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starsheep013: 沒告台文館和蹦世界你知道李女是誰?啊李女要是也 09/01 11:18
→ starsheep013: 外包是不是也無罪?為什麼不去告張男、陳老? 09/01 11:18
推 roger2623900: 這樣刑事規範視同虛設就是了 完全想不到要怎麼被判 09/01 11:20
→ roger2623900: 有罪 被侵權者要怎麼找故意侵權的證據? 09/01 11:20
→ belmontc: 告發台文館後發現真凶另有其人時候就該告李女了好嗎www 09/01 11:20
推 foxey: 這種講理論理的話就算是事實也沒幾人想聽 09/01 11:21
→ belmontc: 我就問知道有真兇時,請問Nora告李女了嗎? 09/01 11:21
→ foxey: 人們喜歡聽自己想要相信的話 是不是事實不重要 09/01 11:21
→ yamahabbs: 那請問不告台文會知道李女嗎 09/01 11:21
→ A5Watamate: 要怎麼證明李女故意侵權? 09/01 11:22
推 Kt51000: 就一群精支在小題大作啊,中國天天盜版侵權就說國情如此 09/01 11:22
→ Kt51000: ,換台灣都澄清加下架還在靠北為啥不抓人XD 09/01 11:22
推 EfiwymsiAros: 無法證明台文館故意XDDDD 09/01 11:23
→ storyo11413: 多包幾層 不出庭就沒事啦 檢察官就是要放水 09/01 11:23
噓 hasroten: 公開出征叫澄清下架 笑死 09/01 11:23
推 yyes5210: 澄清是原創者自己澄清的,台文館一開始有澄清? 09/01 11:23
推 peterw: 補血 09/01 11:23
→ EfiwymsiAros: 台灣文化人真是香不可聞 09/01 11:23
→ yamahabbs: 真兇另有其人是結果論阿 當初台文館不是也有po文說他們 09/01 11:23
→ yamahabbs: 被山寨 09/01 11:23
→ yamahabbs: 真的不要當大家忘了當初原作者澄清前台文館是怎麼主張 09/01 11:24
→ yamahabbs: 正版欸 09/01 11:24
推 ruby080808: 但問題是除此之外,這件事還涵蓋偽造文書這個非告訴 09/01 11:24
→ ruby080808: 乃論的刑事罪,檢警理應主動偵辦並抓捕,但到現在這 09/01 11:24
→ ruby080808: 個人都還沒出來 09/01 11:24
→ yyes5210: 下架是火燒後院了才下架好嗎zzz 09/01 11:24
推 astinky: 衝擊預備 09/01 11:25
推 ymsc30102: 李女不就傳喚未到嗎 09/01 11:25
→ starsheep013: 澄清加下架,是說起手直接反咬人家,被原作者爽爽 09/01 11:26
→ starsheep013: 打臉之後裝死刪文的澄清加下架嗎 09/01 11:26
→ cross980115: 講法論雖然很真實 但小心等下被噓啊 09/01 11:26
推 OEC100: 之後經典的共同創作人怎麼不提一下 09/01 11:26
推 PeachcoMet: 你太理性 很多人想藉機攻擊而已 09/01 11:27
推 foxey: 原作想告台文館告損害名譽才對 著作權是告抄襲的人和她公司 09/01 11:27
→ yamahabbs: 你若不是刻意想洗記憶 建議是去查一下事情來龍去脈 09/01 11:27
→ daler9531140: 對啊,畢竟有毒品包裹寫本名代表不是故意犯罪的可 09/01 11:28
→ daler9531140: 以不起訴這種案例嘛 09/01 11:28
→ cross980115: 我記得之前就吵過一波 當初也是不少人講過法緒了 09/01 11:28
推 ruby080808: 傳喚未到就該拘提了,真的找不到人,那就是通緝,現 09/01 11:28
→ ruby080808: 在已經很久了,這些早該完成才對 09/01 11:28
→ OEC100: 我是不知道不知情能有說原作者是抄襲鬼轉到大家是共同創 09/01 11:29
→ OEC100: 作最後轉到我們才是受害者,中間哪一段符合不知情 09/01 11:29
推 f40075566: 如果起訴那更大條了 那就是甲方要求作假乙方配合 那你 09/01 11:29
→ f40075566: 證據要充分到靠北 反正本版文盲都看不懂 09/01 11:29
→ Louta: 想問一下 得標廠商的員工抄襲為啥沒有故意侵害的問題 09/01 11:30
推 TAZUSA: 法人的刑事責任應該是100還101條的罰金 09/01 11:30
推 turtleman: 現在一群人不懂法律,只要能臭北檢就夠了 09/01 11:30
→ cross980115: 一般刑事通緝犯你沒辦法直接查到的 09/01 11:30
→ lovez04wj06: 你怎麼知道有沒有告?怎麼知道受害者有沒有辦法告? 09/01 11:30
→ lovez04wj06: 結果還不都你腦補 09/01 11:30
→ cross980115: 要本名+身分證字號 09/01 11:31
推 roger2623900: 我是想知道要怎麼讓被侵權者舉例故意侵權的證據? 09/01 11:31
推 gm3252: 的確網路風向大最後潮水退很難看,最近看好幾次了 09/01 11:31
→ Louta: 得標廠商的員工抄襲不就代表得標廠商有故意侵害的狀況嗎? 09/01 11:32
推 pyps: 簡單說就是責任被推到李女身上了 代表現在應該提 主體是該 09/01 11:33
推 jidytri815: 重點是原作者知道李女全名嗎 不知道怎麼告 09/01 11:33
推 lovez04wj06: 結果也不用找當事人對案,直接沒事啊? 09/01 11:33
→ lovez04wj06: 太屌啦 09/01 11:33
→ belmontc: 員工故意犯罪會等於廠商本身有故意行為? 你要確耶 09/01 11:34
→ pyps: 員工 除非他到庭能舉證是廠商及台文館下令抄襲 這樣才會有 09/01 11:34
→ pyps: 相關責任 09/01 11:34
→ roger2623900: 看下來有侵權事實也告不了刑事啊 09/01 11:34
推 gaymax: 這件事大家主要是在噴台文館當初說原作抄襲現在又一副我什 09/01 11:34
→ gaymax: 麼都不知道的樣子吧 09/01 11:34
→ starsheep013: 然後傳喚未到直接結案,厲害啊 09/01 11:35
→ pyps: 如果廠商要把責任推給員工一定要提供員工資料啊 怎麼可能會 09/01 11:35
→ pyps: 不知道 09/01 11:35
推 max005: 廠商第一時間護航不就代表他們認為員工沒錯? 09/01 11:35
推 undeadmask: 做賊的喊抓賊,就問台文館當初帶頭罵中國繪師前有沒 09/01 11:35
→ undeadmask: 有先做事實查證嘛,若有那就是明知抄襲還故意咬人帶 09/01 11:35
→ undeadmask: 風向,被打臉才裝無辜說不知情切割員工。若連查證都 09/01 11:35
→ undeadmask: 沒有就開咬,那就更是惡劣到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了 09/01 11:35
法律上舉證責任在誰那邊?
推 QBoyo: 脆弱勿評 09/01 11:35
推 rabbithouse: 你不要這麼條理分明 這裡不適合這樣聊天== 09/01 11:35
→ belmontc: 做賊? 不知道自己收的是贓貨怎會是賊?台文的做法哪有錯? 09/01 11:36
→ OEC100: 在在原作者通知的情況下反打原作者是抄襲本身就是故意 09/01 11:37
推 yyes5210: 原來正常人會先出來咬原創者抄襲喔 09/01 11:37
→ belmontc: 廠商一開始也是給台文館保證原創咬定原作抄襲 台文館有 09/01 11:37
→ Louta: 當初有出來說查證過沒有抄襲阿= = 09/01 11:37
→ OEC100: 你怎麼證明廠商仗海外訴訟麻煩決定硬幹 09/01 11:37
噓 diplomaMill: 正常人會跳出來喊原作者抄襲喔 09/01 11:37
你怎能確定誰是真的誰是假的? 進法院才清楚吧?
→ pyps: 另外做賊抓賊這個問題 台文館及廠商也可以主張是李女堅持原 09/01 11:38
→ pyps: 創 他們才認為中國繪師是抄襲 09/01 11:38
推 jidytri815: 樓主確定要這麼講欸 那以後相關單位發標可以進入大抄 09/01 11:38
→ jidytri815: 襲時代了 反正事後丟給員工就好 09/01 11:38
所以員工被告背信罪了不是? 是Nora沒去維護他的權利 但其他被害人有提告員工喔
→ yyes5210: 法律不是教我們要聽雙方意見,台文館怎麼不會w 09/01 11:38
推 cross980115: 沒查清楚就澄清跟法律上罪責與否兩回事 09/01 11:38
→ diplomaMill: 你叫我網軍也沒查證啊嘻嘻 09/01 11:38
→ starsheep013: 說的也是,不要臉又沒犯法,台文館就是沒查證也沒 09/01 11:38
→ starsheep013: 確認,起手直接喊對岸抄襲啊,畢竟是中國人 09/01 11:38
→ max005: 好啦先不管台文館 廠商也是幫忙護航啊 阿怎廠商也沒事 09/01 11:38
推 ruby080808: 如果一開始那當然只有侵權的民事案件,但問題是後續 09/01 11:38
→ ruby080808: 台文館及其外包廠商和李女已經把事情鬧到涉及毀謗和 09/01 11:38
→ ruby080808: 偽造文書了== 09/01 11:38
→ cross980115: 那個是不一樣的責任 09/01 11:38
推 turtleman: 解釋了也不聽 09/01 11:38
繁體中文對它們來說太困難
推 Sheltis: 對對 2027超越日韓指日可待 09/01 11:38
→ belmontc: 廠商有事阿 民事賠償責任不是? 但要論到刑事除非你能舉 09/01 11:39
→ diplomaMill: 再凹沒關係,我覺得這種凹法非常符合印象中象牙塔法 09/01 11:39
→ diplomaMill: 官的形象,維持這種高冷印象有助於未來一場場崩潰的 09/01 11:39
→ belmontc: 證據證明是廠商指使李女抄襲 不然廠商何來故意? 09/01 11:39
噓 lovez04wj06: 所以李女人呢? 09/01 11:40
推 OEC100: 大家觀念都蠻一致的,說原作者是抄襲這是紅線 09/01 11:40
推 undeadmask: 現在台文館要推給一個員工說我也是被他騙,結果傳喚 09/01 11:41
→ undeadmask: 未到,到現在根本連有沒有這個人都不知道,然後整件 09/01 11:41
→ undeadmask: 事就不了了之,不起訴結案,然後還有臉跟社會大眾說 09/01 11:41
→ undeadmask: 司法已經很脆弱,笑死 09/01 11:41
→ jidytri815: 犯罪侵權事實這麼明顯 只因為口國人告錯法條不起訴就 09/01 11:41
→ jidytri815: 自嗨 也是很有生活了 09/01 11:41
推 krosiswang01: 要怎樣才能不小心以公司名義發行侵權物啊,夢遊嗎 09/01 11:41
→ belmontc: 是台文館推給員工 還是廠商推給員工 這法律意義不一樣喔 09/01 11:41
噓 diplomaMill: 愛扣帽子所以覺得這種行為沒這麼嚴重吧,可以理解 09/01 11:41
→ lovez04wj06: 廠商說他不是故意,那就要拉出故意的那個人啊,不然 09/01 11:41
→ lovez04wj06: 這件事情怎麼發生的? 09/01 11:41
→ lovez04wj06: 結果李女也沒出來就結束了嗎? 09/01 11:41
→ Shichimiya: 所以真的有李女這個人嗎 09/01 11:41
推 CircusWorld: 確實 這樣台文館該告Nova誣告了 相信一定能贏 09/01 11:42
→ lovez04wj06: 你說這講出來要給誰信? 09/01 11:42
→ diplomaMill: 說別人是網軍倒不知道可以怎麼凹吼 09/01 11:42
→ storyo11413: 台文很無辜 支持台文館反控誣告那中國人 09/01 11:42
→ diplomaMill: 講難聽的,這種做法你還想要臺灣文創好?想得美 09/01 11:42
→ starsheep013: 你還要先證明李女存在呢,笑死 09/01 11:43
→ diplomaMill: 這樣的話砍你錢就別出來該,反正給錢了還不是抄襲, 09/01 11:43
→ diplomaMill: 抄襲還沒責任 09/01 11:43
→ OEC100: 廠商和台文館公開幫員工背書,就已經不可能全推給員工 09/01 11:43
→ belmontc: Nora沒告李女,那就不告不理阿 不然告訴乃論是假的喔? 09/01 11:43
推 jemmy3ch: 懂了 被原作者告知的時候 不是先查證而是污衊原作者是 09/01 11:43
→ jemmy3ch: 抄襲 這件事是對的 09/01 11:43
→ belmontc: 我都把解法寫出來了 就是請Nora去告李女 這樣才能辨明真 09/01 11:43
推 undeadmask: 李女人呢?北檢:叫了沒來,好不起訴結案 09/01 11:43
→ belmontc: 相好嗎? 最好李女反咬廠商指使 那就更有戲了 09/01 11:44
→ cross980115: 又有人要吃4-11了 09/01 11:44
推 CCNK: 李女都未到耶 直接幽靈化消失斷尾 09/01 11:44
推 krosiswang01: 發行侵權物的是公司還是李女啊? 09/01 11:44
→ diplomaMill: 所以你怎麼知道李女存在?公司推出東西的時候有跟原 09/01 11:44
→ diplomaMill: 作者說? 09/01 11:44
推 Willdododo: 又被貼成網軍了嗚嗚 不是網軍那就是同溫層嗚嗚 09/01 11:44
→ belmontc: undeadmask,對於台文館跟廠商確實就是結案阿,除非你是告 09/01 11:44
→ belmontc: 李女才會繼續辦下去啊 09/01 11:44
推 max005: 如果他連名字都不知道請問能告嗎 09/01 11:44
推 oldriver: 一開始不就起手喊對面才是抄的 看樣子真的"不知情"呢 09/01 11:44
噓 RandyOrlando: 台文館第一時間出來說他們有查證 跳出來反咬原作抄 09/01 11:45
→ RandyOrlando: 襲 叫不知道哪裡有錯? 09/01 11:45
推 yyes5210: 不知道名字當然不能呀 09/01 11:45
推 usoko: 以法律來說就是這樣沒錯 但是尊敬的法盲大人們不會看 嘻嘻 09/01 11:45
嘻嘻
推 ruby080808: 非告乃論是公訴罪==無論當事人有無提高,檢警在得知 09/01 11:45
→ ruby080808: 犯罪情形都必須得調查並起訴 09/01 11:45
推 roger2623900: 你不告廠商也不會知道有李女這個人就是了 09/01 11:46
→ undeadmask: 請問要怎麼告一個你根本不知道是否存在的人 09/01 11:46
噓 lovez04wj06: 非告訴乃論的新用法,我不知道就可以結案了。 09/01 11:47
→ belmontc: 檢方卷宗裡都會有的人事物 廠商也把員工名稱貼出 怎會不 09/01 11:47
→ TF00207374: 風向不對 09/01 11:47
我從來不站在風向面
→ pyps: 廠商要提供資料啊 新聞上沒有名字不代表不起訴書不會有 09/01 11:47
→ belmontc: 知道有沒有存在? 說這個笑死 09/01 11:47
噓 diplomaMill: 其實也不是不能告啊,抓起來雞鴨然後搜他全家找證人 09/01 11:47
→ diplomaMill: 慢慢審也可以嘻嘻 09/01 11:47
推 lonelyQQ: 你打那麼艱深的東西這裡的人怎麼看的懂 09/01 11:47
雖然早就知道會有很多來帶風向看戲的 不過寫一篇簡單法普的文
還可以被無限曲解跟亂搞 只能說無奈 台灣人真的不適合法治
→ ruby080808: 現在這件事最大問題就是,李女在這件事的p圖行為本身 09/01 11:47
→ ruby080808: 已經構成了偽造文書罪,這位非告訴乃論,即為公訴罪 09/01 11:47
→ ruby080808: ,檢警是必須要主動偵查起訴的,但問題到現在李女都 09/01 11:47
→ ruby080808: 還沒被抓 09/01 11:47
推 cross980115: 這部分…是會有名字的 文書上會有 09/01 11:47
是阿,所以在那邊說李女不存在的我反而狂笑
→ jidytri815: 抄襲我還要知道是誰畫的喔 那X Japan如果想告膽大黨 09/01 11:47
→ jidytri815: 抄襲 不就要去問科學猴誰畫哪幾卡 合理嗎 09/01 11:48
→ diplomaMill: 所以請回答在台文指控別人抄襲時,別人怎麼知道要告 09/01 11:48
→ diplomaMill: 李小姐 09/01 11:48
→ De950805: 原作不會爭取自己的權益不會打官司又不管我們的事 會燒 09/01 11:48
→ De950805: 起來是館方不先查證就公審人家 覺得台文館嘴臉難看而已 09/01 11:48
→ OEC100: 員工說原作者是抄襲,廠商和使用單位這樣就能採納繼續使 09/01 11:48
→ OEC100: 用,你說這不是故意的 09/01 11:48
→ pyps: 我記得原新聞不是也說在審理李女的背信跟偽造文書 如果沒有 09/01 11:48
→ pyps: 這個人要怎麼審理? 09/01 11:48
→ webermist: 原來推給一個不存在的員工就可以規避責任 真的很法盲 09/01 11:48
→ starsheep013: 我是李女就說外包給鄰居高中小孩,那孩子天天看抖 09/01 11:48
→ starsheep013: 音才被帶壞去抄襲的,而且跟他不熟後來他搬家了不 09/01 11:48
→ starsheep013: 知道性什麼住哪裡,夠無敵吧 09/01 11:48
推 max005: 檢方會提供資料給他? 09/01 11:48
→ cross980115: 公訴部分是另案就是了 09/01 11:48
→ cross980115: 背信部分也是 09/01 11:48
→ su4vu6: 有查證阿 問給他們的作者是不是自己創的 他說是阿 09/01 11:49
推 busman214: 有些人就不是來跟你講道理的 尤其是拿錢辦事的那些人 09/01 11:49
真的 他們只是想要把這個項目弄臭弄爛而已 並不是真的要討論
→ diplomaMill: 這就是懂法的好處,抄襲可以嘴人嘴完後推給某個人背 09/01 11:49
→ diplomaMill: 鍋 09/01 11:49
噓 jemmy3ch: 121樓太粗暴了 可是洗地的會當作沒看到 09/01 11:49
推 yyes5210: 檢方連人都傳不到了,還自行結案咧w都不用聽當事人說法 09/01 11:49
→ yyes5210: 喔 09/01 11:49
噓 Mydadisgay: 看不下去=拿錢辦事的邏輯真好,那護航的是受了多少? 09/01 11:50
→ diplomaMill: 這種能夠無限卸責的做法要怎麼創造文創友好的社會啊 09/01 11:50
推 uranus013: 找不到李女就民事廠商要連帶賠償吧 廠商再自己找李女填 09/01 11:50
推 CCNK: 很差的“全身而退”啊 看起來超扯的 09/01 11:50
→ uranus013: 這個坑 09/01 11:50
→ tim910282: 以後切割都玩這套不就抄襲無罪 09/01 11:50
→ tim910282: == 09/01 11:50
推 gm3252: 其實沒什麼艱深看不懂的呀,因為大家在酸人抄襲行為不是在 09/01 11:50
→ gm3252: 跟你討論法律呀 09/01 11:50
→ diplomaMill: 但是某個人還真因為某個找不到的人被雞鴨了,這次居 09/01 11:51
→ diplomaMill: 然沒有這樣做,為什麼 09/01 11:51
→ yyes5210: 喔喔,真的假的。本案關鍵人物都可以不出現然後就結束 09/01 11:51
→ yyes5210: 了。太強了 09/01 11:51
→ gm3252: 有的人比較像是沒看懂前面在酸什麼 09/01 11:51
推 ruby080808: 原新聞是到現在還在“偵辦”,確認偽造文書時間是5月 09/01 11:51
→ ruby080808: 16日,以知悉犯罪事實,但問題是檢警到現在九月一號 09/01 11:51
→ ruby080808: 都沒抓到人 09/01 11:51
推 roger2623900: 法律上 我是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舉證故意抄襲就是了 09/01 11:51
推 RandyOrlando: 而且這篇論點跟前面被噓的那篇一樣耶 09/01 11:51
→ su4vu6: 要酸也要酸對方向阿 酸錯不就讓自己像無知一樣 嘻嘻 09/01 11:51
→ CCNK: 外包罪減一級的感覺 一直包下去可以不起訴 09/01 11:51
推 Willdododo: 推194F 09/01 11:51
→ joyo21114s: 為什麼你可以把非告訴乃論跟告訴乃論搞反? 09/01 11:51
筆誤而已 平常工作中非告乃論寫得太順手
→ diplomaMill: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,抄襲無罪實在是太誇張,這甚至是 09/01 11:52
→ diplomaMill: 改作然後反告原作者抄襲,就算是道德底線,用了沒事 09/01 11:52
→ diplomaMill: 就算了 09/01 11:52
→ OEC100: 我覺得叫原作抄襲比故意抄襲還過份就是了 09/01 11:52
→ diplomaMill: 結果現在是抄襲了還反告原作者,現在還沒事 09/01 11:52
推 undeadmask: 對啦 檢方手上都有資料 然後啊人咧 傳喚未到直接不起 09/01 11:53
→ undeadmask: 訴結案 好意思喔 09/01 11:53
推 roger2623900: 反咬原作抄襲 這在法律上沒事嗎? 09/01 11:53
→ diplomaMill: 如果今天是單純用了,那還不至於吵起來 09/01 11:53
→ OEC100: 既然你都沒事了還能順便反手告原作者誣告 09/01 11:53
→ Willdododo: 跟5E高中生一樣啊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一堆瞎雞巴問題 09/01 11:53
→ Willdododo: 但法庭上刑案講求證據 所以無法判刑 09/01 11:53
→ CCNK: 抄了人家的東西 還反過來污衊人家 結果屁股拍拍 沒我的事 09/01 11:53
→ a8973925: 出事後都推給員工就簡單多了,刑事檢察官都弄成這樣了, 09/01 11:53
→ a8973925: 一般民眾民事舉證損失只會更難 09/01 11:53
推 max005: 先說我法盲啦 但每次看到這些好像懂法的護航文 09/01 11:54
→ max005: 就覺得難怪大眾越來越不信任法律 好人除非有錢有閒不然永 09/01 11:54
→ max005: 遠是弱勢的一方 09/01 11:54
→ roger2623900: 手上有資料 對啊 人不用到場作證 公司直接不起訴 09/01 11:54
推 mkcg5825: 台文過失指控原作抄襲 好喔 09/01 11:54
→ diplomaMill: 最多說同文同種,但反咬原作者抄襲,真的,一個文創 09/01 11:54
→ diplomaMill: 友好的地方幹出這種事情還利用人民情緒去公審對面的 09/01 11:54
→ diplomaMill: 原作者 09/01 11:54
→ cross980115: 那部分要往妨害名譽去打 不是著作權 09/01 11:54
推 storyo11413: 台文 廠商肯定是無辜的可以反手誣告 我想勝率很高的 09/01 11:54
→ diplomaMill: 原作者在對面很該死嗎? 09/01 11:54
→ storyo11413: 這邊很多人會挺抄襲 台文別怕 09/01 11:54
推 pyps: 對聽起來很像洗地 但現實就是台文館及廠商可以主張是李女堅 09/01 11:54
→ pyps: 稱自己原創 所以才說是中國繪師抄襲 除非能找到是台文館下令 09/01 11:54
→ pyps: 抄襲的證據 不然在法理上這個責任就是會被推下去 09/01 11:54
→ cross980115: 法理上你要對 正確的對象 使用正確的法條 09/01 11:55
推 away612101: ㄎㄎ 今天案例反過來的話,也不會有這麼多法學專家 09/01 11:55
→ away612101: 來解釋法條怎樣,大概就讓記者濃縮成,中國抄襲合法 09/01 11:55
推 achuck11: 這篇浮木,大家出來呼吸 09/01 11:55
→ Willdododo: 法律人就和DEI差不多嘴臉 是你們法盲不懂 我現在要來 09/01 11:55
→ Willdododo: 「教育」你們 不聽是你們無知且無能 09/01 11:55
→ mkcg5825: 你知道李女根本沒有出現過好嗎 有沒有這個人還不知道勒 09/01 11:55
→ mkcg5825: 一直都是蹦世界在說員工躲在家裡哭好可憐 09/01 11:55
推 jidytri815: 搞文化的拿你各位的稅金抄襲 結果因為4-11就挺的下去 09/01 11:55
推 lovez04wj06: 今天這招不就大家最愛酸的中國抄襲合法嗎,有趣。 09/01 11:56
推 a8973925: 一般情況遊戲、音樂出現抄襲不也是公司會出面道歉嗎? 09/01 11:56
→ a8973925: 還是會反告? 09/01 11:56
→ roger2623900: 就懂法的出來嘴別人都法盲 結果不懂法的來看一下發 09/01 11:56
→ roger2623900: 現成立條件超級苛刻 難怪沒人要信任司法 完全不知 09/01 11:56
→ roger2623900: 道要怎麼有故意抄襲的證據 09/01 11:56
→ Willdododo: 如果教育者都是這種嘴臉 最好能教育出什麼成果~ 09/01 11:56
推 PPTmilktea: 通篇屁話 A完ID就知道你才是看政治風向講話的 09/01 11:57
推 OEC100: 的確,詐欺9成輕判也都說不是故意的 09/01 11:57
推 CCNK: 沒有以管的名義鄭重致歉就很離譜了 還想拍拍屁股走人 09/01 11:57
→ su4vu6: 哪有啥挺不挺 不都還在理性討論事件過程嗎 09/01 11:57
推 dragonfly667: 法O不易外 09/01 11:57
推 undeadmask: 護航的會說檢方手上都有李女資料啦,只是叫了人不來 09/01 11:57
→ undeadmask: 而已,那好我們不起訴結案,呵呵 09/01 11:57
→ pyps: 算了不應該解釋這麼多搞得我好像網軍護航 我向大家道歉 09/01 11:57
→ su4vu6: 怎麼討論過程怎麼運作 就變護航跟挺不挺 被強制選邊了 09/01 11:58
→ su4vu6: 超沒道理的 09/01 11:58
推 mkcg5825: 這麼會抓人卻抓不到李女 厲害喔 09/01 11:58
推 hik1015: 不知道有沒有明知違法 不是應該先羈押一年以上再慢慢找證 09/01 11:58
→ hik1015: 據嗎 09/01 11:58
→ starsheep013: 我也不知道為啥自己變中國人啊,笑死 09/01 11:58
推 f40075566: 原po別掙了 這邊就是法盲本部 你講的沒錯只是不是他們 09/01 11:58
→ f40075566: 愛聽的 09/01 11:58
→ CCNK: 結論是台灣文化館場水準比中國人還低 09/01 11:58
→ cross980115: 以著作權法92條去查判例的話 09/01 11:58
→ cross980115: 大概是類似這樣 09/01 11:58
→ luck945: 感覺你才是沒跟前因後果就來嘴的 09/01 11:58
噓 howfreedom: 所謂台灣文化人就是專門來洗記憶的 09/01 11:59
推 oyaji5566: 對啊 引用自己論文才是抄襲 對啊 09/01 11:59
→ OEC100: 真的故意詐欺要你蠢到拍抖音賣課教詐騙怎麼做筆錄 09/01 11:59
→ yyes5210: 至少有良知的人很多啦zzz 09/01 11:59
噓 JustWower: 第一時間說查證了還反控別人抄襲都不算故意 09/01 11:59
→ JustWower: 那還真不知道要怎樣才叫故意 09/01 11:59
→ cross980115: 你會看到 生技公司的部分也是不起訴處分 09/01 12:00
→ su4vu6: 就是因為查證了所以不算故意阿 09/01 12:00
噓 jemmy3ch: 只要把反對者打成拿錢辦事跟X軍 某少數人就總算可以出 09/01 12:00
→ jemmy3ch: 來透氣了 09/01 12:00
→ su4vu6: 他們也是被騙的受害者 怎麼會變故意共犯呢 09/01 12:00
推 roger2623900: 人不用到場就知道已經查證不是故意的 對啊 09/01 12:00
推 unicorn9797: 過失抄襲是三小…講出來都不覺得很白癡嗎 那這樣以 09/01 12:01
→ unicorn9797: 後瞎雞巴抄完被爆出來再說我不小心沒注意到的啦就沒 09/01 12:01
→ unicorn9797: 事喔? 這嘴臉也太噁心了吧 真的跟中國喬丹事件同等 09/01 12:01
→ unicorn9797: 級的噁爛 09/01 12:01
→ jemmy3ch: 好了啦 su4vu6 正黑洗地仔給我閉嘴 果然這種風向文就會 09/01 12:01
→ jemmy3ch: 來洗地 09/01 12:01
→ OEC100: 對阿,緬甸的也都說自己是被騙去的受害者 09/01 12:01
→ su4vu6: 我又洗啥地了 不是好好的正常討論嗎==? 09/01 12:01
推 CCNK: 人沒有到場就可以推斷她不是故意的 讚 09/01 12:01
推 ruby080808: 台文館誹謗罪也是跑不掉,不知情並更正也只是減輕, 09/01 12:01
→ ruby080808: 沒有刻意散佈才能無罪,當然這個是告訴乃論,得看原 09/01 12:01
→ ruby080808: 作者是否要多起訴這個 09/01 12:01
→ jemmy3ch: 幾乎每篇洗地留言都被打臉還是樂此不疲耶 09/01 12:01
推 RandyOrlando: 真的一堆id跳出來透氣 這篇的論點還是前面被噓那篇 09/01 12:02
→ RandyOrlando: 的重新包裝XD 09/01 12:02
→ jemmy3ch: 問李女就叫查證 可撥 這樣就可以沒責任 神邏輯 09/01 12:02
→ jemmy3ch: 李女他媽到現在是不是真人都不知道 09/01 12:02
→ jidytri815: 確定誹謗罪難跑嗎 我怎麼覺得他們可以說中國根本沒人 09/01 12:02
→ jidytri815: 討論 然後騷擾訊息都是個人行為 09/01 12:02
→ starsheep013: 難怪一番賞詐騙都變員工疏失 09/01 12:02
推 wwwwwwww852: 不錯喔 這地洗的很漂亮 09/01 12:02
推 f40075566: 原作者告甲方民事 告乙方民事 告抄襲者刑事+民事 才是 09/01 12:03
→ f40075566: 正常的吧 他每個都告一樣的那基本上是只全部人同謀 那 09/01 12:03
→ f40075566: 你要舉證欸 09/01 12:03
推 Jiajun0724: 其實吧 大家只是來酸台灣人愛抄襲而已 因為真的會有 09/01 12:03
→ Jiajun0724: 人跳腳 很爽 09/01 12:03
→ cross980115: 你沒辦法確認生技公司本身有犯意跟犯行,有指示,那 09/01 12:03
→ cross980115: 著作權上就是不起訴了 09/01 12:03
→ cross980115: 至於ruby那個 就屬於妨害名譽相關 是另一回事 09/01 12:03
→ jemmy3ch: 正黑仔閉嘴比較快 反正每次打爆你臉 你就瘋狂跳針 09/01 12:03
推 IFeelSoAlive: 老話一句,之後公司想抄就抄,被發現就推一個內部 09/01 12:03
→ IFeelSoAlive: 員工去死,作者想公司負責?你自己去證明是公司我 09/01 12:03
→ IFeelSoAlive: 指使員工抄襲的 09/01 12:03
→ jidytri815: 不就是單從文化角度看一面倒 才在那邊扯有的沒的 09/01 12:03
推 mkcg5825: 一番賞我只是沒放,不是故意沒放啦 09/01 12:03
→ jemmy3ch: 看你一次嗆你一次 09/01 12:03
推 away612101: 那又會多一條不起訴了,怎麼證明台文故意誹謗? 09/01 12:03
→ su4vu6: 我還在等你打臉我啊 09/01 12:03
推 naya7415963: 所以那樣到底有沒有公訴罪阿? 09/01 12:03
→ jidytri815: 還在那裡騙說法律合法等於事實合法 09/01 12:03
→ IFeelSoAlive: 這種外國人的案子又更爽了,我就拖,拖到你懶得管 09/01 12:04
→ cross980115: 所以我前面也說 對正確的對象 使用正確的法條 09/01 12:04
→ cross980115: 偽造文書相關是公訴 另案處理 09/01 12:04
推 ruby080808: 有,偽造文書就是非告訴乃論了 09/01 12:05
→ RandyOrlando: 這種護航法也是平行時空的互相創作嗎XD? 09/01 12:05
推 CCNK: cost down到最後可以不起訴 超爽 09/01 12:05
→ su4vu6: 對阿 其他條 歸其他條 不同事件 09/01 12:05
→ jemmy3ch: 查證不用比對創作內容 時間 等等因素 只要問 你有沒有 09/01 12:05
→ jemmy3ch: 抄 喔 沒有 好了 我查證了 你小學畢業沒? 09/01 12:05
推 qaz223gy: 到現在除了台文館 沒有人知道李女的姓名跟真實身份 你 09/01 12:05
→ qaz223gy: 要怎麼告? 通靈嗎? 09/01 12:05
噓 yisky: 所以以後就不要笑中國抄襲,人家法庭上也站的住腳, 09/01 12:05
→ yisky: 畢竟同文同種,高貴的法學專家您說是吧 09/01 12:05
嗯?我有說抄襲正確嗎? 我不也說抄襲還是可以走民事的侵權行為求償?
我從頭到尾都是在講Nora用錯法條也告錯對象 所以才會得到不起訴處分阿?
為啥會「去脈絡化」成抄襲無罪法律上站得住腳?
到底你的邏輯跟法律概念跑去哪裡了?
推 brainpowered: 洗地囉 09/01 12:05
→ jemmy3ch: 問的人到現在還不知道有沒有存在勒 笑死 09/01 12:06
※ 編輯: belmontc (118.163.155.205 臺灣), 09/01/2025 12:08:08
→ ruby080808: 我現在的質疑點是為啥李女還沒被抓出來,她被抓出來 09/01 12:06
→ ruby080808: ,這一切都可以有個了結,原作者也有明確能提高侵權 09/01 12:06
→ ruby080808: 的對象 09/01 12:06
噓 JustWower: 都說查證了 結果事實和你說的完全相反 那不就故意的 09/01 12:06
推 gn00851667: 通常的處理方式 是像老任鳳凰抄襲事件 早道歉早和解 09/01 12:06
推 roger2623900: 只能說在台灣被抄襲要告刑事的難度是地獄等級 建議 09/01 12:06
→ roger2623900: 當作這條是空氣會更快 09/01 12:06
→ cross980115: 簡易的區分的話 09/01 12:06
→ cross980115: 著作權 刑事(附帶民事賠償) 要找李女 09/01 12:06
→ cross980115: 侵權民事賠償 可以找廠商 09/01 12:06
→ cross980115: 妨害名譽相關 找台文館 09/01 12:06
→ cross980115: 偽造文書等公訴 找李女 09/01 12:06
→ jemmy3ch: 又打爆你臉一次了啊 人勒? 09/01 12:07
→ gn00851667: 該扛的就扛 負起責任...這種事情用告的當然不好認定 09/01 12:07
→ roger2623900: 推文看下來 還是完全不知道這條要怎麼告 09/01 12:07
→ yyes5210: 帕魯是不是推一個員工出來扛就不用被任天堂告了啊? 09/01 12:07
推 pandatom: 這種以為自己站得住腳就隨便提告,結果告錯人的事件太多 09/01 12:07
→ pandatom: 了... 09/01 12:07
→ su4vu6: 蛤== 你打臉了嗎 怎沒感覺 09/01 12:07
→ jidytri815: 跨國提告就很難 場地規則都別人的 09/01 12:08
推 OEC100: 故意與否就是心證,法官覺得你是故意沒證據也行 09/01 12:08
→ gn00851667: 興訟成本擺在那裏 用拖得只是讓人看不起台灣文創 09/01 12:08
推 aganhog: 這判例出來就是說我堂堂台文館可以瞎78抄沒風險耶 09/01 12:08
→ ruby080808: 然後沒有刻意進行毀謗傳播,這點是台文自己要證實的 09/01 12:08
→ ruby080808: ,原作者只要拿台文毀謗的事情直接提告就好 09/01 12:08
→ roger2623900: 就不是告錯人啊 不告廠商可以知道有李女這個人? 09/01 12:08
推 lalaaemon: 公司後來說是一個理性的員工做的 09/01 12:09
→ JustWower: PTCG鳳凰抄襲事件處理好也沒切割 真的是沒比較沒傷害 09/01 12:09
→ undeadmask: 洗地仔會跟你說卷宗上都有人名啦,傳喚未到也沒關係 09/01 12:09
→ undeadmask: 啦,北檢已經通靈查證過非故意,不起訴結案,謝謝一 09/01 12:09
→ undeadmask: 切法行政大家可以回家啦 09/01 12:09
噓 rainnawind: 洗地文 09/01 12:09
→ ruby080808: 現在重點就是必須要用公訴罪快點把李女抓出來,這件 09/01 12:09
→ ruby080808: 白痴事才能結束 09/01 12:09
→ gn00851667: 廠商有主動提供犯罪者資料支援受害者嗎 沒有 09/01 12:09
→ lalaaemon: 原來李姓是打錯字 09/01 12:09
→ starsheep013: 李女也推一個人出來,傳喚未到一樣不起訴啊,我看 09/01 12:09
→ starsheep013: 你要告幾次,這就是文創大國的厲害 09/01 12:09
推 uranus013: 現在這個階段原告應該可以要求廠商開示李女個人資料吧 09/01 12:10
噓 jerygood0208: 誰聲稱有版權就告誰有什麼問題一開始不是台文館出 09/01 12:10
→ jerygood0208: 來說自己的吉祥物被抄襲嗎怎麼現在又有人護航說不 09/01 12:10
→ jerygood0208: 知情 09/01 12:10
噓 jemmy3ch: 當然沒感覺 你只是一個洗地的 反正我也是打你打給別人 09/01 12:10
→ jemmy3ch: 看的 讓別人知道你只是洗地帶風向的 09/01 12:10
推 Willdododo: 所以抄襲是有手段可以避免被判刑的 學會了 09/01 12:10
→ gn00851667: 當初記得還有篇保護員工之類怎樣怎樣的貼文 09/01 12:10
推 CircusWorld: Nova太法盲了吧 活該被抄襲 台文館沒告你誣告就是恩 09/01 12:10
→ CircusWorld: 惠了 該知足了 好嗎 09/01 12:10
→ cross980115: 李女的個資應該在相關的文書上已經有提供給原告了 09/01 12:11
噓 rainnawind: 李女當初就推說了行為人是她不在國內的妹妹 09/01 12:11
→ Willdododo: 台文館為抄襲仔們開了一條路 09/01 12:11
→ storyo11413: 看這篇真的覺得台文贏麻了 抄襲大勝利 09/01 12:11
→ OEC100: 這個案例變成實務上處理會變成什麼樣子,你在展覽看到被 09/01 12:11
→ OEC100: 抄襲了,你要查是哪個廠商不夠,還要查哪個員工,還要法 09/01 12:11
→ OEC100: 官相信它們是故意的 09/01 12:11
→ su4vu6: 原來你也知道自己沒打臉到人 只是精神喊話== 09/01 12:11
→ rainnawind: 那妹妹之後再推一個無關的人出來就可以無限卸責loop 09/01 12:11
→ gn00851667: 這就興訟成本 不告沒資料 告了還要被人酸告錯人 09/01 12:12
→ narutokai: 法律是一回事,大眾觀感是一回事,沒有處理好的話,今 09/01 12:12
→ narutokai: 天就算法律上過了,觀感也回不去了 09/01 12:12
推 elvaismylove: 放心啦,不可能這些中人奇門踏戶,台灣人團結! 09/01 12:12
→ CCNK: 真的是贏麻了 怎麼告都可以迴避 09/01 12:12
噓 SweetRice: 對作者來說,跨海打官司已經夠男了,你台灣廠商要怎麼 09/01 12:12
→ SweetRice: 旋轉當然很簡單,啊合法嗎?當然合法,誰不知道 09/01 12:12
噓 roger2623900: 對欸 直接再推給外國人 看你怎麼告 這法律太有趣了 09/01 12:12
→ su4vu6: 告了拿到資料 繼續追告 本來就是這樣玩的 09/01 12:12
推 CircusWorld: 誰叫Nova是法盲 竟然敢告我們台文館 不知好歹 09/01 12:12
→ storyo11413: 外包國外不熟人士 不知情我是無辜的抄襲受害者 09/01 12:12
→ roger2623900: 反正被卸責的人也不用到場 對啊 09/01 12:13
→ cross980115: 社會觀感跟其他社會責任就另一回事 那個算台文館活 09/01 12:13
推 jackie36952: 一開始 台文館 可是 說 其他人 抄襲他們 沒想到 一個 09/01 12:13
→ cross980115: 該 09/01 12:13
推 aganhog: 而且台文館身為一個文化單位,面對抄襲爭議是這樣玩次元 09/01 12:13
→ jackie36952: 真 作者 來告他 他又說是 合作廠商疏失 09/01 12:13
→ aganhog: 刀而不是協助創作者,這我真的超級看不起 09/01 12:13
→ ttk620: 嗯...意思是台文館能全身而退也要感謝對方告錯法條 09/01 12:13
→ ttk620: 可以這樣解讀嗎? 09/01 12:13
推 GAOTT: 懂了 大家隨便抄 被告就說你沒有證據證明我故意清害你的作 09/01 12:13
→ gn00851667: 在法律上廠商沒事 在文創上...好吧應該也不會有事 09/01 12:13
噓 rainnawind: 還有臉酸人法盲真夠噁心的 09/01 12:13
→ CCNK: 他還是一個文化展館耶 09/01 12:13
→ starsheep013: 李女說她外包給國外網友,人家講印度文的,看你怎 09/01 12:13
→ starsheep013: 麼起訴 09/01 12:13
→ su4vu6: 不會全身而退阿 還有其他條可以跑 如果他願意跑的話 09/01 12:13
→ max005: 小案件找不到人或搞錯法條就不管 反觀另外一個某大案子找 09/01 12:13
→ max005: 不到關鍵證據開始找些跟沒啥關係的阿貓阿狗來作證 09/01 12:13
→ GAOTT: 侵 09/01 12:13
推 jidytri815: 觀感怎麼會回不去 績效不好捅大簍子 預算被砍被凍結 09/01 12:14
→ jidytri815: 仍然是欺負文化人 贏麻了 09/01 12:14
→ GAOTT: 懂了 大家隨便抄 被告就說你沒有證據證明我故意侵害你的作 09/01 12:14
→ roger2623900: 以後抄襲直接說是國外的朋友抄的 反正他不用到場啊 09/01 12:14
→ CircusWorld: 事實呀 你我大眾和Nova都是法盲 不要搞創作了 浪費時 09/01 12:14
→ CircusWorld: 間 去讀法律和抄襲比較快 09/01 12:14
噓 yisky: 所以Nova不懂偉大的台灣法律, 09/01 12:14
→ yisky: 輸了活該,聽起來跟西台灣說法一模一樣欸 09/01 12:14
→ undeadmask: 推上面說的 台文館最犯眾怒的是竟然這樣面對抄襲爭議 09/01 12:14
→ GAOTT: 大家隨便抄 被告就說你沒有證據證明我故意侵害你的作品 09/01 12:14
→ undeadmask: 真的是非常讓人看不起 09/01 12:14
推 jemmy3ch: 嘻嘻 開始裝死囉 還敢帶風向台文是受害者 09/01 12:14
→ CircusWorld: 花什麼心血和時間搞創作呀 直接抄襲別人的就好了 反 09/01 12:15
→ roger2623900: 抄襲者不用到場就可以讓公司無罪 那以後都卸責給外 09/01 12:15
→ roger2623900: 國人就好 09/01 12:15
→ CircusWorld: 證被告 推給其他底下員工就好了 喔對了 最好是抄襲海 09/01 12:15
→ su4vu6: 受害者是新聞資訊ㄟ== 這也叫帶風向喔 09/01 12:15
→ GAOTT: 大家隨便抄 被告就說我外包給印度人 你去印度找人 09/01 12:15
推 marktak: 我不了解 是國家不能讓你了解 09/01 12:15
→ CircusWorld: 外的 畢竟對方興訴成本高很多 也找不到人 提告了才能 09/01 12:15
→ jemmy3ch: 以後大家瘋狂抄襲吧 被發現就說我問過 某個員工了 我查 09/01 12:16
→ jemmy3ch: 證了 跟我沒關 09/01 12:16
→ GAOTT: 大家隨便抄 被告就說外包給印度人 你去印度找犯人 別找我 09/01 12:16
→ roger2623900: 李女在不在台灣誰知道? 反正鍋甩給她了 09/01 12:16
→ CircusWorld: 拿到底下員工資料的 還能嗆對方是法盲 太爽了 09/01 12:16
→ undeadmask: 再加上北檢刻意的雙標護短洗地 真的是噁心加三級 09/01 12:16
→ yisky: 我知道你想講什麼啦,但改革當年不就是要改這點,改去哪了 09/01 12:16
→ yisky: ,真別怪大家沒信心 09/01 12:16
→ cross980115: 應該說 著作權法刑事附帶民事一起告是常態 但非正確 09/01 12:16
→ cross980115: 對象會不起訴也是常態 09/01 12:16
→ cross980115: 就我上面貼的 生技公司那樣;但台文館其他部分的責 09/01 12:16
→ cross980115: 任(妨害名譽等等)那個是另案要再告 09/01 12:16
→ ttk620: 所以nora真的要爭到底應該再請律師提告 09/01 12:16
→ ttk620: 但看起來他請的律師輸了 然後大概也想算了 09/01 12:16
→ ttk620: 畢竟兩岸關係+跨海提告也蠻花精力 09/01 12:16
推 otis1713: 大法盲時代講法律會不會想太多 09/01 12:16
→ jemmy3ch: 台文公開造謠也是新聞訊息耶 你閱讀能力還可以嗎 09/01 12:17
噓 tenshouw: 抄襲不叫故意真厲害 09/01 12:17
→ jemmy3ch: 又被打臉囉 沒關係 繼續開新話題裝死就好 09/01 12:17
→ CircusWorld: 非故意抄襲 你還想怎樣 想吃誣告嗎 09/01 12:17
推 yyes5210: 學法的確無敵,還畫什麼圖練什麼骨架 09/01 12:17
→ undeadmask: 哈哈 抄襲又怎樣 你告錯法條囉 來來來 怎麼怎麼樣 09/01 12:17
→ roger2623900: 你當然可以繼續講法律 但是人民也會看到荒謬的地方 09/01 12:18
推 GAOTT: 懂了 出事先推給員工 員工推給外包 外包推給印度 無罪收工 09/01 12:18
→ jemmy3ch: 護航的洗地仔繼續加油 繼續活在平行世界 09/01 12:18
→ GAOTT: 你不懂法律當什麼畫師= = 09/01 12:18
→ GAOTT: 你不懂法律當什麼繪師= = 09/01 12:19
→ cross980115: 得標公司>李女 背信 09/01 12:19
→ cross980115: 台文館>得標公司 契約不履行 09/01 12:19
→ cross980115: 原作者>台文館 妨害名譽等 09/01 12:19
→ cross980115: 原作者>李女 著作權法(刑附民) 09/01 12:19
→ su4vu6: 你有律師可以請阿== 09/01 12:19
噓 usercode: 這聽起來就像上司把責任都推給下屬一樣噁心 09/01 12:19
→ su4vu6: 你怎麼又覺得自己打臉人了== 回的跟說的完全對不上 09/01 12:19
→ ttk620: 當事人不想再用提告那就算了, 09/01 12:19
→ ttk620: 反正台文館跟李女抄襲這個形象是臭掉了 09/01 12:19
→ usercode: 台文館一開始的態度是絕對沒有抄襲欸,講得好像台文館 09/01 12:20
→ usercode: 是受害者一樣 09/01 12:20
推 sunshinecan: 說得好 小小原創膽敢動我台灣文化人 準備吃誣告吧 09/01 12:20
推 ruby080808: 其實他原本也不用這麼花精力,因為案例來說李女早就 09/01 12:20
→ ruby080808: 應該因偽造文書罪而被拘提起訴才對,他這時就只需要 09/01 12:20
→ ruby080808: 向李女提出侵權,對台文提出毀謗,接下來就是對方自 09/01 12:20
→ ruby080808: 己要想辦法舉證來減輕罪刑 09/01 12:20
→ jidytri815: 我印象台文館也是被罵好幾天 才發文斥責蹦世界 09/01 12:20
推 shoederl: 台文館要找台階也不難吧,自己告李女就好,除非李女有台 09/01 12:21
→ shoederl: 文館把柄或有背景 09/01 12:21
→ cross980115: 就看原作者有沒有要後續另告其他條的部分 09/01 12:21
推 oue: 推法律專業 但也看得出一般民眾 09/01 12:21
→ oue: 對刑法民法差異不求甚解 混為一談 09/01 12:21
→ starsheep013: 可憐啊畫師,還以為出了中國世界就有公平正義了, 09/01 12:21
→ starsheep013: 沒想到遇到鎖鏈的台文館當他對手 09/01 12:21
推 YeaPa: 你搞錯重點了 大家要的是台文館認錯賠償 不是這些法理上的 09/01 12:21
→ YeaPa: 勝負 台文館現在還裝死沒事 錯都切割到小職員身上 才是大家 09/01 12:21
→ usercode: 如果台文館一開始的態度是會去調查是否有抄襲,根本不 09/01 12:21
→ usercode: 會被這麼多人噴爛,但台文館一開始情勒、改圖來護航, 09/01 12:22
→ YeaPa: 不爽的地方 還是你想說這件事不起訴就代表台文館沒錯? 09/01 12:22
→ usercode: 現在一句「唉,我也不知道,我也是受害者」,誰信? 09/01 12:22
推 YaKiSaBa: 你說的沒錯 告錯法條的人太可惡了 台文館是無辜受害者 09/01 12:22
→ su4vu6: 不爽歸不爽 有沒有錯歸有沒有錯 法律攻防就是這樣啊 09/01 12:22
→ oue: 497樓 台文有告李女啊 09/01 12:22
→ oue: 510樓沒看懂嗎 台文有民事部分責任吧 09/01 12:23
→ starsheep013: 抄襲事件燒到今天,原作者搞不好連李女全名都沒拿 09/01 12:23
→ starsheep013: 到 09/01 12:23
→ su4vu6: 法律上怎麼運作 跟其他部分的觀感 本來就無關 09/01 12:23
→ oue: 這篇不就有提到損害賠償部分 台文館的鍋啊 09/01 12:23
噓 necrophagist: 要純論法理我沒意見啦 硬要塞個”政治操作與風向” 09/01 12:23
→ necrophagist: 整篇文就很假掰 好像會對這件事情感到義憤填膺的人 09/01 12:23
→ necrophagist: (我相信有點道德底線的人都會生氣)都是被操弄的棋 09/01 12:23
→ necrophagist: 子就你最清高一樣 09/01 12:23
噓 fred7698: 所以知道李女是誰了嗎? 09/01 12:24
→ starsheep013: 是啊,台灣文創哪需要台灣人觀感,可以賣給…呃, 09/01 12:24
→ starsheep013: 被抄襲的中國人啊,笑死 09/01 12:24
→ su4vu6: 為什麼要一直有 因為這樣所以是怎樣怎樣的連結呢 09/01 12:24
→ usercode: 台文館提告也是後面斷尾求生好嗎,一開始的態度多硬啊 09/01 12:24
推 lozupomelo: 欸欸 當初台文館可是不認的耶 09/01 12:24
推 webberfun: 怎麼這麼多正義使者啊 09/01 12:24
推 yyes5210: 不出席最大,以後都這樣搞就好了 09/01 12:24
推 ruby080808: 現在問題還是為啥李女還沒被抓出來,這才是這件事最 09/01 12:24
→ ruby080808: 白痴的事 09/01 12:24
推 aganhog: 我100%相信台文館是受害者,但也同時是加害者 09/01 12:25
推 badruid: 即使刑事責任只針對「故意」行為,依然是公司最適合成為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法律追訴的主要對象。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* 民事責任 (損害賠償):民事訴訟不以故意為前提,只要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證明侵權行為造成損害,公司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。員工的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行為若屬於職務範圍,公司對此也需連帶賠償。 09/01 12:25
→ ttk620: 中國大陸那邊的法系跟台灣不一樣所以原作不熟 09/01 12:25
→ ttk620: 加上台灣這邊請的律師也搞錯法條告,不然說真的啦原po解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* 刑事責任 (意圖犯):雖然刑事責任需要證明「故意」, 09/01 12:25
→ ttk620: 釋的很理性上是沒錯,但觀感上覺得超級差,尤其是台文館 09/01 12:25
→ ttk620: 當初還跟媒體說是Nora抄襲,打人喊救人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但要舉證員工個人是「故意」抄襲並用於公司展出,難度非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常高。然而,如果公司將抄襲品拿來展覽、宣傳、甚至販售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,這些公開行為都可能被視為公司明知其侵權而持續進行,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這就可能符合刑事責任的「故意」要件。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因此,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責任,從法律追訴和舉證的角度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來看,對公司提告都比對員工個人提告更有利。因為公司作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為一個法人,其公開的商業行為和決策,更容易被認定為符 09/01 12:25
→ badruid: 合法律追訴的要件。 09/01 12:25
→ su4vu6: 可以同時是阿 但就不同事件阿 09/01 12:25
→ usercode: 一堆4-11現在是失憶還是裝死?要不是這邊燒起來台文館 09/01 12:25
→ usercode: 會認錯嗎 09/01 12:25
推 uranus013: 所以說要分清楚要爭的是網友一起罵 還是法律實益啊 09/01 12:26
推 XseraphimX: 其實很多人不喜歡穿褲子的 09/01 12:26
推 cross980115: 契約不履行的受害者 09/01 12:26
→ cross980115: 妨害名譽的加害者 是同時成立的沒錯 09/01 12:26
→ asd810733: 這題我會 檢察官直接把台文館所有員工羈押一年讓他們互 09/01 12:26
→ asd810733: 咬 09/01 12:26
→ gn00851667: 廠商有點擔當本來就是告到廠商就該結束了 09/01 12:26
推 c24253994: 你知道現代社會流量才是真理嗎? 09/01 12:26
→ c24253994: 「接、化、發、閃、隱」網軍五大口訣你不知道? 09/01 12:26
→ yyes5210: 看起來台文館才是沒穿褲子的那個吧 09/01 12:26
噓 jemmy3ch: 好了啦 這麼無辜 快叫台文館提誣告 09/01 12:26
噓 yusanhu: 倒果為因 09/01 12:27
→ yyes5210: 嚴厲譴責到最後的道歉下架呢 09/01 12:27
→ gn00851667: 應該說 提告前就該結束了 09/01 12:27
噓 lovez04wj06: 正常本來就是告到廠商就和解了,你看這個還要繼續告 09/01 12:27
→ lovez04wj06: 的樣子像和解了嗎? 09/01 12:27
→ jemmy3ch: 這種文章每次都是前幾個回文很挺結果最後都被噓爆 09/01 12:27
→ su4vu6: 和了不解 也是常有的事情啊 09/01 12:28
噓 yisky: 不對 我看了一下新聞,人家有請律師,所以你現在是在質疑 09/01 12:28
→ yisky: 我們的律師水平不行囉? 09/01 12:28
有時候不是律師水準不行,有可能是律師想把事情搞大
比方說,O業壓死東海女學生那件就是,
O業明明還沒開始跟女學生家屬談
律師就莫名其妙冒出來一個O業只願意賠30萬的說法
(後來才知道是駕駛自己願意拿30萬出來)
但是整個新聞講得就是O業只願賠30萬
呵呵
→ roger840410: 應該先寄律師函要對方處理,不處理再用這條告 09/01 12:28
噓 MythWalker: 看這篇就知道法律可以多脫離現實,某些人還以這種本 09/01 12:28
→ MythWalker: 末倒置的情況沾沾自喜 09/01 12:28
推 f40075566: 北檢會幫人洗地喔 哦哦哦尊嘟假嘟 有些人的發言讓我以 09/01 12:28
→ f40075566: 為我國國民教育還未普及呢 09/01 12:28
推 OEC100: 我們的律師也沒想過蒐證能力這麼不行 09/01 12:28
→ jemmy3ch: 然後挺的回覆都是扣帽子 噓的都是噓行為本身 你覺得誰 09/01 12:28
→ jemmy3ch: 最後沒褲子? 09/01 12:28
→ su4vu6: 你一來就扣我帽子 所以你是挺的那個嗎 09/01 12:29
→ edhuang: 這麼剛好在國旅討論文附近 還真是挺像的 把精力花在不是 09/01 12:29
→ edhuang: 問題的地方 甚至是製造問題 然後於前於後都可以是民眾的 09/01 12:29
→ edhuang: 問題 自己可以高高在上的同時裝受害者 怎麼輸 09/01 12:29
推 aganhog: 台文館最少最少要告到李女出來扛責,不是在那邊不關我的 09/01 12:29
→ aganhog: 事 09/01 12:29
推 ruby080808: 說實在我目前最質疑的是我們檢警的能力,怎麼這麼久 09/01 12:30
→ ruby080808: 了還沒抓到李女== 09/01 12:30
推 tk13os: 其實大家還是喜歡人治社會的,法治不夠痛快,都給會玩法 09/01 12:30
→ tk13os: 條的人贏 09/01 12:30
推 oue: 怎麼都覺得找不出李女?還是釣魚搞個資法? 09/01 12:30
→ OEC100: 光是原作警告,之後廠商對幹搞成大新聞要洗成不是故意的 09/01 12:30
推 idletime: 其實可以理解為啥不起訴 09/01 12:30
→ oue: 有律師處理 不可能找不到資料吧 09/01 12:30
推 GaoLinHua: 所以那個媒體可以先看文件又是依哪條法 09/01 12:30
→ ttk620: 對了,台文館既然也聲稱是受害者也應該一起告李姓員工吧 09/01 12:31
→ oue: 都被起訴了 律師找法務資料就找得到吧 09/01 12:31
→ aganhog: 就是可以理解為什麼不起訴才這麼生氣喔我的天 09/01 12:31
→ oue: 568樓你說對了 台文有告李女啊 09/01 12:31
推 yyes5210: 所以李女為啥可以不出現?然後就結案了?求求法律人解 09/01 12:31
→ yyes5210: 答 09/01 12:31
→ usercode: 講得好像有法律就是法治社會,現在不過是法律人治社會 09/01 12:31
→ usercode: 罷了,自由心證就是拿來噁心一般人的 09/01 12:31
→ oue: 572樓 因為這個案沒告李女啊 09/01 12:32
推 OEC100: 你以為是法治,心証的空間更多罷了 09/01 12:32
→ oue: 沒告她 她幹嘛出席? 09/01 12:32
→ yyes5210: 重要證人可以出席啊 09/01 12:32
→ waitla: 對阿這麼講法治 說一下媒體先拿到資料是依哪條法阿 09/01 12:32
→ ttk620: 所以一案歸一案 nora的不起訴 台文館的還? 09/01 12:33
推 honey4617912: 因為李女不是畫檢座大人畫像吧==如果畫檢座大人貴 09/01 12:33
→ honey4617912: 貌保證一個禮拜內抓出來給你看 09/01 12:33
→ waitla: 法治? 笑死人了 要不要用什麼法 要不要修什麼法 還不是人 09/01 12:33
→ oue: 580樓這個的確有問題 真要罵這個比較合理 09/01 12:33
推 ruby080808: 李女涉嫌偽造文書,這是非告訴乃論,她一定要出席== 09/01 12:33
→ waitla: 在操作 雙標起訴人還少了嗎? 09/01 12:33
→ usercode: 台文館提告不就是為了後面撇責用嗎,前面話說這麼滿, 09/01 12:34
→ usercode: 現在一句我也是被騙了,那台文館長麻煩切腹吧,是非不 09/01 12:34
→ usercode: 分亂挺,最起碼也要負政治責任好嗎 09/01 12:34
推 jawdropper: 就告錯條 找個律師換一條告就好了一堆推文在激動幾點 09/01 12:34
→ jawdropper: 的 09/01 12:34
所以我不懂它們再激動甚麼 還在那邊洗風向洗成抄襲無罪(蛤?)
該怎麼告,我都點出來了,律師抄作業應該不難吧?
推 OEC100: 館長滾了阿 09/01 12:34
推 CircusWorld: 傳喚證人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 可以罰3萬+強制拘提 09/01 12:34
推 Yan239: 故意不故意也是看法官認定,真爽 09/01 12:34
→ OEC100: 只是她滾的時候一副很無辜的樣子 09/01 12:34
→ CircusWorld: 結果李女沒到 檢調就直接算了 不起訴處理 太讚了 09/01 12:34
※ 編輯: belmontc (118.163.155.205 臺灣), 09/01/2025 12:38:52
推 Strasburg: 其實抄襲這事就沒你想像中重要 要不是扯上政治誰在意 09/01 12:35
推 mkcg5825: 空氣李女 09/01 12:35
噓 yisky: 人家有找律師欸,看來我們培育出來的律師水準落差真大 09/01 12:35
→ ttk620: 所以時任的台文館長下台了 09/01 12:35
→ usercode: 館長才滾而已,看看隔壁日韓怎麼做的好嗎,輕則鞠躬重 09/01 12:35
→ usercode: 則上吊,滾蛋根本就是爛攤子丟給別人罷了 09/01 12:35
推 cactus44: 偽造文書是公訴吧 09/01 12:35
推 yyes5210: 抄襲沒很重要?馬娘帕魯表示 09/01 12:35
→ su4vu6: 很多條同時告 一邊成立一邊不成立 也是常有的事情 09/01 12:36
推 uranus013: 偽造文書是另一案吧 總不可能A告B B告C 全部塞在同一 09/01 12:36
→ waitla: 抄襲本來就沒那麼重要 會鬧大不就台文館的騷操作? 09/01 12:36
→ uranus013: 庭審理 09/01 12:36
→ waitla: ^相對來說 09/01 12:36
→ usercode: 拘提?搞不好人已經出國了,拘提個毛 09/01 12:36
→ su4vu6: 不同條舊不同案子不同事件 沒辦法混在一起討論的 09/01 12:36
→ cross980115: 不起訴是不起訴台文跟廠商 09/01 12:36
→ cross980115: 偵查相關文書提供給原告律師的時候,原作者就可以/ 09/01 12:36
→ cross980115: 該加告李女了(刑訴上追加被告) 09/01 12:37
→ cross980115: 至於其他的法條就屬於其他的案件 09/01 12:37
→ waitla: 被抓包道個歉就能解決的事 跑出來反指控作者 天才 09/01 12:37
噓 jemmy3ch: 我已經不知道打臉su4vu6 幾次了 還在我扣你帽子喔 洗地 09/01 12:37
→ jemmy3ch: 仔 09/01 12:37
噓 minipig0102: 傲慢 09/01 12:37
→ ASUSboy: 乍看之下有點道理,但你也只是在幫台文館設斷點而已 09/01 12:38
→ ttk620: 不過也要感謝他們讓大家知道告人抄襲沒那麼簡單 09/01 12:38
→ su4vu6: 原來你只是在貼標籤阿 還以為在扣帽子呢 09/01 12:38
→ su4vu6: 告人抄襲本來就很難啊 所以絕大部分都在走和解 09/01 12:39
→ jemmy3ch: 好了啦 幫各位洗地仔畫重點 台文是受害者 勿嘴 嘴的 09/01 12:40
→ jemmy3ch: 自己出去 法盲/X軍 自己選一個領 09/01 12:40
推 ruby080808: 是另一案阿,但問題是做為公訴罪,檢警在知悉其犯罪 09/01 12:40
→ ruby080808: 事實時就該開始行動了,也就是五月那時就該開始準備 09/01 12:40
→ ruby080808: 起訴李女,但是現在九月了,這個還是毫無消息 09/01 12:40
推 william45682: 好欸,不滿的都是政治操作 09/01 12:40
→ cross980115: 偽造文書另案處理 09/01 12:40
→ cross980115: 一般刑事的通緝跟抓到這種一般人沒辦法查到/不會公 09/01 12:40
→ cross980115: 告啦 09/01 12:40
→ OEC100: 看你抄的是哪國人,抄任天堂和米老鼠看看有沒有那麼簡單 09/01 12:40
→ usercode: 前面一堆人也說了,台文當初自己出來喊是對面抄襲的, 09/01 12:41
→ usercode: 話講這麼滿然後現在其實是不知情的受害者??法官這樣 09/01 12:41
→ usercode: 也信要嘛是低能要嘛是為了潛在利益,不然一個公家機關 09/01 12:41
→ usercode: 為了區區一個繪師大張旗鼓造謠護航,現在突然提告對方 09/01 12:41
→ usercode: 就變受害者喔? 09/01 12:41
推 oue: 如果照法規 台文要犯抄襲罪 那就是說 09/01 12:41
→ oue: 台文館下令 叫人抄一張給他們用 XD 09/01 12:41
→ ruby080808: 如果李女早點被抓出來,那麼現在這個事件所涉及到的 09/01 12:41
→ ruby080808: 法律訴訟都能找到正確的提告對象 09/01 12:41
→ oue: 台文該負的 是侵權部份的民事賠償啦 09/01 12:41
→ ttk620: 台文館當初就不應該先抹別人抄襲 09/01 12:41
→ ttk620: 不然這局面就單純只是李女跟Nora之間而已 09/01 12:41
→ ttk620: 台文館先說人家抄襲所以nora才會氣不過去告 09/01 12:41
→ oue: 所以該提醒原作者 要告對法條 09/01 12:42
→ cross980115: 是沒錯 所以台文該吃的是妨害名譽相關的啊 09/01 12:42
→ cross980115: 但這部分要原作者提告 09/01 12:42
→ su4vu6: 受害者從來都是指被欺騙的部分阿 09/01 12:42
推 smart0eddie: 自以為撿到槍沒想到是拔了的手榴彈 09/01 12:42
→ spfy: 印象當初說要告好像就已經討論過一波了 09/01 12:42
推 a2156700: 應該告台文館別條 09/01 12:42
→ su4vu6: 加害的部分 又沒被拉進來討論過 09/01 12:43
→ oue: 就算當初台文措辭沒那麼糟 也該告 09/01 12:43
→ oue: 創作者的權利 該有法律上的保障才好 09/01 12:43
推 leilo: 這真的很扯 業務產物責任歸屬竟然算員工不是公司 09/01 12:43
→ leilo: 誰知道你們底下分工長怎樣 公司怎麼會沒責任 09/01 12:43
→ oue: 可能對岸習慣直接告公司 跟台灣法律不太一樣 09/01 12:43
推 ruby080808: 但是做為被害者的原作者,理應也該知道李女是否已經 09/01 12:43
→ ruby080808: 被起訴,如果他知道了他現在就能直接起訴李女了 09/01 12:43
→ oue: 642樓 這個是民事求償的部分喔 不是刑事 09/01 12:44
→ usercode: 真要說的話,抄襲當下台文館應該不知道啦,但台文館指 09/01 12:44
→ usercode: 責對方抄襲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家人抄襲嗎?如果已知對方 09/01 12:44
→ usercode: 抄襲還故意潑糞、東西繼續賣,這樣不叫故意喔? 09/01 12:44
推 OEC100: 對阿,員工產生的著作權算公司的,有問題是員工的 09/01 12:44
→ oue: 就跟各類職災一樣 刑責是行為人 公司是民事責任 09/01 12:44
→ OEC100: 還記得音樂作者離開公司不能唱自己的歌嗎 09/01 12:44
→ oue: 部分究責的確會上溯到老闆 但這個案是抄襲罪 09/01 12:45
→ ttk620: 原po 也點出敗訴之所在 09/01 12:45
→ ttk620: 就看他的律師有沒有發現可以從這邊下手囉 09/01 12:45
→ ttk620: 現在也只能靜觀其變,只是真的,觀感很差 09/01 12:45
推 t128595: 感謝科普 09/01 12:45
→ OEC100: 如果音樂作者說他是抄來的,版權責任又不屬於公司了 09/01 12:45
→ oue: 法條很明確表示是抓故意犯 過失不算 09/01 12:45
噓 badruid: 台文館將作品下架並對員工提告,這可以協助公司在民事上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表現誠意並爭取和解,但無法輕易擺脫著作權法上刑事責任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的「故意」要件。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檢察官和法官在判斷「故意」時,應該會問: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* 公司是否「明知或可得而知」該作品為抄襲?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* 如果公司在展出前沒有盡到合理的查證義務,或者在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接獲通知後才下架,這可能被視為一種間接的故意,即「放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任侵權結果發生」。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* 公司將作品拿去展出、宣傳,甚至販售,這些行為本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身就代表公司對該作品有相當程度的認可與利用。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所以台文館不能因為告員工背信而能擺脫「故意」要件,它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能擺脫還說服檢察官不起訴,一定有別的因素,這就是爭議 09/01 12:45
→ badruid: 之處 09/01 12:45
→ rb79: 這類公司通常都會在合約寫"員工因公創作之產物 其權利由公司 09/01 12:45
推 roger2623900: 理想狀況是作者還繼續告李女 但是跨海太麻煩會不會 09/01 12:46
→ roger2623900: 繼續真的不好講 09/01 12:46
→ oue: 所以一堆人說告錯人跟告錯法條了 09/01 12:46
→ rb79: 所擁有"所以員工不能擅自自己拿去用 但是當出包時又變成是員 09/01 12:46
噓 jemmy3ch: Su4vu6 你就繼續開新話題當小丑啊 反正打臉你的言論都 09/01 12:46
→ jemmy3ch: 留在上面 我也說了 你只是跳針仔 我打臉野生打給別人看 09/01 12:46
→ jemmy3ch: 的 09/01 12:46
推 cross980115: 主訴的部分算刑事啊 只是可以刑附民 09/01 12:46
→ roger2623900: 所以就沒告錯人 沒告廠商誰知道李女 09/01 12:46
→ su4vu6: 我又開話題了 真假 我不都在跟著大家討論而討論嗎 09/01 12:47
→ rb79: 工個人行為 公司不負相關責任?賺的公司都要 不好的員工自吞? 09/01 12:47
→ roger2623900: 廠商發布的 不先告廠商要告誰? 09/01 12:47
推 bill03027: 純好奇要怎麼告李女 只知道姓李能告嗎 09/01 12:48
推 leegogo: 刑事本來就是只處罰犯罪者 公司連帶責任是民事的問題 09/01 12:48
推 aganhog: 如果台文館對蹦世界還有訴訟要走,那我可以接受 09/01 12:49
→ su4vu6: 提告獲取訴訟材料 也不是很少見的事情 09/01 12:49
→ oue: 個人覺得告台文故意犯太難啦 也不合理 09/01 12:49
→ oue: 但公司部分如上頭所說 可能有放縱 09/01 12:49
→ oue: 所以改告李女及公司比較合理 除非台文 09/01 12:49
→ oue: 是要求給個抄襲作品 XD 09/01 12:49
→ oue: 但營運獲利是台文 民事賠償部分可找他們 09/01 12:49
→ leegogo: 就像你針對一個對象報警 檢警也要去查被告是誰啊 09/01 12:49
→ aganhog: 你至少得表現出自己對抄襲事件是絕不容許的 09/01 12:50
→ oue: 也提醒注意個資法 目前沒判決李女部分 09/01 12:50
→ oue: 就算知道她身份的 也不要不小心透露 09/01 12:50
→ ocwandu: 還好今天真的是臺灣抄大陸 不然反過來的話死刑都判得出 09/01 12:51
→ ocwandu: 來 09/01 12:51
推 jaguarroco: 西洽法學開講 09/01 12:52
推 oue: 跟哪國無關 這個是創作者權利問題 09/01 12:53
→ oue: 之前抄石虎那個沒告 我也覺得可惜 09/01 12:53
→ oue: 這案也是 改一下告正確的 這是創作者該得的 09/01 12:53
推 sunshinecan: 很多板友在質疑的是調查不夠確實 一直解釋建立在調 09/01 12:53
→ sunshinecan: 查結果上的法理沒意義啊 先找到當事人釐清案情吧 09/01 12:53
推 ruby080808: 告李女最簡單的辦法就直接告蹦世界,蹦世界賠償後再 09/01 12:53
→ ruby080808: 向李女提出賠償要求 09/01 12:53
→ oue: 也讓抄襲者受到該有的懲罰 以後才會改善 09/01 12:53
→ cross980115: 台文跟廠商主要是契約不履行的部分 這部分算民事 09/01 12:53
→ cross980115: 如果廠商是明知有問題還有意欺騙那才會吃詐欺之類的 09/01 12:53
→ ruby080808: 台文館這次事件會被告的叫毀謗 09/01 12:53
→ oue: 708樓 得告對條文啊 改告民事求償就合理了 09/01 12:54
→ su4vu6: 民事終究算是比較好成立的 刑事條件就很多 09/01 12:55
推 ruby080808: 然後李女這次要負責的最多,刑事上的侵權、偽造文書 09/01 12:56
→ ruby080808: 、來自公司的賠償要求 09/01 12:56
推 blueman1025: 對Nora來說,刑事上有二:聲請再議和補強證據。前者 09/01 12:57
→ blueman1025: 是表達態度,後者舉證十分困難,要有審查過程中文件 09/01 12:57
→ blueman1025: 之往來、該單位以往有類似的事情等,讓法院去認定「 09/01 12:57
→ blueman1025: 不確定故意」 09/01 12:57
→ cross980115: 李女還有背信 09/01 12:57
→ cross980115: 不過通常會直接告刑附民就是了 09/01 12:58
→ cross980115: 這樣比較快 09/01 12:59
→ haha98: 去找這咖推文不就知道什麼立場了 09/01 13:00
噓 enjoyfafa: 這大概可以跟日本那篇並列經典洗地文了 09/01 13:01
推 blueman1025: 就往「不確定故意」去,而非「故意」,意思是將台文 09/01 13:02
→ blueman1025: 館的過失提升至放任。 09/01 13:02
→ hugi147: 原po認同這樣的判決對產業是好的嗎? 先說我不認同,但法 09/01 13:04
→ hugi147: 理上站得住腳,講清楚吧 09/01 13:04
推 dreamdds: 故意哈哈 09/01 13:04
→ hugi147: 至少要有提供員工的資料或是轉過去的法律,你說是吧(⊙ω 09/01 13:04
→ hugi147: ⊙) 09/01 13:04
噓 Hsu1025: 是台灣人不講法治 還是台灣法律人弄臭法治? 09/01 13:05
推 blueman1025: 例如台文館身應盡之審查義務是否完備、經提醒後卻忽 09/01 13:05
→ blueman1025: 視之狀況,再去查查台文館先前有無類似案例,讓法院 09/01 13:05
→ blueman1025: 朝向「不確定故意」之審判 09/01 13:05
噓 qaz556644: 你很棒 09/01 13:09
→ haha98: 整天把某個搞笑爆炸頭當偶像崇拜的 有啥意外 09/01 13:10
→ g3sg1: 你退一萬步說台文館外包給廠商責任不在他們那裡就算了 廠商 09/01 13:13
→ g3sg1: 沒責任這話你也信歐 09/01 13:13
推 tomet: 逆風難得沒被噓爆,難得!! 09/01 13:14
→ tomet: 責任是民事賠償的事情,刑事本來就只處罰行為人 09/01 13:15
→ haha98: 是喔 ㄇㄇ嘴怎麼跟你講的不一樣 又一個爆炸頭信徒 09/01 13:16
推 blueman1025: 所以刑事上聲請再議跟自訴,並針對台文館審查文件和 09/01 13:16
→ blueman1025: 機制去攻防,機會不大但還是可以一試 09/01 13:16
→ Lhmstu: 厲害了,這就是民主國度w 09/01 13:18
推 RamenOwl: 柵欄生物要崩潰了 09/01 13:20
推 akway: 這一看就告錯法條 然後一堆人蝦起鬨 09/01 13:21
推 qscNERO: 推 摸基隆笑死 09/01 13:23
推 fripSide: 脆弱啊 問就是脆弱 09/01 13:25
推 f40075566: 自己告這個 我不相信律師沒跟他講這個不起訴接近100% 09/01 13:25
→ f40075566: 更多是告訴人真的不爽堅持吧 反正法盲ry 09/01 13:25
推 DawnDreamer: 好似很多法治觀念不慎足夠的推文,先去看看netflix 09/01 13:25
→ DawnDreamer: 最近的律師劇吧,會有一些基礎概念 09/01 13:25
噓 Hunternine: 這就是台灣 09/01 13:26
噓 dodobaho: 鬼扯 台文館用就是有法律責任好嗎? 09/01 13:29
噓 tetsu327: 洗地囉 09/01 13:29
推 MFultz: 老話一句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要在法律上面安全過關 標 09/01 13:32
→ MFultz: 準其實是很寬鬆的 09/01 13:32
噓 dcdc: 這兩年有多少無法證明明知故意的都背叛有罪了,如高虹安論 09/01 13:33
→ dcdc: 文和柯的京華城,這種雙標又怎麼解釋呢? 09/01 13:33
噓 johnny12728: 這就是為什麼對司法沒信任的原因 09/01 13:35
噓 yuusan: 看了你在隔壁版的文章,好像懂了 09/01 13:36
噓 TSUKASAYUAN: 不懂法弱弱問一下求大神解答,如果使用是事實,為何 09/01 13:37
→ TSUKASAYUAN: 不是原創 台文館然後台文館另外向廠商/李女求償? 09/01 13:37
噓 johnny12728: 反正一個北檢就可以當看門狗 真的很好用 09/01 13:39
噓 a28200266: 所以誰沒穿褲子?笑死 一句無責任 查證之義務都不用了 09/01 13:39
→ a28200266: ?你連以圖搜圖這種國小生都會做的事都不會做? 09/01 13:39
→ AmeNe43189: 所以告錯法律怎麼一堆人下來幫燒= = 09/01 13:40
→ AmeNe43189: 觀感長這樣沒錯,但是依照告的東西來看就沒辦法合理 09/01 13:40
→ AmeNe43189: 懲治 09/01 13:40
→ AmeNe43189: 要麼修條文要麼改告別的而已,不是就這樣嗎? 09/01 13:40
噓 Jen0525: 顏色對了就沒問題 09/01 13:42
噓 DIdesrever: 謝謝 終於知道正確的抄襲方式了 09/01 13:43
推 a860204: 次元切割刀不是講假的 09/01 13:44
→ yoyun10121: 就燒顏色不正確呀, 你看上面連洗4-11的都釣出來了 09/01 13:45
推 c24253994: 還真的是顏色對了就沒事 畢竟連配色都一樣 09/01 13:48
→ c24253994: 嘻嘻 09/01 13:48
噓 rickey1270: 當初那言論就是包庇了在講不知情真的可憐,法學水準那 09/01 13:48
→ rickey1270: 麼高還會在這打嘴砲 09/01 13:48
噓 chang505: 這種都能護航 09/01 13:48
噓 mk1689: 台灣第一檢加上超扯護航 09/01 13:55
推 iam0718: 推你的備註 某些族群多走出同溫層吧 09/01 13:58
噓 guolong: 真的好棒,難怪台文館安全下莊 09/01 14:01
推 exca: 過了那麼久 總之先來洗記憶再說囉 09/01 14:02
推 ruiun: 反對抄襲就變成支持某一方,嗯,好哦 09/01 14:04
推 realblueken: 推文一高 馬上就有某生物上鉤 09/01 14:05
→ a034506618: 台文館為合理抄襲開了一條縫,以後大家可以狂抄襲對 09/01 14:07
→ a034506618: 岸的東西,反正他們也告不成功 09/01 14:07
推 undeadmask: 確實,其實整件事最可悲的地方就在於抄襲仔甩鍋切割 09/01 14:09
→ undeadmask: 完以後還對不熟台灣法律的中國原創繪師跳臉,來來來 09/01 14:09
→ undeadmask: ,你告錯囉,怎麼樣怎麼樣。唉,臺灣文創,丟臉吶 09/01 14:09
推 hw102050: 上面怎麼有人自爆4-11 09/01 14:11
噓 jeff666: 大家真客氣 09/01 14:13
推 lee28119: 廠商推給員工個人行為 啊當初媽媽嘴可不是這樣講的欸 09/01 14:21
→ lee28119: 台灣司法信任度就是這樣慢慢被消耗掉的啦 09/01 14:21
推 epidemic000: 不是喔 不是這樣吧的 09/01 14:22
推 fynfynmorita: 你說的對,可惜不理性的太多 09/01 14:23
噓 webermist: 幫犯罪者洗地真的很噁心 09/01 14:23
推 iam0718: 別說幫犯罪者洗地拉 不然那些幫找無罪金牌的怎辦 法律咩 09/01 14:25
噓 Diver123: 洗地 09/01 14:34
推 chain971: 感謝解釋釐清 09/01 14:35
噓 psee: 第一句就定錨洗地 笑死 09/01 14:37
推 max005: 噓的也冷靜欸 被大釣魚大成功了 09/01 14:45
噓 KuRaZuHa: 呵呵 難怪有法官說台灣司法脆弱 可恥啊 09/01 14:55
噓 adad48362: 看完這篇只能建議沒補助活不下去的文化人都這樣搞 反正 09/01 14:56
→ adad48362: 你們也沒啥風骨可言 09/01 14:56
推 Dayton: 連李女是誰都只有台文館跟蹦世界知道&告的到 09/01 14:58
推 cipc444: = =哀 幫補推 這年頭認真文還要被需成這樣 09/01 15:00
噓 ErrMan001: 確實 沒搞清楚告錯人真犯賤真噁心 台文館跟廠商被 09/01 15:00
→ ErrMan001: 李女陷害又被亂告真可憐 李女是誰不重要 09/01 15:00
推 Dayton: 叫廠商把創作過程如底稿圖層檔交出來就能確認的事 09/01 15:03
→ Dayton: 鬧大的時候還在用造假的圖抹黑原創 都能是不知情? 09/01 15:03
→ Dayton: 說台文館跟廠商都不知情是騙鬼? 設備不是公司的? 09/01 15:03
→ Dayton: 公司的電腦沒有存檔? 沒有看到員工上班怎麼畫圖? 09/01 15:03
推 hangar18: 這篇文章哪裡洗地了?從頭到尾沒看到有在護航廠商與抄襲 09/01 15:05
→ hangar18: 者啊,只是講述不起訴的原因就要被噓文批鬥,真的有夠荒 09/01 15:05
→ hangar18: 謬 09/01 15:05
推 Dayton: 明明知道是抄襲還用假的圖抹人抄襲=不知情 笑死 09/01 15:05
噓 MaxGDAM: 可憐 09/01 15:05
→ doomsday0728: 你誰?PTT創世神嗎? 不是就滾 09/01 15:05
推 cipc444: dayton你要是有證據可以證明「明明知道」建議你趕快提出 09/01 15:08
→ cipc444: 本案就是沒有才不起訴的 你趕快出來拯救世界吧 09/01 15:08
→ cipc444: 是否故意都長在你嘴上 建議趕快去考司法官 國家需要你 09/01 15:09
推 Dayton: 這就是最扯的地方啊 09/01 15:09
→ Dayton: 你公司出的圖 還能不知道圖是怎麼生出來的? 09/01 15:09
→ Dayton: 圖要時間畫都馬有回報進度 有草圖評估審查 09/01 15:11
→ Dayton: 講不知情真的只能騙沒工作過的人 09/01 15:11
→ Dayton: 沒工作過沒看過白箱 在那邊帶風向公司不知情都員工錯 09/01 15:13
推 shyjohnny: 翻譯:你各位法盲臭北檢? 09/01 15:16
→ Dayton: 能這樣說 以後問題產品公司通通說不知道怎麼做都 09/01 15:17
→ Dayton: 產品都是基層在生產 要告去告員工 這像話嗎 09/01 15:17
→ Dayton: 這種要證明是原創非常好求證 草圖圖層交出來 09/01 15:18
→ Dayton: 生產方必然會有紀錄的東西 現在通通說不知情 騙誰 09/01 15:18
噓 menchian: 難怪詐騙只抓車手,主嫌一直往外跑 09/01 15:20
推 chih2loveu: 幫補血 09/01 15:20
推 seedico: 看罵你噓你的內容就知道你應該是講對了 09/01 15:21
→ seedico: 所以他們只能人身攻擊或者東扯西扯 09/01 15:22
噓 j23932: 大師 精闢 09/01 15:25
推 oue: 866樓看起來有額外的證據 證明明知故犯? 09/01 15:25
→ oue: 不過蠻意外的 台文館居然會要求人家 09/01 15:26
→ oue: 給他們抄襲的圖來使用...這根本智障吧 09/01 15:26
→ hugi147: 你扯到那個啥開頭的,要不要進水桶一下? 好好解釋法律就 09/01 15:27
→ hugi147: 好,扯那個啥? 進去可以嗎? 09/01 15:27
推 Dayton: 看吧 護航到腦子連常識的能丟掉 以為圖會憑空蹦出來 09/01 15:32
推 oue: 你去買一本書 會先查證那些才買嗎 XD 09/01 15:34
→ Dayton: 以後會計師簽核被發現報表造假都能推說他只是簽名 09/01 15:34
→ Dayton: 底稿查核都是下面員工做的他啥都不知道了對吧 09/01 15:34
→ oue: 買個漫畫 先要求圖層資料草稿紀錄? 09/01 15:34
→ Dayton: 你主張一本書是你寫的 跟買一本書差很多 09/01 15:35
→ hugi147: 文末引戰的言論一堆… 09/01 15:35
→ oue: 像這個案 人家只是想要買一個造型 09/01 15:36
→ oue: 就如你的公司想裝修大門跟大廳 09/01 15:36
→ oue: 你會先把廠商設計圖拿去要求草稿歷程? 09/01 15:36
→ oue: 蓋完了使用了然後被控訴設計圖抄襲 09/01 15:37
→ oue: 你覺得你的公司要負擔啥責任? 09/01 15:37
→ oue: 沒有先確認設計圖不是抄襲的? 09/01 15:37
→ oue: 會這樣確認的公司 我倒覺得厲害到意外 XD 09/01 15:37
→ hugi147: 留言還在告錯法條.. 好喔 我透露一下這是必經的流程,沒 09/01 15:37
→ hugi147: 有告錯,接下來的就是準備要告的了。 09/01 15:37
→ oue: 我頂多是找個合格的公司 看契約沒問題就簽 09/01 15:38
→ oue: 從沒想過 我得先針對設計圖做調查... 09/01 15:38
→ oue: 買東西也是 不會先去確認是否真的原創 09/01 15:39
→ oue: 可能聽永邦的歌 不會先去調查是否抄襲 XD 09/01 15:39
→ oue: 但你說他們明明知道...看起來是有啥證據吧 09/01 15:40
推 Dayton: 你可以去看看那堆logo重新設計時設計廠商送案 09/01 15:41
→ Dayton: 你舉的建築設計類型更是如此 09/01 15:41
→ Dayton: 幾百頁連設計理念都有 一堆備案通通列在裡面 09/01 15:41
→ Dayton: 最後說明為什麼最後採用這種設計最好 09/01 15:41
→ Dayton: 對 人家正常在做這種事情還真的有辦法確定沒抄襲 09/01 15:41
→ Dayton: 所以阿 只能騙沒工作過的 09/01 15:41
→ yanggaizhi: 這招跟當初挺韓國的小編文一樣,推給一個是不是真人 09/01 15:41
→ yanggaizhi: 都不知道,就說已經處理了已經沒事 09/01 15:42
推 oue: 所以 你認為業主看到那堆設計圖 09/01 15:42
→ oue: 會知道是否原創啊... 09/01 15:42
→ oue: 你的公司真的好厲害 我看型錄無法分辨啊... 09/01 15:42
噓 marginal5566: 真www兇www 還能繼續逗笑我嗎 09/01 15:43
→ Dayton: 我從頭到尾都說的很清楚 公司出了圖 09/01 15:44
→ Dayton: 沒有資格說這張圖怎麼出來的他不知情 09/01 15:44
→ Dayton: 這個對任何產品都一樣 09/01 15:44
→ hugi147: oue 幫台文館脫責的部分不用講了吧,Day不用跟某些人吵, 09/01 15:45
→ hugi147: 他們都不直接講重點的,我直接你還有大家說,接下來Nora 09/01 15:45
→ hugi147: 拿到資料準備針對本案最大責任行為人時候了,反正現在這 09/01 15:45
→ hugi147: 案刑事…原本就是必經的流程,不起訴對律師可能根本在預 09/01 15:45
→ hugi147: 料內,反正這次刑事資料裡面有自然人了喔 (他們原本就是 09/01 15:45
→ hugi147: 有這個資料再去處理民事,法院才會受理),講白一點好笑 09/01 15:45
→ hugi147: 的是當時台文館還幫忙那位說話,他們絕對有輿論上的責任 09/01 15:45
→ hugi147: 。 09/01 15:45
→ Dayton: 而該把創作過程交出來自證清白時沒東西 09/01 15:46
→ Dayton: 有常識的人100%就知道出問題了 09/01 15:46
→ webermist: 把外包美化成買一個東西就不用負責任了 大天才了 09/01 15:46
→ hugi147: 當然有新聞燒起來,大家才可以看戲,法律就是這樣,要拿 09/01 15:46
→ hugi147: 到個資Nora只能透過這種方式.. 09/01 15:46
推 oue: 我只針對抄襲罪幫說話 但針對侵權部份 09/01 15:47
→ oue: 我可是希望能告他們賠多一點啊 XD 09/01 15:47
→ hugi147: 只能說當時台文館真的是笑死,一點專業都沒有。 09/01 15:47
→ hugi147: 幫忙說話是怎樣.. 完全看不懂,通常是保持調查馬上跳出來 09/01 15:48
→ hugi147: ?? 這是一個正常的公司? 09/01 15:48
→ oue: 抄襲罪是刑事 賠償是民事 這個單純是告錯吧 09/01 15:48
→ oue: 法條是要有故意犯案 這罪名才成立 09/01 15:49
→ oue: 所以要成案 就是台文館主動要求抄襲行為 09/01 15:49
→ hugi147: day這邊只要有一點文學素養都知道憤怒的點,但撇除情感上 09/01 15:49
→ hugi147: 法律就是這樣,必定要走這條刑法不起訴的路,要不然拿不 09/01 15:49
→ hugi147: 到資料。 09/01 15:49
→ oue: 但這個太扯了吧 XD 09/01 15:49
→ oue: 但是盜用造型 有商業行為 民事上侵權啊 09/01 15:50
→ oue: 所以才說要告民事求償才對 09/01 15:50
→ oue: 這算護航...?讓他告不成拿不到賠償才算吧 09/01 15:51
→ oue: 希望他能告成功 算護航哪邊 XDDD 09/01 15:51
→ oue: 尤其如你說的 當初台文館的回應回頭看真打臉 09/01 15:52
→ oue: 所以精神賠償部分應該也很好寫吧 證據確鑿 09/01 15:52
→ oue: 但告台文館抄襲罪 成立條件是他們得下令抄襲 09/01 15:52
→ oue: 這個怎麼看都不合理吧 09/01 15:52
推 Dayton: 我對公司沒有刑事責任這點覺得非常可怕 09/01 15:53
→ Dayton: 這個先例一開 以後那種幾億幾億的損失 09/01 15:53
→ Dayton: 亂丟營建廢棄物的公司通通能推給員工擺脫法律責任 09/01 15:53
→ oue: 但也阻絕了派人當內應搞事就搞垮公司的可能吧 09/01 15:54
→ oue: 法律的嚴謹性還是得考量啊... 09/01 15:54
→ oue: 不然如你說的 買通司機 叫他去違法亂倒 09/01 15:55
→ oue: 然後公司負責人就得抓去關... 09/01 15:55
→ oue: 這樣要搞垮對手 成本超低的吧 XD 09/01 15:55
→ hugi147: 還有人說告錯? 有個資法保護.. 加上這還是境外,這是必 09/01 15:55
→ hugi147: 經的流程,剛好讓大家想起來當時有多扯而已.. 09/01 15:55
→ Dayton: 還內應 護航成這樣也太扯 09/01 15:56
→ oue: 當公司依法裝了GPS定位 安排了合法清運處理 09/01 15:57
→ oue: 然後司機自己開去亂倒 公司負責人得負刑責 09/01 15:57
→ oue: 這...你覺得很合理? 09/01 15:57
→ hugi147: Day 你看吧 部份人完全無視我說的,開始扯告錯,想要洗地 09/01 15:57
→ hugi147: 就是這種 09/01 15:57
→ Dayton: 你連員工正常上班時間做的正常工作內容都推不知道 09/01 15:57
→ Dayton: 跟員工私下行為能混為一談? 09/01 15:57
→ oue: hugi 你可以先把抄襲罪法條列一下嗎 09/01 15:58
→ oue: 感覺起來你對這個罪的成立條件不清楚 09/01 15:58
→ oue: 977樓 我是指責任問題 而且剛剛說的劇情 09/01 16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