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ndy0526: 法官會有自己的解讀,有時候跟你想像的不一樣,祝你好運10/29 00:27
→ andy0526: 囉。10/29 00:27
有一種盲包的感覺,不知道會開出什麼
推 saccharomyce: 有什麼要主張的事項,要事先寫狀子給法院10/29 01:28
→ saccharomyce: 當庭才提出會被討厭,不要有留大招最後放的想法10/29 01:29
比例年終只能看法官對條文的解讀,我覺得條文需要發啊,但公司覺得不用
推 smile813: 祝順利,爛老闆本來就很多,好的法官真的要看緣分10/29 06:38
這麼不要臉的我第一次遇到
推 fancys: 祝順利 10/29 08:21
※ 編輯: asz00301 (101.10.237.196 臺灣), 10/29/2025 08:55:58
推 abeliangroup: 你要不要找勞基法戰神看看10/29 08:59
推 genietree: 法官如果都能明事理的話,就不會被說是恐龍了 10/29 09:43
推 purplebfly: 老實說勞動合約若有明確規定年終多少,那就是固定薪資10/29 12:04
推 cityhunter04: 法院有自己的流程,所以才要請律師!想教訓慣老闆10/29 12:04
→ cityhunter04: 只有兩個辦法,瘋狂檢舉他違法的項目,或是直接提 10/29 12:04
→ cityhunter04: 告…..10/29 12:04
我現在確實想檢舉他違反勞基法,我手上也有他違法在公司進行醫療行為的影片
→ purplebfly: 那法官一定會判給你,但若沒有..我想你應該了解法官為10/29 12:05
→ purplebfly: 何會笑了..年終一直都是獎金而已,沒規定要給的10/29 12:07
首先公司年終有每年發放慣例,工作規則也寫每年一月發放前年度年終,年資未滿一年,
依月份比例發放,並沒有什麼附加條件,已經是固定性發放了吧?
推 xvited945: 台灣的法院是書面審為主,跟你想像中的美劇或韓劇那樣10/29 12:18
→ xvited945: 言詞交鋒的場景不一樣10/29 12:18
→ xvited945: 有話想說直接寫出來,法官沒興趣聽任何人演講,這是事10/29 12:19
→ xvited945: 實10/29 12:19
其實只是怕法官理解有誤,不然其實就是看工作規則
→ pujos: 如果你提不出書面資料,那你的主張就只是你以為的事 10/29 12:20
→ pujos: 翻聘書、工作規則沒有就不用講了10/29 12:21
推 kai1989: 祝順利10/29 12:40
※ 編輯: asz00301 (101.10.237.196 臺灣), 10/29/2025 12:51:57
推 NDark: 民事糾紛本來就有盲包的可能性因為法官不會一定認為你是對 10/29 14:25
→ NDark: 你如果覺得這個法官判得不對那可以再試著上訴挑戰10/29 14:26
→ NDark: 也許就會遇到願意給你時間說明的法官 10/29 14:26
是也不用換法官了,只是覺得雙方都可以陳述己見,法官可以聽一聽回去參考
噓 hancash: 這個法官不好,原告陳述中,被告一直插話,都不用阻止? 10/29 15:05
→ hancash: 獎金、紅利之類的,法條不可能會有,不然會被慣老闆淦死 10/29 15:09
→ hancash: ,所以如果你手頭上有原版的公司工作規則,裏頭有條列出 10/29 15:09
→ hancash: 來的話,那法官應該會照著工作規則做出對你有利的判決, 10/29 15:10
→ hancash: 前提是要有法官願意正常聽你陳述意見 10/29 15:10
確實插話都沒阻止,原版的工作規則被告有提供,只是文字是死的,沒聽意見就看法官怎
麼解讀
推 chinaeatshit: 其實還是可以事後補述給書記官轉呈 你的案例單純就 10/29 15:26
→ chinaeatshit: 是小案拖他下班時間而已10/29 15:27
→ chinaeatshit: 其實都是你的權利啦 庭上沒講漏講的 就快補述吧 10/29 15:27
沒錯,他們很像在趕下班
推 becksue26: 你覺得為什麼會有上訴的制度呢 10/29 17:59
小額訴訟應該是不能上訴啦,除非有重大瑕疵
推 VVinSaber: 我建議你不要以為你自己寫的東西很有料,法官不是笨蛋10/29 18:27
→ VVinSaber: == 10/29 18:27
→ VVinSaber: 聽過一堆亂寫還以為自己寫的很屌的 10/29 18:27
我不知道有沒有料,我只是就工作規則沒規範的部分爭取而已,不能規範沒寫出來,就用
一般公司沒待到發年終的那天就不能領取的刻板印象判定吧?
※ 編輯: asz00301 (101.10.237.196 臺灣), 10/29/2025 18:54:31
推 vendee: 等下集 10/29 19:07
噓 kevinmeng2: 找律師!找律師!找律師!很重要 10/29 20:10
→ kevinmeng2: 律師才懂法官關心的點,法官不關心你的點 10/29 20:10
推 NDark: 樓上正解 原PO感覺就是法律門外漢 10/29 20:17
我確實是門外漢啊,我去法院或市政府諮詢,也沒人說要找律師啊
※ 編輯: asz00301 (101.10.237.196 臺灣), 10/29/2025 20:49:36
→ pujos: 請律師還不如回家睡覺 10/29 21:03
→ pujos: 打贏官司還不夠付律師費 10/29 21:04
→ kevinmeng2: 一般諮詢他們不可能要你找律師,首先他們不知道你的 10/29 21:09
→ kevinmeng2: 實際情況,其次他們也怕接下來你會問要找誰?推薦可10/29 21:09
→ kevinmeng2: 能會有勾結的嫌疑,自己都怕得要死。最後找律師有可 10/29 21:09
→ kevinmeng2: 能會整到自己政府團隊(bj4) 10/29 21:09
→ kevinmeng2: 要你不找律師的才是居心叵測,你就算正式聘用律師之 10/29 21:09
→ kevinmeng2: 前,會先有諮商的部分,幾千塊而已10/29 21:09
→ kevinmeng2: 真正上過法院處理過這種事情的,都會真心要你找律師 10/29 21:09
所以我才覺得勞工就像無頭蒼蠅,我去市政府也是推來推去的啊,協調人叫我找勞工局,
市府櫃檯叫我找法扶,勞工局叫我找法院
※ 編輯: asz00301 (101.10.237.196 臺灣), 10/29/2025 21:52:42
→ EatMe37: 類似案件 10人有10種主張 法官要是都依每個當事人的主張 10/29 21:58
→ EatMe37: 判 不就同類案件會有各種不同判例? 10/29 21:58
推 lovedeen: 祝順利10/30 03:17
推 pujos: 這種量體的案子,上過法院會要他找律師?官司打贏他年終剛好10/30 07:57
→ pujos: 全付律師費,官司打輸叫原Po自己認注,反正到時候你縮起來 10/30 07:57
→ pujos: ,裝沒事,也不用出一毛錢 10/30 07:57
推 pujos: 找律師對原Po的意義在那裡,當盤子膩 10/30 07:58
確實打完沒錢那幹嘛打?
推 tim80101: 法庭運作不是像你想像的。因為你已經言辭辯論終結,你10/30 10:00
→ tim80101: 趕快去找律師看有沒有可能阻止法院下週判決。你現在的10/30 10:00
→ tim80101: 狀況就是一定敗訴。找律師找律師。10/30 10:00
推 tim80101: 我打了三年的勞動訴訟,全部審理的案子都在高院逆轉勝。 10/30 10:07
→ tim80101: 要是沒有律師。我一定打不下去。所以你趕快去找律師。一 10/30 10:07
→ tim80101: 定要快。 10/30 10:07
推 tim80101: 而且實務上,你的年終是恩惠性給予,而且沒有白紙黑字, 10/30 10:09
→ tim80101: 要贏有點難,而且你把開庭搞成一團亂 10/30 10:09
我前公司年終是固定性給予,老闆也承認他要給,應該給,只是不是現在
→ waylank1234: 法官有心證方面的看法,有時候不見得會全然採信各方 10/30 10:30
→ waylank1234: 說法 10/30 10:30
好吧,那就看條文吧
推 q2520q: 跟你說,找律師,有的法官看到沒律師就會開始刁你,找律師10/30 12:03
→ q2520q: 花錢但有用10/30 12:03
推 SiaoBen1996: 不提前遞狀,當庭上除了簡單補充,要長篇大論只會直 10/30 14:20
→ SiaoBen1996: 接被忽略,甚至不知道有沒有記錄進開庭筆錄10/30 14:20
→ SiaoBen1996: 然後年終沒有文字載明在聘書或工作規則的話10/30 14:20
→ SiaoBen1996: 基本上恩惠型給予你很難舉證 10/30 14:20
→ SiaoBen1996: 他如果覺得你表現不好,只給你象徵性1塊錢 10/30 14:20
→ SiaoBen1996: 你要怎麼主張金額10/30 14:20
是法扶律師說等對方指控再遞狀,目前法院只問被告而已,固定性發放年終有載明在工作
規則
※ 編輯: asz00301 (101.10.236.192 臺灣), 10/30/2025 15:07:30
推 rickey1270: 辛苦了,雷包真的很多 10/30 16:48
推 lobster1688: 你要告那個人叫做相對人。自己叫做聲請人。 10/30 17:36
推 Murray1sCAT: 法官檢察官也是去上班的 要講重點不然沒人想聽 10/30 21:35
→ EatMe37: 「固定」發年終,也可解釋成固定一月發,但一月你不在職 10/30 22:10
→ EatMe37: 了… 10/30 22:10
那是不是要寫領年終時需在職?反正比例年終我隨意,拿來氣老闆而已
推 njpbjp6: 法官不尊重人已經不是秘密了,我第一次出庭一直打斷我話 10/31 03:23
→ njpbjp6: 的人是法官 10/31 03:23
推 UCCUplz: 你找過法扶了嗎?10/31 07:31
沒有,只有去法院找法扶律師
推 abeliangroup: 這個固定不是固定阿... 真的在亂搞 10/31 11:14
調解委員會協調人已經說是固定了,謝謝
※ 編輯: asz00301 (101.10.236.192 臺灣), 10/31/2025 14:26:44
推 wateryou: 祝順利 10/31 17:30
推 mid9ht: 你以為恐龍法官是造謠嗎? 自己遇過才會懂 10/31 21:06
→ Angrboda: "已經是固定性發放了吧?" 小嫩嫩 那就是沒有啊 11/01 23:33
推 dingledodies: 本人執業律師,「固定會發年終」不等於「可以請求 11/06 00:10
→ dingledodies: 年終」喔!建議還是至少去諮詢律師看看吧,不然沒 11/06 00:10
→ dingledodies: 有講到點上,法官可能連聽都懶得。 11/06 00:10
推 jvfa77: 你相信檢察官、法官嗎?若有人告訴你,可私下買賣喬官司呢 12/13 16:37
→ jvfa77: ?!臺灣司法 正直的人有,不守法的法官也不會沒的 12/13 16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