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
推 yango : 這篇跟我看完條文的認知一模一樣 不知道有什麼好吵 07/20 00:51
→ yango : 的 07/20 00:51
推 popcorns : 呃… 就用剴剴的例子來說,原本的法條還有只修271 07/20 00:55
→ popcorns : 的法條,都無法把虐死他的劉氏姐妹判死刑,就是要 07/20 00:55
→ popcorns : 修這個286條,才能把這些虐童的惡魔判死刑,這種喪 07/20 00:55
→ popcorns : 心病狂的人根本不虐到死不罷休 07/20 00:55
→ popcorns : 那種人渣當然會辯解自己沒有殺意,不是「故意」要 07/20 00:57
→ popcorns : 他死 07/20 00:57
→ ddddcccc30 : 是的樓上敘述都沒錯,但我這篇沒有要討論"沒有殺意" 07/20 01:02
→ ddddcccc30 : 的刑罰"新增死刑"是對還錯,這個每個人想法不同 07/20 01:02
→ ddddcccc30 : 但我的目的是不要再貼甚麼修法之後虐童的人都去把小 07/20 01:03
→ ddddcccc30 : 孩子殺掉判比較輕! 07/20 01:03
推 hoij79627 : 依照這兩天跟綠營家人的辯論經驗來看,道理他們都 07/20 01:05
→ hoij79627 : 懂,也無法反駁我們的解釋。但只要一回頭看到那些 07/20 01:05
→ hoij79627 : 莫名奇妙的圖卡跟謬論後還是狂轉發、深信不疑XD 07/20 01:05
→ ddddcccc30 : 其實也不是只有綠營,藍白綠都一樣各種訊息有真有假 07/20 01:11
→ ddddcccc30 : ,無腦轉貼當然很快。但還是希望能仔細看看內容。 07/20 01:11
→ ddddcccc30 : 我寫那麼大一串也只反駁了一個觀念而已,就是故意殺 07/20 01:11
→ ddddcccc30 : 人並·沒·有比凌虐致死輕! 07/20 01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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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sharkimage : 推 民進黨這樣造謠才會真的害死被虐兒 07/20 01:08
噓 za755029 : 二讀時全黨反對 三讀時棄權 然後嘴巴講支持卻提不出 07/20 01:09
→ za755029 : 自己版本,這就是現在民進黨在做的事 07/20 01:09
→ ddddcccc30 : 不過民進黨針對這個觀念其實沒有造謠,仔細看各政治 07/20 01:17
→ ddddcccc30 : 人物社群以及民進黨官網內容,沒有人提到甚麼砂石車 07/20 01:17
→ ddddcccc30 : 或肉票或乾脆殺一殺。都在PTT推文/FB/threads上 07/20 01:17
→ ddddcccc30 : 我比較意外的是律師粉專也這樣寫@@ 但應該是因為他 07/20 01:18
→ ddddcccc30 : 轉貼的那篇新聞沒寫清楚? 07/20 01:18
推 yango : 所以我真的很納悶綠營反對修286的原因是什麼?為什 07/20 01:22
→ yango : 麼沒有提出版本? 如果沒修286對於剴剴案根本不適用 07/20 01:22
沒錯 沒修286的剴剴案判決最高就是無期徒刑 修完最高是死刑
反對原因又可以討論一串了 跟za大大一起回 有看到以下觀點:
首先是之前一直在修了
這10幾年內修過三次 藍綠都有修
所以不是沒做事 而是覺得這次修法有問題
林律師粉專新的貼文有提這件事 該粉專不是每篇都有問題的XD
那去年藍營剛修過今年又修 只是為了炒剴剴熱度跟減少罷免力道
->這個沒辦法評論 修法者本人內心才明白
除此之外這次286綠營覺得有甚麼問題?
1.虐待兒童致死納入死刑之後
「故意殺害兒童」與「虐待兒童致死」的刑罰差別變小 "幾乎"一樣
法務部也反對把這"故意"、"過失"兩個法律概念模糊化
還有可能出現 小孩被虐意外死掉了 虐童者去埋屍藏屍的可能性變高
(以前 埋屍v.s.無期/15年以上 -> 修完 埋屍v.s.死刑/無期/10年以上)
(但不是快死了趕快殺一殺好嗎)
2.兒虐零容忍不代表死刑
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 比如說社福制度等等
3.修法後 雖然凌虐致死刑罰上限提高 但下限也往下降
從原本 無期徒刑/15年以上 -> 死刑/無期徒刑/10年以上
4.保母行業風險增高
5.凌虐致死7歲以上孩童沒有死刑
6.修法過程倉促拙劣人數輾壓,沒有經過審慎評估
法條疊床架屋
我覺得有討論是好事 但不要貼不實訊息= =
推 mjmotown : 推QQ 07/20 01:24
噓 younggrass : 綠營就是要留不是故意這個後門啊 都虐待了 還有「 07/20 01:25
→ younggrass : 不是故意」選項本來就很弔詭 那虐待人是不是也可以 07/20 01:25
→ younggrass : 主張「不是故意虐待」小孩太皮 不小心下手重了無罪 07/20 01:25
這個就真的沒辦法 故意跟過失目前在刑法上就是不同
當然有得吵、可以修
像是我覺得我酒力很好所以酒駕沒事 > 結果撞死10個人 > 這是過失
我喝酒是為了壯膽 把1個霸凌我的大學同學撞死 > 這是故意
所以過失致死/故意致死還是會被拿出來講
而如果"不是故意虐待"下手重了 就不會用上面這些法條
272、286是用來給故意虐待的犯人用的
當然你要怎麼讓法官相信你不是故意虐待就是另一回事了
推 sweetonion : 推推推 07/20 01:33
→ sweetonion : 一直看到直接虐死罪反而比較輕的言論到處傳 莫名其 07/20 01:33
→ sweetonion : 妙 07/20 01:33
噓 ken123321987: 藍白再亂搞下去 台灣真的會完蛋 07/20 02:25
→ ken123321987: 搞一堆仇恨言論異化台灣 從內部瓦解反共勢力 07/20 02:28
不管藍白綠 亂搞都會完蛋
這篇我自認沒有仇恨言論 有的話請告訴我
你直覺認為我是藍白就一個字不看可能虧大了
我投過蔡英文 我也不想要台灣發生64 我也會去跟陸陸戰主權
但我目前還沒看完大罷免vs反罷免的內容跟懶人包
所以目前預計是乖乖上班不出門投票
你站內信努力一下看怎麼說服我考慮726請假去投?
加油不要異化台灣
噓 csluling : 樓上憨鳥真的可悲,大家在關心虐童,就你他媽繼續 07/20 02:35
→ csluling : 在那邊露鳥,討論虐童也可以扯到中共 真他媽可悲 07/20 02:35
噓 csluling : 林智群黃帝穎這種綠師google一下他們的言論跟智商 07/20 02:37
→ csluling : ,你就不會覺得意外 07/20 02:37
→ ddddcccc30 : 不要人身攻擊 我覺得願意思考討論的人智商都不低 07/20 02:46
→ ddddcccc30 : 我怕這篇被刪掉XD 07/20 02:47
※ 編輯: ddddcccc30 (223.138.131.110 臺灣), 07/20/2025 02:55:25
推 aiggkimd : 推,講的真詳細 07/20 02:55
推 aiggkimd : 想了解罷免跟反罷免可以去看前幾天的罷免公辦說明 07/20 02:58
→ aiggkimd : 會 07/20 02:58
推 csluling : 憨鳥不會寄信給你的啦,現在只要不支持大罷免就一 07/20 03:10
→ csluling : 律是藍白舔共 07/20 03:10
推 aruncyu : 很詳細的說明 07/20 03:26
推 iraqiranwar : 有一個問題,286舊條文虐童致死10年以上加重至1/2 07/20 03:50
→ iraqiranwar : ,到底是不是等於15年起跳。看到好多說法 07/20 03:50
→ pasaga : 推一下 覺得不是只有286要修 ,像台版柬埔寨,虐死3 07/20 03:59
→ pasaga : 個,302最高也是無期,就算沒有殺意,手段令人髮指 07/20 03:59
→ pasaga : 也該有個裁量空間判死 07/20 03:59
推 yango : 286舊條款加重其刑至1/2 並不會改變下限還是十年以 07/20 07:07
→ yango : 上有期徒刑 所以沒有下限變輕的問題 07/20 07:07
推 deltaz : 修了法之後,可以減少凌虐小孩程度過於誇張,導致 07/20 07:08
→ deltaz : 小孩意外死亡的局面,因為以前的辯論方式就是用小 07/20 07:08
→ deltaz : 孩不乖,我沒有要殺他,然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虐 07/20 07:08
→ deltaz : 待小孩,直到小孩死亡,但在法律上這是個意外,因 07/20 07:08
→ deltaz : 為虐待的行為人沒有要殺小孩,所以要輕判 07/20 07:08
→ deltaz : 但現在修法後,凌虐小孩發現小孩異常的話,要趕緊 07/20 07:10
→ deltaz : 送醫,不然犯罪者就死定了,有機會輕判或沒事變成 07/20 07:10
→ deltaz : 超級重罪。 07/20 07:10
→ deltaz : 法律也已經通過,選擇造謠修法後虐待小孩要是快死 07/20 07:12
→ deltaz : 了趕緊殺死,這樣罪責比較輕,真的有夠妖獸,不要 07/20 07:12
→ deltaz : 為了政治沒有人性 07/20 07:12
→ deltaz : 餵藥案的例子才剛過去,卻看不到有任何檢討,要政 07/20 07:13
→ deltaz : 治操作不是不可以,有點良心好嗎 07/20 07:13
推 asummertrip : 推 詳細整理 07/20 07:14
推 ru899 : 謝謝 終於搞懂了 07/20 07:24
→ ru899 : 在媽寶板就是要看到這個 真正清楚的修法結果 07/20 07:25
推 advk : 造謠真的很可惡 07/20 08:06
推 petitebabe : 這篇好清楚,謝謝你 07/20 08:14
推 bigbeautyyao: 光想到這個法案綠委過半不會通過 就直接出門投票了 07/20 08:21
→ bigbeautyyao: 吧 07/20 08:21
推 fire124 : 投反對票結果舉支持的牌子 是身上有屎嗎 一直凹 07/20 08:27
推 yeh27 : 推,這篇講的很清楚 07/20 08:37
推 emenime : 拿卡車理論的,基本上翻翻過去言論基本上就是廢死仔 07/20 08:42
→ emenime : 啦,這些人不敢大聲說虐兒廢死,只好繼續鬼扯帶風向 07/20 08:42
→ emenime : 第一步凹法條 第二步幻想犯罪心態 第三步亂比喻 第 07/20 08:47
→ emenime : 三步大成功啦 07/20 08:47
→ emenime : 靠杯 第四步大成功 07/20 08:48
推 deltaz : 人選之人的劇情一直在上演,不會有政黨永遠都正確 07/20 08:49
→ deltaz : 不犯錯,犯錯就摸摸鼻子認了下次再努力,而不是想 07/20 08:49
→ deltaz : 要指鹿為馬硬坳,這些行為只會間接造成孩子受害 07/20 08:49
→ paopaotw : 關鍵就是加重其刑「至」二分之一的解讀出問題吧? 07/20 08:59
→ aloofcat : 黨不喜歡就會把你抓去關...切 07/20 09:15
噓 SaiWan : 真的到哪裡都有低端垃圾死忠青鳥在推文亂 07/20 09:28
推 sharkimage : 餵藥案當初會被造謠成功 反而才是人民該拿來罷免的 07/20 09:36
→ sharkimage : 參考 07/20 09:36
推 roger717 : 爭執286條的內容就中計了!二讀反對三讀棄權才是重 07/20 09:43
→ roger717 : 點 07/20 09:43
→ roger717 : 瞎扯286條,只是為了掩蓋反對又棄權的事實 07/20 09:43
推 philfeel978 : 感謝指正,范教授所提實務問題就交給法官了。 07/20 09:47
推 q210158 : 感謝你整理 07/20 09:54
推 chiao218 : 謝謝整理 07/20 10:10
推 bluesea1106 : 感謝整理 07/20 10:10
推 iamzerogo : 推 07/20 10:14
推 huiyajudy : 認真推 我昨天拿這篇跟老公說這件事 覺得有的律師 07/20 10:17
→ huiyajudy : 甚至亂寫刻意誤導民眾真的很過分 07/20 10:17
推 libramog : 認真推 07/20 10:34
推 aquantum : 推 07/20 10:34
推 sharkimage : 推 07/20 10:54
推 jenny : 推這篇,不知道那些看不懂的人到底是壞還是笨 07/20 11:00
推 answer1213 : 推 現在一直在用文字遊戲煽動人民對立,但實際上就 07/20 11:04
→ answer1213 : 是該修才能對付惡保母,為反而反沒必要反而自傷,大 07/20 11:04
→ answer1213 : 家都有眼睛好嗎 07/20 11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