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answermangtr: 路隊長還敢調皮 罰死他 10/31 15:41
→ CowboyBebop: 沒扣牌喔? 10/31 15:42
→ coke5130: 「得以」是指超車完要退回中線,如以最高速行駛則可以 10/31 15:44
→ coke5130: 繼在內線,算罰得輕了,全部人因為一台車龜內線耗掉多 10/31 15:44
→ coke5130: 少時間精力呀 10/31 15:44
→ william826: 飆仔 龜仔 台灣兩群道路自私底層 他媽手牽手滾去住蛋 10/31 15:44
→ william826: 殼區 10/31 15:44
推 mouz: 他只要在這裡說:我已經開到最高速限,後車還在閃大燈?就 10/31 15:45
→ mouz: 會有人幫他護航了喔 10/31 15:45
→ william826: 搞出車禍所有人陪你塞 媽的一群照速限開很難的垃圾 10/31 15:45
→ primeblue17: ㄉㄟˇ :應該、必須、需要。 10/31 15:45
推 ShaNe1993: 才六千 噁心一堆人根本不虧 10/31 15:45
推 Colin777: 時間多到可以打官司了 10/31 15:48
推 venon0916: 幹你娘 下賤垃圾 內線龜車 還有臉提告 10/31 15:51
→ venon0916: 臭雞掰 應該公布 照片 讓大家看看 不要臉的下賤垃圾 10/31 15:51
→ venon0916: 長怎樣 10/31 15:51
推 s04416: 哇塞 這個條例一開 慢速龜車要亡了 10/31 15:52
推 niss: 舒服 10/31 15:56
推 St3480: 爽啊 再龜啊 10/31 15:58
推 Anderson0819: 車板烏龜哭哭喔 10/31 16:00
→ GXIII: 中線低於90會罰嗎? 10/31 16:05
推 hondasho: 中內線佔用車就是一群自私的理由伯 10/31 16:06
噓 speed364: 車板人數-1 10/31 16:11
推 maniaque: 對照版上那些認為自己是執法王,最高速就可以卡別人內線 10/31 16:11
→ maniaque: 在那些人眼中, 這位仁兄只是內線開的慢一點 10/31 16:12
推 pzztt: 一路內線 切中線麻煩 10/31 16:12
推 acesslai: 上課都有教,考試自己發揮 10/31 16:12
→ speed364: 那些文盲跟我大聲唸一遍,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指出, 10/31 16:13
→ speed364: 內側車道的功能明確為「超車道」,駕駛超車後就應在安全 10/31 16:13
→ speed364: 距離內駛回原車道,以確保車流順暢。 10/31 16:13
→ maniaque: 所以才說是執法王啊,我最高速in內線,想超車就是超速仔 10/31 16:14
→ maniaque: I am justice ~ 10/31 16:14
→ stanleyplus: 國1多抓一點阿  一堆龜  我都走外線比較舒服 10/31 16:15
→ gpx369: 不是有很多人喜歡科技執法嗎?麻煩使用在抓內線龜 10/31 16:24
→ gpx369: 車上謝謝 10/31 16:24
推 Snowman: 「得以」在法律用詞上 是「有必要時可以」,「應以」才是 10/31 16:30
→ Snowman: 「一定要」 10/31 16:30
→ Snowman: 但本條文的有必要就是沒被堵住時 所以沒堵住你還不開100 10/31 16:30
→ Snowman: 就是罰 10/31 16:30
推 alwang: 文盲跟我大聲念一遍  合議庭指出"小型車若持續占用內側車 10/31 16:37
→ alwang: 道 就必須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" 10/31 16:37
推 alwang: 為什麼很多人很愛選擇性忽略? 10/31 16:41
推 kingkinggod: 事實證明,飆仔跟龜仔都是文盲 10/31 16:43
推 qa1122z: 早就該抓了 10/31 16:44
推 Tokoo3535: 時速86占用內線還敢嘴...?社底 呵呵 10/31 16:45
推 maksin: 很多人都會自己解讀法規阿,就當去法院上堂課吧 10/31 16:52
→ ji3g4go6: 法院能不能把他開不到九十的車賣掉啊 10/31 16:55
推 WuKong: 過街老龜 10/31 16:57
→ warlidot: 路肩都比主線三道開的還快 10/31 16:59
推 feellan: 龜車仔:為了不追撞前車 保持安全距離錯了嗎? 10/31 17:00
推 chrisley: 才罰6000,不痛不癢吧...真的要提高罰金才可能見效果。 10/31 17:01
噓 GetMoney: 鄭男:你各位低端只敢躲網路,帶種像男人上法院啦 10/31 17:03
推 info1994: 南部一堆這種啊 10/31 17:05
→ info1994: 反而外線好開多了 10/31 17:05
推 chencjj: 這駕駛是法盲,法盲只是形容詞,沒有侮辱的意思 10/31 17:06
推 lizardc1: 高雄老害 10/31 17:11
推 metroid0104: 沒超車了就不要一直開在最內側,不就沒事了 10/31 17:14
推 MRheartblue: GJ 10/31 17:16
推 maitang117: 罰爆烏龜車 10/31 17:19
噓 k7881683: 白癡 10/31 17:23
推 iKelly: 你要佔用內車道就麻煩開到法規速度上限 10/31 17:24
推 curlymonkey: 舒服,龜仔龜在內車道被罰就是爽 10/31 17:27
推 abcpiii: 內線龜車容易車禍 10/31 17:29
推 tengerinedog: 內線龜車跟acc都去罰站 10/31 17:35
推 Swave: 龜車就是這樣,文盲又理盲 10/31 17:36
推 frank111: 這麼厲害被罰兩次,讚 10/31 17:44
推 lion0208: 國道四號也要來拍一下,一堆速度 6、70 的在內線 10/31 17:53
推 u327825: 這種路隊長PTT很多 10/31 17:56
→ chrxqp: 不要說佔內線了,沒塞車的話連100也開不到,上什麼國道啦 10/31 18:06
→ chrxqp: ,100~105浮動不行嗎 10/31 18:06
推 miel3330: 應該是「ㄉㄟˇ以」還是「ㄉㄜˊ以」的差別? 10/31 18:11
→ angst: 內線離前車10m以上且時速低於最高速限直接開罰 10/31 18:12
推 SimACC: 笑死,判決書打國道十號最新一篇就是這位神人。 10/31 18:13
推 Benefits: 法盲 10/31 18:15
推 Spinner3: 白癡 10/31 18:24
噓 ckgodboy: primeblue 不要亂解讀 10/31 18:28
推 jimmy12332: 看不懂法條 浪費行政資源 10/31 18:29
推 JER2725: 法院認證的龜車 10/31 18:45
推 orny: 爽辣 10/31 18:47
推 rickjoyce: 唯一支持國道區間測速 10/31 18:49
推 mmmmmmmmmmmm: 開這麼慢就不要上高速 10/31 18:55
噓 cokecolatw: 「得」又不是「應」,行政法院法盲喔? 10/31 18:56
→ cokecolatw: 高公局立一個很白痴的規則是一回事,但你行政法院 10/31 18:57
→ cokecolatw: 也要照法治來判,自由心證是怎樣? 10/31 18:57
推 junshinw: 開這麼慢為何堅持開內線,有夠自私 10/31 18:57
噓 LeeFrank: 龜仔滾去平面啦 笑死人 10/31 18:58
推 hcshin: 笑死,有人連法規都看不懂,斷章取義。法規是要整段去看的 10/31 19:04
→ hcshin: 不是擷取某個句子去亂解釋 10/31 19:04
推 MTBSsales: 經法院認證過的智商,這種低能蠢貨指著牠喊低能兒才是 10/31 19:05
→ MTBSsales: 妥善使用形容詞 10/31 19:05
→ hcshin: 難怪台灣的交通素質這麼低,原來就是駕駛人的素質水準問題 10/31 19:05
→ niss: 好了啦,鍵盤大法官。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,你硬要合法幹 10/31 19:22
→ niss: 損人不利己、對整體車流沒助益的事,也只證明你有最低道德 10/31 19:23
→ niss: 拉。整體社會素質沒提升前,是無法驅動修法的,不然你以為 10/31 19:23
→ niss: 帶安全帽、扣安全帶怎麼來的?但修法前你就無法去做正確的 10/31 19:23
→ niss: 事嗎? 10/31 19:23
→ laechan: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0/31 19:28
→ laechan: 這天才自己都知道“內側車道為超車道” 10/31 19:29
噓 a894392000: 不要臉的垃圾 無恥 10/31 19:32
→ a894392000: 最厭惡這種開不到上限還硬不走的 10/31 19:33
推 allyourshit: 內線血栓就是該罰到怕 罰不怕就該扣照 10/31 19:39
推 xxp680: 垃圾龜真的是道路上的毒瘤 10/31 19:43
推 queen1983: 爽啦,一定是豐田 10/31 19:45
→ iterator: 注意看法官對於法條的解釋,這才是正確的 10/31 19:46
→ iterator: 法條對於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描述其實是很明確的 10/31 19:47
→ iterator: 網上一堆爭論內側車道該怎麼開的,很多根本沒看好法條 10/31 19:48
→ iterator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瞎扯 10/31 19:50
噓 giunrz: 龜車佔用內線還狡辯 應該要加重罰則 10/31 20:01
推 zhandy35: 這咖有夠雕 10/31 20:05
推 cosmos506: 連國文都不懂 可憐人 10/31 20:20
推 fox0315: 無恥垃圾龜車 10/31 20:52
推 youGG: 車板-1 10/31 20:54
推 nwkasim: 在中線開時速86沒人管你,開三小內線 10/31 21:05
推 yesyesyesyes: 龜車超難舉證的 10/31 21:10
推 vasia: 爽 10/31 21:47
推 Danto18: 還有低能龜車仔看不懂法條,台灣法條寫得很簡單很清楚 10/31 22:21
→ Danto18: 超車道就是不能佔用,用完就要離開,或者你就是不要阻礙 10/31 22:23
→ Danto18: 別人超車,要持續開超車道不退出就是要開到速度最高上限 10/31 22:23
推 daniellin435: 都給我檢舉起來 10/31 22:23
噓 freshbox7: 台灣人違規都很多理由,然後都義正言辭的很大聲靠北 10/31 22:24
→ Danto18: 還有一件事情很多低能兒限速110在那邊講開100~110都是最 10/31 22:24
→ freshbox7: 好像守法才是錯的,違法才是對的 10/31 22:24
→ Danto18: 高上限,麻煩不要再講這種智障言論,最高上限沒有什麼寬 10/31 22:25
→ Danto18: 限值還給你100~110都算,不知道在智障什麼 10/31 22:25
→ Danto18: 110就是110,你少1公里就是違法,但你可以多,多10公里內 10/31 22:26
→ Danto18: 都不會開罰,麻煩智障龜不要在那邊講最高上限-10內也可以 10/31 22:27
→ Danto18: 然後這種白癡還在網路上到處講開不到上限也可以根本智障 10/31 22:29
推 haggis: 讚 10/31 22:39
→ Xaotic: 超速10公里內只是不罰不代表合法好嗎 10/31 23:02
推 veter: 內線開不到90難怪常塞車笑死 10/31 23:08
推 Danto18: 開不到最高上限只是沒在抓不代表合法好嗎 10/31 23:09
→ Danto18: 你也可以維持剛剛好110不多不少啊 10/31 23:10
→ Danto18: 我要講的是寬限值只有往上10公里內不罰從來就沒有往下的 10/31 23:11
推 smellthecook: 龜車,死好 10/31 23:11
推 smellthecook: 乾你嗎的龜車,罰的好 10/31 23:13
推 VAGERI: 內線龜速真的要不得! 被罰剛好而已 10/31 23:30
推 ultratimes: 國道10的燕巢以東常有鴿子營業啊 10/31 23:31
推 Simonwhaha14: 真舒服 10/31 23:55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