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Jameshunter: MCGA! MCGA! 10/16 20:55
→ gcobc12632: 理想很豐滿 現實很骨感 10/16 20:56
推 roea68roea68: 4-7也廢我就支持 無差別大戰 不爽去法院 10/16 20:58
推 andy0481: 麻煩死了 為什麼一定要對著一群人說都是OO 10/16 20:58
→ andy0481: 在現實會對陌生人說某群人都OO嗎? 不怕對方就是那群人? 10/16 20:58
→ andy0481: 那為啥在網路上就敢對著幾千人的版這樣開地圖砲 10/16 20:59
推 qq204: 現實生活你隊群體噴垃O還不會有事,其他版也是,但這邊會 10/16 21:00
→ andy0481: 現在為了能開地圖砲 要畫出一堆線讓大家玩踩踩看遊戲? 10/16 21:00
→ tim479974: 但目前你的方案沒有更好,只是讓討論區更加謾罵而已,而 10/16 21:00
→ tim479974: 且大部分使用者也不容易觸發4-5,觸發了去bm版好好說明 10/16 21:00
→ tim479974: 也有很大機會被判無違規,如果K大真想要自己舉的例子無 10/16 21:00
→ tim479974: 違規最好的方式可能是再選一次版主? 10/16 21:00
→ andy0481: 現實罵群體垃O 直接公然侮辱了 刑事民事兩個一起上== 10/16 21:01
推 newrookie: 為什麼傷害一部分人對你來說是可以允許的事@@ 10/16 21:01
推 Jameshunter: 真的假的 現實不是滿滿的4-11地圖砲 10/16 21:01
→ qq204: 現實你罵強姦犯垃O原來燴飯公然污辱阿 10/16 21:01
→ qq204: 垃O蟲也會,那堆新聞媒體早就被罰沒了 10/16 21:01
推 AkikaCat: 會喔,他做人如何不代表你有人身攻擊的權利 10/16 21:01
推 roea68roea68: 這個世界就是互相傷害 傷害爽 但這裡要文字獄也不用 10/16 21:02
→ roea68roea68: 硬要浪費力氣改變它 換個地方就好 世界很大 10/16 21:02
→ tim479974: 大部分都只是不告不代表沒事,其他版也是沒被檢舉居多 10/16 21:02
→ andy0481: 還真的會喔 你對著已經被法院判罪的強姦犯罵他垃圾 10/16 21:02
→ andy0481: 他還真能告你公然侮辱 10/16 21:02
→ andy0481: 他犯法跟你罵他 是兩回事 犯法不代表被剝奪人權 10/16 21:03
→ qq204: 那我開圖炮那全部強姦犯能被告公然污辱? 10/16 21:03
→ zChika: 能告和能告成功是兩回事啊,說一句你好,黑人覺得你在說 10/16 21:03
→ zChika: 尼好,所以告你公然侮辱 10/16 21:03
推 AkikaCat: 開地圖砲的話,法規上你會過,因為法規只針對明確對象; 10/16 21:03
→ AkikaCat: 但請記住,條約永遠比法規緊。 10/16 21:03
→ zChika: 這種事情也是有可能的吧 10/16 21:04
→ AkikaCat: 除非法官亂判,不然你對一個人指著喊垃圾,你一定輸 10/16 21:04
→ tim479974: 大部分只是因為刑事罰則最高也才9000,民事也才2w根本 10/16 21:04
→ tim479974: 不值得別人專門跑好幾趟而已 10/16 21:04
推 andy0481: 還真可以啊 你去找個出獄後的強姦犯在他面前罵罵看阿 10/16 21:05
→ andy0481: 她覺得你在故意開地圖砲攻擊他 他真能告贏阿 只是不划算 10/16 21:05
推 roea68roea68: 網路上的話有規模的像是meta 也不會因為公然侮辱 10/16 21:05
推 qq204: 我開的是圖炮,為啥要到他面前罵? 10/16 21:05
→ roea68roea68: 提供個人資料給政府單位偵查 隨便你罵 10/16 21:05
推 Jameshunter: 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10/16 21:06
→ roea68roea68: 再不然去推特去國外 再不然B站 NGA文字獄的方向不 10/16 21:06
推 forsakesheep: 你當過板主你也知道,其實這就是板主認定範圍而已, 10/16 21:06
→ forsakesheep: 即使改了板規版主群如果依舊還是不想看到罵人用詞, 10/16 21:06
→ forsakesheep: 一樣能桶 10/16 21:06
→ roea68roea68: 一樣 西洽禁的都能隨便噴 噴到爽 10/16 21:06
噓 jeff666: 板規是眾板有的共識 不是一兩個板友板主就能主導的 10/16 21:06
推 anpinjou: 深感痛心 聽起來跟那位無助恐懼的差不多 10/16 21:06
→ tim479974: 那有其他更能夠地圖炮的地方,c洽並不歡迎 10/16 21:06
→ roea68roea68: 建議離開這個地方 噴爛大家的老母 10/16 21:06
→ jeff666: 覺得偏離太多 怎麼不找找自己問題 10/16 21:06
推 c24253994: 台灣人超愛講「一堆」,你舉的例跟直接洞開板規沒有區 10/16 21:06
→ c24253994: 別 10/16 21:06
推 AkikaCat: 本版也不會因為你上BM就提供資料啊,說啥呢。 10/16 21:07
→ anpinjou: 而且有板主認證郭換任後可以無視之前的板務決議 10/16 21:07
→ AkikaCat: 至於你被告,站方應該是會提供啦,我不確定就是。 10/16 21:07
推 SinPerson: 現實中罵無法特定對象的群體最好直接是公然侮辱 10/16 21:08
→ tim479974: 警方要求應該都會提供沒錯,只是多久沒聽到過ptt提供 10/16 21:08
推 qq204: 所以他叫你到犯人面前罵阿 哈哈哈 10/16 21:08
→ nineflower: 你各位阿,4-7犯了就是30天 好自為之 10/16 21:09
→ AkikaCat: 4-7現在判定很嚴格,能踩到是真的不容易。 10/16 21:09
→ casto: 有沒有一種可能 不想改的才是多數人 10/16 21:10
→ AkikaCat: 不過如果118是希望4-5少用,改4-7,那我倒是不反對。 10/16 21:10
推 andy0481: 無特定是要真的無法特定 強姦犯就是明確對象了 10/16 21:11
→ qq204: 所以我圖炮強姦犯是只有要強姦犯都能跑來告我還能成功? 10/16 21:11
→ andy0481: 如果有人覺得你在特定他 他舉證給法官過了就能告贏阿 10/16 21:12
推 SinPerson: 今天你在現實中批評無法特定對象的某國人、做出跟蹤行 10/16 21:12
→ SinPerson: 為的人,無關第三人針對這些言論代為提告能成立嗎 10/16 21:12
→ AkikaCat: 法規上你不指名道姓原則上都凹的過去啊,法官對這部分要 10/16 21:13
→ AkikaCat: 求滿嚴格的,甚至只要無法辨識是原告,都有機會過。 10/16 21:13
→ AkikaCat: 但請注意,論壇、組織規範本就該嚴格於法律。 10/16 21:14
→ zakokun: 因噎廢食 10/16 21:14
噓 jeff666: 4-7板主們就盡量不想用 某些人的想法就是要修法強制使用 10/16 21:15
→ jeff666: 就對了 10/16 21:15
推 SinPerson: 嚴格可以,但如果有特定人濫用,造成多人違反規定,這 10/16 21:16
→ SinPerson: 不就可以討論他的合適性嗎 10/16 21:16
→ Lupin97: 0 10/16 21:17
→ AkikaCat: 其實這部分本身就滿有爭議。你要說他檢舉太多,確實,整 10/16 21:18
→ AkikaCat: 排看起來很刻意。但要說濫用,但他檢舉的大多數都成立。 10/16 21:18
→ AkikaCat: 那究竟是單純過往沒人檢舉,又或者真的是濫用呢? 10/16 21:18
→ jeff666: 怎麼不說是平常都沒人檢舉而已 本來就違規 10/16 21:18
→ jeff666: 闖紅燈沒被抓到 就代表不違法嗎? 10/16 21:18
→ Lupin97: 整份跟公共場所開放條件脫褲子排泄(情緒)的水準同級 10/16 21:20
推 ZeroArcher: 現實裡我罵小粉紅不會被告啊,但是在這邊是違規喔 10/16 21:23
推 andy0481: 有沒有可能 因為這邊其實是公開場合 有可能罵到人了 10/16 21:24
→ andy0481: 現實只是因為私底下罵或是罵的時候沒人覺得被特定到 10/16 21:24
→ redDest: 隔壁有西布 10/16 21:25
→ Katsuyuki118: 我的看法就這樣 不對個別提問做回應 10/16 21:25
推 nineflower: 紅紅出現了 10/16 21:26
→ s22shadowl: 版友是有什麼義務忍受酸民的負面情緒嗎 10/16 21:28
→ zakokun: 不會回柵欄罵喔? 10/16 21:29
推 Julian9x9x9: 規矩本來就是這種東西啊 10/16 21:30
→ Julian9x9x9: 你假如開放路人對罪犯進行物理痛扁 10/16 21:30
→ Julian9x9x9: 說因為正義或多數人感情這種空泛的理由 10/16 21:30
→ Julian9x9x9: 那明天怎麼保證別人不來無故扁無辜之人而且不受懲罰 10/16 21:30
→ Julian9x9x9: ? 10/16 21:30
→ Julian9x9x9: 那最公平當然就是限制扁這個動作本身了 10/16 21:30
推 smart0eddie: 有些就以前沒人檢舉 10/16 21:30
推 SinPerson: 那也可以說過去沒人浮濫使用該條,以致於未曾檢討該版 10/16 21:31
→ SinPerson: 規的嚴謹度啊 10/16 21:31
→ smart0eddie: 為了安全 最好避免負面名詞 10/16 21:31
推 c24253994: 欸嘿 柵欄也不能隨便罵了喔~現在也有檢舉達人~ 10/16 21:31
→ smart0eddie: 像是尊敬的*** 10/16 21:32
推 shoube: 為啥洽版是讓人噴垃圾畫抒發心情的地方? 10/16 21:40
→ shoube: 洽版不是討論ACG的地方?要噴也是噴作品本身 10/16 21:40
→ redDest: 聰明的0 10/16 21:40
→ shoube: 該不會把這邊當成什麼男同志群聊了吧 10/16 21:41
推 ptttaigei: ・ω・ 原來到最後一天了 10/16 21:45
→ tim479974: 就是以前不會被抓現在不斷被抓,所以覺得不滿,有一部分 10/16 21:45
→ tim479974: 人是想朝著限制特定人士的檢舉權方式去修的 10/16 21:45
推 GaoLinHua: 嚴厲支持 10/16 21:45
推 XFarter: 其實不修也好 讓皇城一片清淨祥和 想要追求更大的言論自 10/16 21:50
→ XFarter: 由的人自然就會離開這裡或減少發言了 10/16 21:50
→ XFarter: 反正現在社群軟體很多 能支持更大言論自由的地方其實 FB/ 10/16 21:50
→ XFarter: IG/THREAD 也不少 10/16 21:50
→ XFarter: 以我自己為例 我也是這幾天剛好活俠大更新+看到4-5這白癡 10/16 21:51
→ XFarter: 法規總算有夠多人願意推動修法才想回來看看 10/16 21:51
→ XFarter: 啊沒修成功大不了繼續退洽 想到再回來 10/16 21:51
推 lnceric008: 對啊在這邊少講話就好啦 10/16 21:54
→ smart0eddie: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最近的4-5檢舉 對啊 10/16 21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