16:28
→ aa1477888: 假設還有法律上的問題 就去告發 由法院來裁判 03/30 16:28
→ aa1477888: 這些能做的事情都比你在這裡發一篇文來得有效果 03/30 16:28
笑死人了,原來在這裡反肉搜都不行!
反個肉搜,還被你合理化原PO的行為自有相應的處理方式?
那你怎麼不去原PO下回文,告訴大家不要嘴這件事,反正自有版主會去處理?
你這種行為不就要大家噤聲反肉搜這件事?
看到有人肉搜小孩還貼照片,還不讓人家講,是不是指的就是你這種人?
噓 lucy7331: 別人的小孩很無辜 被打的不也是別人的小孩? 03/30 16:28
我同意丫,被打的是別人的小孩,那他的父母,他本人,整個社會和法律會替他去討公道
。這不代表發文的人可以去肉搜任何未成人的青少年、少年、幼童。
一直講別人的小孩死不完,怎麼他打別人的小孩,你合理化你找手無反抗之力的弱者出氣
?
推 haywk: 我是被po個資,不是我po人個資,看清楚耶,怎能說我是同一 03/30 16:28
→ haywk: 類人。 03/30 16:28
你自己都說無所謂了,那你不就是內化了肉搜的行為了。
會先內化,才會合理化不是?
那我的說法有什麼問題?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35:13
→ lucy7331: 自以為的正義 這正義幫被打的人什麼公道? 03/30 16:29
法律會給應有的正義丫!
社會會給應有的正義丫!
現在幾十萬人在社會上罵這個人,不就是社會在還他公道。
而你合理化的正義,正在肉搜小孩。
→ aa1477888: 你不知道能不能檢舉 那你檢舉了嗎?你試過了嗎? 03/30 16:29
我就檢舉了,要不要貼檢舉文給你看!
你這種人就是不明究理,而只為了合理化自己現在的行為。
還是你只是在幫人轉移掉,肉搜小孩這件事?
你的價值如果不存在這個選項,那你嘴我是幫某人轉移焦點嗎?
推 Dino14124: 個人造業個人擔,去跟那些被酒駕撞死跟被瘋子砍死的家 03/30 16:29
→ Dino14124: 屬說吧,如果這個工讀生直接失聰你也去跟他家人說「那 03/30 16:29
→ Dino14124: 也沒辦法」吧 03/30 16:29
→ aa1477888: 什麼救濟方案都還沒嘗試就先發文? 03/30 16:29
笑死人了,所以你為認為,即然有人施行救濟了,就不應該發文囉!
那你把現在所有發文遣責這件事的人,都嘴一次丫。
→ Dino14124: 「啊你就比較衰啊,你就比較可憐當受害者啊,那也沒辦 03/30 16:30
→ Dino14124: 法啊,不然能怎麼辦?」 03/30 16:30
你也夠滑坡的!
你的意思是,為了施行私刑正義,就可以合理化任何欺負弱者的行為。
今天如果被打的工讀生,自己要去施行私刑正義,他就去做丫。
當事人要怎麼處理,就相互去承擔丫!
然後你現在正合理化,即使這個人社死了,但是這種處罰都不夠,要他的家人也一起社
死喔!
→ anal5566: 1、那麼多前科,社會給那麼多次機會了,家屬不願意約束 03/30 16:36
→ anal5566: 那就讓社會強迫家屬約束他的行為。 03/30 16:36
笑死人了,你認為這是一種約束。
用肉搜弱者,是一種約束!
你不就是找另一個弱者來欺負而己吧!
因為你不處理他,就找一個弱的來K,然後自己爽了。
每個人即是個體,也不是個體。
你覺得他這麼萬惡不赦,你怎麼不去堵他,把他抓出來打一頓?
結果你處理的方式,看他身旁有更弱的親戚,然後就利用這個勢狂K!
你還會借勢丫。
→ anal5566: 2、同學:欸你爸海扁路人喔。 小孩:對,可是我很厭惡他 03/30 16:36
→ anal5566: 的行為。 我不曉得被霸凌到在家自學的疑慮在哪裡。 03/30 16:36
笑死人了,我告訴你一個實例在那裡,是告訴你曾經發生過那樣的事,而那樣的事讓人
深感遺憾!
不是說這個事件發生後,必然會發生這種事。
但是我們推兒少法的同時,不就是避免發生這種事嗎?
→ anal5566: 3、跟家長放任野孩子到處惹事一樣,前面那麼多徵候了都 03/30 16:36
→ anal5566: 不處理,現在搞出大事了社會並不認為家人有多值得同情。 03/30 16:36
→ bbbing: 你的舉例,會不是會是因為燒到台派... 03/30 16:36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43:18
推 haywk: 我同意你的說法不要po人小孩這樣不好, 但你太認真了, 以 03/30 16:38
→ haywk: 前的我會無條件支持你,but現在不會,只會一半支持,因為 03/30 16:38
→ haywk: 國家 and法律要人民冷漠,所以對po個資文的原主只能說佩服 03/30 16:38
→ haywk: 但該面對的法律責任還是得面對。 03/30 16:38
噓 smartony: 垃圾家長一樣是垃圾小孩啦 03/30 16:40
所以你以後要生小孩嗎?
我們這些做家長的,都有可能變成垃圾家長。
→ haywk: anal5566,小孩搞不好也覺得丟臉,但他還是個孩子啊,又沒 03/30 16:41
→ haywk: 辦法做甚麼 03/30 16:41
推 Dino14124: 你看到他的家人現在因為他的問題被反噬很著急,那小孩 03/30 16:42
→ Dino14124: 耳朵失聰你會急嗎?那些被酒駕,被三寶撞死的人,他們 03/30 16:42
→ Dino14124: 的家屬多無助你會急嗎?我是覺得你想太多了吧...田勝 03/30 16:42
→ Dino14124: 傑,排氣管家庭,乾哥哥幫殺人的案例是不是都已經被遺 03/30 16:42
→ Dino14124: 忘了? 03/30 16:42
笑死人了,你去處理肇事者丫。
你嘴這麼多,你這麼認同私刑正義,但是你不敢去處理對方?
結果你在這裡和我嘴,合理化肉搜未成人少年這件事?
你處理私刑正義的出口,不是處理肇事者,而是處理和肇事者相關更弱的人。
推 sweetchord: 被打的也是別人的家人喔 03/30 16:42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50:29
推 aa1477888: 既然檢舉了就等結果 你再多的義憤填膺不會改變任何事 03/30 16:49
→ aa1477888: 只會去激化對立 然後使話題延燒 03/30 16:49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6:53:06
噓 Chung1206: 看來你把這社會看得太美好了 今天你不弄死他明天你就 03/30 16:51
→ Chung1206: 被他小孩弄死 03/30 16:51
你也太會划了,還被他的小孩弄死。
推 haywk: 拜託,我說我對我自己的事情無所謂,也能類推成我同意可以 03/30 16:52
→ haywk: 對別人做一樣的事,也就是我不在乎別人打我等於我同意別人 03/30 16:52
→ haywk: 打人,你這帽子也扣太大了 03/30 16:52
如果我說的太過,我就相你道歉啦。
但是我們在面對一種普世的價值時,要我去內化合理化這種行為,我做不到。
看到小孩的照片,我就是受不了。
推 aa1477888: 只是跟你意見不同的人 03/30 16:52
→ aa1477888: 就直接被你扣上支持肉搜、轉移焦點的帽子 03/30 16:52
→ aa1477888: 老實說是很沒必要的事情 03/30 16:52
他就是肉搜小孩的照片,我有講他不該打人嗎?
我有合理化他打人的行為嗎?
還轉移咧!
你要怎麼去鞭當事人無所謂!
但是原PO就不應該去貼別人家的小孩照片?
和小孩有什麼關係?
而這個照片,有碼和無碼有什麼差別?
推 oue: 根據我濫好人心態 我是覺得不用這麼二分 03/30 16:52
→ oue: 像上篇我被質疑 我也只是笑笑回味三商虎XD 03/30 16:52
→ oue: 只是看到八卦板那種推文 叫小孩過馬路小心... 03/30 16:53
→ oue: 咱們這些理性討論 或許有想法差異 還不至於亂來 03/30 16:53
→ oue: 但網路世界奇葩多 還是得小心真有偏激者 03/30 16:53
→ oue: 那麼 若真出了事 po出資訊者 或許也會被究責吧 03/30 16:53
之前我們在議題上,有對立沒有錯。
但是我就是覺得貼別人小孩的照片,就是太過了!
這很踩到兒少法的線了。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7:04:48
推 EFERO: 我是覺得有兒少法的問題啦 我有檢舉了,如果相關單位覺得 03/30 16:57
→ EFERO: 沒事那就是我太敏感了,如果有違兒少法,自然有人會下架QQ 03/30 16:57
推 yameiday: 推小孩是無辜的 03/30 16:58
推 oue: 所以我才又去提醒 叫他去看八卦的推文 03/30 16:58
→ oue: 除了保護小孩 也是希望台南板胞別出事 03/30 16:58
→ oue: 我就是偽善 聖母(公?)假中壢咩 XD 03/30 16:58
→ oue: 但 能少看到紛爭 心情能好些 何樂不為XD 03/30 16:58
推 nptrj: 真的,當初我家妓中很無辜 03/30 16:58
噓 anal5566: 你不過是在強推你自認的最優解決方案,但是這個社會要的 03/30 16:59
→ anal5566: 是最有效解決方案。 03/30 16:59
→ anal5566: 欸 你要繼續亂家屬又不管沒關係,大家一起出事。往後這 03/30 16:59
→ anal5566: 些8+9亂搞之前就會想想家人了,而不是像這個老流氓一樣 03/30 16:59
→ anal5566: 欸出事我自己擔 我真的超酷 03/30 16:59
笑死人了,你怎麼不知道有些人皮特別厚,死家也無所謂。
你就是在合理化私刑正義丫。
你的私刑正義,是先找弱者處理丫。
處理不了當事人,就處理未成年的?
推 zxcasd848: 蔣嫌是前科累累的慣犯,如果有人覺得他沒得到應有的懲 03/30 17:02
→ zxcasd848: 罰,那應該去訴諸司法正義。今天po出小孩的照片有讓事 03/30 17:02
→ zxcasd848: 情變得更好嗎?沒有 你們只是在踐踏道德底線並把自己 03/30 17:02
→ zxcasd848: 的格調拉到跟蔣嫌一樣。躲在網路上肉搜孩子真是英雄! 03/30 17:02
推 kmkr122719: 如果確定他父母/配偶知情且不約束,肉搜他父母/配偶就 03/30 17:03
→ kmkr122719: 算了,針對未成年小孩是要幹嘛,未成年小孩可以約束到父 03/30 17:03
→ kmkr122719: 母是不是? 03/30 17:03
→ bbbing: 某同志網紅肉蒐政敵就沒這麼多人挺未成年 03/30 17:06
→ anal5566: 肉搜不合理沒錯,但是無法否認是目前最有效的方法。之前 03/30 17:06
→ anal5566: 扁人那麼多次了,法院認定態度惡劣,從來沒有道歉認錯過 03/30 17:06
→ anal5566: ,為什麼這次不一樣了?因為社會找到有效的方法了。 03/30 17:06
那能怎麼辦呢?
我們不能因為法律的不作為,就去合理化這種事吧!
你現在是在告訴大家,用公審的力量,先找未成年的子女處理,然後他就乖了。
你要對抗魔鬼,所以把自己變了更不是人的魔鬼。
→ njunju: 原原po一時氣憤的行為其實跟路怒症差不多 都是牽連無辜者 03/30 17:08
→ njunju: 不用自以為正義 也一樣是陣發性暴怒症 不用好像其他人譴責 03/30 17:08
→ njunju: 這種公告其家人小孩的行為 就是蔣的朋友 大家就事論事 本 03/30 17:08
→ njunju: 版還是有理性的人 沒必要贊同這種肉搜人子女個資邏輯 03/30 17:08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7:14:29
→ pinrannie: 釋出的影片前面還有同行女性被打的狀況,雖然暴露小孩 03/30 17:11
→ pinrannie: 的照片真的不好,但誠摯建議學校關懷一下孩子跟母親, 03/30 17:11
→ pinrannie: 合理懷疑有家暴狀況 03/30 17:11
推 qq204: 肉搜根本不是氣憤,更像是樂子人 XD 03/30 17:13
推 tndh: 其實那些照片他自己公開放在個人ig上的,沒人去搜他家人 03/30 17:14
→ tndh: 昨天事發沒多久 粉絲才400一路加到800多才關閉 03/30 17:15
推 doomerptt: 自己公開的照片 被人拿去公審 一樣犯法 03/30 17:18
→ bbbing: 大致同意,找到他本人,就會找到他子女的照片,就觸法了? 03/30 17:18
你PO他臉書網址,和直接PO未成年子女的照片不是同一回事。
你可以去法條,我就不找給你了。
→ doomerptt: 在還沒發生事情時 誰會去找他公開的照片公審? 03/30 17:19
→ doomerptt: 拿他公開的照片公審 也會被激進者 一循照片去搜他家人 03/30 17:21
→ doomerptt: 在哪上班上學 這種也是搜 03/30 17:21
推 id44kimo: 公審就根本像在搞文革阿 03/30 17:21
推 oue: 這部分看看板上有沒有比較懂法律的釋疑 03/30 17:21
→ oue: 不用為了個爛人吵架啦 XD 03/30 17:21
→ doomerptt: 並不是把他未公開的親朋好友肉搜出來 才是搜 03/30 17:23
推 tndh: 動手前先檢查隱私設定 對大家都好 03/30 17:23
推 id44kimo: 事主的賠償金就靠原PO了~只能說~原PO人真好 03/30 17:26
我不會去管這種事。
事主的賠償金要靠法服或是律師。
噓 C4: 每次都會有這種反方的出來製造話題 03/30 17:28
反方?
如果原PO沒有貼小孩的照片,就不會有我這一篇文。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7:33:42
噓 Alphaplus: 大家都想要懲罰這個垃圾,影響其兒女也是針對其"懲罰" 03/30 17:31
→ Alphaplus: 的一部分。如果要禍不及妻女,他就該早點醒悟。 03/30 17:31
→ Alphaplus: 這不是第一次,他的前科累累,毫無懼意。那就禍及其家 03/30 17:31
→ Alphaplus: 人,讓他這一輩子得到最大的羞辱。我們高興。 03/30 17:32
→ Alphaplus: 我個人並沒有覺得兒女應該要被公開,但如果把過錯全部 03/30 17:32
→ Alphaplus: 想成是其父親做人長期做人失敗的"溢出" 03/30 17:33
→ Alphaplus: 我想我說服得了自己。讓其兒女長大以後痛恨其父親吧。 03/30 17:33
推 Dino14124: 你覺得你對那你就是對的,人就是這樣 03/30 17:33
→ Alphaplus: 而且都有馬賽克了,是怎樣,壞人百無禁忌,鄉民就得當 03/30 17:34
→ Alphaplus: 君子是嗎? 03/30 17:34
這種有馬和沒有馬,有什麼差別!
你不爽壞人,直接去堵丫。
結果你堵不到壞人,是去堵人家的小孩?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7:36:19
推 xyz40273xyz: 不過真的不要禍及小孩啦 爸爸很壞不代表小孩就會這 03/30 17:36
→ xyz40273xyz: 樣 如果因此抹殺了一個好小孩也不好 03/30 17:36
→ xyz40273xyz: 他其實也沒辦法選擇他的家長是誰 03/30 17:36
噓 Alphaplus: 不就跟你一樣嗎,不去責怪蔣先生行事不端作風不正,影 03/30 17:37
笑死人了,我在別的地方嘴,你怎麼不去找來看看?
個人造業個人擔,很難嗎?
你合理化肉搜小孩的行為的處理方式,在嘴我怎麼不去責怪蔣先生行事不端?
好有邏輯丫!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7:39:31
→ Alphaplus: 響自身及妻女聲譽。 03/30 17:37
你對人的理解,和對社會的理解,似乎還留在自我認知的階段。
你沒有看過,一個無惡不作的人,皮糙的肉厚的程度是六親不認。
我就見過這種人!
很奇怪的是,這種人的家人,很多的機率都還算不錯的人。
但是重點不是這個?
你的問題是,你覺得他都無所謂了,要去逼迫他的家人,讓他有所收歛?
問題是,他這種人看起來都30多奔40以上了,還這麼多前科累累,那他但凡想過自己的家
人時,他還會發生這麼多事嗎?
因果這種事,本來就不是順向述事這麼簡單。
如果單一路徑的道理是正確的,這世界就不會有人殺放火了。
所以呢?
要麻是你對這個社會的理解不足;要麻是你只是在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。
→ doomerptt: 只碼眼睛有碼跟沒碼差不多 是看不懂? 03/30 17:37
→ doomerptt: 上一篇我就說過了 只要照片足以間接識別出特定的個人也 03/30 17:40
噓 Alphaplus: 你看不懂為什麼有人要這樣做,我已經解釋給你聽了 03/30 17:40
看你的文很痛苦!
因為你一直在週邊繞,而不去直指核心的問題。
我貼文不是我看不懂為什麼別人這樣做。
我貼這一篇文是要告訴大家,不可以這樣子做。
你不是活在中古世紀,你不是活在封建社會。
你是活在一個將各種價值昇華的世代。
你不應該因為恨一個人,直接去合理化肉搜他人子女這種行為。
你去肉搜本人,讓他社死,我都無所謂。
因為我一直遵循的一個法則,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。
而你在做的,居然是合理化這些肉搜未成年小孩的行為。
推 EFERO: 碼眼睛沒用的 只要能讓他們的同學認出來 那就算間接識別了 03/30 17:40
→ doomerptt: 是踩到法 03/30 17:40
→ Alphaplus: 你選擇砲火一直放,不也是在網路上嗎? 03/30 17:40
→ Alphaplus: 舉你們兩者相似的行為為例子,你是看不懂? 03/30 17:42
我的核心價值,就是禍不及家人。
你作何人PO這種有碼等於沒有碼的未成年的照片,我一定鞭。
推 tndh: 被打的沒被馬,不用同情一下嗎 03/30 17:42
→ doomerptt: 你可以試著把自己出遊生活照 只碼眼睛 去問鄰居家人同 03/30 17:42
→ doomerptt: 事認不認的出來 03/30 17:42
推 zxcasd848: 覺得壞人沒受到懲罰跟法官說啊w在這邊悲憤並合理化這 03/30 17:42
→ zxcasd848: 種病態行為 自我催眠這是義舉www大英雄! 03/30 17:42
→ doomerptt: 我相信齁 把市長黃偉哲碼眼睛就好 去問市民 認不認得 03/30 17:44
→ doomerptt: 肯定87%以上的人認得 03/30 17:45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7:52:49
→ YOLULIN1985: 請問他是誰 03/30 17:49
推 ship1228: 樓上那個是知名旅遊達人? 03/30 17:50
推 tndh: 西瓜這局是無辜的 03/30 17:50
推 abyepi: 認識的不看照片也知道是誰,不熟的看完照片還是不認識 03/30 17:50
推 EFERO: 西瓜上市了嗎 今年怎麼這麼早XD 03/30 17:50
推 Dino14124: 如果這咖是初犯我會認同啦,不是初犯我相信大家尺不一 03/30 17:51
→ Dino14124: 樣,你慢慢跳針吧因為你也是聽不懂別人在說啥 03/30 17:51
肉搜肇事人,我無所謂。
肉搜未成年在學生,就是不行。
很難懂嗎?
你!
就是在合理化肉搜未成年人這件事。
→ njunju: 我是建議大家都冷靜冷靜 沒必要花時間在爛人身上 然後做很 03/30 17:52
→ njunju: 多不必要的事情浪費心力 03/30 17:52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7:54:41
推 ship1228: 肉搜、出征文化,反應現代人對司法不公的不安吧 03/30 17:54

→ doomerptt: 都有碼賽克了 聖母在叫甚麼? 03/30 17:59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8:05:49
→ doomerptt: 舉個例 03/30 18:01
噓 Alphaplus: 下班了,沒空。 03/30 18:02
※ 編輯: bulden (60.248.61.61 臺灣), 03/30/2026 18:08:02
噓 dunkylu: 理盲又濫情就是這種人 03/30 18:13
推 haywk: 這世界上不公不義的事情太多了, 越弱勢的人是越得不到社 03/30 18:20
→ haywk: 會大眾的聲援,因為聲音傳不出去 花時間看了地院的資料, 03/30 18:20
→ haywk: 這種人不值得你浪費時間 03/30 18:20
推 melluu: 不管有沒有打馬 都不應該po小孩的照片 03/30 18:20
推 Dino14124: (聳肩) 03/30 18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