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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7日電)蔡姓生母和林姓伴侶涉嫌虐待幼童,一審各被判刑9個 月有期徒刑,全案上訴二審,蔡、林否認犯行,僅坦承管教不當,台南高分院今天維持一 審原判,全案可上訴。 蔡、林2名女子遭控涉犯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,一審被判刑9個月,但涉案人指 謫原判決不當,上訴二審,請求從輕量處6個月有期徒刑,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駁 回上訴。 台南高分院指出,蔡、林及幼童(案發時未滿5歲)同住於台南市南區,蔡、林2人去年4 月至7月間涉嫌毆打幼童,甚至以電蚊拍電擊手部、腿部及生殖器,還用膠帶貼住嘴巴及 綑綁手腳、手銬銬住,讓幼童動彈不得,且迫使在陽台過夜。 幼童去年7月被布條矇住雙眼,被迫在疊高椅子上半蹲,結果摔落受傷送醫安置後,全案 才被揭發偵辦。(編輯:李淑華) 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soc/202507170220.aspx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6.104.236.9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Tainan/M.1752784142.A.D26.html
YOLULIN1985: 114 年度 上訴 字第 1037 號判決 07/18 04:50
iorittn: 這樣才判9個月哦… 07/18 07:04
oue: 傷害罪判兩個月到最高五年 得看傷害程度 07/18 07:54
oue: 看一樓提供的判決書 應該是非嚴重傷殘 07/18 07:54
oue: 不過這判決是加重1/2後 原判只有六個月 07/18 07:54
oue: 個人是覺得有點輕判 不過這得看傷檢才準 07/18 07:54
YOLULIN1985: 沒前科+承認罪行+男方有賠20萬給小孩 07/18 08:14
testutw: 都是些垃圾低端在狂生 07/18 08:44
bkm1: 虐童的刑責可不可以乘以10 罪刑最低7年不准假釋 07/18 08:46
bbbing: 這就是我們信賴的社會安全網 07/18 09:37
ATTwo: 人情味 讚 07/18 09:39
WANGSH: 台南還能住人嗎 07/18 09:39
eva19452002: 之前某女藝人賣仿冒精品包才賣7個就被關1年多,虐死 07/18 09:43
eva19452002: 一個童才判9月,偉哉鬼島,這種國家,誰生小孩誰北七 07/18 09:44
smallreader: 虐死童才9月... 07/18 09:59
smallreader: 啊沒有死 但一輩子的創傷 07/18 09:59
forsakesheep: 判超輕 07/18 10:07
forsakesheep: 你揍隔壁老王沒和解搞不好都比這個重,這個還有對 07/18 10:08
forsakesheep: 幼童打心理永久影響結果判這樣 07/18 10:08
oue: 沒死啦...不過這類故意犯,希望能判重些 07/18 10:09
oue: 或許法理上這樣判會偏主觀 但犯意明顯者 07/18 10:09
oue: 只加重二分之一 感覺還是太少 阻遏力不夠 07/18 10:09
oue: 上頭說的 心理傷害部分 或許難客觀 難入法 07/18 10:11
oue: 看立法院是否能更進一步討論納入判決考量 07/18 10:11
CumCumCum: 台灣司法讚讚讚 07/18 10:17
weed222: 用加害人手機發北檢照片比較快啦,直接收押禁見 07/18 10:22
smallreader: 難入法? 兒福法: 07/18 10:27
pyrolith: 之前好像有人提議 虐童死刑 不知道進度如何 07/18 10:30
oue: 是指心理傷害層面如何量化納入法規啦 07/18 10:33
oue: 身體傷害 醫檢方面資料應該夠 訂刑較易 07/18 10:33
smallreader: https://i.meee.com.tw/VgNk4DN.jpg 07/18 10:33
smallreader: 幹嘛那麼麻煩還要鑑定心理創傷來判刑? 07/18 10:34
smallreader: 施虐者直接定罪就好了啊,心靈創傷那個早就醫學實證 07/18 10:34
smallreader: 幹麻還跟你case by case 07/18 10:35
smallreader: ...真的有病 07/18 10:35
oue: 程度不同 量刑理應不同啊 07/18 10:38
oue: 像傷害罪依受傷部位與失能狀況 有不同判決 07/18 10:39
oue: 若心理創傷也要入法 理應有類似的處理 07/18 10:39
smallreader: 程度不同不是看行為人行為事實就能判斷?還得測驗受 07/18 10:40
smallreader: 虐兒心理創傷才算「完整」? 07/18 10:40
smallreader: 這裡誰有說依心理創傷當判準入法的... 07/18 10:41
oue: 我是覺得法律必須有所依據 才算“法理” 07/18 10:44
oue: 若能加入這部分 虐童或霸凌類 或許更好判吧 07/18 10:44
smallreader: 是不是沒常識,兒少虐待跟性虐待一樣不敢說的很多, 07/18 10:46
smallreader: 你要等孩子長大了敢面對小時候的創傷,都二十年過去 07/18 10:46
oue: 其實現行判決 也多少有這部分考量 07/18 10:46
oue: 只是這一案只判六個月 感覺這部分不太夠 07/18 10:46
smallreader: 不知道,兒虐用傷害罪輕判是不是常態 07/18 10:50
oue: 最高五年只判六個月 比例上明顯輕判了 07/18 10:53
oue: 看判決書 大多數是表面傷 醫檢上這樣判合比例 07/18 10:53
oue: 但是 五歲小孩 矇眼上銬身上有陳舊傷等等... 07/18 10:53
oue: 所以上頭看19樓說的 才會想到這部分 07/18 10:54
smallreader: 有刑法286條妨害幼童發育罪 07/18 10:55
smallreader: 刑期六個月到五年,對7歲以下加重1/2 07/18 10:57
oue: 就跟這案其實類似 傷害罪加虐兒加重1/2 07/18 10:58
oue: 只是最輕刑期六個月起跳 比傷害罪兩個月高 07/18 10:58
oue: 查了你提供的這個法 看到留言有點無奈 07/18 10:59
oue: “教刑法的人很少教,用刑法的人很少用” 07/18 10:59
oue: 所以 判例基數少 或許能透過修法等加強吧 07/18 11:00
zirong: 今天立法院有要送兒少的刑法修法,看那個黨不表決,只會 07/18 11:02
zirong: 嘴巴說說而已 07/18 11:02
bkm1: 執政的不提案 然後杯葛在野提案 真的是..... 07/18 11:16
bulden: https://i.meee.com.tw/LL0zi0d.jpg 07/18 11:27
bbbing: 是啊,我們應該要中立審慎思考,不要無腦重判 07/18 11:27
bbbing: 同秒想貼同一張圖,好險好險 07/18 11:27
bulden: 你可以貼丫,只要不是同一個貼了洗版就好了 07/18 11:29
smallreader: 贊成過半 謝天謝地 07/18 11:30
EFERO: 還好綠營沒過半 不然不知道還要虐死多少幼兒才會醒 07/18 11:36
Ycowmo: 教公法的路過,今天修的這個法爛的跟屎一樣 07/18 11:37
oue: https://i.imgur.com/NgJLj1I.jpeg 07/18 11:37
oue: 63樓的原圖 不是表決這個案啊... 07/18 11:38
Ycowmo: 無關藍綠,法根本亂來,結果加重犯比故意犯還重= = 07/18 11:38
bulden: 怎麼說法爛的跟屎一樣,展開來講丫? 07/18 11:38
Ycowmo: 兒少法有規定的事在這個法裡面重講一次 07/18 11:38
bulden: 故意犯也要加重丫,是分開提案嗎? 07/18 11:38
oue: 只是表決議事日程討論事項 07/18 11:39
Ycowmo: 你去看一下「虐待+生致死之結果」 VS 「殺」 07/18 11:39
Ycowmo: 然後看一下兒少法原本的規定 07/18 11:40
bulden: 為什麼兒少法不是所有的法案準用刑法? 07/18 11:40
Ycowmo: 我支持修刑法加重兒虐相關行為的刑度,但立法技術上,草案 07/18 11:41
Ycowmo: 實在很糟糕 07/18 11:41
Ycowmo: 所有的法案準用刑法是什麼意思? 07/18 11:41
bulden: 刑法第286條(對少年施以凌虐致死罪):第一項:對未滿18 07/18 11:42
bulden: 歲之人,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者,處 07/18 11:42
bulden: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第三項:犯第一項之罪,因而致 07/18 11:42
bulden: 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07/18 11:42
bulden: 我查了兒少法,準用刑法處份的法條也不多? 07/18 11:42
qq204: 垃圾法律人 07/18 11:42
bulden: 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 (簡稱兒少法) 本身並非刑 07/18 11:42
bulden: 法,但兒少法中某些條款的行為,可能同時觸犯刑法,例如性 07/18 11:42
bulden: 交易、性剝削等行為。 此外,12歲以下兒童若觸犯刑法,過 07/18 11:42
bulden: 去曾適用「少年事件處理法」,但現已刪除相關規定,兒童觸 07/18 11:42
bulden: 法不再進入司法程序,而是由社政和教育單位進行輔導 07/18 11:42
Ycowmo: 兒少法怎麼可能所有狀況準用刑法?那你要立兒少法幹嘛? 07/18 11:43
bulden: 應該是我的用辭有問題,我的意思是大部份的兒少法,觸法刑 07/18 11:43
bulden: 法的情況也不多。 07/18 11:43
Ycowmo: 兒少法是說有部分規定和刑法有所重疊 07/18 11:44
Ycowmo: 兒少法沒規定的回歸刑法,兒少法有規定的走兒少法 07/18 11:44
bulden: 但是查了結果發現只有性交易、性剝削等行為! 07/18 11:44
Ycowmo: 我覺得你應該完全搞錯準用的意思= = 07/18 11:44
bulden: 你這樣講就很容易懂了! 07/18 11:45
Ycowmo: 兒少法本身處罰了很多「刑法沒規定處罰的事」 07/18 11:45
Ycowmo: 然後如果兒少法沒處罰,但刑法有處罰,那就用刑法 07/18 11:46
Ycowmo: 兒少法和刑法都有規定,優先用兒少法 是這樣 07/18 11:46
bulden: 對,我一開始就用辭錯誤了,我剛剛看了刑法,其實即使不用 07/18 11:46
bulden: 兒少法,就有針對未成年施虐暴力的刑法法條了。 07/18 11:46
Ycowmo: 另外 這次修法所提出的加重1/2,其實兒少法和刑法本身就有 07/18 11:47
bulden: 不過那個量刑其實也不是實質的重罪。 07/18 11:47
Ycowmo: 規定 屬於重複立法,而且是蠻明顯的錯誤 07/18 11:47
Ycowmo: 我覺得修法改重我是支持啦,但法條的修改方式很差 07/18 11:48
Ycowmo: 另外就是結果加重犯 VS 故意犯 的刑度設計不合理 07/18 11:48
bulden: 故意犯認定就很難認定丫。 07/18 11:49
Ycowmo: 對,但再怎樣也不可能 結果加重犯重於故意犯啊 07/18 11:49
Ycowmo: 對,但再怎樣也不可能 結果加重犯重於故意犯啊 07/18 11:49
bulden: 你自己去看很多求處死刑的案子,要達成故意犯罪的行為本身 07/18 11:50
bulden: 就有舉證上嚴格的要求。 07/18 11:50
Ycowmo: 結果加重犯是 故意輕行為+過失重結果,故意犯是一開始就故 07/18 11:50
Ycowmo: 意做重行為 07/18 11:50
Ycowmo: 你的邏輯不對哦@@,難舉證沒錯,但立法上一定會設計成故意 07/18 11:50
Ycowmo: 犯比較重。具體而言,比較難舉證的事都讓我舉證成功了,代 07/18 11:51
Ycowmo: 表你的行為比較惡質->罰比較重 07/18 11:51
Ycowmo: 簡單的例子,可以看一下刑法重傷致死 VS 殺人 07/18 11:51
bulden: 我能理解你這一點。就行為本身來看,故意比過失更嚴重。所 07/18 11:51
bulden: 以要修法,應該同時修才對。 07/18 11:51
bulden: 或是先修故意加重刑責 07/18 11:52
Ycowmo: 但以目前的修改版本來看,他把結果加重犯設計成 死刑or無 07/18 11:52
Ycowmo: 期了,這已經是最高刑度 沒辦法更高。 07/18 11:53
Ycowmo: 你故意要怎麼加重? 07/18 11:53
Ycowmo: 而且,其實在立法設計上設計成 「只有死刑或無期」還有「 07/18 11:53
Ycowmo: 只有死刑」在實證研究上,對保護被害人完全沒有幫助 07/18 11:54
Ycowmo: 具體例子可以看一下我國擄人勒贖罪修法前後,肉票被撕票的 07/18 11:54
Ycowmo: 機率,沒有留裁量範圍的改重反而對被害人不利。因為殺掉再 07/18 11:55
smallreader: 就像家暴一樣讓社會局處理安置受害者吧 07/18 11:55
Ycowmo: 滅跡的風險其實小於看小孩子快不行了才送醫 07/18 11:56
Ycowmo: 晚上來回一篇吧,我覺得這個公共議題蠻重要的,大家可以想 07/18 11:56
bulden: 晚上回,明天假日就沒有人去看你的文了 07/18 11:57
Ycowmo: 一下要怎麼修比較好 07/18 11:57
smallreader: 我想虐兒者在行為前應該不會顧慮到刑責有多重? 07/18 11:57
bulden: 這裡是台南版,很少人會和你討論這種議題 07/18 11:58
smallreader: 支持你開一篇討論 07/18 11:58
oue: 多謝兩位專業討論 這個問題我也想不通 07/18 11:59
oue: 怎麼看起來過失比故意判更重...怪怪的 07/18 11:59
seed800506: 台灣問題在給裁量空間 畜生法律人只會輕判 07/18 11:59
oue: 但不管結果如何 都算加強社會重視 07/18 12:00
oue: 也可警惕虐童者勿犯 別政治化過度 07/18 12:00
oue: 其實應該都能有正面意義吧 07/18 12:00
ship1228: 你輕判,出來還不是繼續再犯,越犯越大條而已,甚至害 07/18 12:01
ship1228: 到其他人,越輕越快出來再犯而已 07/18 12:01
oue: 不過目前刑法殺人罪 最高本就死刑跟無期了 07/18 12:05
oue: 會有爭議的部分 不是在最高刑責部分 07/18 12:05
qq204: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 笑死 07/18 12:15
qq204: 民進黨就是專門幫畜生喊話的 07/18 12:15
smallreader: https://i.meee.com.tw/NtkuoCh.png 11:45算通過了吧 07/18 12:18
TIPPK: 綠的想幫虐童減刑的比例應該會比較高 07/18 12:23
TIPPK: 之前在台南版就討論過,虐童的能不能再借屍還魂開托嬰托幼 07/18 12:25
TIPPK: ,當時台南自稱中立的就反對立法。覺得人為篩選就好 幹嘛 07/18 12:25
TIPPK: 立法排除 07/18 12:25
haywk: 這案,只討論一審量刑,首先檢察官起訴就只求刑6月,走簡 07/18 12:34
haywk: 易程序。二,小孩四歲但時間發生在刑286去年修法前所以適 07/18 12:34
haywk: 用舊法,所以法官判9月沒有把檢察官求刑打折並且是加重1/2 07/18 12:34
haywk: 的上限了。 07/18 12:34
bkm1: 法律又不是零和遊戲 覺得另一個不夠重 就再修法變更重 07/18 12:36
bkm1: 白癡才會覺得B比A感覺應該判更重 所以不准加重A的刑期 07/18 12:37
bkm1: 改善是改過後比以前更好 不是改完後贏過誰就是改善 07/18 12:39
smallreader: 不敢投反對了 https://i.meee.com.tw/vquy4fI.png 07/18 12:39
uniqlo5566: 少子化辦公室大成功 07/18 12:43
bkm1: 再來學法的 故意就跟著死刑啊 有問題嗎? 故意到現在還不是 07/18 12:44
bkm1: 死刑 是他媽的以前對他們太縱容 現在繼續修法改死刑不行嗎! 07/18 12:44
ship1228: 邱議瑩跑票了,生過大病比較怕因果業報了吧 07/18 12:46
bbbing: 就,台灣實務會說無殺人意圖不算殺人咩 07/18 12:50
bbbing: 比如說有個虐待致死是把小孩鎖在浴室不小心餓死 07/18 12:50
bbbing: 的確是非故意,中立民眾都認同對吧 07/18 12:50
oue: 去買東西逛街 然後小孩放車裡曬死的呢 07/18 13:04
oue: 是否算虐?是否算故意? 07/18 13:05
oue: 如果意外判得比故意重 會怎麼回答? 07/18 13:06
oue: 所以雖然很繞 但法律條文方面真的要嚴謹 07/18 13:06
qq204: 對對對 我只是桶他幾刀沒打算殺他 07/18 13:18
shinrei: 創傷的童年終其一生的時間都難以治癒啊QQ 07/18 13:21
vancepeng: 台灣法律講嚴謹喔== 真的假的 07/18 13:24
bkm1: 某中壢o 你自己要不要看看你在講什麼? 07/18 13:25
bkm1: 台灣法律嚴謹 笑死 罪證確鑿爽交保在海外 沒證據的關11個月 07/18 13:25
bbbing: 原來還有意外凌虐的狀況,學到了 07/18 13:46
oue: 講得今天修法沒必要似的 bkm你哪邊的啊 XD 07/18 13:52
oue: 不過看到傷害罪章跟殺人罪章的討論 07/18 13:54
oue: 真的覺得法律人真不好當 07/18 13:54
SilentBob: 民進黨為什麼要反對修兒少法呢? 好奇怪的政黨... 07/18 13:55
bbbing: 因為有可能意外凌虐被判的比殺人重啊 07/18 13:56
TIPPK: 上次通姦除罪去幹嘛了我不知道 07/18 13:57
oue: 如果照原本殺人罪 一樣最高判死或無期 07/18 13:58
oue: 但這次是修傷害罪 加入傷害致死... 07/18 13:58
TIPPK: 邱道歉了啊。聲明投了同意虐童加重刑責深感抱歉。看之後能 07/18 14:03
TIPPK: 不能過半修法減刑回來 07/18 14:03
bbbing: 然後三讀通過之後,民進黨立委上台舉牌支持修法死刑欸 07/18 14:04
bbbing: 手板都做好了,應該是事先就準備好要通過來打臉藍白的 07/18 14:05
bkm1: 民進黨又贏了 我們沒反對 所以就是支持 藍白別邀功! 07/18 14:05
TIPPK: 搭配律師說的 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。 07/18 14:05
oue: 故意殺人罪比過失殺人輕的話 合理嗎 07/18 14:06
bkm1: 綠嘴政論洗一波 按同意的藍白就變舉手反對的 大罷免大成功 07/18 14:07
SilentBob: 民進黨真的是全都精神異常了吧 07/18 14:07
bbbing: 出現了,過失殺人 07/18 14:07
oue: 死刑無期或十年以上 是殺人罪刑 07/18 14:07
TIPPK: 蛤 你從法條哪裡找到過失殺人,過失是致死 07/18 14:07
oue: 傷害致死 跟殺人罪 結果一樣 但犯意應該不同 07/18 14:08
TIPPK: 過失殺人大概只有法務部長等級能講出來 07/18 14:09
SilentBob: 然後還有能幫那群發瘋主子護航的 病情可能更嚴重 07/18 14:09
oue: 我是覺得傷害致死判得比殺人罪重 07/18 14:09
oue: 法理邏輯上的確有點怪 故意比過失輕? 07/18 14:09
bkm1: 又開始要洗50條了 START!!!! 07/18 14:09
oue: 但加上虐待 在犯意上是否凌駕於故意殺人? 07/18 14:10
bbbing: 嗯啊,凌虐罪有意外跟過失的呢 07/18 14:10
bbbing: 傷害致死跟過失致死在你認知中是同一種行為呢 07/18 14:10
oue: 我是針對殺人罪 與傷害罪造成過失致死 07/18 14:11
oue: 兩個雖然都殺死人 但孰輕孰重? 07/18 14:11
oue: 像要虐待 打一巴掌 然後跌倒撞到頭 07/18 14:12
oue: 這時送醫或許有救 但若死亡 算過失致死吧 07/18 14:12
bbbing: 把小孩打到可以撞死,你覺得是意外或者過失? 07/18 14:12
bbbing: 你前面舉例忘在車上這個過失凌虐致死不就是很棒的例子嗎 07/18 14:14
oue: 不過這時候如果選擇直接打死 說是思覺失調等 07/18 14:14
oue: 就變成殺人罪 運氣好逃死 判得比前者輕的話 07/18 14:14
pig8409: https://i.imgur.com/ALrhLbk.jpeg 07/18 14:14
oue: 你覺得看著地上抽蓄的小孩 會選哪邊? 07/18 14:15
bbbing: 原來你可以想像自己遇到這種狀況喔,我是沒辦法 07/18 14:15
TIPPK: 好了啦 所以你認為哪個該減刑 07/18 14:16
oue: 就是這個綠營律師的說法 看了的確有道理 07/18 14:16
oue: bbbong你說我想像 但 你覺得是否有這可能? 07/18 14:17
bkm1: 會看智缺群的言論 而且覺得有道理 那真的不用跟他廢話了 07/18 14:17
kenbbc12321: 一堆蠢蛋在亂修法 07/18 14:18
oue: i 按錯 但這個說法在以前也有討論過 07/18 14:18
oue: 就是綁架唯一死刑年代 也有類似爭議 07/18 14:18
bkm1: 虐待到死 他媽的死刑有什麼問題? 07/18 14:18
oue: 所以在幾十年前就修法改掉了 07/18 14:19
jimmyso: 看法條是寫 故意凌虐而致死 扯什麼意外 07/18 14:19
oue: 我就問 打你一巴掌 算不算虐待? 07/18 14:19
oue: 那麼 算是該判死刑的事嗎 07/18 14:19
TIPPK: 你法律是看綠師學得嗎 07/18 14:21
bkm1: 你這滑坡問題 我真的不想跟你廢話...... 07/18 14:22
SilentBob: 他就是老灰阿郎一個 時間多沒事幹找人抬槓 07/18 14:23
oue: 被孩子激怒 生氣因此呼巴掌 這個算虐待沒錯吧 07/18 14:23
oue: 但這件事本身 若依現行法規 兒少等法都有了 07/18 14:23
SilentBob: 跟他認真就輸了 他辯到最後發現沒人回了 = 他又贏了 07/18 14:23
oue: 現在是在這傷害罪上 加上了虐待加過失致死 07/18 14:25
oue: 如果是原本的過失殺人 五年以下... 07/18 14:25
oue: 但現在加上虐待成分 變死刑或無期 07/18 14:25
SilentBob: 這種不要臉的政客舉手板給媒體拍 以後護航仔可以拿來吹 07/18 14:26
SilentBob: 兒少法是民進黨修的了 結果集體投反對 拍照舉同意 呸 07/18 14:26
oue: 同樣過失殺人 加上虐童成分就差這麼多 07/18 14:26
oue: 但 如上所問 呼巴掌等施虐行為本身 07/18 14:26
oue: 是否足以從五年以下加到死刑無期? 07/18 14:26
jimmyso: 故意凌虐到致死 早就很多人認為比直接致死嚴重啊 這樣修 07/18 14:27
jimmyso: 成更重為何不行? 07/18 14:27
zirong: 會挺綠師那套說法的就智缺啊!那就請這位綠師寫出更棒的 07/18 14:27
zirong: 法案,然後請這次沒投同意票的綠委提案啊!不提法案,然 07/18 14:27
zirong: 後說人家立的法爛 07/18 14:27
SilentBob: 民進黨從台灣消失 台灣才有救 07/18 14:27
oue: 所以 我個人支持故意犯重判 不管是否虐童 07/18 14:28
oue: 但過失犯 判得比故意犯還重...? 07/18 14:28
oue: 所以我說的是覺得怪 而不是認為錯誤 07/18 14:28
oue: 因為就算怪 能阻遏虐童 這就有正面意義了 07/18 14:28
oue: 251樓你說的是算在殺人罪 不是這次傷害罪啊 07/18 14:29
bbbing: 所以虐待的過失犯到底是? 07/18 14:30
bkm1: 目前進度 28/50 07/18 14:31
jimmyso: 法要條要不去看清楚 他沒寫過失 是寫故意凌虐 致死 07/18 14:32
oue: 像這新聞 如果孩子摔下來 頭撞到顱內出血致死 07/18 14:33
oue: 不就從六個月加重1/2刑期 改判死刑或無期 07/18 14:33
oue: 命令他罰站 算故意虐待沒錯吧 07/18 14:34
SilentBob: 看你的無意義推文比較算故意凌虐 07/18 14:35
oue: “被布條矇住雙眼,被迫在疊高椅子上半蹲” 07/18 14:35
oue: 然後不幸跌死 家長判死刑 07/18 14:37
oue: 某程度上 應該可以大幅降低虐童情況沒錯啦... 07/18 14:37
bbbing: 我剛去看法案,以凌虐方式犯刑法271(殺人罪)處死刑或無期 07/18 14:37
bbbing: 它是殺人罪的加重條款(結束 07/18 14:37
oue: Bob既然要來嗆 那我也好奇拉你下水聊 XD 07/18 14:38
oue: 你有被大人教訓過嗎 有沒有可能出事的? 07/18 14:38
oue: 死刑或無期 好像已經是最高上限了吧XD 07/18 14:38
iam0718: 我覺得願意開港的都算很好心了 07/18 14:38
bbbing: 也許在你的生活中這很常見吧 07/18 14:39
SilentBob: 在那邊喋喋不休屁話一堆的可能從小沒被教訓過 07/18 14:39
SilentBob: 不然就是被揍過頭打到腦袋壞掉 才會支持民進黨 07/18 14:40
bkm1: 我幫忙回:我是贊成加重的 還有我哪裡說我支持民進黨了? 07/18 14:41
oue: 我只是覺得 過失致死從五年以下變死刑... 07/18 14:45
oue: 而且如果是故意虐待致死 那是殺人罪 07/18 14:45
oue: 跟這次傷害罪過失致死是不同法條的 07/18 14:45
jones520520: 哇靠有人通靈喔 整組都不投票還得是 07/18 14:49
jones520520: 根本沒人想鳥她 跟他廢話那麼多幹嘛 07/18 14:51
CircusWorld: 過失致死不是變死刑吧 我有發一篇新的 07/18 14:59
jones520520: 不只不投還投反對 07/18 15:04
bbbing: 反正他咬定這叫過失致死了 07/18 15:24
bbbing: 沒故意的過失致死本來就不成立虐待或殺人 07/18 15:24
bbbing: 有故意的傷害致死,在成人對兒童的情境你覺得不該視為故意 07/18 15:25
bbbing: 真的很中立,感受的到你經驗豐富 07/18 15:25
oue: 我舉的例 打巴掌或這篇的罰半蹲 07/18 15:43
oue: 是否有故意虐待之嫌? 07/18 15:43
oue: 跌倒撞死的案例也不少 這是否需重判? 07/18 15:43
oue: 畢竟剛修法 也得看未來判例 不過未來 07/18 15:43
oue: 應該虐童案會變少吧 07/18 15:43
CircusWorld: 孩童沒死就是9個月到7.5年 孩童如果有死就是死刑、無 07/18 15:44
CircusWorld: 期徒刑、十年以上 07/18 15:44
zirong: 一直在那邊以為,覺得,舉例,好像說一堆,但根本什麼都 07/18 15:58
zirong: 不懂 07/18 15:58
abyepi: 9個月超輕鬆 07/18 16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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