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fw616 : 門當戶對12/28 00:11
推 gr1031 : 她當你工具人 你也可以當她工具人啊 反正又沒打算離12/28 00:22
推 minihope : 吵架會找父母助陣的也是沒用的咖小,我女的家用我也12/28 00:31
→ minihope : 出,不用見對方父母,也不需接他們電話12/28 00:31
推 a9202507 : 有小孩或沒小孩?12/28 00:45
→ a9202507 : 不用回娘家其實超讚12/28 00:45
推 kevinjl : 我記得贈與所得 不算夫妻共同財產12/28 00:49
→ hihappy : 律師都沒跟你說1500萬不能計入共同財產嗎12/28 00:53
推 kevinjl : 婚前願意當工具人 婚後也要一致 不要娶了就變了12/28 01:00
→ hibot : 父母贈與不納入分配 但我老婆要分 就是這樣 她說我12/28 01:06
→ hibot : 爸媽給我的 就是我的12/28 01:06
→ hibot : 律師說 有爭議就是要家事法庭判 但前面會一直調解12/28 01:08
→ hibot : 大家就是喬可以接受的數字12/28 01:08
推 wsxza : 你爸媽給你的 是你的沒錯 但不在婚後財產分配範圍12/28 01:14
→ wsxza : 內。12/28 01:14
→ wsxza : 這個應該很容易佐證12/28 01:15
→ wsxza : 就算是你的也分婚前與婚後 婚前也不在分配內 但要12/28 01:18
→ wsxza : 怎麼證明我不知道12/28 01:18
推 jsdf : 感覺律師很雷12/28 02:44
推 MartyFriedma: 快離吧 痛一次就解脫了 長條不如短痛12/28 03:07
推 Sacral : 趕快收集資料離一離吧12/28 03:49
推 marra : "我第一次這麼認真想來談離婚",這樣算是丈母娘點醒 12/28 04:34
→ marra : 你嗎?=_=12/28 04:34
→ marra : 板友說再多都沒用…12/28 04:34
→ marra : "我爸媽贊助的一千多萬頭款",這算贈與,為什麼會列12/28 04:35
→ marra : 入"婚後財產"參加分配?她主張是她的事,法律又不是12/28 04:35
→ marra : "提出主張"就算?!@@12/28 04:36
推 marra : 我也覺得律師怪怪的,要不要再參考別的律師?12/28 04:38
→ marra : "不想比較",但又忍不住繼續比,你這婚姻真的沒救了12/28 04:38
→ marra : 就好聚好散吧!12/28 04:39
父母贈與不列入婚後財產分配沒錯
我家人轉帳、匯款紀錄都有
版友說的耶沒錯,她主張跟實際是兩回事
但就是要磨到雙方同意
我想把父母的錢還給他們
(我老婆對父母態度很差)
她不願意想要多爭取,就要調解或法院判
律師跟我說幾個點
- 父母頭期款的轉帳證明
- 每個月我付貸款的轉賬證明
- 其他家事分配、開銷分配
如果法官判,就是看舉證
她也可以主張家事分配、或其他家庭付出
目前卡點在我要準備資料,還有看什麼時候提
推 GimO : 你家拿一千多萬出來叫普普通通 哇靠 你老婆家是多有12/28 05:55
→ GimO : 錢12/28 05:55
→ sagarain : 你老婆律師?不然你就上法院判啊12/28 06:08
推 post91 : 再次看到門當戶對的重要性…12/28 06:12
推 Rohmer : 竟然結婚10年了你也真行,不知道撐著不離是為何12/28 06:18
推 patroclus : 你老婆老母講話也太沒水準了吧,難怪妳老婆是這樣12/28 06:46
→ patroclus : ,下次被噴就直接掛電話,你的案例很好處理,趕快12/28 06:46
→ patroclus : 花點小錢請律師諮詢,笑死,說很有錢結果還要貪別12/28 06:46
→ patroclus : 人的婚前財產12/28 06:46
推 newstyle : 娶妻當娶德,對方的人品跟價值觀很重要12/28 06:49
推 kurenaiz : 當工具人還願意娶 自找的啊12/28 06:52
推 Puyuma : 你老婆和她媽非常有病+1 說有錢還貪你這一千萬笑死12/28 06:55
→ Puyuma : +112/28 06:55
推 newstyle : 其實不離也沒差,就各過各的,也可以去找其他對象, 12/28 06:55
→ newstyle : 反正現在侵害配偶權的賠償遠低於你離婚的代價~~12/28 06:55
推 Puyuma : 聽你律師朋友的話保留證據+1 父母贈與一千萬一定有12/28 06:57
→ Puyuma : 銀行證明不要被她唬了+112/28 06:57
→ newstyle : 平常在家就當她空氣,也不要給她生活費。12/28 06:57
推 Puyuma : 她媽媽的人身攻擊也可以提告了+1 下次再打來就開錄12/28 06:59
→ Puyuma : 音可以當離婚的證據+112/28 06:59
推 newstyle : 她如果受不了,由她主動提離婚,你就可以先開高價讓12/28 07:03
→ newstyle : 她砍~12/28 07:03
推 Puyuma : 收集證據準備離婚期間不要再給她生活費+112/28 07:06
推 Puyuma : 她這麼媽寶就讓她媽養好了笑死+112/28 07:07
推 GimO : 你朋友真的是律師嗎… 父母的1000反而是最好舉證的12/28 07:11
→ GimO : 轉帳紀錄一清二楚有什麼好擔心 除非你爸媽是換100012/28 07:12
→ GimO : 萬現金拿給你 但要這麼作之前你爸嗎應該提款就會有12/28 07:12
→ GimO : 派出所員警過來關心了12/28 07:12
推 Puyuma : 她媽媽還說要找黑道處理快笑死+112/28 07:14
推 Puyuma : 你老婆家素質真差肯定比你們窮+112/28 07:15
→ fookafook : 從十年前開始到現在 基本上也是季經文了12/28 07:44
→ fookafook : 反正就是上來抱怨老婆 講得多扯多不堪 但也不會離啦12/28 07:44
→ fookafook : 跟你賭一對覽趴 他這次一樣就只是上來發洩而已12/28 07:45
→ fookafook : 回去繼續覽趴一捏 乖乖過生活 兩三個月後再來PO新的12/28 07:45
推 newstyle : 他有他的困境跟難題,可能沒那麼快斷捨離~ 12/28 07:52
噓 fookafook : 那看來沒說錯啊. 她媽:你是什麼咖小!沒用的東西12/28 08:01
推 kinkifan : 結婚10年,你抱怨這麼多年,就算一千萬要平分能換12/28 08:25
→ kinkifan : 來未來3,40年舒服,有何不可。你半點不想認賠就一12/28 08:25
→ kinkifan : 直抱怨下去,何必呢12/28 08:25
推 kinkifan : 你管她小孩都要還是都不要。你太太的個性你未來有12/28 08:28
→ kinkifan : 個萬一,開銷也還是要自理,不知道你在圖什麼12/28 08:28
推 PTThotspring: 有這種岳母就算小虧一點我也離 誰稀罕這種貨色12/28 08:50
推 evaqfuy : 其實時間比金錢重要,如果可以跟爛人趕快切割,錢12/28 09:14
→ evaqfuy : 可以解決的事都不是大事12/28 09:14
→ evaqfuy : 再說現在房子的漲幅,也抵掉你虧的部分,有什麼好12/28 09:16
→ evaqfuy : 僵持的啦12/28 09:16
噓 offstage : 被她媽媽噴成這樣,你還可以跟你太太復合,她們母女12/28 10:28
→ offstage : 倆講得沒錯,你算什麼男人,根本不需要在意你的感受12/28 10:28
→ offstage : 有時間上來發文討拍,沒時間主動積極蒐集離婚資料12/28 10:29
→ offstage : 你是固定每季末上來發季報的嗎12/28 10:30
→ offstage : 你爸媽贊助的房子款,是婚後發生的話,那就只好分12/28 10:30
→ offstage : 一半給對方阿,不然就是打官司爭取,反正最差情況12/28 10:31
→ offstage : 就還是分一半給她。用五百萬換一生自由,不划算嗎12/28 10:31
→ offstage : 雖然我覺得你只是上來抒發心得,然後就可以繼續跟12/28 10:31
→ offstage : 太太恩愛一季啦,不過我就好心教你,現在馬上把你12/28 10:32
→ offstage : 所有查得到的動產(股票、現金、定存、基金..)12/28 10:32
→ offstage : 通通換成黃金然後收起來。這樣離婚的時候,她身上 12/28 10:32
→ offstage : 的財產就要分你一半,但你只有房子需要跟她分。12/28 10:33
→ offstage : 男人當工具人沒有關係,但是要當個有尊嚴的工具人12/28 10:35
→ lingerptt : 既然雙方積怨矣,放過彼此,也給小孩好過一點12/28 10:35
→ offstage : 不然你比做八大還慘,八大沒有尊嚴,但是賺得到錢。12/28 10:36
推 Ewhen : 要處理應該也會拖很久,對方一整個無賴的感覺,想12/28 10:37
→ Ewhen : 快的話就必須付出多一點12/28 10:37
推 Nokia5269 : 來互相傷害12/28 10:46
→ offstage : 因為維持婚姻對他太太最有利,有錢有房還有人出氣12/28 10:48
→ offstage : 然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,這樣業界本來是要付費才有12/28 10:48
→ offstage : 的服務。12/28 10:48
→ shannienie : 第一句重點吵什麼沒寫出來欸?12/28 10:51
→ shannienie : 你去法院也會問欸12/28 10:54
※ 編輯: hibot (42.70.104.136 臺灣), 12/28/2025 11:20:28
推 Puyuma : 這段期間找好的律師蒐集證據和她耗啊笑死+1 12/28 11:18
推 lakb24 : 娶到這種真有夠痛苦的 12/28 1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