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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「新聞」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※ 1.新聞網址︰ ※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※ https://rwnews.tw/article.php?news=15632 2.新聞來源︰ 菱傳媒 3.完整新聞標題 ※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※ ※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※ 國會調查權二讀通過 調查時非經主席同意律師「不得到場」 4.完整新聞內容︰ ※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※ (菱傳媒/台北報導)立法院會今(24日)審查藍白所提國會職權相關修法,由於衝突不 斷,早上院會僅處理4條條文,二讀通過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》第50-2條藍白修正動議, 明定「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,經主席同意,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 之。」民進黨立委范雲批評,要請律師,需經同意,簡直就是羞辱全台灣民眾。 今天立院院會未出現大規模推擠衝突,但民進黨立委不斷在議場內高喊「違法表決,程序 黑箱,會議無效」;國民黨立委則回嗆,「民進黨輸不起」、「國會要改革」等語。民進 黨團也祭出表決戰,每次表決時都要求採點名表決、重付表決,但藍白立委挾人數優勢, 表決後通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、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。 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第50-2條表決時,韓國瑜宣布,在場111人,贊成60人,二讀通過 ,條文明定「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,經主席同意,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 場協助之。」之後進行討論第50條之3、第50條之4、第50條之5條文,無異議通過民進黨 團再修正動議,不予增訂。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批評,第50-2條是關於在詢問程序是否可請律師,請律師是一般民眾的 權利,但條文是訂定能否請律師將由主席決定,也等於就是由韓國瑜決定。 沈說,藍白的「國會改革」版本就是完全剝奪人民請律師的權利,因為民眾被叫來問話會 緊張,請律師會有安定的效果,但藍白就是想嚇唬人民,不希望讓你有律師,但這樣寫又 太過分,所以寫成可讓你有律師,但必須經過主席同意,這就是典型「偽君子」才寫得出 的條文。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,周二深夜,立法院通過了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》第50-1條,藍白 讓立院擴權,可以把人民叫來立院詢問,要拒絕回答還要主席同意。然後藍白再用第50-2 條假惺惺說「我有保障你的權益喔!你可以找律師陪同」。但事實上,就連藍白要給你的 人權保障,都要調查委員會的主席同意。 范雲質疑,人民在外面被告,要請律師,需要有人同意嗎?不用。藍白的再修正動議條文 ,簡直就是羞辱全台灣民眾。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說,50-2條規定,有兩種人,一種是調查的人,一種是詢問的人。 如果是接受調查的人,不是以證人的身份到場的話,當然就可以協同律師到場。除了律師 以外,還有其他的專業人員,可能看整個聽證程序涉及的專業到底是什麼,有不同專業的 人可以到場,是類似輔佐人的概念。如果只是一般的證人,證人怎麼可以請律師到場? 黃國昌說,依美國實際作法,會被傳到參眾兩院提供證言的,絕大多數都是非常重要的人 ,例如臉書的老闆、Google的老闆、Twitter的老闆、Tiktok的老闆,他們都被國會聽證 程序傳去,這些大的社群平台搜集個資時有無做好個資保護,如果不傳這些企業老闆,要 怎麼樣知道這些大企業搜集用戶這麼多個資,有沒有濫用他們的個資,演算法設計會不會 都推一些針對每個人進行特殊的廣告。 5.附註、心得、想法︰ ※ 40字心得、備註 ※ 跟小草扯屁證人喔根本被帶篇 這裡叫做調查人 也就是說你被調查的人要請律師也要主席同意 還有美國的做法是因為法律上有明文規定跟限制 台灣的版本沒有任何限制 你信那些立委以後只會傳大老闆說啥小大笑話 藍國昌以前還一直罵花蓮王 現在還不是變成聽話的像啥一樣 以後就一張照片連連看我懷疑你有弊案 你就要給我強制來~完全沒有一個限制的法規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4.40.1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HatePolitics/M.1716598472.A.29B.html ※ 編輯: win8719 (114.44.40.11 臺灣), 05/25/2024 08:55:41
kuninaka: 立法院又不是法院,找律師幹嘛 1.174.67.132 05/25 08:55
kuninaka: 這誰搞的法條啊? 1.174.67.132 05/25 08:55
kuninaka: 哪個智障? 1.174.67.132 05/25 08:55
indium111: 垃圾黃國昌,完全是國民黨的走狗了 111.83.207.206 05/25 08:56
win8719: 這法條就是那些號稱法學專家搞出來的 114.44.40.11 05/25 08:56
win8719: 當過檢察官的還會跟你說法條規定等判了 114.44.40.11 05/25 08:56
win8719: 在跟你說標準 114.44.40.11 05/25 08:56
※ 編輯: win8719 (114.44.40.11 臺灣), 05/25/2024 08:57:04
kuninaka: 不過就當個立委而已,把自己當皇帝 1.174.67.132 05/25 08:57
※ 編輯: win8719 (114.44.40.11 臺灣), 05/25/2024 08:57:21
kuninaka: 想幹嘛就幹嘛 1.174.67.132 05/25 08:57
chong17: 請律師是個人的權利啊,還要主席同意喔 112.78.80.41 05/25 08:57
yangweiisi: 禍國殃民第一品牌@塔綠班118.171.145.111 05/25 08:58
kuninaka: 會有智障跟你說法院證人也不能請律師 1.174.67.132 05/25 08:58
win8719: 有沒有想過為何公務員要定行政中立法~以 114.44.40.11 05/25 08:58
win8719: 後要搞你的立委會中立?笑死 114.44.40.11 05/25 08:58
shadowpower: 人數多的黨,想發誰就罰誰 111.255.241.16 05/25 08:59
clkdtm32: 小草覺得 被調查人=證人 笑死 71.57.9.250 05/25 08:59
chong17: 證人是不需要請律師,要請也是可以啊,法 112.78.80.41 05/25 08:59
chong17: 院也不會阻止你,當證人的律師最爽,沒做 112.78.80.41 05/25 08:59
chong17: 什麼事就有錢領 112.78.80.41 05/25 08:59
valen720918: 有人擴權把立院當法院 101.12.115.73 05/25 09:00
KingKingCold: 不不不 這已經不是把立院擴權到法院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0
KingKingCold: 了 這是把立院擴權到超過法院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1
win8719: 法官都有恐龍法官了~還相信這些立場鮮明 114.44.40.11 05/25 09:01
win8719: 的立委會中立調查~以後玩連連看查死你 114.44.40.11 05/25 09:01
mp32283228: 藍白粉說 笑死 請你去立法院當證人 114.36.242.96 05/25 09:01
mp32283228: 不需要律師啊 沒說你是證人 你們怎 114.36.242.96 05/25 09:01
mp32283228: 麼知道自己是證人被傳喚 而且阿如果你 114.36.242.96 05/25 09:01
kuninaka: 立委一邊立法,一邊還可以當法官 1.174.67.132 05/25 09:01
mp32283228: 去講一講立委直接說我要把你轉為被告 114.36.242.96 05/25 09:01
mp32283228: 勒 你還不能請律師 慘 114.36.242.96 05/25 09:01
kuninaka: 爽歪歪 1.174.67.132 05/25 09:01
KingKingCold: 看過包青天嗎? 包青天身兼1警察 2調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1
KingKingCold: 查 3審判 4處罰 四個職權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1
kuninaka: 黃國昌想當包青天 1.174.67.132 05/25 09:01
KingKingCold: 這就是古代落後司法制度的濫觴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2
kuninaka: 蠻合理的阿 1.174.67.132 05/25 09:02
kuninaka: 臉塗黑也蠻適合的 1.174.67.132 05/25 09:02
KingKingCold: 一個人可以身兼司法系統數職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2
a1202799: 民進黨又惹火我了! 49.216.18.23 05/25 09:02
KingKingCold: 這就是這個垃圾國會擴權法案要搞的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2
kuninaka: 用來用去還是覺得大宋法律好 1.174.67.132 05/25 09:02
kuninaka: 之前也用過大宋法律阿 1.174.67.132 05/25 09:02
pandp: 包青天有自己下場開鍘刀嗎?不是都王朝馬漢 111.254.17.197 05/25 09:02
pandp: 操刀 111.254.17.197 05/25 09:02
KingKingCold: 強迫你出席聽證會/詢問小組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3
KingKingCold: 你能不能請律師陪同 我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3
KingKingCold: 你能不能拒絕提供資料? 我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3
KingKingCold: 你能不能不回答拒答?我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3
KingKingCold: 你說的是不是真的?我投票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3
KingKingCold: 要不要罰你? 我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4
CrossroadMEI: 昨天29%有擋住什麼嗎? 1.163.22.19 05/25 09:04
kku6869: 結果判你有沒有罪的人居然是一些沒有法 101.9.0.137 05/25 09:04
kku6869: 學素養的國民黨立委 101.9.0.137 05/25 09:04
KingKingCold: 要罰你多少錢?還是我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4
KingKingCold: 誰執行裁罰??我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4
yoji520: 到底立院職權法是什麼至高無上的法 223.138.84.157 05/25 09:04
KingKingCold: 這比法院還扯 這擴權到開封府尹的程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4
KingKingCold: 度了 有夠噁心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4
KingKingCold: 什麼國會改革??這根本大理寺卿法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5
KingKingCold: 立委要不要順便登基為皇算了?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5
kku6869: 這些立委有受過什麼樣的法學訓練嗎。看 101.9.0.137 05/25 09:05
kku6869: 看那些國民黨的新科立委 101.9.0.137 05/25 09:05
KingKingCold: 上面還可以加一條:你出席的身分是被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6
KingKingCold: 調查人還是證人??還是我說了算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6
KingKingCold: 要不要乾脆 黃國昌修法讓黃國昌當皇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6
KingKingCold: 帝好了??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6
KingKingCold: 然後這個"說了算"的"我"當中 還有那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7
KingKingCold: 種犯罪者 判刑定讞還被抓去關的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7
KingKingCold: 例如傅萁崐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7
KingKingCold: 我快笑死 黃國昌立了法讓罪犯當法官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7
KingKingCold: 職權甚至還超越法官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8
KingKingCold: 藍白共你們到底在搞三小?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8
clkdtm32: 對耶 顏寬恆如果無罪也可以當法官了 71.57.9.250 05/25 09:09
KingKingCold: 不是 顏寬恆就算有罪 他關出來選上 115.43.29.141 05/25 09:09
KingKingCold: 也照樣可以當超法官 藍白共你們好棒 115.43.29.141 05/25 09:10
kuninaka: 前科犯當法官 教化成功耶 1.174.67.132 05/25 09:10
raku: “調查詢問”這大概違憲了 踩到到司法權就223.137.176.125 05/25 09:10
raku: 是違反權力分立 還逕為剝奪人民請律師的權223.137.176.125 05/25 09:10
raku: 利223.137.176.125 05/25 09:10
win8719: 國民法官都要無前科紀錄了~立法ㄏㄏ 114.44.40.11 05/25 09:11
raku: 這條文的心態就是把找來的人當被告 才有請223.137.176.125 05/25 09:12
raku: 律師准駁的相關規定 問題是聽證會請來的每223.137.176.125 05/25 09:12
raku: 一個都叫“證人”223.137.176.125 05/25 09:12
clkdtm32: 可是條文裡面寫被調查人 71.57.9.250 05/25 09:12
kuninaka: 聽證會是證人,但是黃國昌版本不叫 1.174.67.132 05/25 09:14
kuninaka: 證人 1.174.67.132 05/25 09:14
kuninaka: 被調查人,其實就是被告 1.174.67.132 05/25 09:14
threeforw: 證人才有偽證 27.52.154.55 05/25 09:15
signm: 立委變成法官啦 223.139.90.130 05/25 09:15
threeforw: 被告還有偽證? 27.52.154.55 05/25 09:15
david22: 智障法案 126.33.161.28 05/25 09:16
jung7458: 白色恐怖2.0 民眾黨的白 111.82.249.103 05/25 09:17
herrowui: 意外嗎?藍白秀下限是沒有極限的 223.137.121.7 05/25 09:17
hjk56789: 把“證人“叫去立院公審,只有藍白智障 36.225.110.248 05/25 09:18
hjk56789: 才信 36.225.110.248 05/25 09:18
KingKingCold: 立院以後要叫做刑堂了 115.43.29.141 05/25 09:19
KingKingCold: 立法委員??我看比較像是刑堂香主 115.43.29.141 05/25 09:19
Szss: 習主席?? 49.216.26.196 05/25 09:21
arx3721: 媽啦私設刑堂耶 223.141.177.83 05/25 09:23
Purekim: 陰蝕商人有什麼好怕的? 42.73.167.160 05/25 09:23
g9122xj: 呵呵 101.10.45.159 05/25 09:23
yiwei411219: 是證人幹嘛不要條文講清楚?? 42.70.37.153 05/25 09:24
Hohenzollern: 法盲博士寫的惡法......111.250.207.188 05/25 09:24
Hohenzollern: 難怪馮光遠說黃國昌是法西斯主義者111.250.207.188 05/25 09:25
pupu20317: 寫這種爛法要大家吞,等著過好日子囉 49.216.50.252 05/25 09:26
WeGoYuSheng: 自戀狗娼那臉就很法西斯123.194.160.134 05/25 09:26
pccu: 結果煌也沒告訴你兩種被統包成主席決議 218.173.80.108 05/25 09:26
pupu20317: 那些阿宅在iwin對法條都斤斤計較了,然 49.216.50.252 05/25 09:27
pupu20317: 後這種擴權法反而不在意,笑死 49.216.50.252 05/25 09:27
ya2138: 律師唷 118.231.184.96 05/25 09:28
drea: 小兔主任瑟瑟發抖中 111.83.224.210 05/25 09:29
Purekim: 造謠也沒用啦 事實是一般民眾被傳,最後 42.73.167.160 05/25 09:32
Hohenzollern: https://reurl.cc/LWnWyK111.250.207.188 05/25 09:32
Purekim: 還是要法院宣判才能成立 42.73.167.160 05/25 09:32
thirtyto: 證人不能律師在場 刑事訴訟法 立院=法院 180.217.128.91 05/25 09:32
GABA: 證人又不是被告 要請律師的是要辯護什麼?223.137.129.166 05/25 09:32
Hohenzollern: https://i.imgur.com/1ih2xap.jpeg111.250.207.188 05/25 09:33
Purekim: 不過這裡看三民自的D能兒居多,對法條也 42.73.167.160 05/25 09:33
Purekim: 不太了解很正常 42.73.167.160 05/25 09:33
jixiang: 立委能修法又能當法官,真蚌~ 180.217.145.75 05/25 09:33
Purekim: 主要還是以針對政府官員為主 42.73.167.160 05/25 09:34
whiteflora6: 重點來了,還是過了不是? 175.98.142.225 05/25 09:34
suyisan: 一群低能綠腦是不是不看清楚也不會想啊111.255.127.207 05/25 09:43
Purekim: 總之你是一般民眾或英時商人上去做為偽證 42.73.167.160 05/25 09:44
Purekim: ,最後還是要靠法院宣判,沒有繞過司法 42.73.167.160 05/25 09:45
Purekim: 不用擔心啦== 42.73.167.160 05/25 09:45
thirtyto: 證人 被告 去問 "法院" 不是"立法院" 180.217.128.91 05/25 09:46
m21423: 院會決定就能罰你錢 誰跟你法院 101.10.15.178 05/25 09:46
m21423: 而且立法院什麼時候變法院了 101.10.15.178 05/25 09:47
chouvincent: https://i.imgur.com/XxuULWa.jpeg 1.200.36.142 05/25 09:49
metam: 叫個律師保護自己也不行,這個也違法 1.173.108.235 05/25 09:54
rea1: 違法啦垃圾法條 49.216.48.161 05/25 09:58
derekgao: 立院裡應該要設監獄,取名:台北塔 42.73.202.153 05/25 09:59
silentence: 既然民進黨東廠沒成 只好讓藍白真 49.216.175.104 05/25 10:06
silentence: 東廠正式成立了 沒三小邏輯問題 49.216.175.104 05/25 10:06
sln5112: 就是這擴權比法院還扯 我居然不能請律師 101.9.131.242 05/25 10:08
sln5112: ? 101.9.131.242 05/25 10:08
watermilk77: 趕快衝,一條一條過了耶118.168.162.108 05/25 10:21
antistar: 幫你立法傳喚台灣的抖音老闆還氣到死老 49.216.134.255 05/25 10:32
antistar: 木,綠畜真可憐 49.216.134.255 05/25 10:32
cbstgb: 還在裝傻喔,「證人」在司法流程,本來就 42.73.101.61 05/25 10:41
cbstgb: 沒有請求律師陪同協助的權利,又不是「被 42.73.101.61 05/25 10:41
cbstgb: 告」,先搞清楚差別好嗎? 42.73.101.61 05/25 10:41
abucat: 藍白批鬥大會 36.229.78.96 05/25 10:47
asked: 水啦 114.137.40.8 05/25 11:17
utaka: 法條是調查人不是證人。如果不是網軍,我真 223.26.104.70 05/25 11:22
utaka: 的無法了解為何要護航惡法耶… 223.26.104.70 05/25 11:22
dw2062124: 違憲了吧 1.162.33.166 05/25 11:32
yosaku: 看看檯面上那些立委 他們看起來像是有法 223.140.98.9 05/25 11:35
yosaku: 學素養嗎 還想自己當法官 噁心至極 223.140.98.9 05/25 11:35
chiangdapang: 依據憲法第8條人民可以拒絕到立院出 27.53.136.141 05/25 11:37
chiangdapang: 席 27.53.136.141 05/25 11:37
chiangdapang: 然後立委裁處罰鍰程序還凌駕行政罰 27.53.136.141 05/25 11:39
chiangdapang: 法 27.53.136.141 05/25 11:39
thirtyto: "司法流程""司法流程"司法流程"真當法院 180.217.128.91 05/25 11:42
smpian: 大家會站出來抗議,就是不相信台灣立委的114.136.251.215 05/25 12:08
smpian: 法學素養。像傅崐萁、像徐巧芯,他們有念114.136.251.215 05/25 12:08
smpian: 過書嗎?這惡法最後會變成政黨惡鬥的攻訐114.136.251.215 05/25 12:08
smpian: 而已。我就問啊,黃國蔥拿臉書當例子,當114.136.251.215 05/25 12:08
smpian: 台灣人的個資被洩露,請問台灣立院有辦法114.136.251.215 05/25 12:08
smpian: 找祖克伯出來備詢嗎?114.136.251.215 05/25 12:08
timmyjjljg: 這也可以洗綠畜的是吃了多少國民黨 101.9.199.211 05/25 14:27
timmyjjljg: 的屎,明明違憲的東西還在護航 , 101.9.199.211 05/25 14:27
timmyjjljg: 你怎不去護你媽靈堂 101.9.199.211 05/25 14:27
SphereDavid: 誤導式的標題,可憐哪 42.78.123.23 05/25 14:30
luciffar: 黃國昌講這麼清楚還有那個低能兒看不懂 111.71.214.11 05/25 15:18
luciffar: 的自己塞回老媽肚子吧 111.71.214.11 05/25 15:18
yudofu: 小狗整天講會走司法流程,寫在哪裡? 114.36.205.112 05/25 23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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