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lass21535: 沒反被告誣告不錯了 08/07 12:59
推 bamama56: 昨天討論過了 告錯人又告錯條 08/07 12:59
推 psee: 起訴都沒有 有北檢好安心 08/07 13:00
推 beldy1202: 公司賣的商品有問題公司不用負責 08/07 13:01
推 pokyhoyo: 就跟隔壁盟友竊取台積電資料一樣 該員工已開除 偶們什麼 08/07 13:01
→ pokyhoyo: 都不知道 除非你能進公司蒐證 08/07 13:01
推 gargoyles: 不起訴了 蹦世界可以對女員工撤告 沒4 08/07 13:01
推 tmwolf: 2樓重點 08/07 13:02
推 marinetauren: 真的笑話 不知者(發行抄襲物又反咬對方抄襲)無罪 08/07 13:03
推 ymsc30102: 人藏起來死都不給任何資訊要怎麼告 08/07 13:05
→ marinetauren: 告員工也就做做樣子 這員工是不是真的抄襲者也未知 08/07 13:05
→ Innofance: 告台文館不起訴可以理解,但告蹦世界不起訴就很怪了, 08/07 13:06
→ Innofance: 一般這種創作歸屬不是公司的資產嗎?難道以後公司生產 08/07 13:06
→ Innofance: 仿冒品隨便推一個員工出來揹鍋就好? 08/07 13:06
推 johnny3: 告錯人了 不是公司授意的只能算個人行為 要告員工才對 08/07 13:06
推 Willdododo: 請律師還可以告錯條喔 真兩光 08/07 13:06
推 max005: 說告錯人還是覺得莫名其妙 你公司出了一個抄襲物 原作者 08/07 13:06
→ max005: 還要想辦法自己人肉到到底是哪個人去抄的? 08/07 13:06
→ Innofance: 而且李女是員工又不是外部人員 08/07 13:07
推 starsheep013: 有沒有這個員工都要打問號呢 08/07 13:07
推 pokyhoyo: 抄襲這種本來就很難抓了啦 何況是這種小咖畫家vs國家級 08/07 13:08
→ pokyhoyo: 誰理你 網路上輿論有幫你平反就很好了 見好就收好嗎 來 08/07 13:08
→ pokyhoyo: 台鬧個屁 08/07 13:08
推 rainnawind: 根本不是告錯條的問題 這個不起訴就很有問題 檢察官認 08/07 13:08
推 achuck11: 告員工都自己人最後和解就好了根本沒差 08/07 13:08
→ rainnawind: 同蹦世界的主張都是員工不實相告 而內部已經有做好查 08/07 13:08
推 WLR: 我也覺得蹦世界閃得掉很奇怪,著作權法101應該會中 08/07 13:08
→ achuck11: 北檢基本上不意外 08/07 13:08
→ Innofance: 那以後公司抄襲、仿冒都說不是公司授意,找個流浪漢身 08/07 13:08
→ Innofance: 分證頂著是不是就可以了? 08/07 13:08
→ rainnawind: 證準備工作而致阻卻違法 不管你信不信 我是不信 08/07 13:08
推 amsmsk: 好好笑 還笑對岸法院 結果自己ㄏㄏ 08/07 13:09
推 pl726: 是不是真的有卡家裡這個人 都不曉得呢 08/07 13:09
推 max005: 所以老任告帕魯我建議帕魯公司最後也找個不存在的人扛吧 08/07 13:09
→ max005: 啊但你們在日本可能不適用台灣的玩法 08/07 13:09
推 Shichimiya: 真的有李女這個人嗎 08/07 13:10
推 pokyhoyo: 你抄到大咖的就難說了 對方法務部不是吃素的 小咖就乖乖 08/07 13:10
→ pokyhoyo: 吞 反正也沒靠你獲利多少 08/07 13:10
→ marinetauren: 頂多就台文館是委託外部閃掉能理解 蹦世界閃太奇怪 08/07 13:10
→ shadow0326: 檢察官連找這個李女來問一下公司知不知道你抄襲都沒問 08/07 13:10
→ s175: 看現在拘提啊 就不要真的沒這個人 08/07 13:10
推 hasroten: 台灣法律領先全球 08/07 13:10
→ shadow0326: 就直接說 啊公司不知道啦 不起訴 08/07 13:10
推 Willdododo: 難怪一堆接案子都玩抄襲 成本有夠低 互相搓一搓就了 08/07 13:11
→ Willdododo: 事 08/07 13:11
→ Innofance: 帕魯侵權的都是某某程式設計師,他去年離職了,我找不 08/07 13:11
→ Innofance: 到,謝謝指教 08/07 13:11
推 intela03252: 說101條的,你要先有李女違法的判決才能夠追究公司 08/07 13:11
→ intela03252: 責任啊,現在的情況就是李女根本沒被告發,要怎麼追 08/07 13:11
→ intela03252: 究公司 08/07 13:11
推 sunshinecan: 沒告錯人啊 正常來說承包商怎麼可能沒責任 08/07 13:11
推 amsmsk: 幾十年前叫海盜王國 看起來一點進步都沒有 08/07 13:12
推 rainnawind: "檢察官認曾傳喚李姓女員工但未到案" 08/07 13:12
→ rainnawind: 然後這樣就簽結 不起訴 還有在護航告錯條的? 08/07 13:12
→ Innofance: 未到案,所以罪證不足,連有沒有這個人都不知道 08/07 13:13
推 qaz223gy: 根本找不到人 怎麼告她? 08/07 13:13
→ rainnawind: 問題是檢察官根本沒有查證到李女的犯罪行為是否確實 08/07 13:13
→ rainnawind: 這樣就可以簽結不起訴 08/07 13:13
→ amsmsk: 找不到人不用告 POG 08/07 13:13
推 intela03252: 就要問為什麼原作者不告發李女 08/07 13:13
→ amsmsk: 好好笑 你公司抄襲 我要告員工喔 08/07 13:14
→ s175: 那個人是誰 公司可能都掰不出來了 08/07 13:14
→ marinetauren: 還要自己去人肉也太好笑 發行盜版的公司裝死就沒事 08/07 13:14
推 rufjvm12345: 挖靠 那老任告帕魯還要自己去找那個工程師來告喔 08/07 13:14
推 krosiswang01: 公司發行侵權物只要推給不知名員工就可以無罪 08/07 13:14
→ amsmsk: 請問這不是公司財產嗎 08/07 13:14
→ krosiswang01: 那不如直接廢著作權法吧 08/07 13:14
推 arceus: 想到那個石虎列車也是拿俄國畫家的作品交差 08/07 13:14
→ tmacor1: 從頭到尾都沒出現的 要怎麼告 08/07 13:14
推 Sunming: 台文哪有立即道歉 當時很嗆欸 笑死 08/07 13:15
→ Innofance: 帕魯公司要是在台灣就好了,找個無名氏把鍋都揹一揹, 08/07 13:15
→ Innofance: 公司被告都說是行蹤不明的碼農跟建模的責任,離職了, 08/07 13:15
→ Innofance: 找不到,公司什麼都不知道 08/07 13:15
推 Tsucomi69: 北檢真的噁爛 08/07 13:15
→ s175: 找不到 改名了 出國了 愛河了 自己選 08/07 13:15
→ s175: 就看後續啦 真的要搞到全國通緝一個李小姐就好笑了 08/07 13:16
推 wommow: 哀 真的很噁心 08/07 13:17
推 terry12369: 一開始護航,現在又說不知道cc 08/07 13:17
→ Innofance: 台文館換告一條毀謗試試,當時指控原作者侵權屌的勒 08/07 13:17
推 system303179: 都知道偽造了還不知道抄襲? 08/07 13:17
推 pokyhoyo: 說真的啦 有人因此下台已經是大成功了 正常來說看到對方 08/07 13:19
→ pokyhoyo: 是中國人 理都不用理 08/07 13:19
→ Depthsharky: 可以反告誣告嗎 08/07 13:19
噓 lionel20002: 北檢不意外吧 08/07 13:20
推 asgardgogo: 畢竟是中國人 08/07 13:20
→ marinetauren: 還會P圖造假掩飾能說不知 司法掩護得好啊 08/07 13:20
推 DarkKnight: 台文館和公司要告李女了 08/07 13:20
→ Depthsharky: 傳喚未到不算通緝? 08/07 13:20
→ Depthsharky: 還是出境了? 08/07 13:21
→ s175: 未到不算 08/07 13:21
推 oldriver: 你知道公司抄襲怎麼會知道是哪個員工 還告員工勒 08/07 13:21
推 WLR: 台文館的話,會中應該是刑法-誹謗、民法-侵害人格權 08/07 13:21
→ s175: 傳喚後才拘提 最後才通緝 08/07 13:22
推 intela03252: 要看李女在這案件是什麼身分,如果被告發的是公司和 08/07 13:23
→ intela03252: 台文館,搞不好李女連被告都不算 08/07 13:23
推 pokyhoyo: 媽媽嘴比較雖而已 老闆視同共犯 08/07 13:24
→ starsheep013: 怎麼一堆人要原作者去告李姓員工啊,任天堂告帕魯 08/07 13:24
→ starsheep013: 有特別肉搜誰提案抄襲的嗎? 08/07 13:24
推 sunshinecan: 本來就該告承包公司 內部懲處求償是後續的事 08/07 13:24
推 Cabbage159: 造謠抹黑安全下庄 08/07 13:24
推 s175: 就看李子能躲多久啊 08/07 13:25
→ intela03252: 任天堂告帕魯是民事案件,目的是求償和禁止遊戲發行 08/07 13:25
推 rainnawind: 還在跳針李女 李女什麼身分根本不重要 那是公司和員工 08/07 13:25
→ astrophy: 幹 08/07 13:25
→ rainnawind: 之間的問題 關受侵權損害的當事人什麼事? 08/07 13:25
→ intela03252: 任天堂告刑事反而沒意義,根本沒利益 08/07 13:25
推 u987u: 哈哈哈哈 告錯人 沒錯 你被抄襲後請找私家偵探 確認對方公 08/07 13:26
→ u987u: 司到底有沒有外包 然後再去找外包公司具體是哪一個員工設 08/07 13:26
→ u987u: 計的 什麼?你說是一個團隊設計的 那你只能潛入對方公司 08/07 13:26
→ u987u: 搞清楚當初設計案是誰提出這個設計概念的囉 08/07 13:26
→ rainnawind: 按新聞這不起訴狀的意思是把公司和台文館當成善意第三 08/07 13:26
→ intela03252: 如果要告公司共犯,那就必須先在法律上確認李女的抄 08/07 13:26
→ intela03252: 襲事實,但現狀是根本連這一階段都還沒開始 08/07 13:26
→ rainnawind: 人看待 主責全部推給根本沒訊問過的李女 這你敢信 08/07 13:27
推 sunshinecan: 對啊 調查還沒開始就決定不起訴了 誰的問題? 08/07 13:27
推 WLR: 看委託的律師有沒有告民事,民事損害賠償閃不掉 08/07 13:27
→ s175: 所以不是才神奇嗎 這個李女根本存不存在都不知道 08/07 13:28
→ starsheep013: 還確認李女抄襲,李女是男的女的都不知道就不起訴 08/07 13:28
→ starsheep013: 了,還確認,笑死 08/07 13:28
推 intela03252: 新聞說公司和台文館有告李女背信,除非這兩個單位在 08/07 13:28
→ intela03252: 唬爛,其實根本沒告人 08/07 13:28
→ rainnawind: 啊你倒是訊問李女啊 搞不好李女反咬公司教唆呢? 08/07 13:28
→ s175: 所以現在就看拘提啊 08/07 13:29
推 fatdoghusky: 員工未到案公司就不知情 哈哈哈哈阿 08/07 13:29
→ a7788783: 沒有我國司法搓不掉的案件 08/07 13:29
→ s175: 我就看到通緝階段是不是就你扛了 08/07 13:29
→ rainnawind: 告背信又怎樣 背信成立創作者也不會多一毛錢 08/07 13:29
推 intela03252: 告背信跟原作者無關 08/07 13:30
→ s175: 但抄襲會是事實 08/07 13:31
→ rainnawind: 還是今天檢察官看到喔 你們有提告背信了 那你們應該就 08/07 13:31
推 yniori: 這種告錯的沒啥好說的 08/07 13:31
→ rainnawind: 是真的不知道啦 我信了 所以這樣簽結 有這種檢察官? 08/07 13:31
→ intela03252: 嚴格說起來抄襲這件事在法律上還未成立 08/07 13:31
→ shadow0326: 毀損罪也要先自己抓到兇手 才能跟檢察官告發對吧 呵 08/07 13:31
→ intela03252: 抄襲在法律上很難成立的,除非當事人承認,不然你極 08/07 13:32
→ intela03252: 難證明 08/07 13:32
推 k078787878: 窩補知道 08/07 13:32
→ intela03252: 不是你在法庭上秀一下描圖說兩張幾乎一樣就算抄襲, 08/07 13:33
→ intela03252: 你還要有動機和犯案過程的證明 08/07 13:33
→ rainnawind: 喔是喔法律上成立要判決定讞耶 那沒定讞檢察官不能起 08/07 13:33
→ rainnawind: 訴 那沒起訴法官要怎麼審理 怎麼定讞 08/07 13:33
→ intela03252: 所以你看日本一堆抄襲疑雲,幾乎都沒有上法院 08/07 13:33
推 kaj1983: 畢竟是台灣人 08/07 13:33
→ s175: 而且最後不是說是她妹嗎 08/07 13:34
→ rainnawind: 今天根本還沒到審理這part就被簽結了在講法律上難以成 08/07 13:34
推 sunshinecan: 很難證明沒錯啊 結果公司說是員工獨自抄襲就全信了? 08/07 13:34
→ rainnawind: 立是安得什麼心 我實在不想說 08/07 13:34
→ starsheep013: 在公三小,你現在殺人,法官沒判刑前都叫尚未成立 08/07 13:34
→ starsheep013: 罪刑,用你的說法就是不用查了直接不起訴?啊又沒 08/07 13:34
→ starsheep013: 成立 08/07 13:34
→ Innofance: 抄襲一般很難界定是在舉證「是否抄襲」這點,今天是連 08/07 13:34
→ Innofance: 讓你舉證的機會都沒有就掰掰了 08/07 13:34
推 pokyhoyo: 借抄一下會怎樣 公司跟公司都能偷來偷去了 一般打工仔哪 08/07 13:34
→ pokyhoyo: 有這麼多原創 假清高 08/07 13:34
噓 kanokazurin: 以蹦世界名義生產的產品出問題當然蹦世界有責任啊 說 08/07 13:35
→ kanokazurin: 蹦世界已經盡了所有必要查核產品是否違法動作也要有 08/07 13:35
→ kanokazurin: 可被認可的實證 否則蹦世界就是違法 至於始作俑者的 08/07 13:35
→ kanokazurin: 員工抄襲事件 那是蹦世界要自己跟員工求償 兩件事要 08/07 13:35
→ kanokazurin: 分開看 08/07 13:35
推 oldriver: 檢察官直接簽結 後面是不是要升官了啊 08/07 13:35
→ intela03252: 標題這案件不是判定抄襲與否的案件,是公司和台文館 08/07 13:35
→ intela03252: 有沒有參與抄襲的案件,你只要拿不出他們有參一腳的 08/07 13:35
→ intela03252: 證據,這案件就不可能起訴 08/07 13:35
→ rainnawind: 這簽結已經夠誇張了 沒想到護航的邏輯還能更誇張 08/07 13:36
推 sunshinecan: 至少當事人要找出來多方對質吧 人沒到就直接不起訴? 08/07 13:36
→ s175: 所以才要那個李小姐出來啊 08/07 13:36
→ Innofance: 問題是今天是傳喚不到當事人就直接不起訴了 08/07 13:36
→ s175: 我就看長怎樣 08/07 13:36
推 Willdododo: 日本怎樣不管啦 只知道此例一出 以後都不敢笑中國抄 08/07 13:37
→ Willdododo: 襲了 08/07 13:37
→ intela03252: 說公司要負責員工產品所以要負責賠償的,這個是民事 08/07 13:37
→ intela03252: 求償的範圍,但這方面並沒提告,原作者只有在刑事上 08/07 13:37
→ intela03252: 告發,可能是不想花錢請律師 08/07 13:37
→ nisioisin: 事後發現後,也立即道歉?? 08/07 13:37
→ Innofance: 如果李某和公司有辦法證實公司有善盡督導、查證義務, 08/07 13:37
→ Innofance: 不然著作權法88條過失侵害很難逃掉 08/07 13:37
→ intela03252: 因為這案件李女不是當事人,當事人是公司和台文館( 08/07 13:37
→ intela03252: 被告發對象 08/07 13:37
→ intela03252: 所以才說不懂為什麼這樣告 08/07 13:38
→ starsheep013: 人家不是刑事帶民事告嗎 08/07 13:39
→ s175: 傳喚不到人就沒事,我聽了也神奇,何況律師想不到 08/07 13:39
推 intela03252: 不是啊,背信是公司和台文館告李女 08/07 13:39
→ DreamsInWind: 明明就找的律師太爛 本來就應該加員工進來告啊 沒 08/07 13:40
推 k1222: 傳喚不到 阿人是死了484? 08/07 13:40
推 mkcg5825: 空氣員工 08/07 13:40
→ DreamsInWind: 告員工 那員工就只是證人 證人沒出現就是沒辦法 08/07 13:40
推 badruid: 蹦世界不起訴沒道理+1。李女這在case的角色是員工,產出 08/07 13:41
→ badruid: 算公司的當然是告蹦世界。就像老任告帕魯也是告公司不是 08/07 13:41
→ badruid: 告後面的畫師或工程師。我就不信今天如果蹦世界是抄襲老 08/07 13:41
→ badruid: 任,任天堂提起告訴,檢察官會直接不起訴 08/07 13:41
→ Innofance: 不過如果他告著作權法91條,那還真不好說,91不罰過失 08/07 13:42
→ Innofance: ,只是傳喚不到就不起訴這點還是很北七 08/07 13:42
推 rainnawind: 公司員工怎麼會是證人= = 08/07 13:44
→ rainnawind: 除非律師兩光到起訴對像是總經理或負責人而是公司主體 08/07 13:45
→ Flyroach: 今天連續多起神奇法律案件,嚇死我了,台灣法律獨步全球 08/07 13:45
→ rainnawind: *訴訟對像 08/07 13:45
→ DreamsInWind: 員工不是檢方開始查了才冒出來的人物 新聞出來後就 08/07 13:45
→ DreamsInWind: 被求證還能假草稿出來 早就應該一起告 這跟帕魯團 08/07 13:45
→ Flyroach: 還沒告之前誰知道員工這個李女啦,真的要告人要先找偵探 08/07 13:45
推 intela03252: 這新聞就是這樣寫啊,這案件的被告是公司和台文館 08/07 13:46
→ Flyroach: 還是求神問佛開天眼通是不是 08/07 13:46
→ rainnawind: 今天這個抄襲作品又不是以李女個人名義釋出的 08/07 13:46
→ DreamsInWind: 隊一票人根本不知道要找哪個員工負責不一樣 08/07 13:46
→ s175: 那個怎麼都是被告的都能不出現了 08/07 13:46
→ intela03252: 但刑案就是要告行為人 08/07 13:46
→ intela03252: 你如果要告抄襲,那行為人就是李女 08/07 13:47
噓 jemmy3ch: 供三小 告錯人哪裡正解了? 用誰的名義發表就告誰啊 那 08/07 13:47
→ jemmy3ch: 以後抄襲我還要找到抄襲者是誰才能告喔 供三小啦?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事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發 08/07 13:47
→ intela03252: 如果你要民事求償,那就可以告公司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立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即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道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歉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下 08/07 13:47
→ edhuang: 架 08/07 13:48
→ WLR: 去年的新聞寫,抄襲者是員工的家人,厲害了 08/07 13:48
→ edhuang: 噗 噗噗 08/07 13:48
推 usercode: 「無證據顯示事前知情」,語畢,哄堂大笑 08/07 13:48
→ jemmy3ch: 那以後他媽的抄襲後都推到一個不存在的員工就好 公司都 08/07 13:49
→ jemmy3ch: 沒責任 出社會了沒啊 腦袋呢? 08/07 13:49
推 Falagar: 如果是日本或美國人告的 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08/07 13:49
推 notlolicon: 誰不抄偏偏跑去抄中國的 笑死 08/07 13:49
推 max005: 光是反控對方抄襲我覺得就是很明顯的動機了 08/07 13:49
推 WLR: 不過去年也就收到律師信了,哪個環節告不成也不知道 08/07 13:49
推 Hsu1025: 終究變成對岸的模樣 08/07 13:50
→ Hsu1025: 各方面都是 08/07 13:50
→ usercode: 跟高雄市府幫氣爆受害者代位求償一樣可笑,加害者裝受 08/07 13:52
→ usercode: 害者 08/07 13:52
推 sunshinecan: 那以護航的邏輯告員工也沒用了 實際執筆的是員工家人 08/07 13:53
推 webermist: 還有人在護航喔 真噁心 08/07 13:54
→ DreamsInWind: 就再加上去啊 是不是真的是家人就去查嘛 08/07 13:55
→ Innofance: 告法人負責人沒有告錯。問題是傳喚不到李某,就直接不 08/07 13:55
→ Innofance: 起訴就很奇怪 08/07 13:55
→ starsheep013: 又在公三小,李女家屬接著說是鄰居幫她畫的,你要 08/07 13:59
→ starsheep013: 一路加到告完全台灣是不是 08/07 13:59
推 Sanco: 最後到底有無賠償啊? 08/07 14:01
推 WLR: 在想台文館使用那個抄襲龍,是跟廠商簽約,還是直接跟李女簽 08/07 14:01
→ Flyroach: 乾脆直接告台灣全島好了,請檢方認真調查www 08/07 14:02
推 lien0972: 檢察官調查當初有立即下架道歉喔? 這調查功力也太可悲 08/07 14:02
→ lien0972: 明明反咬對方抄襲 08/07 14:02
推 sunshinecan: 最後再來個家人只是自己練習 員工不知情拿去用 大家 08/07 14:04
→ DreamsInWind: 太扯就變幽靈抗辯不會理 問題就沒去告員工啊 08/07 14:05
推 saiboos: 找不到人不起訴^^ 08/07 14:06
→ sunshinecan: 都不知道直接無敵 承包商不用負責 那承包的責任是啥? 08/07 14:07
推 WLR: 如果20萬跟廠商簽,那廠商就不該閃得掉,有收益就要承擔風險 08/07 14:08
→ nono5938: 呵呵 08/07 14:08
→ Innofance: 員工抄襲雇主是付連帶罰金責任的,但今天不是告員工的 08/07 14:08
→ Innofance: 問題,現在抄襲龍的著作權高機率在蹦世界法人身上,告 08/07 14:08
→ Innofance: 他負責人,正常來講負責人需要證明過失或是不知情(91 08/07 14:08
→ Innofance: 條不罰過失),結果編個人出來說找不到就下莊了 08/07 14:08
→ marlonlai: 台文館付錢被唬就算了,蹦世界是有靠這賺錢的,完全撇 08/07 14:11
→ marlonlai: 清有點荒謬 08/07 14:11
推 offstage: 台灣法律不意外,最好是不知者無罪,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 08/07 14:13
→ offstage: 審著作權法的。那以後企業要用盜版軟體,都透過一個第三 08/07 14:13
→ offstage: 方一人公司當白手套就可以了 08/07 14:13
推 WLR: 不然就是實務上對著作權法大小眼,像公車業務過失傷害不會搞 08/07 14:14
→ offstage: 違法使用著作權的公司當然是被求償的對象,至於公司的外 08/07 14:14
→ offstage: 包商或者員工違法,那是公司跟外包商或員工之間的事情 08/07 14:14
→ WLR: 到公司全身而退 08/07 14:15
推 Innofance: 今天他告著作權法91條是有刑事的,不知情不會起訴。告 08/07 14:16
→ Innofance: 民法侵權的話公司就有責任,只是這破案子民事告不了多 08/07 14:16
→ Innofance: 少錢,改告毀謗實際一點 08/07 14:16
推 WLR: 不過最近也有一個客運撞死人,保險公司說駕駛疲勞駕駛違反投 08/07 14:18
→ BOARAY: 超可悲那時候因為他是對面的 一堆人在哭他 結果風向倒過來 08/07 14:18
→ BOARAY: 就大事化小 這是可撥雙標行為 08/07 14:18
推 Yoimiya: 真牛逼阿 以後都我不知道就好了 08/07 14:19
→ WLR: 保規定拒賠,然後客運只願意30萬和解 08/07 14:19
→ BOARAY: *這是什麼 08/07 14:20
推 z0: 笑 還敢提告阿 08/07 14:21
推 saiga12416: 還好意思笑對岸,垃圾鬼島 08/07 14:23
推 iam0718: 反觀 好像怪怪的 XD 08/07 14:26
推 Hosimati: 都告背信了,沒這人的話是告誰? 08/07 14:28
推 handofn0xus: 找不到人不會通緝喔?某案不是天天喊趕快歸國還通緝 08/07 14:35
→ handofn0xus: XD 08/07 14:35
→ sunlman: 誇張 檢察官就沒一個正常的嗎 08/07 14:43
推 hollowsex: 李女也拿到封口費了吧 公司安全下莊 08/07 14:43
推 Vladivostok: 媽媽嘴老闆: 08/07 14:47
推 Supasizeit: 台灣法律真的很神奇 雇主無罪 08/07 14:50
推 Erurize: 照邏輯 老任去告帕路 帕路推給工程師就沒事了啊 嘻嘻 08/07 14:56
→ Yan239: 不愧是同文同種 08/07 15:03
推 Asce: 被台派抄襲 應該感到光榮 08/07 15:13
推 hohoho2010: 也沒告錯吧,先告公司才能知道是哪個員工抄的 08/07 15:18
推 ericliung: 台灣司法 呵 08/07 15:18
推 maize602: 都是他的錯,不是長官們的問題 08/07 15:20
噓 c6b7yntzQQ: 台灣司法,哈,笑話 08/07 15:21
推 msbdhdfceb: 不是告錯人,是錯人告 08/07 15:24
推 honey4617912: 蹦世界去反告對面的誣告說不定會成立喔 哈哈 08/07 15:25
推 ms0302610: 畢竟是台灣法律 08/07 15:36
噓 suanruei: 反正公司以後都可以大方抄襲,被抓到就說是員工做的就 08/07 15:43
→ suanruei: 好 08/07 15:43
推 WL855470: 世界果然跟不上台灣r 08/07 15:50
推 Exusiai: 不愧是台商 跟日企一個鬼樣 08/07 15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