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kman5566: 親兒子球隊的洋人 你想怎樣 06/05 09:39
推 yrmmrjv: 不肯放過我 06/05 09:39
推 GyroZeppeli: 他去年還是前年就說過 樂天沒要續約還卡他啊 06/05 09:40
推 ji4mp6: 他之前就抱怨樂天沒有要續約還一直拖 06/05 09:41
→ nybbnan: 他跟坎南不能混為一談就是 06/05 09:41
→ ash9911911: 這只是說坎南跟他一樣原隊都沒打算續約而已啊 06/05 09:41
推 koye: 劉皇叔:你們別在說了 06/05 09:42
→ dicky2003: 劉皇叔:等一下~~不要再說了,再說褲子都沒了 06/05 09:44
推 zzs12334455: 讚喔 其實吱吱就照規定來而已 06/05 09:44
推 aimee51126: 坎南那件事都拿到同意書了 他爆不爆差別是啥? 洋將 06/05 09:45
→ aimee51126: 不講也沒人相信紅中不是嗎? 06/05 09:45
推 erodora: 坎南也差不多 邦邦很早已經確定四洋投 不續約又卡人 06/05 09:45
→ shifa: 紅中講什麼都沒人信啊 XDDDD 沒差啦 06/05 09:46
→ sinepitt: 規定就是228 06/05 09:47
推 HSyiee: 我是覺得啦,不續約有人去問還不給同意書才能叫卡 06/05 09:47
推 sweetchord: 臉皮一厚天下無難事 06/05 09:47
→ jason40311: 楊副聯盟來的,比誰都懂這個規章 06/05 09:47
推 lsb021107: 不過現在的115條款沒有所謂的優先議約權吧 06/05 09:47
→ fatdoghusky: 228條約本來就是這樣 用限制洋將的權利來避免球隊 06/05 09:47
→ HSyiee: 台鋼當初有去問樂天跟台鋼嗎? 06/05 09:48
推 billkingFH: 後勁真的忘都忘不掉欸 每次就會想到 06/05 09:48
→ fatdoghusky: 之間挖角 早就該廢了 尤其現在洋將經紀人會開始簽提 06/05 09:48
→ HSyiee: 跟富邦 06/05 09:48
推 joyna4629: 所以台鋼有去要同意書嗎?如果沒要那叫自己卡自己 06/05 09:48
→ jason40311: 12樓是邏輯有問題喔?啾沒去問邦,說邦卡人? 06/05 09:48
→ fatdoghusky: 前拿到離隊同意書條款 06/05 09:48
→ billkingFH: 問題優先議約 228前先去問對面球隊不也可能違規了 06/05 09:49
→ yen097605703: 看什麼角度阿 115叫"原球隊議約最終日" 06/05 09:50
→ billkingFH: 不過這種討論也透露 球員其實都馬私底下跟新球隊有溝 06/05 09:50
→ billkingFH: 通往來 06/05 09:50
推 ash9911911: 這也不用透露 又不是沒看過3月1號秒簽的 有沒有做大 06/05 09:52
→ ash9911911: 家都心知肚明只是紅中白目講出來而已 06/05 09:52
→ lrh18: 優先議約權是不能問球員 可以問球隊要同意書啦 06/05 09:53
推 ohya111326: 這條款本來就莫名其妙 06/05 09:54
推 rain0212: 球隊要去跟人家拿同意書吧,只是這部分是沒去找人家還是 06/05 09:57
→ rain0212: 人家不給不得而知 06/05 09:57
→ rain0212: 接觸本也不是多大的事,只是這麼多年也就一個人大聲嚷嚷 06/05 09:58
→ lrh18: 就是沒先問邦吧 不然不致於反應這麽大 06/05 09:59
推 aimee51126: 所以條款到底是在防堵接觸還是在防大嘴巴?只是防得 06/05 09:59
→ aimee51126: 到大嘴巴 那還是改掉得好 06/05 09:59
推 chrisxs: 人證一堆在那邊查無不法笑死人 06/05 10:03
推 LuLin28: 不喜歡就叫紅中多撞幾次條款 反正聯盟不會罰 06/05 10:03
推 ultratimes: 邦如果也覺得228不妥那怎不一開始就主動提供同意書? 06/05 10:06
推 ash9911911: 因為人證可以改口可以說記錯了 要有物證為輔才能一刀 06/05 10:06
→ ash9911911: 斃命 不然包龍星也不用去偷回春堂朱二的帳本 06/05 10:06
→ lrh18: 有人證沒物證 真要查不會只查坎南這件 牽連眾多 各球團乾脆 06/05 10:06
→ lrh18: 放下 06/05 10:06
→ ultratimes: 反倒還出來表達不滿? 06/05 10:06
推 Ke1even: 這條款本來就很爛 爛到連聯盟人證事證全都有也不敢罰 超 06/05 10:07
→ Ke1even: 級可笑條款 06/05 10:07
→ ultratimes: 邦邦是故意不小心還是不小心故意? 06/05 10:07
推 cschuan: 爆料樂天當初不想簽也不想放 06/05 10:08
→ lrh18: 事證在哪?有經紀人球員通聯紀錄嗎? 06/05 10:08
推 rain0212: 這條款也是紅中撞出來的阿,始終於紅中也不錯啦 06/05 10:11
→ tyrone0923: 有人證就能定罪的話,以後告人就多買通幾個證人就好 06/05 10:11
→ lrh18: 這條款最早不是兄弟尼洛條款嗎 .... 06/05 10:13
推 lafeelbarth: 法盲 06/05 10:17
推 aimee51126: 現在也不是什麼人證物證的問題了一有拿到同意書 二是 06/05 10:19
→ aimee51126: 現在六隊同意修法了 行政上就是從新法 06/05 10:19
推 yamai7777: 真要講樂天是守法的啊 台鋼不先去跟富邦要才站不住腳 06/05 10:19
推 z2004hume: 嘿嘿 運鈔車準備開出來 06/05 10:26
→ Biden: 吱照規定走說不想放,笑死 06/05 10:40
→ jack1042: 球隊去要離隊同意書也滿怪的吧 不就證實已經先接觸了 06/05 10:40
推 kame2019: 本土球員開季都還在談薪水的聯盟,你要奢望什麼啦 06/05 10:41
推 HSyiee: 說不定人家還在想接觸的階段所以才去要同意書啊 06/05 10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