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hank81177: 才三年,根本笑話一則 05/12 11:59
→ devidevi: 先開罰再說 05/12 11:59
推 yellowhow: 執行層面問題很大,個人檢舉又超級沒效率 05/12 11:59
→ devidevi: 反正是底層執行的問題,跟立法者無關 05/12 12:00
→ s175: ps5爽喔 05/12 12:00
→ devidevi: 這就很多人立法只考慮到表層,沒考慮到實際執行面 05/12 12:00
→ yellowhow: 簡單來說就作秀 05/12 12:00
→ devidevi: 立一個表面很漂亮的法,結果不能執行 05/12 12:01
推 VoV: 會甘心買黃牛票的人,也不會檢舉 05/12 12:01
→ gn0111: 要怎麼抓 05/12 12:01
→ xga00mex: 先抓到人再說 05/12 12:01
→ rochiou28: 實名制就解決的東西,我就問要怎麼抓外掛搶票? 05/12 12:02
→ devidevi: 禁止用電腦搶票 05/12 12:02
→ fenix220: 看支那人怎麼檢舉賣正版片的 05/12 12:02
推 Hazelburn: 真的有人被罰到再說 05/12 12:02
推 egg781: 我記得黃牛會雇用一群學生搶票,真人外掛 05/12 12:03
推 yellowhow: 不敢弄實名制阿,擋人財路 05/12 12:03
推 dnek: 遊戲改用賣兌換券的方式是不是能套用XD 05/12 12:04
→ dreamnook2: 最重 嘛至少開始立法惹 05/12 12:04
→ rochiou28: 而且之前韓星板才爆出主辦單位把售票的問答先告訴黃牛 05/12 12:04
→ rochiou28: 好搶票的事,笑死 05/12 12:04
→ peterturtle: 比起這個是不是該先處理門診代掛 05/12 12:04
→ king45682: 光立法 不執行 反正能夠拿來說我們有做事就夠了 05/12 12:04
推 Cishang: 這個本來就要賣方下來一起做才有用 但是賣方有幾個會在意 05/12 12:04
→ egg781: 現在韓國經紀公司自己當起黃牛了 05/12 12:04
→ Cishang: 的,更何況還有像韓國演唱會的主辦自己下去玩 05/12 12:05
推 GaoLinHua: 不做事也要罵 立法了也要罵 鄉民太難伺候 05/12 12:06
噓 AAAdolph: 做不做都嫌,鍵盤嘴砲最強 05/12 12:07
→ s175: 樓上好急喔 05/12 12:07
推 SunnyBrian: 日本的《禁止票券不當轉賣法》是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1 05/12 12:08
→ SunnyBrian: 00萬日圓以下的罰款。這次立法就是比照日本加碼,然後 05/12 12:08
推 billpk11: 我覺得蠻重的耶!!賣個票就被關還要罰錢,前提是抓的到人 05/12 12:08
→ SunnyBrian: 把社維法64條2款罰則太輕(3日以下拘留或罰鍰18K)的 05/12 12:08
→ SunnyBrian: 洞補起來 05/12 12:08
推 Sinreigensou: 其實最好的辦法是票券實名制吧 05/12 12:08
推 egg781: 主辦好像很討厭實名制 05/12 12:10
推 yellowhow: 日本雖然輕但他們真的會去執行,我們搞慮到執行比例就 05/12 12:10
→ yellowhow: 笑死 05/12 12:10
推 rochiou28: 也是啦,記得有過實名制搞到開演了還一堆人進不去的情 05/12 12:11
→ rochiou28: 況 05/12 12:11
→ SunnyBrian: 而且一堆推文是不是不看內文的啊?修改文創法只是第一 05/12 12:11
→ yellowhow: 怕賣不完,雖然黃牛賣不掉後退款也還是賺不到吧... 05/12 12:11
→ SunnyBrian: 步,遏制惡質轉賣還要多管齊下,源頭處理嘛 05/12 12:11
推 zenfone5566: 先抓到再說啦 呵呵呵 05/12 12:11
→ Bows: 實名制會讓不少人卻步啊,沒有一般票券你如果臨時有事情還 05/12 12:12
→ Bows: 可以拿去賣掉,不少人沒有這種彈性就寧願不買 05/12 12:12
推 rochiou28: 很好吧,給要買的買啊 05/12 12:12
→ Bows: 個人檢舉也很方便吧,你網路上看到有在賣的就順手送她下去 05/12 12:12
→ Bows: 了 05/12 12:12
推 Innofance: 德政,但要真的下去執行才行 05/12 12:13
推 Xpwa563704ju: 實名制對主辦來講審查也很麻煩吧 05/12 12:13
推 MarchelKaton: 立法只是第一步,有沒有確實抓人判罰才是重點 05/12 12:13
推 YeaPa: 演個戲而已,演十幾年了以為大家就會當真 05/12 12:13
→ xga00mex: 實名制單以賣票來說還多一層油水能撈 05/12 12:14
→ hoe1101: 大選要到了,逢場作戲 05/12 12:14
→ xga00mex: 驗票過程能操作的太多了 驗票vip 官方黃牛 一票兩賣什 05/12 12:15
→ xga00mex: 麼的中國都玩過 05/12 12:15
推 s7503228: 樓上要掰掰了嗎 05/12 12:15
推 wolver: 不二家蛋黃酥. 外面的黃牛表示: 05/12 12:15
→ hoe1101: 交通安全也是,罵好幾年了今年終於開始做戲了 05/12 12:16
→ hoe1101: 不二家就說這是代排服務不就好了 05/12 12:16
→ aegisWIsL: 好 怎麼抓 05/12 12:17
→ SunnyBrian: 友善提醒,推文小心,尤其是不常來的朋友們 05/12 12:17
推 Xpwa563704ju: 感覺是好事啦,等看看未來成效如何 05/12 12:18
→ caryamdtom: 至少有個法源可以處理了,只是執行上八成會很困難 05/12 12:18
推 inana0712: 有修法跟沒修法還是有差,樓上不知道在噓什麼 05/12 12:19
推 kskg: 有修法還是樂見其成,但執行面呢? 05/12 12:19
→ peterisme17: 那要怎麼區分代排和黃牛? 05/12 12:19
→ iqeqicq: 用App秀QR Code電影票應該可以防黃牛票吧? 05/12 12:19
→ iqeqicq: 就像高鐵App那樣掃碼進場 05/12 12:20
推 Pietro: 實名制影響層面太多了 05/12 12:21
推 PSP1234: 不是幫黃牛說話 但五十倍跟關三年已經很重了吧 又不是殺 05/12 12:21
→ PSP1234: 人放火 05/12 12:21
→ milkBK: 那也要一罪一罰啊 不然就漲50倍給你看 05/12 12:22
推 Pep5iC05893: 黃牛:增加營業成本 不排除漲價抵制 05/12 12:22
→ SunnyBrian: 不想講,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兩造都罰,買的罰得比轉賣 05/12 12:25
→ SunnyBrian: 的重,就不會有三小「執行」問題,只是這樣做會炸鍋吧 05/12 12:25
→ ViolentBear: 要實名制不會跟主辦說喔 05/12 12:26
推 angryfatball: 哇靠三年以下?算重了欸 05/12 12:27
推 philip81501: 只有黃牛票喔?啊其他東西勒 05/12 12:27
推 ukimenustah3: 剛修法就在腦補不會執行了 鄉民很急誒 05/12 12:34
→ AkikaCat: 其他東西要管問題會很多吧,票券相對好處理就先處理 05/12 12:35
推 Prometheus2: 雖然刑度跟過失致死的五年很接近了 但考量兩個造成的 05/12 12:35
→ Prometheus2: 法益侵害差異 法院根本不可能判到1年以上 甚至檢察官 05/12 12:35
→ Prometheus2: 那邊就不過了 還不如規定檢舉人可以拿一半的罰金 可 05/12 12:35
→ Prometheus2: 能都比較有用 檢察官案件已經有夠多了 還管你賣不賣 05/12 12:35
→ Prometheus2: 黃牛票 05/12 12:35
→ Gjerry: 說實在如果買的人都不去檢舉,不就是認為那張票值那個錢 05/12 12:36
→ Gjerry: ,這樣的情況下還需要管嗎 05/12 12:36
推 TCPai: 有沒有檢舉獎金 05/12 12:36
推 tmpss93103: 德政 05/12 12:37
→ yukitowu: 這是行政法吧? 只是把工作丟給文化部去處理 問題就在 05/12 12:38
推 devicer: 所以 要怎麼抓? 05/12 12:39
→ egg781: 靠買不到票的人檢舉吧 05/12 12:40
→ Gjerry: 主辦方還是要自己下來弄才會比較有幫助,公家人力跟效率 05/12 12:40
→ Gjerry: 就那樣,不可能為了抓黃牛大幅提升 05/12 12:40
→ yukitowu: 哪來的人力執行啊... 能規範廠商去處理黃牛比較好吧 05/12 12:41
推 airbear: 大部份廠商哪裡會管黃牛 05/12 12:41
推 dolp: 嗯嗯 怎麼執行? 05/12 12:42
推 Xpwa563704ju: 廠商自己就當黃牛怎麼辦,前幾天才一個外洩問題答 05/12 12:42
→ Xpwa563704ju: 案的 05/12 12:42
→ safy: 這東西大概是有人檢舉才會去處理的, 執行成效不會太大 05/12 12:46
推 milk830122: 你要怎麼舉證 05/12 12:47
→ safy: 至於票以外的東西就別想了,難道炒房買賣會被重罰50倍嗎 05/12 12:47
→ Gjerry: 文創法當然就不會去管到其他東西 05/12 12:50
→ safy: 用機器人掃票是要怎麼抓拉, 廠商收得到錢還要去檢舉嗎? 05/12 12:52
→ HydraGG: 至少有立法了 05/12 12:54
推 jame90: 內文看了所以呢?在地的玩法:立法從嚴,執法從O 05/12 12:54
→ jame90: 提高刑量跟罰鍰這種事情又不太用動腦跟成本 05/12 12:54
→ jame90: 多少欠配套的改善都停在這一步 05/12 12:54
→ bnn: 所以警察沒事要上網假裝買家釣魚買黃牛票執法嗎 05/12 12:54
→ jame90: 在執行層面的辦法公布之前被噓都是自討的 05/12 12:54
→ bnn: 執行層面上變成買TLOU2送演唱會票一張(? 05/12 12:55
噓 tomet: 沒立法如何執行?罵的人不知道是腦袋哪裡有問題! 05/12 12:56
推 fukdog073: 應該直接立法強制主辦落實實名制,要賺錢就承擔社會責 05/12 12:59
→ fukdog073: 任 05/12 12:59
噓 ddkkz2003: 立法也是要和機關業者喬很久 哪來不用動腦和成本 05/12 13:03
→ ddkkz2003: 但是文化部可能真的沒什麼執法能力 05/12 13:05
→ kokal: 廠商成本外部化,不愧是台灣 05/12 13:07
噓 smallvul353: 先立起來之後再想怎麼執行 不然繼續放給它爛怎麼樣 05/12 13:19
→ smallvul353: 還是那群哇哇叫的有更好的解法 05/12 13:19
→ s175: 幫你想執政,你要付我多少 05/12 13:21
推 romeie06: 反觀更貴更需要的房子 05/12 13:25
推 d0922030: 一個問題 怎麼抓? 又是一個廢法案 笑死 05/12 13:27
推 calase: 哇 整天認為重罰就好的鄉民突然又開始關切執行問題了呢 05/12 13:33

→ RiceLover: 慢慢抓 業者會自律 05/12 13:38
推 alen3822: 我看內文覺得立這法主要是想解決罰則過輕的問題吧,所以 05/12 13:47
→ alen3822: 就比較不著重在執行的問題,但看下來文章最後一段對於如 05/12 13:47
→ alen3822: 何執行是有意要制定的,所以聽起來還不錯 05/12 13:47
噓 jeffguoft: 矯枉過正 05/12 13:59
噓 devidevi: 以為第一天活在台灣嗎,立法=作戲,累死基層誰不知道 05/12 14:01
→ DreamsInWind: 本來就有在抓賣票黃牛 只是社維法太弱 現在擴張到 05/12 14:02
推 Sinreigensou: 話說好像之前聽過廠商不愛實名制原因是不能超賣票 05/12 14:02
→ DreamsInWind: 外掛 怎麼抓就看著辦 至少在之前是沒辦法 05/12 14:02
→ Sinreigensou: 不過那是指FF那種沒有固定座位的 05/12 14:03
推 tw11509: 怎麼抓或認定黃牛才是重點吧,疫情前聽IU演唱會林口場 05/12 14:08
→ tw11509: ,好像是香港還是對岸負責所謂的大中華區的主辦單位,就 05/12 14:08
→ tw11509: 有人搶票的時候發現舞台前方的位置似乎缺了一塊,然後大 05/12 14:08
→ tw11509: 家就再確認有沒有人買到哪一區的票,果然當天看到第一排 05/12 14:08
→ tw11509: 的狀況就怪怪的,如果是主辦自己勾結黃牛賣所謂的「公關 05/12 14:08
→ tw11509: 」或黃牛票要怎麼算== 05/12 14:08
推 crazylin924: 先求有再求好吧 至少比無法可罰好啊 05/12 14:46
推 HughHuang: 最重判多少都是好看的而已 最輕多少才是關鍵 05/12 14:48
推 rainley: 票2000 運費2000 這樣會過嗎 05/12 14:53
→ klo678: 詐騙要改了沒? 05/12 14:54
→ safy: 立法是好的, 不看好的是執行能力, 立法過程需要討論一堆 05/12 15:25
→ safy: 細節和評估, 基本上這種東西就是有人檢舉才能去處理 05/12 15:26
推 safy: 公務人員領死薪水,你要怎麼去訓練這些人去檢查所有購票系統 05/12 15:32
→ jason90400: 公務人員就是少一事不如沒事 不會多做的 05/12 15:35
推 twic: 實名制就好了吧 05/12 15:35
推 Icecrystals: 韓星版有修法前的討論,文化部長可是直接不要實名制 05/12 15:51
推 ks007: 覺得ok了啦 但是要真的執行才行 05/12 15:59
推 amsmsk: 罰比詐騙重 哭阿 05/12 16:08
→ icekeyboardy: 執行面不會不行吧 跟掃黃一樣 假裝買客再抓 05/12 16:18
推 tamynumber1: 不是賣黃牛票,是代購 05/12 16:18
噓 Originalvoid: 一樓法盲 比例原則懂不懂 05/12 16:35
推 iamjamie129: 酒駕罰該車新車價50倍比較實在 05/12 16:55
推 wulouise: 那轉賣房子的算不算? 05/12 17:49
→ shlee: 有立法很好啊 但說實在賣票廠商不對黃牛做應對 只靠立法的 05/12 18:17
→ shlee: 成效有限 05/12 18:17
噓 genovis: 台灣文創一堆抄襲的怎麼不抓一抓 05/13 02:55
推 MKIIjack: 幸好不去演唱會 05/13 12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