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CHENCHEN666: 沒出過社會的鍵盤義士喔 11/07 15:59
推 demon1412: 看戲來說…這樣的確很爽,但換做我是當事人…想到未來 11/07 15:59
→ demon1412: 可能要出庭,我就懶了 11/07 15:59
推 A80211ab: 苦主應該沒興趣告 都退車了 弘達可以告業務侵占 11/07 16:04
→ A80211ab: 不過不能解釋為何車底盤問題這麼大卻拿出來賣 11/07 16:05
推 jasonis08: 因為沒看到宏達出事,就打著正義的旗幟講一些自己遇到 11/07 16:05
→ A80211ab: 所以要低調也不會告 11/07 16:05
→ jasonis08: 也不會做的事,好了啦夠多篇了,可以散會了啦 11/07 16:05
→ maniaque: 笑死,這麼愛當正義小超人? 11/07 16:06
→ maniaque: 傷最重的是車商,都不想提告了,當原PO時間很閒歐 11/07 16:08
→ maniaque: 人家生意做到這麼大,分寸拿捏還需要你教?你開顧問公司? 11/07 16:09
推 TopGun2: 車商怎麼會是傷最重的? XDD 11/07 16:09
→ maniaque: 連權衡利弊都做不到,當啥顧問小朋友? 11/07 16:09
→ fit: 業務A掉的是車商的錢,他該吃的是背信+侵占 11/07 16:10
→ TopGun2: 隱匿車況賣到賺到,現在原價買回而已。 繼續釣下面一位 11/07 16:10
推 ru04hj4: 那是業務跟老闆的事 11/07 16:14
→ charmingpink: 原po跟車商都各退一步解決了原文也沒修改刪除好端 11/07 16:15
→ charmingpink: 端在那邊 看到那篇覺得不ok不跟那家車商買就好了 11/07 16:15
→ charmingpink: 硬要叫原po提告追到底 結果沒比原價拿回好你們會負 11/07 16:15
→ charmingpink: 責損失? 11/07 16:15
噓 chiuoerice04: 老話一句 律師費你出啊 11/07 16:22
→ maniaque: 太多正義嘴砲人了...... 11/07 16:29
推 Livina: 原PO本來也是建議弘達來告,又不是叫原原PO去告,弘達要證 11/07 17:02
→ Livina: 明自己的清白確實應該要告一下才對,不要只是怕事就自己吞 11/07 17:02
→ Livina: 我是沒錢跟弘達交關,不過有錢人可能遇到弘達自己要注意點 11/07 17:03
→ Livina: 業務敢這樣玩,絕對不是一個人或單一事件這麼簡單 11/07 17:04
推 timn0225: 原PO這樣就給五星評價~這才是問題所在~之前更新那個積極 11/07 17:08
→ timn0225: 現在........ 11/07 17:08
推 sted0101: 是不是沒被原廠教訓過? 11/07 17:10
噓 chiuoerice04: 他第二點不就叫車商幫助原原po去告嗎== 原告不就原 11/07 17:10
→ chiuoerice04: 原po 11/07 17:10
→ maniaque: 宏達要ptt鄉民教怎做生意?? 11/07 17:13
推 VVade: 宏達具續拍片賣奶妹 11/07 17:21
噓 superpie007: 你哪根蔥 11/07 17:28
噓 SimACC: 雙方都善意解決了,這麼仗義應該自己開一間超有良心車商。 11/07 17:29
推 Livina: 這三點應該分開講吧!第一是弘達應該要告到底,第二是如果 11/07 17:40
→ Livina: 原原PO要告,弘達要全力協助,包含訴訟費用之類的,第三點 11/07 17:41
→ Livina: 照原原PO說的,就是一瓶酒,這就看雙方自己能不能接受了 11/07 17:41
→ Livina: 怎麼一堆人好像只看得到第二點 11/07 17:43
→ Livina: 鄉民不是最愛看到血流成河,這麼這次這麼怕麻煩人家了 11/07 17:44
推 Adonis7088: 車禍 撞死人 雙方和解 完全沒用到鄉民力量 11/07 17:47
→ Adonis7088: 結果鄉民幹得比誰都大力 結果這次 利用鄉民力量逼宏達 11/07 17:47
→ Adonis7088: 出面處理 結果合意和解 鄉民卻不能講話了 ??? 11/07 17:48
→ Adonis7088: 雙標到不可思議 網路奇景 11/07 17:48
推 TopGun2: 幾篇看下來,看到某些推文很急不要告 XDDDD 11/07 17:51
→ maniaque: 笑笑啦,那些要人家告的,就出張嘴而已,不會贊助律師費歐? 11/07 17:57
→ maniaque: 跟沒出過社會,沒去法院折騰過一個樣子 11/07 17:58
推 Livina: 所以原PO不就說了,弘達要協助原原PO提告,當然是要弘達出 11/07 17:58
→ maniaque: 連基本的 Tims is money 的成本觀念都蕩然無存,笑死人 11/07 17:58
→ Livina: 律師費啊!不然什麼叫支持? 11/07 17:58
→ maniaque: 是不知道律師費一審要幾萬嗎??? 11/07 17:59
推 alwang: 叫宏達告自己業務員 提醒社會大眾我宏達底下業務員沒好貨 11/07 17:59
→ maniaque: 樓上你拿實際行動,你出啊 11/07 17:59
→ alwang: 真有這種公司? 這提議有好笑 11/07 17:59
→ Livina: 騙錢被抓到就還錢,沒被抓到就算賺到囉!鄉民也懂洗地嗎? 11/07 18:00
推 Cishang: 這麼善意以後就不要PO文阿 自己去善意不就好了 良善何需 11/07 18:01
→ Livina: 弘達退回騙來的錢,業務換一家車行繼續騙,無事一身輕 11/07 18:01
→ Cishang: 發文 騙三歲小孩嗎? 11/07 18:02
→ Cishang: 以後這類文要不要禁止 反正都是善意 何需出張嘴 11/07 18:03
→ Livina: 叫奶妹出來拍道歉影片又刷一波流量,難怪台灣詐騙這麼泛濫 11/07 18:03
→ Cishang: 還是你想的就是這種文全都不要發最好了 11/07 18:04
推 TopGun2: 可憐 詐騙之島不是叫假的。 急著幫車行洗地笑死 11/07 18:05
→ TopGun2: 如果車行珍惜自己的商譽,應該告死那位業務 11/07 18:06
→ TopGun2: 這本來就是車行該做的事而且要讓原車主知道進度 11/07 18:06
→ TopGun2: 車行如果嫌麻煩息事寧。人就不要怪別人有其他的想法 11/07 18:07
推 Yoimiya: 只有炒掉業務根本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這也有人能吹? 11/07 18:07
→ TopGun2: 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業務是被推出來擋箭牌的 11/07 18:08
推 TopGun2: 如果車行也是受害者 ,這種證據確鑿的詐騙行為, 提告是 11/07 18:11
→ TopGun2: 基本的好嗎 11/07 18:11
推 jdkj1110: 弘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,讓人想到車有問題硬上 11/07 18:13
推 TopGun2: 跟吃到有蟑螂的餐點一樣,商家退錢給你就好,再送你一湯 11/07 18:16
→ TopGun2: XD 11/07 18:16
推 re340: 一來一回就洗了290萬的現金流 有夠扯 11/07 18:18
推 omanorboyo: 不是什麼都要走法律的 和解條件喬好就好 11/07 18:20
→ omanorboyo: 法律就是一個浪費雙方時間的東西 11/07 18:20
推 TopGun2: 台灣會被稱作詐騙之島不是沒有原因的 11/07 18:21
→ TopGun2: 息事寧人的心態, 難怪台灣郎一直被騙 11/07 18:21
→ TopGun2: 我指的是車商要告業務 11/07 18:22
→ Arashi0731: 最好只是業務跟店家之間的背信問題,證人也要出庭好嗎 11/07 18:25
→ Arashi0731: ? 11/07 18:25
推 TopGun2: 好啦好啦什麼事喬好就好以後大家被詐騙自己摸摸鼻子算 11/07 18:26
推 atbhao05: 一台有撞 其他台應該沒撞吧 11/07 18:36
推 NTHUlagka: 有些人不知道是車商找來喜地的還是怎樣 這樣就滿足了 11/07 18:39
→ NTHUlagka: 笑死 台灣詐騙島果然有點道理 11/07 18:39
噓 wang56: 奉勸大家不要小心說話,不然會被歸類到洗地族貼標籤 11/07 18:42
→ wang56: 這版目前風向就是只能說弘達很糟,不然直接貼標籤處理 11/07 18:43
推 benny3579: 可能有網軍在洗地吧 這間原本在ptt討論度又不高 突然 11/07 18:45
→ benny3579: 一堆人護航 11/07 18:45
噓 george31708: 你誰啊 關你什麼事? 11/07 18:47
噓 apple94: 你要告人家,也先查點法律再說嘴吧 11/07 18:49
→ wang56: 要小心說話才是,避免被貼標籤洗地就糟糕 11/07 18:53
推 kingkinggod: 商家最重要不是商譽嗎?一個億來億去的大車商告個小 11/07 18:59
→ kingkinggod: 業務很難?哪裡麻煩,笑死 11/07 19:00
推 TopGun2: 樓上突破盲腸 XDdd 11/07 19:02
→ maniaque: 事主本人有想過要告嗎?有嗎?沒有,對吧,那當事人 11/07 19:03
推 lskqre456: 弘達好弘達讚宏達呱呱叫!先有宏達後有天地!弘達 11/07 19:03
→ lskqre456: 就是二手車商的北極星!在混屯漆黑的市場照亮我們 11/07 19:03
→ lskqre456: !是企業標竿社會榜樣國家英雄民族救星!oh~您是多 11/07 19:03
→ lskqre456: 麼的偉大且無敵的存在~蟹老闆! 11/07 19:03
→ maniaque: 已經劃下句點,旁人要鼓譟什麼告來告去? 11/07 19:03
→ wang56: 話說之前阿慈,也遇到業務亂搞事件,這版有鄉民要求提告 11/07 19:04
→ wang56: 嗎? 11/07 19:04
推 zxc8424: 業務亂搞本來就無解...開過公司的都知道 11/07 19:05
→ wang56: 鄉民如果當時沒要求阿慈提告爭議的業務,這就很玄了 11/07 19:06
推 jasonis08: 撇除處理得好不好這件事,有些人到底在氣什麼啊超好笑 11/07 19:10
→ jasonis08: ,跟你又沒關係,是你也是受害者還是怎樣?吃瓜吃到走 11/07 19:10
→ jasonis08: 心是哪齣啦 11/07 19:10
→ k7881683: 說不定整間都這樣玩ㄏㄏ 11/07 19:11
→ wang56: 看破但不要說破,走心成這樣也很厲害 11/07 19:11
噓 s1041243: 哈哈詐騙在你我身邊然後說人吃瓜,下次就是你受騙 11/07 19:24
→ charmingpink: 我如果遇到車商肯原價買回就偷笑了 11/07 19:28
→ ga047768: 弘達還不知道怎麼做嗎?這不就有個免費法律顧問 11/07 19:51
→ soy5566: 當告人是在走菜市場喔? 11/07 20:13
推 OldWang911: 推一個,你真的有心要幫助大家防範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11/07 20:15
→ maniaque: 歐,道德綁架大招出來了??? 11/07 20:28
→ maniaque: 當事人寫的的鉅細靡遺經過,還不夠學習歐?? 11/07 20:29
→ maniaque: 小獅之前那件調表車事件,一樣也是和解簽,賣方賠錢,結案 11/07 20:31
噓 LBJshit: 你當大家都沒事 整天跑法院喔 11/07 20:35
噓 pink0926: 說不是次元切割我不信 除非告業務 11/07 20:36
→ pink0926: 認同業務亂搞很無解 但我不認為公司商譽是可以被亂搞 11/07 20:38
→ pink0926: 反正我先認定就是開次元切割刀 而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 11/07 20:38
→ pink0926: 當然我也認同不是人人都很閒要跑法院 但那是針對社畜 11/07 20:39
→ pink0926: 業務性質的本來就工時彈性 維護商譽告他我認為合理 11/07 20:39
→ maniaque: 告了能證明什麼? 網紅拍了片,道了歉,監督不周,用人不當 11/07 20:42
→ maniaque: 還需要再花上一堆成本去告? 11/07 20:42
→ maniaque: 要是業務跳出來指責是被栽贓被抹黑被迫辭職 11/07 20:43
→ maniaque: 那才有所謂的透過司法捍衛商譽的發動理由 11/07 20:44
推 TopGun2: 弘達這種等級車商每年一定有聘法律顧問。既然有給錢不用 11/07 20:44
→ TopGun2: 白白不用 11/07 20:45
→ maniaque: 當兩造各說各話,司法程序才有價值跟意義 11/07 20:45
→ pink0926: 我認同你說的 告了確實只能證明用人不當督導不周 11/07 20:45
→ pink0926: 但這個等級的車商沒有聘顧問我也不信 11/07 20:46
→ pink0926: 你今天買車 出問題直接切割業務就好 這個做法我不認同 11/07 20:46
→ maniaque: 真是佩服這堆不食人間煙火的神鄉民..... 11/07 20:46
→ TopGun2: 笑死,強烈的幫別人擔心跑法院很花時間 XDDD 11/07 20:47
→ pink0926: 我只是陳述現況 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他不是做小生意 11/07 20:47
→ maniaque: 沒有人有本事讓所有人都滿意都認同 11/07 20:47
→ maniaque: 做生意就是這樣子 11/07 20:47
→ pink0926: 你今天說路邊那種賣五萬十萬的 我還可以用你的角度去看 11/07 20:47
→ maniaque: 有路人不認同處置方式?,蟹老闆也只能說很遺憾 11/07 20:48
→ maniaque: 他不需要也沒有義務討好每一個人 11/07 20:48
→ TopGun2: 說別人不食人間煙火,顯示自己才是很有社會經驗的人 XD 11/07 20:48
→ maniaque: 畢竟,日子還是要過, 11/07 20:49
→ maniaque: 窮究於司法追訴,還不如做好自己的本業 更實際 11/07 20:49
→ pink0926: 就跟我們也不一定要認同你 但至少我還可以用其他角度看 11/07 20:49
→ maniaque: 打官司,只有律師有賺錢,告訴人不會因為這樣有飯吃的 11/07 20:50
→ pink0926: 就像你一昧的為挺而挺 而不是陳述客觀事實 11/07 20:50
→ maniaque: 會在那邊起哄要告到死的,又有幾位親自實證走過提自訴??? 11/07 20:50
→ maniaque: 算了吧....一堆鄉民只是想單純看熱鬧而已 11/07 20:51
→ pink0926: 沒人說要告到死 不要預設立場 11/07 20:51
→ pink0926: 大家只是想看到底是不是 次元切割 11/07 20:51
→ pink0926: 業務多好切割 有在做生意的又不是不知道 11/07 20:52
→ wang56: 所以是指那位老闆切割員工,沒售後處理? 11/07 20:55
→ pink0926: 等他們解釋吧 不知道是不是次元切割 但至少原價買回了 11/07 20:55
→ pink0926: 認真說 杰運 小施 都比他好 同等級的車沒試車他們不讓買 11/07 20:56
→ wang56: 要切割員工,幹嘛還買回,又不是傻了 11/07 20:56
→ pink0926: 這個不讓試車真的很詭異 出事直接切割業務 我看不下去 11/07 20:56
推 TopGun2: 所以被詐騙百萬千萬的,反正錢是追不回還來的,摸摸鼻子 11/07 20:57
→ TopGun2: 認了,自己再賺比較實際,誰叫你笨。這種心態,難怪台灣 11/07 20:57
→ TopGun2: 政府也懶得重罰詐騙犯,Xdd 11/07 20:57
→ wang56: 前幾篇不就有人提到小施影片針對不試車有發過影片,打臉鄉 11/07 20:59
→ wang56: 民認知 11/07 20:59
→ pink0926: 切割 跟 買回 是兩件事情 雖然最終導向都是顧及商譽 11/07 20:59
→ pink0926: 我自己在杰運跟小施都買過 都是過車才買 體驗至少很好 11/07 21:00
→ pink0926: 會跟捷運買是因為小施不賣那個牌子 雖然近年有在賣了 11/07 21:00
→ wang56: 杰運真的不錯,但小施就.不予置評 11/07 21:00
→ wang56: 一堆改裝改管影片這種yt挺不下去 11/07 21:02
→ wang56: 改聲浪發影片還那麼高調,反觀杰運很多實測用心多了 11/07 21:03
→ pink0926: 小施的車目標族群很明確 平價好養易上手 11/07 21:04
→ pink0926: 劉老闆的車種夠多 小施不賣的 他會賣而且還拆車開箱 11/07 21:05
→ wang56: 小施其實也沒很糟,只是他的群眾很雙標,一直幫小施招黑 11/07 21:10
→ wang56: 很愛捧一踩一堆 11/07 21:10
→ pink0926: 我認真說 我不懂車 所以我傾向找服務好的車商 11/07 21:11
→ pink0926: 杰運 小施 是目前我體驗過的名單 甚至覺得他們比原廠好 11/07 21:12
→ wang56: 杰運目前評價還是比較高,分店也更多售後更好 11/07 21:13
→ wang56: 北中南都有據點,光這點就屌打 11/07 21:14
→ wang56: 有能力的老闆,不會只在同一個地方,而是能服務到各地區 11/07 21:15
→ wang56: 拓展規模 11/07 21:15
→ pink0926: 我認同 因為我想要的車是從高雄拖上台北的XD 11/07 21:16
→ pink0926: 所以我就很訝異有能力 卻不好好服務的蟹老闆 不給試車 11/07 21:18
推 hydeless: 其實不懂車不用大聲嚷嚷 11/07 21:20
噓 onspeed: 所以告不告對你有差嗎?你都看到這次事件弘達的處理方式 11/07 21:22
→ onspeed: ,難道告贏弘達你就會跟弘達買車?你要無償幫忙原PO處理 11/07 21:23
→ onspeed: 法院所有事情?你以為跑法院很簡單嗎?上班族請假花一堆 11/07 21:23
→ onspeed: 時間處理,還不一定能拿到錢,光時間成本就划不來了 11/07 21:23
推 timn0225: 有能力擴大賺錢不代表正派有良心 11/07 21:23
→ pink0926: 我也認同不懂車不用大聲 11/07 21:24
→ pink0926: 只是因為我也是弘達的觀眾 11/07 21:24
→ pink0926: 很難相信有好感的車商居然是這樣服務 11/07 21:24
→ pink0926: 不然就跟你說的一樣 懶得看 11/07 21:24
→ onspeed: 不是要幫弘達講話,反正他要堅持二手車不能試車,車子有 11/07 21:26
→ onspeed: 問題只能原價買回,賠錢就是法院見,大家知道他的真面目 11/07 21:26
→ onspeed: 就不會跟他買了 11/07 21:27
推 zark07222: 說白了,車主應該也不敢跟宏達玩啦,車主是什麼咖,而 11/07 21:29
噓 yiyin330: 人家是賣車的不是律師事務所耶 11/07 21:29
→ zark07222: 且個資全都對方手上,他敢上網炮宏達已經算是很帶種了 11/07 21:29
→ zark07222: ,再玩下去又是另一回事了,車主見好就收已經算聰明了 11/07 21:29
→ zark07222: ,再弄下去,真的家破人亡都很有可能! 11/07 21:29
推 palapalanhu: 沒修改刪文就不錯,網路上人人都是正義超人,現實 11/07 21:32
→ palapalanhu: 遇到都軟趴趴 11/07 21:32
推 wheat1130: 哈哈哈哈哈 11/07 21:49
推 fegat: 人家當事人都接受了 一堆人在喊燒 無聊 11/07 21:52
推 ppppp367: 一開始原po來這邊討拍 後面這樣處理五星?" 11/07 21:52
噓 yiyin330: 家破人亡咧又一個在幻想 11/07 21:52
→ wheat1130: 我只要知道二手車只能看,就要決定要不要買。我就會離 11/07 21:52
→ wheat1130: 開了 11/07 21:52
→ wheat1130: 不用牽扯太多。 11/07 21:53
→ yiyin330: 賠償談不攏上法院車商哪有差,做得好好的去惹事幹嘛 11/07 21:53
推 horb: 你沒錯。但實務上有點困難 11/07 22:07
推 jasonis08: 原po看起來不想惹事,我是支持有說人家詐欺詐騙的鄉民 11/07 22:09
→ jasonis08: 去匿名檢舉,我相信司法會還給大家一個公道,畢竟你們 11/07 22:10
→ jasonis08: 可以直接說詐欺詐騙應該是有相當有利的證據了吧? 11/07 22:10
→ jasonis08: *力 11/07 22:10
→ ga047768: 如果法律能在2個月內給結果,一定吉屎他! 11/07 22:28
推 warm0808: 可以不要再討論垃圾了嗎 11/07 22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