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iamm: 備取一可以據此申訴 114.34.228.167 09/02 14:55
推 winston17: 加這條是大寶可以取得安置的意思? 140.125.10.84 09/02 14:56
推 bread220: 但他如果有滿足安置條件即可 59.125.187.85 09/02 14:57
→ iamm: 你沒看懂嗎?只要任一不符合就資格不符了 114.34.228.167 09/02 14:58
推 rickcoo: 增設安置條件 越看越像是因人設事 60.248.18.210 09/02 14:58
→ iamm: 所以蔣世子資格是不符合的,應該取消 114.34.228.167 09/02 14:58
推 winston17: 他沒無法安置阿 你要不要再想想= = 140.125.10.84 09/02 14:59
→ plus886: 不太一樣 那個公文看起來可以解釋成擇一 42.78.126.187 09/02 14:59
→ plus886: 因為有更精確的寫法 簽證與安置 42.78.126.187 09/02 15:00
推 bread220: 照你的例子來說,他沒有170公分以上但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0
→ bread220: 有80公斤以上,可以參加嗎?他有170公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0
→ bread220: 分以上但不到80公斤可以參加嗎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0
→ iamm: 都已經用生活化的例子給你看了,還是不懂嗎?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0
→ plus886: 無法取得簽證與安置 資格取消 42.78.126.187 09/02 15:00
→ iamm: 必須有 170 公分以上並且有 80公斤以上才行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0
→ bread220: 那就不叫或,那要用及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1
→ iamm: 有否定啊 ~A or ~B = ~(A and B)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2
→ bread220: 或跟及的分別你要不要再思考一下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3
→ iamm: 你有沒有看我上面寫的公式?有沒有學過邏輯?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3
→ bread220: 你晚上要吃麵或是吃飯?你晚上要吃麵並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3
→ bread220: 且也要吃飯,思考一下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3
推 plus886: 同一個邏輯好了 無法取得簽證與安置者取 42.78.126.187 09/02 15:04
→ plus886: 消 身高未滿170且體重未滿80公斤者取消 42.78.126.187 09/02 15:04
推 beauman002: 他公文是想要寫有安置就不用簽證 但實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04
→ beauman002: 際寫出來是無法取得簽證或(無法取得)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04
→ beauman002: 安置 等於兩個只要其中之一無法取得就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04
→ beauman002: 取消資格 所以大寶沒簽證那是死透了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04
→ iamm: 你的吃麵吃飯例子沒有否定啊,完全不同好嗎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5
應該說當初有心人企圖改規則護航蔣世子,但中文跟邏輯不好弄巧成拙反而變嚴格了
※ 編輯: iamm (114.34.228.167 臺灣), 09/02/2026 15:06:16
推 bread220: 因為你的或解釋成兩者必須同時滿足,但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6
→ bread220: 或這個字是兩者只需滿足其中之一即可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6
→ PuertoRico: 無法取得"簽證或安置"者 36.230.70.149 09/02 15:06
推 plus886: 我是覺得兩種解釋都通 結論是公文寫得爛 42.78.126.187 09/02 15:06
→ plus886: 透了 42.78.126.187 09/02 15:06
→ iamm: (沒有 170) 跟 (沒有 80公斤)滿足其一即可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7
→ iamm: 取消資格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7
推 Sinful: 的確是倉促修改的結果,正常來說公文不會這 36.225.97.18 09/02 15:07
→ Sinful: 樣寫。這是口語的說法 36.225.97.18 09/02 15:08
→ iamm: 所以依此邏輯,蔣世子是沒有資格的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08
→ bread220: 小明晚上沒有吃飯或吃麵會被取消大胃王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8
→ bread220: 資格,請問小明是不是飯麵都必須吃才有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8
→ bread220: 資格參加大胃王 59.125.187.85 09/02 15:08
推 vig077: 要兩個都符合不會用或吧 1.34.181.77 09/02 15:09
→ iamm: 因為他用否定表示,~A | ~B = ~(A&B) 114.34.228.167 09/02 15:10
推 ken121: 反正規定都是蔣萬安可以改的 改到他兒子符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11
→ ken121: 合為止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11
→ Sinful: 中文口語是這樣:無法取得(簽證 或 安置)者 36.225.97.18 09/02 15:11
→ Sinful: 這不該在公文中出現的邏輯語句 36.225.97.18 09/02 15:12
推 beauman002: 沒帶手帕或衛生紙的不能去郊遊 不等於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2
→ beauman002: 有帶衛生紙就不用帶手帕 因為其中一個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2
→ beauman002: 沒帶就不能去了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2
推 ken121: 看起來就簽證 跟 安置 選一個符合就行了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13
→ ken121: 舊版是綁定簽證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13
推 plus886: 手帕和衛生紙的例子我就會解讀帶其中一個 42.78.126.187 09/02 15:14
→ plus886: 就可去郊遊 42.78.126.187 09/02 15:14
→ plus886: 這裡就不該用或 會導致語意不清 用與就完 42.78.126.187 09/02 15:14
→ plus886: 全沒爭議了 42.78.126.187 09/02 15:14
推 beauman002: 阿你只有帶衛生紙老師問你說有沒有帶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5
→ beauman002: 手帕 老師說沒帶手帕就不能去 不就符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5
→ beauman002: 合沒帶手帕或衛生紙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5
推 bread220: 如果要兩者條件都必須滿足,要用及、與 59.125.187.85 09/02 15:15
→ bread220: ,或就是兩者其中之一 59.125.187.85 09/02 15:15
推 jassick: 支持備取古阿明申訴。 101.10.169.91 09/02 15:15
→ beauman002: 對 所以他要幫大寶解套但寫得很爛結果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6
→ beauman002: 變成兩個都要符合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16

推 Sinful: 希望記者問一下刑法專家沈伯洋關於這個句 36.225.97.18 09/02 15:17
→ Sinful: 子的看法A_A 36.225.97.18 09/02 15:17
→ bread220: 他這裡用或就是兩者擇一即可 59.125.187.85 09/02 15:17
推 ken121: or或 and且 這兩個邏輯運算沒很難懂吧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18
→ Sinful: 中文口語的確是集合中擇一即可,但用在公文 36.225.97.18 09/02 15:18
→ Sinful: 依樣會造成混淆,這就不合適 36.225.97.18 09/02 15:18
→ ken121: 公文上兩個都要符合會用"及"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18
→ ken121: 擇一符合"或"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19
→ Sinful: 而且會把情況寫完整,這才是負責任的修法 36.225.97.18 09/02 15:19
→ Sinful: 這句子出在大考一樣會被勦到死 36.225.97.18 09/02 15:20
→ bread220: 如果當初他們知道蔣萬安他兒子是美國籍 59.125.187.85 09/02 15:20
→ bread220: 無法取得簽證的話,那舊條款當然不能申 59.125.187.85 09/02 15:20
→ bread220: 請公費。加了或安置之後就是你兒子只要 59.125.187.85 09/02 15:20
→ bread220: 有地方住就可以申請出國了,那要住學校 59.125.187.85 09/02 15:20
→ bread220: 宿舍還是寄宿家庭隨便你 59.125.187.85 09/02 15:20
推 Adlem: 大概是不想改太多文字 才變這奇怪的寫法 114.40.180.95 09/02 15:21
→ Adlem: 最早的立法者應該也沒料到有美國籍的來申請 114.40.180.95 09/02 15:21
推 Sinful: 就怕引起注意啊,想說改四個字沒人會發現 36.225.97.18 09/02 15:22
推 kakayao: 支持把那些雙重國際的權貴通通抓出來 211.23.215.97 09/02 15:25
推 ken121: 超前布署改規定 搞童軍團可以拿市長獎 內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25
→ ken121: 定出國 全都安排好了 權貴想的比你還遠 36.224.161.253 09/02 15:25
→ kakayao: 雙重國籍 不可能只有大寶應該滿多人的 211.23.215.97 09/02 15:25
推 adwn: 邏輯是對的,但他們才不會理你去取消資格 49.217.205.106 09/02 15:26
→ kakayao: 公布名單我想看有哪些權貴 211.23.215.97 09/02 15:26
推 jachan: 有可能是承辦人員不爽,上級想怎麼改就怎 110.30.16.61 09/02 15:30
→ jachan: 麼改,管他有沒有爭議 110.30.16.61 09/02 15:30
→ jachan: 追下去,應該是現代官場現形記 110.30.16.61 09/02 15:31
推 beauman002: 或是兩者擇一即可沒錯 但它是擇一觸發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32
→ beauman002: 取消資格並追回獎學金 不是擇一觸發符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32
→ beauman002: 合資格 再不懂自己丟AI驗證邏輯 36.224.130.219 09/02 15:32
→ jimmy911112: 兩者擇一即可,要看後文結果是取消, 223.139.47.239 09/02 15:35
→ jimmy911112: 不是不取消,還真不是要槓就事論事 223.139.47.239 09/02 15:35
→ jimmy911112: 至於不走簽證走國籍有沒有取消,就看 223.139.47.239 09/02 15:35
→ jimmy911112: 行政解釋囉 223.139.47.239 09/02 15:35
推 ds2tw: 設置這個新規定的目的,是為了讓只有一個 123.205.61.141 09/02 15:41
→ ds2tw: 條件符合的拿到資格 123.205.61.141 09/02 15:41
→ ecojerez: OR就是只要達成其中一個條件就成立 58.115.246.66 09/02 15:42
→ ecojerez: 它要用OR就要改成正面表述 58.115.246.66 09/02 15:42
推 jachan: 簡章會修改,通常是遇到問題,或是量身訂 110.30.16.61 09/02 15:43
→ jachan: 製。修改可能不精確,但應該是可以解釋過 110.30.16.61 09/02 15:43
→ jachan: 去。就是為無法取得簽證者,量身訂作 110.30.16.61 09/02 15:43
→ ecojerez: 也就是"取得其一就可以去" 58.115.246.66 09/02 15:43
→ ecojerez: 用負面表述會變成有一個不行就取消 58.115.246.66 09/02 15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