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推 sakamata: :o 05/30 00:47
推 Koyori: 爽啦 博黑收收味吧 05/30 00:48
推 Lhmstu: 應該是嚇阻吧,感覺就告不贏 05/30 00:48
→ chen31502: 這結果出來啦 判贏了 05/30 00:49
推 as3366700: 邊版仔-1 05/30 00:49
推 melvin8052: 博黑收收味 05/30 00:50
推 Lhmstu: 原來告贏了,好猛... 05/30 00:50
推 zero249238: cover是真的把藝人當寶貝在顧 05/30 00:51
推 keyofdejavu: 是告完的判決書,不是告好玩的 05/30 00:51
→ TER0KEN: 比較想看發山田殺害預告的有沒有被抓起來告 05/30 00:51
推 teren: 這個人怎麼不會寫悔過書 要不要來台灣學習一下 05/30 00:52
推 wayneshih: 所以要賠多少? 05/30 00:53
推 keyofdejavu: 我看文章只看到訴訟費用由被告出 05/30 00:54
→ keyofdejavu: 還有要交出被告資料(?),不曉得是不是接民事訴訟 05/30 00:55
推 thibw13ug1: 這5CH? 告到匿名看板那你齁是真的滿海巡的... 05/30 00:56
推 brightwish: 按這標準去告的話 要告個上千人吧 05/30 00:56
→ chen31502: 確實是5ch 的博士串 05/30 00:56
→ generic: 這告得成真的蠻厲害的 05/30 00:56
推 AkiHimeTMT: 殺雞儆猴啊 05/30 00:56
→ keyofdejavu: 目標就是讓人覺得在匿名版胡說八道也是會被告的 05/30 00:57
推 diabolica: 這竟然能告得成 還贏了 05/30 00:57
推 onionandy: 表示你齁都有工作人員在檢查維護旗下V的名譽啊 05/30 00:57
→ as3366700: 被告是電信公司吧 這應該是告贏拿酸民資料 05/30 00:57
推 aerysky: 自己也會自搜吧 05/30 00:57
→ keyofdejavu: 評論跟胡說八道分一下好嗎,又不是中國式言論自由 05/30 00:57
→ AkiHimeTMT: 至於告不告的成這種事 日本法律真的很詭異 這個已經 05/30 00:57
→ AkiHimeTMT: 算可以理解了 05/30 00:57
推 Bigzha: 這個不是你們想像的告,這是確認投稿者身份的請求,你可 05/30 00:58
→ Bigzha: 以想成是合法的人肉 05/30 00:58
→ keyofdejavu: 說演的真爛是你的感想,說別人沒資格活不就欠告 05/30 00:58
→ as3366700: 日本那邊告匿名版酸民都要先告網站拿酸民資料 05/30 00:59
推 keyofdejavu: 告法院拿到資料接下來告都會贏嗎?還是其實無關? 05/30 01:00
→ keyofdejavu: 隨便告法院就隨便判開示,然後接著告其實不會贏這種? 05/30 01:00
→ intela03252: 挖,這樣也能被告成功,真挺厲害的 05/30 01:01
→ intela03252: 開示是跟那個站有關吧,開示之後才是告發言的人 05/30 01:01
→ intela03252: 你就把訴狀拿給法院,法官如果認為有必要向網站取證 05/30 01:02
→ intela03252: 就會命令網站管理者提供需要的資料 05/30 01:03

→ asiakid: 取得資料以後夠你受的 05/30 01:03
推 LittleJade: 這個是告電信公司,還沒處理到那個酸民 05/30 01:04
推 Racing5566: 弁護士查IP很像都不難 沒用跳板真的欠電 05/30 01:04
→ LittleJade: 告贏電信公司拿到資料,再來就是酸民了 05/30 01:04
→ Sinreigensou: cover只要不踩天條真的超照顧藝人,生病也是休息大 05/30 01:05
→ Sinreigensou: 於工作 05/30 01:05
→ chen31502: 稍微改一下標題w 05/30 01:05
推 shadow0326: 這個判決的被告不是那個ANTI 05/30 01:05
→ asiakid: COVER也是痛過的 知道保護藝人很重要 05/30 01:05
推 svool: 我記得5ch當時不是都很反常的愛koyo嗎 05/30 01:06
→ intela03252: 其實標題也算對87%了 05/30 01:06
→ chen31502: 不同的討論版風氣不同 05/30 01:07
→ intela03252: 這案件的爭論點有兩個 05/30 01:07
→ intela03252: 1、文章內容是否可以連結到A 05/30 01:07
→ intela03252: 2、文章內容是否超過一般評論範圍 05/30 01:08
→ intela03252: 法院見解是 1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從前後可以判定為a 05/30 01:08
→ intela03252: 2是這發言已經超過一般評論範圍故認同原告主張 05/30 01:09
→ chen31502: 愛koyo的在なんでも実況J裡 其他地方也還是有很多anti 05/30 01:09
→ intela03252: 判決是被告(網站)必須支付訴訟費用+提供使用者資料 05/30 01:09
推 arrenwu: "生きてる意味ないって事だよ" 這個在日本能成罪喔?XD 05/30 01:09
→ arrenwu: 我總感覺在台灣是safe 05/30 01:10
→ intela03252: 這句話翻成中文大概就是 去死一死啦 05/30 01:10
推 shadow0326: 沒有罪啊 這是民事判決 05/30 01:10
→ arrenwu: 喔喔 原來如此 這樣我比較能理解 05/30 01:11
→ arrenwu: 但也不太清楚民事這能怎麼打就是了XD 05/30 01:11
→ intela03252: 如果法院認定這個發言out必須提供資料,拿來告發文 05/30 01:11
→ intela03252: 的人很大機率也是會告成功,畢竟法院都已經說這樣不 05/30 01:11
→ intela03252: 行了才會要求網站提供資料 05/30 01:11
→ intela03252: kddi告輸耶,這算不算大事? 05/30 01:12
→ arrenwu: 2022年10月發生的事情 2023年五月判決 動作滿快的 05/30 01:12
推 swallow753: 應該能上訴吧 05/30 01:13
推 Liying0601: 先告電信公司拿ANTI的個資好接下去處理該ANTI 先不論 05/30 01:13
→ Liying0601: 之後會怎麼跟該ANTI求償 現在有告贏電信公司的成果後 05/30 01:13
→ Liying0601: 至少能恫嚇即使用匿名也是得為自己嘴賤付出代價 05/30 01:13
推 onionandy: 說人家不該活不就跟咒人死差不多了 這本來就欠告 05/30 01:14
→ intela03252: 上訴應該是可以,但如果沒有新事證的話翻盤機率不大 05/30 01:15
→ intela03252: 加上這個是敗訴的要付錢,就看kddi要不要繼續 05/30 01:15
推 tsairay: 有人身安全威脅的都會告的贏啊 05/30 01:16
推 arrenwu: 如果是在台灣 7414能告嗎? 05/30 01:16
推 keyofdejavu: 你去看哪個藝人哪天表演很差,你就去說他7414 05/30 01:17
→ intela03252: 這稱不上威脅啦,cover也不是告那個 05/30 01:17
→ keyofdejavu: 看會不會出事,等你結果 05/30 01:17
→ intela03252: 大概就是看到評論會讓人感到痛苦,就算超過一般評論 05/30 01:17
→ arrenwu: 表演很差我通常就說表演很差而已 講7414不是我個人風格XD 05/30 01:17
→ polun: 電信公司也沒差吧 交出某人資料也沒什麼 應該是不會上訴 05/30 01:18
推 turboshen: 什麼鬼竟然有山田殺害預告... 是平常沒事做嗎? 05/30 01:18
推 Kowdan: 5ch垃圾-1,這種最好都被告上法院 05/30 01:19
→ polun: 主要還是看anti會被求償什麼才是看點 05/30 01:19
→ Ricestone: 公開罵都是有可能成立的 05/30 01:20
→ intela03252: 山田殺害預告,這邊不就發生過了嗎 05/30 01:21
推 bobby4755: 咖爸法務部惹不起 05/30 01:21
→ intela03252: 其實罵人去死在台灣也可以告的,而且還是公訴 05/30 01:23
→ AkikaCat: 照台灣的公道價表格,叫人去吃大便都要兩萬五了,這個 05/30 01:23
→ AkikaCat: 應該是能成啦 05/30 01:23
推 LittleJade: 叫人去吃大便都告的成了,叫人去死應該輕輕鬆鬆 05/30 01:25
推 Luciferspear: 夕鶴 05/30 01:30
→ CaVenus: 山田殺害預告不就泰迪 05/30 01:40
推 budaixi: ==博士都有黑粉了,其他人更多吧 05/30 01:53
推 pimachu: 不是生命威脅 是推薦好吃的佛跳牆 05/30 01:59
推 linfon00: 台灣早就有寫悔過書的 05/30 02:00
推 nyybronx: 爽啦,黑粉再唱秋啊!還真以為躲在網路的保護傘底下就 05/30 02:00
→ nyybronx: 能隨便亂說話喔! 05/30 02:00
噓 noreg0393933: 推文小心 05/30 02:00
推 nyybronx: 在台灣的黑粉也是要注意啦,別以為躲在台灣就沒事。 05/30 02:02
推 tkc7: 目的在嚇阻吧 05/30 02:18
推 e3633577: ptt搞不好可以翻譯給他們看看,ㄏㄏ 05/30 02:33
推 HarukaJ: 我記得你版也有個博衣黑齁 自己多保重 謹言慎行阿ㄏㄏ 05/30 02:41
推 LoKingSer: 罵人去死在台灣是要告哪一條?單純詛咒去死法律不罰捏 05/30 03:05
推 wahaha99: 傻眼,這告的成,是Cover請的律師太強,還是日本跟台灣法律 05/30 03:09
→ wahaha99: 差太多啊... 05/30 03:09
→ wahaha99: 重點還是KDDI被告,還要負擔律師費,這到底哪招 05/30 03:10
→ wahaha99: 是法院調資料KDDI不給還是怎樣? 05/30 03:10
推 P2: test 05/30 03:26
→ TER0KEN: 我前面問的是山田長休的原因之一是收到殺害預告,但他說 05/30 03:36
→ TER0KEN: 選擇原諒,不知道公司會不會繼續告,跟板上的佛跳牆悔過 05/30 03:36
→ TER0KEN: 書推廣員無關 05/30 03:36
推 wayne666: 以後學台灣說7414諧音就沒事了 05/30 04:05
推 intela03252: 殺害預告就是刑事案件了,和她本人意願無關 05/30 04:05
→ intela03252: 可能要告民事就是一定要打官司才能讓法院命令開示吧 05/30 04:08
→ intela03252: ,刑事應該就能用公權力直接要求 05/30 04:08
→ intela03252: 然後罵人去死在台灣也有案例,好像民事的話就是走精 05/30 04:11
→ intela03252: 神賠償 05/30 04:11
推 tw15: 寵 05/30 04:12
推 Armour13: 台灣在馬路上幫人辦喪事都沒罪了 05/30 05:23
→ adasin: 諧音應該還是會出事吧 忘了那個慶記的悔過書嗎 05/30 05:24
推 KEITTLY: 能不能成要看法官,Google 一下有告成功的,除非是犯罪 05/30 05:47
→ KEITTLY: 預告,不然幾乎都是可受公評 05/30 05:47
→ KEITTLY: 諧音當然會出事,法院又不是ptt可以讓你用一堆代稱去繞 05/30 05:48
→ KEITTLY: 過板規 05/30 05:48
推 AndyMAX: 所以台灣什麼時候能告平台 05/30 06:37
推 rayarising: 凱文小心囉 05/30 06:48
→ TSMCfabXX: 取得對方個人資料後 以後可以跟各大平台全部擋你 05/30 06:57
→ TSMCfabXX: 你就甚麼服務都用不了 數位時代的村八分 05/30 06:57
推 jareds123: 反觀 05/30 06:59
推 pal1231: 水啦 樂子人踢鐵板就是爽 05/30 07:01
→ TSMCfabXX: 台灣大陸法系, 碰到這些新興科技需要比較 05/30 07:01
→ TSMCfabXX: 偏英美法系判例法在處理的案子 就會變得亂七八糟 05/30 07:01
→ TSMCfabXX: 你要那些活在象牙塔的知道甚麼是網路論壇? 05/30 07:01
→ TSMCfabXX: 檢察官覺得所有暱稱/ip 都無法證明為真實人物 05/30 07:01
→ TSMCfabXX: 所以直接不起訴, 有進到法院的就自由心證亂搞一通 05/30 07:01
推 hololive45P: koyo這也能anti =.= 不過5ch類似的不是很多嗎 05/30 07:02
→ pal1231: 如果cover上得了ptt也是能抓一堆 05/30 07:03
推 chenyeart: 以後可以推cover法務梗了 05/30 07:21
推 walker9977: 順著網路線去告你 嘴臭活該 05/30 07:33
→ TSMCfabXX: Cover: I will find you, and I will BAN you 05/30 07:44
推 qaz19wsx96: 這個是前置訴訟,現在cover是先告ip 業者,要業者 05/30 07:54
→ qaz19wsx96: 提供說出那些話的人的實際資料,讓cover可以再去告 05/30 07:54
→ qaz19wsx96: 那些個人 05/30 07:54
推 leo125160909: ptt沒差,日本人又看不懂中文 05/30 08:06
推 laugh8562: 日本人會把台灣人叫去夾覽蛋寫悔過書嗎 好奇 05/30 08:08
推 smes95303: 這在台灣會變成概念式連結嗎 05/30 08:59
推 kowala: omgdesu 05/30 09:08
→ Fritter: 不是欸,博士也有的黑哦… 05/30 09:25
推 zakeruga: 龍粉素質真差 05/30 10:09
推 sinica01: 期待接下來的結果 05/30 11:04
推 astrophy: 台灣也不少呀,希望都被告一告。 05/30 12:54
推 cv120345: 這也能黑,KOYO不做早安新聞難道COCO會回來做?? 05/30 13:21
推 rxsmalllove: 跨國還是滿難吧 05/30 18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