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laptic: 和毒物、翼龍一起爭 = = 02/14 13:31
推 arrenwu: 推 02/14 13:31
→ laptic: 是說 你在澳洲還要待多久? 02/14 13:32
推 kobe9527: 推推 02/14 13:32
推 steven183: 就你了 阿搖 02/14 13:33
推 qwer338859: 為什麼X不玩中文?? 02/14 13:33
→ qwer338859: 7和X是唯一有官方中文的捏 02/14 13:33
你知道英文無碼嗎
推 GaoLinHua: 好耶 02/14 13:35
→ fairymomo: 你吃過學生幾次 02/14 13:35
推 vanler: 這次是甚麼明星賽季嗎 02/14 13:35
→ qwer338859: 馬賽克已經看習慣惹 02/14 13:36
推 laugh8562: 一屆有三個有料的 還有沒有第四個 02/14 13:36
推 kaj1983: 黑料怎麼沒有上一個多,不夠黑要怎麼當板主XD 02/14 13:36
我本來想把隔壁板都叫我狼師或阿搖寫出來
但我怕寫出來以後IWIN會議我一出席就轉送土城
推 cleverjung: 推 02/14 13:39
推 weitea554: 馬來人要選了嗎= = 02/14 13:39
推 s7503228: 你要回鍋喔 02/14 13:40
推 LoKingSer: 你也要選ㄛ 02/14 13:40
→ NekomataOkay: 你要抵抗iwin嗎 02/14 13:40
推 dos01: 你們試想組吸洽聯合國逆 下一屆叫馬來也回鍋好了 02/14 13:42
推 roribuster: 「對win最終決戰兵器」 02/14 13:42
推 PyTorch: 在澳大利亞iwin要怎麼傳喚 02/14 13:43
除非給我來回機票 不然免談
推 ging1995: 好 02/14 13:43
推 JohnShao: 你應該不怕IWINㄅ,不過要注意CIA,澳洲有甚麼特別出名 02/14 13:44
→ JohnShao: 的警方單位嗎 02/14 13:44
跟你分享一下 大英國協,不需要奇怪的單位
海關就會查,據說本本是進不來澳洲的,大概這種情況
所以據說上次會議不是IWIN一直說先進國家都這樣做嗎
他們的先進國家=大英國協
排除其他國家
→ JohnShao: 然後這屆是明星集合賽嗎?怎麼這麼多熟面孔 02/14 13:45
推 Rolldadice: 可以學ina視訊參加會議ㄚ:) 02/14 13:45
→ JohnShao: 怕喔,原來是英國本身 02/14 13:45
推 Akukin: 明星賽是只對win的嗎 有美國人 澳洲人 就差個馬來人了 02/14 13:47
推 Abby530424: 阿搖 哭了 02/14 13:49
推 zseineo: 馬來去選NBA了 02/14 13:49
→ laptic: 我還以為只有仿製品 (非正版品) 不能帶進去 = = 02/14 13:52
推 cyclone055: 轉送土城笑死 02/14 13:52
推 SaberTheBest: 同意同意同意 02/14 13:56
推 risingheart: :OOOOO 02/14 13:56
推 jack34031: 這樣毒物 02/14 14:01
→ ubcs: 阿搖讚 02/14 14:01
→ jack34031: 土城看守所好像有說要搬家 02/14 14:02
→ ubcs: 明明就四個 我不許推文這樣說J阿北 02/14 14:02
推 frostdumplng: 幹原來是這樣嗎 02/14 14:03
推 zizc06719: 馬來哪時參選 02/14 14:03
→ jack34031: 馬來去NBA了 02/14 14:03
推 Xpwa563704ju: 媽啊,這次也太難選了 02/14 14:06
推 Kagamidouki: 你怎麼也出來了 02/14 14:08
主因是(2) 跟湊麻將一樣 湊四個
→ spfy: 這是怎樣 明星隊喔 02/14 14:17
推 jeff666: 哇 你也來選了 02/14 14:19
→ emptie: 啊搖 02/14 14:53
推 sakurammsrx: 狼師你去開會會不會直接iwin 02/14 15:02
→ erimow: 我不知道 02/14 15:04
推 pHyrz: 名人堂欸 02/14 15:50
推 sakurammsrx: 你頭銜不用掛皇城板主ㄅ,直接掛狼師 ‧ 真會搖,爆 02/14 15:55
推 jsstarlight: 請問e板,單純提到職權(未言行使之主題,或執行之人 02/14 16:04
→ jsstarlight: 物、職稱、機構),是否亦屬政見中關於4-11的「政治 02/14 16:04
→ jsstarlight: 議題或相關事物」? 02/14 16:04
純職稱或者機構是不會的
※ 編輯: erimow (103.131.12.26 澳大利亞), 02/14/2024 16:19:52
→ forsakesheep: 我覺得澳洲警方比iwin可怕耶 02/14 17:03
推 cyclone055: 四個??? 02/14 18:10
推 jsstarlight: 謝謝。我想問的是「單純的職權」(或說動作、行為) 02/14 21:32
→ jsstarlight: ChatBM)),且至少兩位時任板務認為提到職權就算(# 02/14 21:32
→ jsstarlight: 1ZwpycRn (C_GenreBoard),當時因您請假,故未列於申 02/14 21:32
→ jsstarlight: 訴對象),所以標準又有變化? 02/14 21:32
當時判斷的依據應當是4-11-III
Ⅰ 發文、回文、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,處水桶一個月以上。
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,不在此限。
Ⅲ 第一項之「討論」,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、議題之合理
討論,不得離題、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、群體、粉絲,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,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
根據這兩點,首先該文是符合I的敘述,但我會認為你的推文與III牴觸
該立委立法與否,應當與原文無關,屬於離題
因此與你所謂職權無關,且並非被視為政治相關議題,故也非4-11-I
我不清楚其他二位板主是根據4-11-I還是-III判違規
但我個人是根據4-11-III判斷的
※ 編輯: erimow (103.131.12.26 澳大利亞), 02/14/2024 22:03:15
※ 編輯: erimow (103.131.12.26 澳大利亞), 02/14/2024 22:03:53
推 jsstarlight: 意即-Ⅲ的判斷標準,是在-Ⅰ成立的情況下觸發的。而 02/15 17:07
→ jsstarlight: 我當時推文,若原封不動出現於非-Ⅰ的文章下,則不見 02/15 17:07
→ jsstarlight: 得踩4-11的線(其他不論)──這樣的話我就明白了, 02/15 17:07
→ jsstarlight: 非常感謝說明。 02/15 17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