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w08445566: 寧可相信自己 我也不想看這種 08/23 10:40
噓 runrunkaka: 這種應該要罰主管機關,哪有要民眾自證無罪 08/23 10:48
推 PR58: 超爽的 又擾民了 什麼責任都不用負 08/23 10:56
→ noirskakashi: 32萬件,小金庫賺爆了 08/23 11:02
推 gx9900824: 超爽的.完全沒有責任 08/23 11:03
推 acesslai: 我是會聽從現場人員指揮啦,也看過不動如山的 08/23 11:24
推 MIKE44: 不動如山應該是吃過虧...有的真的亂比 08/23 11:25
推 Statham: 不是交警都要小心,很多義交根本亂引導讓兩邊都打結 08/23 11:33
→ chi17: 警:會審核 然後記得上次有個地方說人力不足沒有審 08/23 11:40
推 z1120123: 有看過類似的新聞,所以有科技執法的路段 08/23 11:43
→ z1120123: 我完全不會屌義交 後車或者義交靠北就給他們靠北 08/23 11:43
推 ChungLi5566: 我會當下按保存影像 這樣就不會被洗掉 08/23 11:51
→ ChungLi5566: 平常看到違規也是 按一下就存另一個資料夾 08/23 11:51
噓 kiss377017: 說個笑話,科技執法與義交! 08/23 11:51
→ coneflwer: 地方政府稅收 08/23 12:04
推 ChienFong: 我碰到當下都會紀錄,回頭第一時間保留錄影紀錄, 08/23 12:05
→ ChienFong: 以備申訴需求。 08/23 12:05
→ upeo: 違規都要搞半載才出單 有夠北七 要保全自己的證據也常常不見 08/23 12:05
→ upeo: 垃圾交通隊 08/23 12:05
推 acesslai: 只能說某些路段沒站指揮就是大家塞到飽 08/23 12:19
推 acesslai: 不過新聞也不寫哪個路口,真的開地圖砲 08/23 12:21
推 FormulAn21: 照片西寧北路那段科技執法真的很智障 08/23 12:25
推 PR58: 為什麼不是先確認再寄而是要等人申訴再看有沒有誤判 08/23 12:27
推 nicholassys: 這就是為什麼要大容量行車紀錄器 08/23 12:34
推 iPadProPlus: 真的蠻低能的 08/23 12:38
噓 Jacky4939112: 義交10個裡面只有1個有作用 剩下5個不做事、4個越指 08/23 12:42
→ Jacky4939112: 揮情況越糟糕 08/23 12:42
推 G773: 心得部分,要是不分大小路口全數都有科技執法,應該不錯 08/23 12:44
推 kalapon: 在當下路口的控制台設個開關,人為指揮時停止判斷,很容 08/23 12:45
→ kalapon: 易吧 08/23 12:46
→ Catalyst: 我沒在管義交的 只有警察指揮才聽 除非是有緊急避讓需 08/23 12:47
→ Catalyst: 求 一堆義交他媽的紅燈還有5秒就在亂叫人衝 08/23 12:47
推 MKIU: 一堆義父真的來亂的 08/23 12:50
推 Qiaodi: 多數義交真的來亂的+1 08/23 12:53
推 csghuuguh: 義交大部分都有跟交警一起出勤吧 08/23 12:55
推 domago: 白痴政府 08/23 12:57
推 Aueston: 罰單寄有夠慢,收到至少快一個月後了要人怎麼舉證? 08/23 12:57
推 PR58: 照他們的做法就算是警察叫你走一樣會收罰單吧 08/23 13:00
推 sdd5426: 行車記錄器留兩個月夠不夠啊 08/23 13:09
→ sdd5426: 就是防止這種鳥事所以我才定期把SD卡拿去電腦複製 08/23 13:10
推 whitePlume: 真的科技執法太少,每個路口都要,光抓不禮讓行人就 08/23 13:32
→ whitePlume: 很有用了^^ 08/23 13:32
推 yesyesyesyes: 很久以前我就問過這個問題,笑死 08/23 13:37
噓 ultratimes: 違反哪一邊就哪一邊開罰,這天經地義 08/23 13:41
推 BlueJet0501: 沒有回答延長保管影像時間給當事人調閱違法畫面 08/23 13:53
推 fish005: 我是覺得應該要賠償雙倍罰金給駕駛,財源就從審核的執法 08/23 13:54
→ fish005: 單位預算來扣 08/23 13:54
推 ialeou: 沒有很大的改善就是還不夠多,每個路口都插一支保證罰到 08/23 14:03
→ ialeou: 只有掛假牌才敢上路 08/23 14:03
推 maksin: 錯誤率還不夠高吧,可見正常科技執法抓到翻掉... 08/23 14:08
推 Aixtron: 不是喔,不是這樣的喔!有寫過1999,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 08/23 14:08
→ Aixtron: 打電話給我,是以現場指揮為準,包含義交! 08/23 14:08
→ Aixtron: 不過好像是在4或5月?我覺得那位警察很有法律的sense,果 08/23 14:11
→ Aixtron: 然6月就有規則,表示他不只是結案,還有認真去把事做對! 08/23 14:11
→ Aixtron: 衷心希望這種警察能夠出人頭地! 08/23 14:11
→ Aixtron: 不過義交很扯+1 08/23 14:12
推 yesyesyesyes: 警察只負責開罰單,後續的申訴就是自求多福,這樣搞 08/23 14:14
→ yesyesyesyes: 下去就是大家都不會想理會義交的管制,根本風險自理 08/23 14:14
→ yesyesyesyes: 的概念 08/23 14:14
推 ultratimes: 本來就是啊,難道不是? 08/23 14:23
→ ultratimes: 哪裡不合法?一切都合法 08/23 14:23
推 rinkai: 沒檔案一定是騙人的啦 08/23 14:28
推 zxc8424: 這太慘了啊 08/23 14:29
推 Frobel: 看過交警叫汽車往前到機車停等區 也遇過叫人綠燈左轉燈 08/23 14:32
→ Frobel: 沒亮就指揮汽車可以左轉 08/23 14:32
推 rtoday: 遇過很多義交亂指揮+1 08/23 14:40
推 KeeperOf7Key: 義交根本沒受過什麼指揮交通的訓練吧,一堆亂指揮 08/23 15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