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dog377436: 扣薪水不發就檢舉了啊 08/10 13:43
→ wison4451: 交你媽接 08/10 13:55
→ kevinmeng2: 當時有留下什麼文字證明離職日嗎? 08/10 14:08
→ kevinmeng2: 然後配合扣發薪水的訊息,直接告到資方升天 08/10 14:09
推 ttc768160: 交接不是義務,如果真的要你回去、叫他給錢 08/10 14:58
→ dong531: 交接什麼?你有什麼東西沒還回去嗎?是的話就還,如果是 08/10 15:45
→ dong531: 交接知識的話就報價,顧問費時薪你自己開,簽完顧問合約 08/10 15:45
→ dong531: 再開始計費交接 08/10 15:45

→ dong531: 今天沒給已經算欠薪了,明天再不給就去申訴,因為你是領 08/10 15:59
→ dong531: 現沒有存摺紀錄,記得錄影 08/10 15:59
推 yudofu: 所以你趁老闆不在家的時候自己留張字條隔天就沒來了嗎? 08/10 16:13
→ kevinmeng2: 樓上,人家工作未滿三個月,你是打算要多少天預告? 08/10 17:02
推 purplebfly: 看你要直接檢舉多跑兩趟再拿薪水,或是隔天見面交接拿 08/10 17:02
→ purplebfly: 薪水,選擇權在你 08/10 17:03
推 XtrEmeMasTeR: 只要說勞資調解見就解決的事 08/10 17:05
推 yudofu: 我說的東西重點在預告天數嗎?中文閱讀能力麻煩加強一下 08/10 18:08
推 gv390: 理論上可以不用理他啦。人比較好點就九點過去,然後領完現 08/10 18:12
→ gv390: 金後,說下午有事情,只能交接一個早上,後面你就知道怎麼 08/10 18:12
→ gv390: 處理了 08/10 18:12
→ gv390: 版上給建議都是勞工局見,跑勞工局的不是版友當然這樣建議X 08/10 18:13
→ gv390: D 08/10 18:13
→ gv390: 當然你也可以不交接,看他給不給你錢,不給就勞工局見。一 08/10 18:14
→ gv390: 個早上可以打發掉的問題,要拖到跑勞工局,我自己是沒那麼 08/10 18:14
→ gv390: 勤勞 08/10 18:14
→ al623al: 不是離職前就該交接了嗎? 08/10 18:35
推 sazabijiang: 勞工照規定未滿三個月所以提了辭呈立刻走,公司也 08/10 18:37
→ sazabijiang: 可以勞工局見,有人在意對錯,有人在意流逝的時間。 08/10 18:38
推 Eoamberf: 最快速的方法: 用手機打1955檢舉, 記得說要具名申訴, 08/10 18:41
→ Eoamberf: 可以告訴老闆檢舉人姓名。 勞檢員就會去查了, 老闆恭 08/10 18:41
→ Eoamberf: 喜拿到一張20000塊的罰單, 只要他沒有在8月10號付款... 08/10 18:41
→ Eoamberf: 這時候他就會求你去領錢, 然後寫和解書給他了。 08/10 18:41
→ Eoamberf: 手機打1955還是免付費電話呢, 24小時都可以打 08/10 18:41
推 Eoamberf: 檢舉的名目是: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,未全額給付工 08/10 18:43
→ Eoamberf: 資。 政府都給你電話了,也不用你提供證據或者是東跑西 08/10 18:43
→ Eoamberf: 跑的, 打通電話的時間都沒有? 08/10 18:43
推 cityhunter04: 準備檢舉一波,年終獎金等著你 08/10 18:44
推 papapapa5566: 花錢買員工時間不是常識?在花錢的上班時間不叫員工 08/10 19:10
→ papapapa5566: 做,員工走了,想知道更多就只好再花錢請人來做啊。 08/10 19:10
→ papapapa5566: 你就直接勞工局網站檢舉公司欠薪就好了,看d能公司 08/10 19:10
→ papapapa5566: 要不要被多罰一筆,其他事情用顧問費報價 08/10 19:10
推 westhaown: 1.勞基法離職當天就要結清薪水 2.勞檢 消防 衛生 08/10 19:28
→ westhaown: 一次檢舉到位 垃圾雇主不必心軟 才能改善就業環境 08/10 19:29
推 Mrchungken: 讓他知道勞工局電話幾號 08/10 19:57
推 fim: 推1955,免付費一通電話讓慣老闆爽歪歪 08/10 20:01
→ kevinmeng2: 有人犯蠢,預告期0日…可憐啊 08/10 22:22
→ kevinmeng2: 當然可以留下離職文字申請就離開了 08/10 22:23
推 leptoneta: 勞基法施行細則沒有約束力 不用離職當下發薪 08/10 23:05
→ leptoneta: 在約定的日期發薪即可 08/10 23:06
→ gv390: 勞基法沒規定離職當天要結清薪水.... 08/10 23:30
推 baychi999: 領完錢就可以閃了 要交接就回那是貴公司的問題 08/10 23:42
推 es9988770: 交接算日薪 一天給兩千 謝謝。什麼!不給?那就請 08/11 07:43
→ es9988770: 掰掰囉 08/11 07:43
→ revens2: 離職這麼久還交接啥 08/11 09:32
推 YJM1106: 我以為結清是把帳算好而已 錢一樣是約定時間付 08/11 10:13
推 zzz076: 叫她匯款 其他自己處理 不給就勞資調解見 08/11 10:33
推 hrcdf1125: 等等被嗆業界很小,我認識很多 08/11 11:05
推 vulurn: 領現欸,有勞保跟報所得嗎? 08/11 13:21
推 UCCUplz: 這是你第一份工作嗎? 08/11 13:53
→ UCCUplz: 除非和公司或老闆交惡,不然就過去講一下你已經做好的交 08/11 13:53
→ UCCUplz: 接文件,隨便聊聊天一下就好了不是嗎? 08/11 13:53
→ UCCUplz: 從你的文中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別被老闆刁難 08/11 13:53
→ dog377436: 扣發薪資不叫刁難喔 08/11 14:31
→ dog377436: 喔對因為叫違法不叫刁難 08/11 14:31
推 koyosky: 覺得問心無愧就直接報警 08/11 15:22
→ power7: 關警察什麼事 08/11 15:31
→ power7: 民事糾紛不要找警察好嗎 08/11 15:32
→ gv390: 我認真覺得,很多給建議都給的一知半解,好可怕= = 08/11 17:10
推 silver0314: 直接打過去說今天不入帳明天送勞檢 08/11 19:26
推 johnsnow: 重點就預告天數,其他不重要的東西要在意幹嘛,某人自己 08/11 19:48
→ johnsnow: 腦袋才該加強一下吧 08/11 19:48
→ johnsnow: 還要其他人加強中文閱讀能力真是笑死人 08/11 19:49
推 popileds: 檢舉了,勞工局 08/11 20:41
→ vn507595: 一堆人不知勞基法還隨便給建議... 08/11 20:56
推 calase: 不過…你老闆有對你差到你連離職當面講個話都不願意嗎XD 08/11 22:45
噓 sanwan: 趁人家不在烙跑有夠孬,連去面對的勇氣都沒 08/11 23:26
→ peter98: 我是覺得直屬老闆不在當天跑路是真的有點過分 當然你的 08/11 23:45
→ peter98: 標準如果是勞基法的話那你是合格 但放到工作環境 你的 08/11 23:45
→ peter98: 行為是完全不及格 直屬老闆不在然後當天消失 說真的 08/11 23:46
→ peter98: 即使是現在少子化、員工市場的就業環境 你的下一份工作 08/11 23:46
→ peter98: 老闆要是知道你這樣做 我看他用你也是用得膽戰心驚 08/11 23:46
→ peter98: 我是建議你好聚好散 你趁人家不在跑路 你的做法其實有 08/11 23:47
→ peter98: 問題 你交接如果3小時內的話我是建議你就交接吧 然後拿 08/11 23:48
→ peter98: 工作時的薪資 再重申一次 如果你的標準是勞基法的話 08/11 23:48
→ peter98: 那你可以裝死硬是不交接 然後去勞工局告公司 隨你 08/11 23:49
→ peter98: Whatever 08/11 23:49
→ sazabijiang: 這就別怪為什麼HR老愛問離開前一間公司的原因 08/11 23:50
→ sazabijiang: 聽到這種離職法的員工,我是一定不會雇用的 08/11 23:51
→ sazabijiang: 我沒說你違法喔~但不雇用你也不違法吧 08/11 23:51
→ confess5566: 有人好奴喔 哈哈 08/12 07:48
→ hongsiangfu: 提離職還要看日子?老闆是空中飛人的話一輩子走不掉? 08/12 08:00
推 johnsnow: 樓上一堆不知道在情緒勒索什麼 08/12 08:20
推 johnsnow: 說「我一定不會僱用的」,應該是沒人想給你僱用吧 08/12 08:22
推 goodyW: 不到三個月的員工是有什麼小朋友要交接的??雙方磨合期 08/12 10:34
→ goodyW: 就不相信有什麼重責大任會交付,反正沒準時付薪就叫勞工局 08/12 10:35
→ goodyW: 去勞檢,記得之前的有發薪的存摺要留著做佐證,離職告知 08/12 10:36
→ goodyW: 也要提出來,通話可以錄音就錄音,這種不用客氣 08/12 10:38
→ mascotliao: 的確,三個月不會有什麼重大事項,所以領錢當天,花 08/12 10:56
→ mascotliao: 一個小時左右當面交接,避免一些麻煩,我可以接受 08/12 10:56
推 yixiang921: 做兩個月而已根本還在爬的階段,十分鐘就交接完了 08/12 11:51
→ yixiang921: 吧 08/12 11:51
→ nengket: 問勞工局 08/12 12:15
推 ines1969: 就算有什麼事情,都10天了... 08/12 13:17
推 hahn: ... 08/12 20:30
推 UCCUplz: 我沒看到隔天才能拿錢那段,這的確很慣老闆,但我是覺得 08/12 20:53
→ UCCUplz: 還沒算到刁難 08/12 20:53
→ UCCUplz: 是可以跑勞資調解啊 08/12 20:53
→ UCCUplz: 但如果8/11隨便講兩下跑個形式能拿到錢的話,那還跑去和 08/12 20:54
→ UCCUplz: 他玩勞資調解不是很浪費時間? 08/12 20:54
推 molopo: 被扣過薪水 跟對方說我要投訴勞工局 錢就來了 還說是他們 08/12 21:26
→ molopo: 會計不小心 08/12 21:26
推 korzen: 一堆人幫老闆說話真的是笑死 08/13 01:05
→ korzen: 要離職還得挑別人方便的時間喔,台灣勞工真棒 08/13 01:05
→ korzen: 只要在職時有符合公司的交接規定留下該留的,其他情勒就 08/13 01:06
→ korzen: 別講出來逗笑別人惹 08/13 01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