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推 syldsk: 他爸干她屁事 12/02 23:46
噓 eric870729: 對不起我是法盲 看不懂 所以現在這樣判 是大家結婚後 12/03 00:12
→ eric870729: 都可以出去當USB就對了 12/03 00:12
推 redseye: 刑事無罪敗訴合理啊~民事絕對會是要賠錢的就是 12/03 00:22
→ GIGAADSL: 不能獨佔配偶權是無視一夫一妻制嗎?抽到這法官真衰 12/03 00:24
→ GIGAADSL: 樓上這就是民事庭啊,求償30萬但敗訴 12/03 00:25
推 brella: 這真的是亂七八糟的判決 12/03 00:26
→ jerrylin: 現在到底有沒有配偶權@@ 12/03 00:39
推 okderla: 這要看配偶權含蓋的範圍有多大了XD 12/03 00:51
推 saygogo: 他說了其實有道理,但是這個會徹底毀滅婚姻制度,社會沒有 12/03 00:51
→ saygogo: 這個制度運作起來會變成什麼樣子 12/03 00:51
推 okderla: 不過大法官釋憲後所衍生的影響是通姦除罪 但民事上還是 12/03 00:55
→ okderla: 有賠償責任 這位法官的判決卻連民事都免責了 12/03 00:55
推 d147258: 民事也不罰是有點扯 12/03 01:39
→ tatacoco: 破壞婚姻制度,解決少子化問題,增加社福成本,0到18歲 12/03 01:52
→ tatacoco: 國家養。 12/03 01:52
推 lolen: 主要在第三段那邊吧,如果外遇的女生能證明男方在追求時對 12/03 01:53
→ lolen: 女方表示他單身未婚,而且還拿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,女方 12/03 01:53
→ lolen: 當然不會想到是男方出軌,當然如果知道男方有家庭還繼續當 12/03 01:54
→ lolen: 小三就另當別論 12/03 01:54
→ cloudkey: 台北地院110訴5492號 12/03 02:43
→ cloudkey: 老公問題也很大 12/03 02:44
推 sd2567: 意思是你配偶出軌 去告你配偶 12/03 02:45
推 sd2567: 看完判決書 男方問題一堆 12/03 02:50
推 piggy51016: 還以為西施點是法官… 12/03 06:12
推 chanceiam: 看著覺得自己也快離婚了 12/03 06:29
→ chanceiam: 本來就無罪,為啥還有民事? 12/03 06:30
推 bearKQG: 民事還是要賠償呀 12/03 06:50
推 nightops: 罪是刑事,不代表民事不管 12/03 07:05
推 typhoonghi: 記者 民事刑事 傻傻分不清楚 12/03 07:17
推 book2381: 結婚沒屁用? 12/03 07:31
推 ftvs: 犀利人妻:不被愛的才是小三 12/03 08:13
推 wps0315: 先告自己的老公吧。通姦除罪就是要避免女人為難女人 12/03 08:34
推 samonella: 這個是民事庭吧。現在竟然連民事庭都 12/03 09:22
→ samonella: 可以沒事了,科科。 12/03 09:22
→ kkyajima: 老婆,我去隔壁%一下等等回來吃晚餐 12/03 09:28
→ kkyajima: 老公, 吃完晚餐後你洗碗,我跟老王有約 12/03 09:28
推 sazabijiang: 古時候未婚閨女若是婚前性行為,會被浸豬籠的 12/03 09:31
→ sazabijiang: 現在道德淪喪,說自己處女反而會被投以質疑的眼光 12/03 09:31
→ sazabijiang: 一百年前男性泳裝也不可以露出乳頭,現在道德淪喪 12/03 09:32
→ sazabijiang: 男生露兩點都不用馬賽克 12/03 09:32
→ sazabijiang: 配偶只告小三不告元配,根本是仙人跳的變形版 12/03 09:33
→ sazabijiang: 每個時代的人都用自己的標準來批判別人的道德淪喪 12/03 09:34
推 kutkin: 經確認王男的身分證配偶欄是空白 12/03 09:50
推 ThomasWei919: 放心啦高院哪次還不是乖乖判賠錢 12/03 09:54
→ ThomasWei919: 單純這個法官的心證而已,沒人能干擾他審判 12/03 09:55
推 imreader: 那民法應該直接以財產分離當作預設值 12/03 10:06
→ imreader: 過時的民法法條,難道不應該修訂 ? 12/03 10:07
→ imreader: 一方面強調夫妻雙方性自主,一方面又要夫妻雙方 12/03 10:08
→ imreader: 財產共有作為結婚預設條件,這不是矛盾 ? 12/03 10:09
推 newdreams: 既然這樣那幹嘛還維持一夫一妻制呢? 12/03 10:09
推 sazabijiang: 並不是每個時代每個國家都一夫一妻制 12/03 10:11
→ sazabijiang: 即使到現在也有多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 12/03 10:11
→ sazabijiang: 每個國家的人都覺得自己的價值觀最標準 12/03 10:11
噓 cchaha3122: 看看黨的繁殖王、跟助理性交的還不懂 12/03 10:12
→ sazabijiang: 所以才有沙烏地阿拉伯那種禁止女人自己出門的價值觀 12/03 10:12
→ sazabijiang: 在他們眼中,你們這些在外拋頭露面的女生很糟糕 12/03 10:12
推 kevmo: 因為是對小三提告吧,有錯的明明是老公,小三幹嘛賠 12/03 10:26
推 chris529tw: 這也是學界在討論的無錯離婚,雙方因愛結婚,當然也能 12/03 10:27
→ chris529tw: 因為不愛了離婚,不需要其他原因,限縮配偶的拘束。當 12/03 10:27
→ chris529tw: 然保守派會認為結婚和男女交往不一樣,要終止需要更嚴 12/03 10:27
→ chris529tw: 格才對 12/03 10:27
推 imreader: 民法那些婚姻違憲的地方修一修啦 12/03 10:31
→ imreader: 這樣大家每個月都能換老公/老婆,最好是能線上申請 12/03 10:32
→ imreader: 結婚/離婚 12/03 10:32
→ imreader: App 點一點就好了,便民 12/03 10:32
噓 lingpxs: 老公太花 你應該去跟老公溝通 或是跟他離婚 而不是佔著他 12/03 10:54
→ lingpxs: 放他出軌 然後再告第三者賺錢 12/03 10:54
推 matt7597: 無錯離婚沒問題 但重點應該是還在婚姻關係中配偶權益是 12/03 10:57
→ matt7597: 否該受保障 12/03 10:57
推 kingroy: 他也能告他老公阿 兩個都告也沒問題 12/03 10:58
噓 am711206: 目前全國法官中就這吳姓法官持獨特見解,配偶權官司碰到 12/03 10:59
→ am711206: 她,原配會敗訴,上訴又會被翻案,但已經讓人民清楚認識 12/03 10:59
→ am711206: 原來法官判案沒有所謂公平公正一致性,而是看被分給那位 12/03 10:59
→ am711206: 法官。 12/03 10:59
推 imreader: 說不一定法官更怕大眾這樣想,所以才引進國民法官制度 12/03 11:03
→ imreader: 大家一起來背鍋 12/03 11:04
推 yeeouo: 元配是要不要離婚阿 12/03 11:09
推 matt7597: 私以為此案法官借題發揮 解釋這麼多與本案無關理由 把通 12/03 11:12
→ matt7597: 姦民事無罪化 想當領頭羊小心步伐太大扯到蛋 12/03 11:12
噓 bndan: 把左派意識代入到組國家法律也就是組織秩序上是ㄧ種很奇怪 12/03 11:21
→ bndan: 的行爲 == 尤其是這國家社會還是右派建立的情況下 12/03 11:21
噓 swgun: 又來鬧 12/03 12:12
→ swgun: 推文是不是文盲 這就是告民事 遇到這法官每次都免賠 就用 12/03 12:15
→ swgun: 一套性解放論述架空法律規定 是覺得當事人請律師出庭都不 12/03 12:15
→ swgun: 用錢嗎 12/03 12:15
噓 tibo96033: 某樓的「社會是右派建立的」ÁO哪來的神奇論點,台灣 12/03 12:27
推 Ariesboy: 這種就是元配不會告,有問題的是人她自己的先生,結果 12/03 12:28
→ Ariesboy: 她去告一個她無法證明有過錯的小三,她如果告她自己的 12/03 12:28
→ Ariesboy: 先生,那她會比較容易獲得金錢補償~ 12/03 12:28
→ tibo96033: 的各種法律制度並不能用左派右派一刀切。而且這個案子 12/03 12:29
→ tibo96033: 就只是對於民法184條的權利要件有不同見解而已,在學 12/03 12:29
→ tibo96033: 說上也是有人支持這樣的法律見解 12/03 12:29
推 HunsKing: 以後遇到吳法官的案件各位小三小王可以先準備吃豬腳麵線 12/03 14:19
→ HunsKing: 慶祝了 12/03 14:19
推 Samurai: 不同見解呵呵,就是法匠玩文字遊戲而已講這麼好聽 12/03 14:28
→ Samurai: 每個法官判決差這麼多難怪人民不相信司法 12/03 14:30
→ hoshally: 有分刑事跟民事啦 12/03 15:04
推 kilof: 分案到那股就撤回啊 傻傻 12/03 15:07
噓 keepwild: 這判決上訴一定被高院廢棄的啦 12/03 15:27
噓 Kaderia: 法官是都娶很醜的不怕戴綠帽是嗎? 12/03 15:34
→ uhawae: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12/03 19:12
推 goodjop: 公平 公正 客觀 12/03 20:08
推 longkiss0618: 早就知道台灣法律在搞笑了 12/03 20:19
推 kiddking: 做愛到底要賠什麼?全世界也剩台灣跟伊斯蘭國家要賠償。 12/03 20:39
推 jack852: Ferrey Peng快去告啊 通姦仔 12/03 20:45
推 Lowpapa: 讚 好法官 12/03 21:40
推 Reborn0817: 推,好法官 12/03 22:04
→ dirtypen: 應該是在說出軌的是老公 你只告小三告不贏吧 12/03 22:22
→ dirtypen: 誒要就兩個一起告 12/03 22:23
→ kenike: 嫖完妓再去告通姦把錢賺回來阿! 12/03 22:23
推 kevinlie: 法官超棒 希望吳法官老公出軌時也能一視同仁 照他的判 12/04 00:12
→ kevinlie: 例重婚罪可以廢了 反正我喜歡愛幾個就有幾個 政府憑什 12/04 00:12
→ kevinlie: 麼用法律規定我不能跟多人結婚 只要大老婆同意就好阿 12/04 00:12
推 elfish123: 讚 一夫一妻制根本垃圾 12/04 02:43
→ riker729: 一堆法官在亂搞 跟我說要相信司法 連大法官都爛了 12/04 07:59
推 lucifer666: 家庭社會的崩壞 12/04 09:14
推 adoko: 老婆試帶隔壁老王回家辦多男一妻啊 12/04 10:02
推 tort: 她有結婚嗎? 12/04 11:36
推 drummers: 文中不是寫身分證配偶空白嗎 那就是丈夫騙人 12/04 12:29
推 asdfzx: 他爸關他屁事? 12/04 13:05
推 jdklas: 如果是她的另一半就不一樣了 懂? 12/04 13:57
推 blueweak: 是不是告錯條啊?告到刑法去了 12/04 19:53
→ blueweak: 律師真的要請耶 不要想省錢 12/04 19:54
→ heeroc: 麻煩看一下判決書 : 甲○○身分證配偶欄則為空白 12/05 00:05
推 koala7124: 這不就跟男人不知情下%到未滿16歲的情況一樣嗎 12/05 05:35
推 lovedog0731: 我覺得合理,如果我看到老婆硬不起來,但看到小三硬 12/05 06:43
→ lovedog0731: 得起來,是誰侵犯我的配偶權? 12/05 06:43
推 VVinSaber: 這丈夫騙人 叫小三賠本來就不合理 她是善意第三人吧== 12/05 11:02
噓 cloud2015: 無罪的原因是男的拿出身分撜 配偶欄上空白,如果這樣還 12/11 22:07
→ cloud2015: 能被定罪,那就是支持合法仙人跳 12/11 22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