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kiliasnake: 一審法官是怎樣的獨特見解?223.138.157.235 05/17 23:02
→ kiliasnake: 151歲生死不明,不申請金氏世界紀錄?223.138.157.235 05/17 23:03
推 YESGOTO: 除非他曾祖父是DIO吧125.229.140.111 05/17 23:04
推 xyz5566: 其實曾祖父是替身使者 1.173.97.111 05/17 23:05
推 fp737: 151歲是不是還活著? 啥小啦 61.223.13.244 05/17 23:05
推 airawesu: 一審法官是把DNA複製極限當白痴嗎 36.227.240.61 05/17 23:05
推 nobrothers: 記者你這新聞.........呃............ 60.251.57.70 05/17 23:05
推 wju1230: 竹北土地.....嘖嘖 61.223.248.61 05/17 23:05
推 T8: 1862 49.216.188.24 05/17 23:05
→ johnhmj: 為什麼一審被駁回?繼承問題還駁回 怪事 101.12.93.185 05/17 23:05
→ justice2008: 151歲說出來你信??? 法官的常識怎了? 114.32.14.43 05/17 23:05
→ T8: 的竹北土地 49.216.188.24 05/17 23:05
推 ralfeistein: 一審法官在搞人喔 人家就是要辦繼承111.253.122.181 05/17 23:05
→ justice2008: 詐騙案都會講說 原告沒常識不算詐騙 114.32.14.43 05/17 23:06
推 ralfeistein: 還在那邊駁回聲請宣告111.253.122.181 05/17 23:06
→ samnpc: 一審法官有事嗎 122.118.9.155 05/17 23:06
→ justice2008: 怎麼換到這個就這麼堅持151歲??? 114.32.14.43 05/17 23:06
→ T8: 勃回的法官484很懶?超懶? 49.216.188.24 05/17 23:07
→ BaRanKa: 連亡在台或是海外都無法知道了 1.163.171.95 05/17 23:07
→ keane9112: 151歲 還能活著? 是超級生化人? 114.47.209.240 05/17 23:07
→ BlueBird5566: 一審法官就標準的法匠 死讀法條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07
推 qq204: 151是插葉克膜過活是不是 114.33.50.31 05/17 23:08
→ BlueBird5566: 一審是認為已經死了 所以非生死未定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08
→ keane9112: 是進入 薛丁格的阿公喔? 114.47.209.240 05/17 23:08
噓 lewisk: 151歲那法官請總統慰問世界最長壽之人啊 136.62.185.203 05/17 23:08
推 ralfeistein: 家事法庭 法官 徐婉寧111.253.122.181 05/17 23:08
→ Oggy: 一審法官就認為已死亡 不需要再宣告啊 223.23.141.221 05/17 23:08
推 PeterHenson: 笑死 生死不明 27.247.93.49 05/17 23:08
→ Oggy: 而家屬是認為 一直登載死生不明 而要宣告 223.23.141.221 05/17 23:09
→ Nuey: 超級好笑 不就因為地政機關打槍才要去申請 180.177.28.236 05/17 23:09
推 gogodddd: 說個笑話,台灣的法官很有常識 111.71.213.81 05/17 23:09
→ Nuey: 生死不明就不能去辦理繼承啊 誰知道死了沒 180.177.28.236 05/17 23:09
推 ralfeistein: 可是不宣告可以辦繼承嗎?111.253.122.181 05/17 23:10
→ justice2008: 不行啊 114.32.14.43 05/17 23:10
噓 NARUTO: 上面是不是一堆文盲啊 法官是認為曾祖父已 61.70.136.102 05/17 23:10
推 onstar: 一堆推文看不懂在駡一審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0
→ BaRanKa: 總不會真的有被柱間細胞延命的斑真實版 1.163.171.95 05/17 23:10
→ Nuey: 流程上是不行 180.177.28.236 05/17 23:10
→ NARUTO: 死 不是生死未明 所以不適用死亡宣告 61.70.136.102 05/17 23:11
→ onstar: 不知道自己的論點跟一審一樣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1
→ Nuey: 不是啊 問題是你就沒有死亡證明怎麼辦== 180.177.28.236 05/17 23:11
推 rogerwang: 台灣的亂源 42.79.27.62 05/17 23:11
推 okd0512: 這個男人來自地球.每十年消失避免被發現 49.216.27.28 05/17 23:11
推 believefate: 行政程序就要你法院宣告啊 笑死人 111.71.215.164 05/17 23:11
→ onstar: 推文完美展示先駡了再說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1
→ Nuey: 所以程序上還是要有個死亡證明或是宣告死亡 180.177.28.236 05/17 23:11
推 ralfeistein: 所以就是一審法官在搞人 人家要死亡111.253.122.181 05/17 23:12
→ ralfeistein: 證明 法官說他就死了不用給111.253.122.181 05/17 23:12
→ ralfeistein: 但公務機關要死亡證明111.253.122.181 05/17 23:12
→ Nuey: 當然也有可能是訴狀沒有寫清楚前因後果== 180.177.28.236 05/17 23:12
推 sky1020: 還是認定要選失蹤人財產管理人,但那也 223.138.57.78 05/17 23:12
→ sky1020: 很怪啊,而且家事事件法也規定超過百歲 223.138.57.78 05/17 23:12
推 zsrd5566: 一審法官是看JOJO入戲了嗎 36.233.97.136 05/17 23:12
→ onstar: 應該是去打行政訴訟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3
→ sky1020: 公示催告只要兩個月,擺明立法者也認定 223.138.57.78 05/17 23:13
→ sky1020: 百歲失蹤的情況,死亡的機會很高;駁回 223.138.57.78 05/17 23:13
→ sky1020: 真的有點法匠 223.138.57.78 05/17 23:13
推 T8: 地政機關就是需要死亡證明,法官懶得 49.216.188.24 05/17 23:13
→ onstar: 乾隆、嘉慶、道光時代都可以來死亡宣告嗎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3
推 sadmonkey: 一審法官只駁回也不提解決辦法,反正自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13
→ T8: 弄。說很懶有甚麼不對? 49.216.188.24 05/17 23:14
推 believefate: 在那挺一審 結果行政就是要宣告證明 111.71.215.164 05/17 23:14
→ onstar: 那是地政的錯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4
→ sadmonkey: 己沒事就好,當事人沒死亡宣告無法繼承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14
→ onstar: 該去行政爭訟,不是去配合奇怪的地政看法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4
噓 Justinchen: 人類壽命的極限差不多就是120 真有超 61.223.230.236 05/17 23:15
→ Justinchen: 過150應該會被抓去解剖 61.223.230.236 05/17 23:15
→ sadmonkey: 一審法官把事情推乾淨,弄到二審還得再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15
→ onstar: 地政覺得同治年間的人還在生死不明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5
→ T8: 一審有告不理。 49.216.188.24 05/17 23:15
→ sadmonkey: 審一次,浪費大家時間人力物力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15
→ onstar: 結果大家要配合?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5
推 Nuey: 想一下打行政訴訟簡單還是找法院拿證明簡單 180.177.28.236 05/17 23:16
推 believefate: 較地政去跟行政法院喬啊 怪人民喔? 111.71.215.164 05/17 23:16
→ onstar: 改變地政錯誤看法,就不會有下一件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6
→ Atwo: 其實就推論一下就可以得到近乎10成的答案218.173.156.117 05/17 23:17
→ believefate: 行訴還要先訴願 要搞多久不知道嗎? 111.71.215.164 05/17 23:17

推 mamahow1487: 講白了就是被當皮球223.140.146.155 05/17 23:17
推 leyes: 台灣法官判案品質本來就很讓人無言 101.3.37.62 05/17 23:17
→ johnhmj: 制度問題也不該去怪當事人 訴行政也很怪 101.12.93.185 05/17 23:18
→ Atwo: 就是太死腦筋218.173.156.117 05/17 23:18
推 caity: 吸血鬼嗎? 223.139.17.255 05/17 23:18
→ onstar: 地政不改,以後就還會有人須聲請死亡宣告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8
→ Atwo: 不然就是這樣判最安全牌的想法 保持原樣218.173.156.117 05/17 23:19
→ onstar: 錯誤的源頭不去改,後面大家要配合他?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19
噓 atari77: 就是一堆恐龍法匠在作怪 死亡就是需要你 61.30.135.53 05/17 23:19
推 huang19898: 戰後就不見,可能去南洋了 59.102.248.185 05/17 23:20
→ atari77: 司法上的證明還什麼不需要宣告 61.30.135.53 05/17 23:20
推 cyora: 可能一審認為生死不明是指事實上的,二審 1.163.106.231 05/17 23:20
→ cyora: 認為法律上的也算 1.163.106.231 05/17 23:20
推 mamahow1487: 我認為他應該不會是唯一個案223.140.146.155 05/17 23:20
推 ariadne: 民法明定失蹤超過七年 80以上失蹤三年就220.133.244.143 05/17 23:21
推 peter0625: 一審法官意思是行政機關 應該就認定123.205.120.186 05/17 23:21
→ BlueBird5566: 地政按程序就是要死亡宣告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1
→ peter0625: 死亡 不該把事情推給法院123.205.120.186 05/17 23:21
→ ariadne: 可以宣佈死亡 幾十年不早點辦理是在拖啥220.133.244.143 05/17 23:21
→ peter0625: 行政機關若勇於任事做認定123.205.120.186 05/17 23:22
→ uvegotmail: 地政又不管生死,當然不能自作主張 101.10.2.168 05/17 23:22
→ uvegotmail: 所以才要法院宣告啊 101.10.2.168 05/17 23:22
→ peter0625: 這件事何需到法院123.205.120.186 05/17 23:22
→ atsumu: 法官不宣告死亡,沒人可以宣告死亡阿。問 111.71.215.147 05/17 23:23
→ peter0625: 戶政事務所可以認啊 可出具證明123.205.120.186 05/17 23:23
推 ShinyaNakano: 只是有什麼樣的不動產還在他名下啊 118.21.139.13 05/17 23:23
→ ShinyaNakano: ? 118.21.139.13 05/17 23:23
推 sadmonkey: 行政機關要怎麼認定,家屬都沒告知早忘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23
→ BlueBird5566: 地政怎麼可能決定人的生死 別鬧XD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4
→ onstar: 明朝建文皇帝如有後人,可不可以聲請死宣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24
→ uvegotmail: 就算勇於任事還是要依法行政 101.10.2.168 05/17 23:24
→ sadmonkey: 了難不成一百歲之後每年派人去看還活著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24
→ onstar: 燕王打進南京後,建文帝生死不明223.140.217.245 05/17 23:24
→ BlueBird5566: 就說失蹤了是要出具啥證明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5
推 LeoYuri: 一審的意思引用錯誤法院依據了上訴重來, 114.140.73.232 05/17 23:25
→ LeoYuri: 前面留言是文盲是不是,中文閱讀能力這麼 114.140.73.232 05/17 23:25
→ sadmonkey: 沒?當然是家屬有需要時去法院宣告失蹤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25
→ LeoYuri: 差 114.140.73.232 05/17 23:25
→ johnhmj: 這很明顯 以前喊的司法改革都是失敗的啦 101.12.93.185 05/17 23:25
→ BlueBird5566: 司法改革是成功的 把法院KMT開的改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6
→ sadmonkey: 然後就像最後判法給個時間然後宣告死亡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26
→ BlueBird5566: 成DPP開的 司改大成功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6
→ BlueBird5566: 戶政事務所也不能宣告失蹤人口死亡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6
→ sadmonkey: 把事情解決就是最後的判法,其他整天吵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26
推 oxfoo: 法官亂判會怎麼樣嗎?118.168.242.174 05/17 23:27
→ BlueBird5566: 死亡登記都是要拿死亡證明去戶政登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7
→ sadmonkey: 誰該負責對民眾來說就是整天踢皮球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27
推 zzzzzzzzzzzy: 幹你智障法官,基本知識都沒有 27.51.104.6 05/17 23:27
→ BlueBird5566: 記 死亡宣告這種事只有法院能做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7
推 Oswyn: 一審法官認為死透了 而不是生死不明 故駁回 114.36.245.149 05/17 23:27
→ BlueBird5566: 拿到死亡宣告 才能拿這宣告去登記死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7
→ BlueBird5566: 亡 然後再拿除戶資料去地政辦繼承…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8
→ BlueBird5566: 推文還有人扯到行政機關要勇於負責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8
→ Oswyn: 法匠 很僵 114.36.245.149 05/17 23:28
→ BlueBird5566: PTT的素質 唉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28
推 NowQmmmmmmmm: 還要等兩個月曾祖父沒出來才好笑 114.27.29.2 05/17 23:29
→ BlueBird5566: 2個月後曾祖父出來了才好笑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30
推 phenom42: 這可以列成民法課的案例了吧 111.71.21.42 05/17 23:30
推 caity: 我沒看懂,一開始申請人就是要法院宣告死 223.139.17.255 05/17 23:30
→ caity: 亡啊,一審法官在那邊生死不明? 223.139.17.255 05/17 23:30
推 zzzzzzzzzzzy: 曾祖父:我他媽立馬託夢給智障法官 27.51.104.6 05/17 23:30
→ johnhmj: 邏輯上失蹤死透 但不表示法律上死透 101.12.93.185 05/17 23:30
推 sadmonkey: 兩個月有人突然出來死而復生才更好笑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30
推 susaku: 一審自己都說足以推斷以自然死亡 然後又 1.171.57.192 05/17 23:31
→ caity: 還是張男一開始申請生死不明搞錯? 223.139.17.255 05/17 23:31
→ sadmonkey: 如果今天繼承土地價值五十億,搞不好曾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31
→ zerhbbo78: 認為死了 但不宣告那在法律上他又活了? 111.251.76.126 05/17 23:31
→ susaku: 駁回宣告死亡的申請??? 這什麼操作看不懂 1.171.57.192 05/17 23:32
→ sadmonkey: 祖父莫名其妙真的就給你生出來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32
推 zzzzzzzzzzzy: 還有兩個月可以屍變出來嚇人 27.51.104.6 05/17 23:32
→ BlueBird5566: 一審是認為法院只有在生死不明才能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33
→ BlueBird5566: 宣告 這種一定死的就不用宣告了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33
→ susaku: 還是說就算法官也認為死透了 但流程還是 1.171.57.192 05/17 23:33
→ jim1122: 果然台灣法官只會死讀書 沒有社會經驗 118.99.2.25 05/17 23:33
→ susaku: 得跑一下這樣? 1.171.57.192 05/17 23:33
推 a1813204: 到底哪來這麼多低能法官? 39.9.195.12 05/17 23:34
推 chinhan1216: 一審法官真是擾民耶 1.161.98.73 05/17 23:35
推 sadmonkey: 一審單純怕麻煩把責任推乾淨,講得一口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35
→ zerhbbo78: 阿你不宣告法律上他就沒死不能申請繼承 111.251.76.126 05/17 23:35
→ trains: 拋棄繼承的繼承系統表 表示220.132.231.116 05/17 23:36
→ BlueBird5566: 其實往回推 問題就出在 前面幾代沒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36
推 yuuyuuderO: 畢竟八卦就是個不仔細看內文但是一定 101.12.150.167 05/17 23:36
推 vespar: 白痴 人家就是要辦繼承登記 法匠在那邊不 218.35.253.213 05/17 23:36
→ yuuyuuderO: 會先看一樓推文的地方,明明一審是認 101.12.150.167 05/17 23:36
→ vespar: 需要死亡宣告駁回 要你法院何用阿 218.35.253.213 05/17 23:36
→ BlueBird5566: 有早一點去聲請死亡宣告 拖了太多代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36
→ yuuyuuderO: 定自然死亡不是生死不明 101.12.150.167 05/17 23:36
→ sadmonkey: 道理幹盡擾民之事,反正他不要負責就好 220.141.36.105 05/17 23:36
推 SY082022: 台灣法官智力無下限 49.217.134.104 05/17 23:37
→ BlueBird5566: 所以一審的邏輯就是拖太久就不受理 223.136.85.186 05/17 23:37
推 caity: 法院不給證明要怎麼繼承? 223.139.17.255 05/17 23:37
推 boyo: 其實人以後活超過兩百歲可能都是常態223.136.107.138 05/17 23:38
→ boyo: 表觀遺傳學進步的太快了223.136.107.138 05/17 23:38
推 CJimmy: 一審是什麼意思...? 101.12.162.7 05/17 23:39
→ johnhmj: 假如邏輯死亡判定 那以後都不用法院宣死 101.12.93.185 05/17 23:39
→ guanting886: 大部分的人應該看不懂一審法官為什 42.78.241.6 05/17 23:40
→ guanting886: 麼駁回 42.78.241.6 05/17 23:40
→ bicedb: 法官智商 101.12.176.199 05/17 23:41
推 Sianan: 死亡宣告目的只是暫時結束法律上關係 比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→ Sianan: 如債務繼承那些 並不是說你真的死了 但這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→ Sianan: 情況明顯是已經死了 所以一審法官認為你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推 night0204: 其實一審的理由沒用錯 不是生死不明 111.71.80.108 05/17 23:41
→ Sianan: 聲請這個莫名其妙嘛 但一審忽略的是人家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→ night0204: 是150多歲幾乎可以確定死亡了 但問題 111.71.80.108 05/17 23:41
→ Sianan: 要繼承需要死亡證明 但行政機關看不到人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→ night0204: 就卡在公家機關要死亡證明才能辦繼承 111.71.80.108 05/17 23:41
→ Sianan: 開不出來 所以才來聲請死亡宣告作為替代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推 cashko: 一審那種就是僵化的法匠118.167.151.190 05/17 23:41
→ Sianan: 你不給他做死亡宣告人家沒辦法繼承 只能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→ Sianan: 說法律制定時沒料到有這種情況 101.10.246.194 05/17 23:41
噓 VischDonahue: 一審是什麼白癡判決啊122.121.199.212 05/17 23:41
推 joanrey: 民法第8條就寫說可以聲請宣告死亡, 其中 27.53.1.43 05/17 23:41
→ joanrey: 反而沒有說什麼生死不明還是明顯死亡不 27.53.1.43 05/17 23:42
→ joanrey: 得宣告之類, 一審法官根本搞事 27.53.1.43 05/17 23:42
→ night0204: 所以只好用公示催告看看有沒有人提出 111.71.80.108 05/17 23:42
→ ckl12345: 上面推文完美展示數字版的水平... 114.137.36.237 05/17 23:42
→ night0204: 在世證明 程序才能繼續進行 111.71.80.108 05/17 23:42
推 lisamayday: 看不懂一審法官在說啥@@ 114.38.56.182 05/17 23:44
→ wilson3435: 幹,這不就中華民國跟台獨的關係 218.35.143.24 05/17 23:44
推 joanrey: 抗告再審法官就裁准了, 且理由寫得很清 27.53.1.43 05/17 23:45
→ joanrey: 楚, 更顯得一審法官的荒謬 27.53.1.43 05/17 23:45
推 a122771723: 法匠是連自己國家法律都不清楚了嗎 42.76.85.192 05/17 23:46
推 lopoko: 這一審法官把法條當成屎在解釋嗎? 101.10.142.236 05/17 23:48
噓 cosy: 上面一堆閱讀有問題 第三段看一下好不好175.181.104.134 05/17 23:49
→ biostrike: 誰能活151歲?根本刁難 223.137.29.221 05/17 23:49
→ cosy: 駁回的是死亡宣告 不是說他沒死175.181.104.134 05/17 23:50
→ reallurker: 沒死先把沒領到的國民年金領好領滿 141.70.30.222 05/17 23:50
→ johnhmj: 現今中華民國法律與司法 還不夠人性化啦 101.12.93.185 05/17 23:50
推 joanrey: 那你第四段有看嗎, 抗告後死亡宣告就裁 27.53.1.43 05/17 23:51
→ joanrey: 准了 27.53.1.43 05/17 23:51
→ ffaatt: 雙方都認為死了 為何要駁回 42.78.97.75 05/17 23:52
→ joanrey: 一審法官那種就是阿達媽孔固力 27.53.1.43 05/17 23:53
推 ISNAKEI: 一審可以解決的事還要抗告之後再判 這不 118.171.157.3 05/17 23:53
→ ISNAKEI: 是浪費大家時間嗎 118.171.157.3 05/17 23:53
推 ericleft: 一審法官的智商有問題嗎? 114.44.149.252 05/17 23:54
推 myth0422: 一審法官的意思是:只有生死不明的狀況123.192.157.149 05/17 23:55
→ myth0422: 才需要靠法院來宣告死亡,但這個151歲123.192.157.149 05/17 23:55
→ myth0422: 的擺明已經自然死亡了,即便戶籍登載不123.192.157.149 05/17 23:55
→ ifay: 阿公是盒子裏的貓 114.34.68.36 05/17 23:55
→ myth0422: 實也不需要靠法院來宣告,所以駁回請求123.192.157.149 05/17 23:55
推 wulaw5566: 一審法官擺明找人麻煩 110.28.40.43 05/17 23:56
推 azcooper: 財產要變党產了? 219.71.198.149 05/17 23:56
推 joanrey: 民法第8條第一款---- 27.53.1.43 05/17 23:57
→ joanrey: “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,法院得因利害關 27.53.1.43 05/17 23:57
→ joanrey: 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,為死亡之宣告” 27.53.1.43 05/17 23:57
推 CPULE: 覺得他已經死了 那為啥不讓他辦繼承 腦殘 119.14.216.12 05/17 23:57
→ ptt987654321: 151歲誰說死惹? 陳董表示 1.171.213.109 05/17 23:58
推 a077919: 就是行政跟司法公務員心態推來推去啦 人 42.79.37.191 05/17 23:58
→ a077919: 民倒楣 42.79.37.191 05/17 23:58
→ joanrey: 民法根本沒寫什麼擺明死亡不得宣告 27.53.1.43 05/17 23:58
推 T8: 擺明自然死亡但仍需要你法院做死亡宣告 49.216.188.24 05/17 23:59
→ franchy: 可能要200歲才能確定死亡 114.136.221.55 05/18 00:00
→ T8: 有告不理。 49.216.188.24 05/18 00:00
推 aussieoz: 法官有看韓劇還魂 182.233.25.94 05/18 00:01
→ SpongebobMac: 一審法官的智力… 42.73.174.79 05/18 00:01
→ Matil2258037: 台灣司法就很雙標101.115.167.145 05/18 00:01
推 hansingi: 一審法官自己超譯法條,不給死亡宣告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01
推 qoo60606: 真的不通人情欸223.138.169.180 05/18 00:02
噓 bower1025: 純噓樓上一堆看不懂中文的人,不要求懂 220.133.115.6 05/18 00:03
→ bower1025: 法律程序規定,但看不懂中文真的很瞎 220.133.115.6 05/18 00:03
推 Cyclone5566: 一審法官擺爛不做事 就當沒做錯事 118.160.74.253 05/18 00:03
推 swanc: 一審法官有出過社會嗎?220.135.193.225 05/18 00:03
噓 y2582292: 推文的智商@@ 原來八卦真的一堆智障 110.30.96.28 05/18 00:04
推 jackie36952: 這沒啥問題123.194.171.137 05/18 00:04
→ bower1025: 八卦真的只剩一堆沒常識的人,中文都看 220.133.115.6 05/18 00:04
→ bower1025: 不懂 220.133.115.6 05/18 00:05
推 oyaji5566: 學校畢業考上法院的本來就沒出過社會 36.226.116.54 05/18 00:05
推 kkkppp: 民法實務對「失蹤」,指離去住所陷於生死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06
→ kkkppp: 不明狀態,所以受理法院法官認為伊曾祖父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06
→ kkkppp: 距出生有150年,可認為已死亡,非並生死不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07
→ kkkppp: 明,故而不需要死亡宣告。只是非訴事件,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07
→ kkkppp: 不服提抗告就是了。有趣是曾祖父在35年不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07
→ kkkppp: 辦戶籍初登記,卻有辦理差不多時期的土地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07
→ kkkppp: 總登記。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07
推 hansingi: 依據法條80歲以上,失蹤超過三年,就可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08
→ godfight: 某些職業不需要常識 可能知識也不用 39.10.0.97 05/18 00:09
→ hansingi: 以給死亡宣告,管他是不是真的死了,一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09
→ hansingi: 審法官不給的理由,是他認爲曾祖父真的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09
→ hansingi: 死了,那就更該給死亡宣告啊,傻眼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09
推 bower1025: 祖父的國家認同吧xD,畢竟是清朝人1895 220.133.115.6 05/18 00:09
→ bower1025: 變成日本人,根本就不覺得自己是中華民 220.133.115.6 05/18 00:09
→ bower1025: 國人哈哈哈 220.133.115.6 05/18 00:09
推 jimmy0316: 人家要的是繼承,不是死亡證明,就是 49.215.233.125 05/18 00:10
→ jimmy0316: 走個流程 49.215.233.125 05/18 00:10
→ peter5140: 法官真的都是腦袋有問題的人 49.214.1.77 05/18 00:11
推 leterg: 見證鴉片戰爭的阿祖是失蹤人口耶! 218.166.74.222 05/18 00:12
→ bower1025: 這就是法律問題啊,他們聲請的是「死亡 220.133.115.6 05/18 00:13
→ bower1025: 宣告」,在法官來看,民法第8條」死亡 220.133.115.6 05/18 00:13
→ bower1025: 宣告」就是要,失蹤人失蹤滿7年;80歲 220.133.115.6 05/18 00:13
→ bower1025: 年長者,失蹤滿3年;遭遇特別災難者、 220.133.115.6 05/18 00:13
→ bower1025: 於特別災難終了滿1年。一審法官就是覺 220.133.115.6 05/18 00:13
→ bower1025: 得依常識不會有到這個年紀呀,所以不符 220.133.115.6 05/18 00:13
→ bower1025: 合「死亡宣告」這個「法律程序」啊 220.133.115.6 05/18 00:13
推 kkkppp: 當然,走非訴死亡宣告裁定比較簡單,不然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14
→ kkkppp: 真的要提起確認之訴麻煩多了。 219.68.179.234 05/18 00:15
推 leterg: ㄟ,哇是林阿祖啦,人很平安,那個財產是 218.166.74.222 05/18 00:15
→ leterg: 我的,我想要賣掉 218.166.74.222 05/18 00:15
推 dinosd2: 那問題來了,法院不宣告的話,拿不到死亡 220.135.3.252 05/18 00:15
→ dinosd2: 證明啊,人找不到的話,醫院要怎麼開? 220.135.3.252 05/18 00:15
→ dinosd2: 生要見人死要見屍,要醫院開死亡證明總得 220.135.3.252 05/18 00:16
→ dinosd2: 給個屍體吧 220.135.3.252 05/18 00:16
推 A1pha: 一堆人不看內文,難怪台灣輿論這麼好操弄。 118.166.7.17 05/18 00:16
→ A1pha: 一審認為,曾祖父不屬於生死不明狀態,因為 118.166.7.17 05/18 00:16
→ A1pha: 足以推斷已經自然死亡,因此不需要法院宣告 118.166.7.17 05/18 00:17
推 hansingi: 樓上,這案子明明就完全符合法條所需條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17
→ A1pha: 死亡。一堆人還在那邊申請世界紀錄,有夠北 118.166.7.17 05/18 00:17
→ A1pha: 七。 118.166.7.17 05/18 00:17
→ hansingi: 件,法官自己認爲那人死了,就不給死亡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17
→ hansingi: 宣告,那我問你,屍體在那,找出來啊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17
→ A1pha: 上訴是為了走法律程序。 118.166.7.17 05/18 00:17
→ Arodz: Wrrrrry223.140.133.125 05/18 00:18
推 kevin0316: 台灣特色 各打50大板退堂 以免影響自己 1.168.100.203 05/18 00:18
→ kevin0316: 業績 1.168.100.203 05/18 00:19
推 wulouise: 除了法院誰可以宣告死亡? 42.73.19.7 05/18 00:19
推 dinosd2: 沒啊,重點是那張死亡證明,醫院開不了 220.135.3.252 05/18 00:19
→ dinosd2: 法院又不宣告死亡,是要子孫怎麼辦繼承? 220.135.3.252 05/18 00:19
推 luismars: 這是裁定吧...? 60.198.73.163 05/18 00:19
推 horb: 恐龍..? 125.228.76.141 05/18 00:20
推 hansingi: 沒屍體就沒死亡證明,法官自己認爲人死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20
→ hansingi: 了,就可以什麼都不管喔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20
噓 doubledozen: 低能法官一籮筐 1.169.145.112 05/18 00:20
→ hansingi: 一審法官白癡,還有人護航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21
→ horb: 感覺法官就是想要推給下一個人 125.228.76.141 05/18 00:21
推 dinosd2: 推給下個人幹嗎?宣告死亡是有多困難嗎? 220.135.3.252 05/18 00:22
→ dinosd2: 法官都知道目前正常人活不到150歲,加上 220.135.3.252 05/18 00:22
→ kululualex: 一審就那種吊書袋的,我認為你曾祖父 59.115.147.211 05/18 00:22
→ horb: 公務員最可怕就是依規定我找一堆理由退你件 125.228.76.141 05/18 00:22
→ kululualex: 是「自然死亡」不是「生死不明」,所 59.115.147.211 05/18 00:23
→ horb: 。就不干我的事了 125.228.76.141 05/18 00:23
→ kululualex: 以你的聲明不對,我不准。之前就說過 59.115.147.211 05/18 00:23
→ kululualex: 很多法官喜歡在這些地方搞事,來證明 59.115.147.211 05/18 00:23
→ dinosd2: 該人也一直處於失蹤狀態,直接宣告死亡不 220.135.3.252 05/18 00:23
→ kululualex: 「法律是我的領域,不是你這種老百姓 59.115.147.211 05/18 00:23
→ kululualex: 可以隨便碰的」 59.115.147.211 05/18 00:23
噓 webster1112: 沒有金流 沒有屍體 就是... 118.168.44.71 05/18 00:23
→ dinosd2: 就好了,搞這些五四三的徒增民眾麻煩 220.135.3.252 05/18 00:23
推 PCC2003: 一審法官的邏輯我無法理解 27.240.210.52 05/18 00:24
→ webster1112: 沒有金流 就是沒貪汙 沒有屍體即健在 118.168.44.71 05/18 00:24
→ seou: 法院認證 151歲還沒死 創世界新紀錄 39.15.9.66 05/18 00:24
→ dinosd2: 二審法官就正常人思維啊,這東西走SOP流 220.135.3.252 05/18 00:25
→ dinosd2: 程就好了 220.135.3.252 05/18 00:25
→ lolicat: 他祖父叫做喬斯達嗎? 123.194.45.24 05/18 00:25
推 spa41260: 低能的一審法官竟然還有人幫忙護航,你 61.231.36.209 05/18 00:26
推 hansingi: 法律該是維護公眾利益,一審法官的做法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26
→ spa41260: 說司法改革要怎麼成功? 61.231.36.209 05/18 00:26
→ hansingi: ,明顯就是違背這原則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26
→ sheep0121: 台灣法官獨步世界 101.10.157.139 05/18 00:30
噓 nickalex8689: 35樓是不是法盲啊 後來抗告就證明一 27.247.165.186 05/18 00:30
→ nickalex8689: 審法官就錯了 還可以護航? 27.247.165.186 05/18 00:30
→ ken9999: 說地政的錯的人實在有夠好笑,光復前後 61.224.35.61 05/18 00:32
→ ken9999: 依據的繼承法令不同,有分家產私產、戶 61.224.35.61 05/18 00:32
→ ken9999: 主非戶主,來認定繼承人,所以你認為地 61.224.35.61 05/18 00:32
→ ken9999: 政人員會通靈? 61.224.35.61 05/18 00:32
→ kt102441: 台灣法官的確缺乏社會常識。 49.216.44.44 05/18 00:33
推 tn00210585: 單純法官不想背書,要家屬證明,2027 49.216.129.21 05/18 00:34
→ tn00210585: 打起來就算贏了,你看看有多少人會是M 49.216.129.21 05/18 00:35
→ tn00210585: IA而不是KIA,偉大的法官讚讚讚 49.216.129.21 05/18 00:35
推 hansingi: 缺乏常識的是一審法官,跟推文某些護航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35
→ hansingi: 的人,起碼二審法官正常XD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35
推 dragon6: 所以法官倒底專業在哪裡?220.134.198.114 05/18 00:35
推 dinosd2: 一個SOP都不想走的法官我是不知道多有常 220.135.3.252 05/18 00:35
推 ct412133: 看不懂 標題跟內文不一樣? 114.35.240.149 05/18 00:35
→ dinosd2: 識,沒死亡證明的話戶政機關就不給辦啊 220.135.3.252 05/18 00:36
→ ct412133: 一審的法官錯在哪 不太懂 114.35.240.149 05/18 00:36
→ dinosd2: 戶政機關要辦理繼承需要死亡證明,但因為 220.135.3.252 05/18 00:37
推 t123540: 居然有智障青鳥,在護航一審法官 27.51.3.56 05/18 00:38
→ dinosd2: 該人處於失蹤狀態無法辦理,所以子孫去法 220.135.3.252 05/18 00:38
推 gentryX: 阿彌陀佛223.138.187.149 05/18 00:38
→ momo4571: 其實沒啥問題,就要求先公告兩個月 220.136.80.224 05/18 00:38
→ dinosd2: 院辦理死亡宣告,結果一審法官以常識認為 220.135.3.252 05/18 00:38
→ dinosd2: 正常人不可能活到150歲,認為該人早已自 220.135.3.252 05/18 00:39
→ dinosd2: 然死亡所以駁回子孫的聲請 220.135.3.252 05/18 00:39
推 hansingi: 民眾為了法律證明文件走法律程序,一審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40
→ hansingi: 法官說人死了,不用給,大概是這樣吧,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40
→ hansingi: 有夠白癡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40
推 ct412133: 就這一條看不懂 不就是認為死了才聲請 114.35.240.149 05/18 00:40
推 PCC2003: 法官的意思是要曾男跟戶政機關說151歲早 27.240.210.52 05/18 00:41
→ PCC2003: 死了還要什麼證明是嗎? 27.240.210.52 05/18 00:41
推 LuckJohn: 一審演繹僵化的法律人腦袋 智障 223.138.27.99 05/18 00:41
推 dinosd2: 戶政機關如果有這麼好講話,幹嘛還要聲請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2
→ dinosd2: 再說該位也的確處於可聲請死亡宣告的狀態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3
推 scarbywind: 一審就標準狗眼看人低的法律人啊 39.9.35.56 05/18 00:43
→ scarbywind: 你不懂法就滾出去 39.9.35.56 05/18 00:43
推 Justine1937: 看不太懂問題在哪 不就推定死亡了? 123.193.193.11 05/18 00:44
→ dinosd2: 上面有人拉法條了啊,失蹤7年以上,80歲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4
→ dinosd2: 以上者失蹤三年以上都可到法院聲請死亡宣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4
→ dinosd2: 告,就算常識判斷人不會活那麼久,法院走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5
→ dinosd2: 個SOP有那麼困難嗎?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5
推 simon301: 推文法盲真的盲到極點 1.170.76.48 05/18 00:45
推 hansingi: 是啊,一審法官自己都認爲人死了,還不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45
→ hansingi: 給死亡宣告106.107.242.244 05/18 00:45
→ stkoso: 一邊是僵化的公務員 一邊是僵化的法律人 47.244.195.110 05/18 00:47
推 dinosd2: 沒屍體的話醫院開不了死亡證明,法院又不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9
→ dinosd2: 做死亡宣告,那在法律認定狀態上該人就是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9
噓 thetsaigod: 台灣亂源就這些文盲,連新聞都看不懂220.134.176.172 05/18 00:49
→ dinosd2: 一直處於生死不明狀態 220.135.3.252 05/18 00:49
→ syldsk: 啊他們家就這樣卡一個人在那邊幾十年不處 36.233.187.71 05/18 00:50
→ syldsk: 理,也是挺厲害的,這塊地是有多燙手? 36.233.187.71 05/18 00:50
→ dinosd2: 戶政機關辦事多麻煩,你文件跟證明沒帶到 220.135.3.252 05/18 00:51
→ dinosd2: 就是不給辦,法官還在那邊耍智障搞民眾 220.135.3.252 05/18 00:52
→ dinosd2: 你說正常人活不到150歲,啊就沒死亡證明 220.135.3.252 05/18 00:52
推 tn00210585: 薛丁格的曾祖父,只有在人為觀察到曾 49.216.129.21 05/18 00:52
→ tn00210585: 祖父的當下,才會從生與死的疊加態坍 49.216.129.21 05/18 00:52
→ tn00210585: 塌成生或死,法官懂理科給一個讚,哈 49.216.129.21 05/18 00:52
→ dinosd2: 說他已經死了,變成薛丁格的死亡嗎 220.135.3.252 05/18 00:52
→ tn00210585: 哈哈 49.216.129.21 05/18 00:52
→ ken9999: 公務員就依法行事,不然制訂法律幹嘛, 61.224.35.61 05/18 00:55
→ ken9999: 下次來申請補助,看到你衣著光鮮亮麗直 61.224.35.61 05/18 00:56
→ ken9999: 接補助金額給你打八折,你會爽嗎 61.224.35.61 05/18 00:56
推 beavis77: 怪了 原告又不是請求生死不明 一審是在?220.137.141.209 05/18 00:56
推 harry155007: 薛丁格的死亡 58.115.27.63 05/18 00:58
推 uzura0613: 看判決書,苦主不過要申請宣告阿祖已118.167.227.154 05/18 01:00
→ uzura0613: 往生,結果一審法官駁回,導致苦主多118.167.227.154 05/18 01:00
→ uzura0613: 浪費半年打官司,還加請兩個律師,然118.167.227.154 05/18 01:01
→ uzura0613: 後抗告費用由阿祖遺產支付118.167.227.154 05/18 01:01
推 gin10791: 記者寫曾男 意思是姓曾名祖父嗎 61.228.20.101 05/18 01:02
推 Firmamentee: 一審法官蠻扯的 101.8.233.119 05/18 01:03
推 dinosd2: 這就很單純的案件,法官在那邊瞎機八亂搞 220.135.3.252 05/18 01:04
→ dinosd2: 律師大概也很難理解一審法官是在離譜啥小 220.135.3.252 05/18 01:04
推 windangellin: 法官就文組....呃....文組也不是都 182.235.57.148 05/18 01:06
→ windangellin: 這麼沒常識的 182.235.57.148 05/18 01:06
→ windangellin: 一審法官是不是在圖利律師啊? 182.235.57.148 05/18 01:07
推 fcz973: 足以推定自然死亡,不屬生死不明,應該是 219.70.237.64 05/18 01:08
→ fcz973: 起訴聲明用錯 219.70.237.64 05/18 01:08
推 orze04: 一審認為已經死了不需要由法院宣告所以駁 111.71.108.10 05/18 01:08
→ orze04: 回,簡單說就是推皮球 111.71.108.10 05/18 01:08
推 laugh8562: 恐龍法官 219.70.223.154 05/18 01:11
推 a2881105: 一審法官白痴啊,你不宣告死亡是要怎麼 42.76.255.26 05/18 01:11
→ a2881105: 辦理繼承? 42.76.255.26 05/18 01:12
推 showdoggy: 推文真的要多看幾樓 前面都沒在看內文 42.70.240.89 05/18 01:12
→ showdoggy: 害我以為我看錯 42.70.240.89 05/18 01:12
→ orze04: 原告:大家都知道他死了,但總要有個人來 111.71.108.10 05/18 01:12
→ orze04: 做個形式上的宣告吧? 111.71.108.10 05/18 01:12
推 cimic: 法律人? 笑死223.139.215.219 05/18 01:12
→ gfabbh: 其實一審法官就只有生死不明的情形下才有 101.9.37.234 05/18 01:14
→ gfabbh: 死亡宣告之必要,擺明已經死亡就不適用死 101.9.37.234 05/18 01:14
→ gfabbh: 亡宣告,他的用意可能就是行政機關,以後 101.9.37.234 05/18 01:14
→ gfabbh: 碰到這種情形,請直接職權認定當事人已死 101.9.37.234 05/18 01:14
→ gfabbh: 亡,別再勞煩法院。但二審法官,就認為即 101.9.37.234 05/18 01:14
推 hansingi: 痾,竟然還有人護航法官,那個曾祖父在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14
→ gfabbh: 使是這種情形,還是算生死不明,可以聲請 101.9.37.234 05/18 01:15
→ hansingi: 法律上就是屬於生死不明狀態,就算常識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15
→ gfabbh: 死亡宣告。 101.9.37.234 05/18 01:15
→ hansingi: 上,認爲他死了,問題是沒有屍體跟任何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15
→ hansingi: 死亡證明文件證明他死了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15
噓 MatsuiHideki: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腦子裝屎的法匠153.120.120.252 05/18 01:15
推 Ahriman13: 達摩祖師傳說是150歲行蹤不明,這個跟 1.163.185.236 05/18 01:17
→ Ahriman13: 達摩一樣強? 1.163.185.236 05/18 01:17
推 turtlebj4: 台灣就是一堆這種的,根本搞不清楚事情 111.249.140.32 05/18 01:18
→ turtlebj4: 原理就在大談,現在司法才會那麼不被信 111.249.140.32 05/18 01:18
→ turtlebj4: 任。 111.249.140.32 05/18 01:18
噓 teemo0330: 一審法官就台灣標準法匠啊,嘻嘻 49.218.143.2 05/18 01:18
推 ejru65m4: 一審法官是認為死定了 不需要特別宣告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0
推 orze04: 戶政也知道他死了,但流程上還是要法院做 111.71.108.10 05/18 01:20
→ orze04: 個認證才有依據啊。 111.71.108.10 05/18 01:20
噓 frontin: 都自由心證還要法官幹嘛 還扯清朝 1.162.161.240 05/18 01:20
→ ejru65m4: 二審法官 是幫當事人省實際麻煩 都有考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0
→ ejru65m4: 量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1
→ frontin: 當不成立法委員在那當大神官 笑死 1.162.161.240 05/18 01:21
→ ejru65m4: 一審法官認為你們行政自己可以處理的破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1
推 arabeske: 推文在那邊罵人不識字法盲的,沒看到二 39.9.100.105 05/18 01:21
→ ejru65m4: 事別浪費司法資源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2
→ arabeske: 審怎麼說嗎? 39.9.100.105 05/18 01:22
→ ejru65m4: 二審法官是為了當事人 把麻煩擔下來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2
→ ejru65m4: 一審的考量是怕以後這種生死明顯的事 也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4
→ ejru65m4: 會打官司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4
推 frontin: 認定死亡 有比一審法官扯一堆麻煩嗎 1.162.161.240 05/18 01:24
推 hansingi: 法律就沒規定超過幾歲算死亡,是要一般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25
→ ejru65m4: 一個案件要三個法官 你覺得一年有多少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5
→ hansingi: 行政怎麼做,當然是認死亡證明啊,死亡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25
→ ejru65m4: 人死亡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5
→ hansingi: 宣告這條就是為了處理這種狀況,然後法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25
推 jeff860109: 哈哈哈 低能 42.72.38.77 05/18 01:25
→ hansingi: 官要人別來煩?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25
→ ejru65m4: 行政可以做法規命令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6
推 frontin: 所以失蹤以後 都自己認定就好了喔 1.162.161.240 05/18 01:27
→ frontin: 戶政人員認定嗎 1.162.161.240 05/18 01:27
→ ejru65m4: 就行政機關正式點就送草案給立院修改 權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7
→ ejru65m4: 變點就立法規命令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7
推 hansingi: 你才是把事情搞得複雜吧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29
→ ejru65m4: 細節性 解釋性 應該不違背法律意旨 223.137.67.38 05/18 01:29
→ ejru65m4: 以後同情況明顯死亡 行政方就解決不用打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0
→ ejru65m4: 官司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0
推 pttcage: 一審法官是覺得大家都很閒嗎,還要跑到二 61.65.128.239 05/18 01:30
→ pttcage: 審 61.65.128.239 05/18 01:30
噓 monday0315: 一審法官是在? 42.70.105.44 05/18 01:30
推 mm91211: 一審好雷,還要麻煩二審 42.78.225.110 05/18 01:31
噓 yinaser: 應該修法特定年齡後失蹤人口可經裁判 118.171.67.179 05/18 01:31
→ yinaser: 宣告死亡 118.171.67.179 05/18 01:32
推 ejru65m4: 法律修好 根本不用到打官司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2
→ ejru65m4: 確認之訴 也很麻煩的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2
→ ejru65m4: 一審法官保護三權分立 二審法官保護個案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3
→ ejru65m4: 當事人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3
推 mc2834: 法官就標準的公務員心態,別以為多個官字 114.32.92.239 05/18 01:33
→ mc2834: 就很了不起 114.32.92.239 05/18 01:34
→ ejru65m4: 角度不同而已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4
→ ejru65m4: 行政立法偷懶 這種事才會丟到法院去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5
→ xBox1Pro: 這可以做成那個互罵他梗圖 123.194.40.139 05/18 01:35
→ ejru65m4: 多個明顯死亡的條款 行政機關就能解決了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6
→ ejru65m4: 不用跑法院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6
→ ejru65m4: 少數死亡認定需要法院 是怕當事人被害死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6
→ ejru65m4: 目前法律有失蹤幾年 或者災難中失蹤幾年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8
→ ejru65m4: 判定死亡 這例是因為連未定事態都沒有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8
→ ejru65m4: 行政機關自己就可以解決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8
→ ejru65m4: 立法院的法律 行政的法規命令 多不到10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9
推 elia0325: 台灣司法就這樣了 39.15.9.92 05/18 01:39
→ ejru65m4: 個字 就可以讓這些當事人不用跑法院 223.137.67.38 05/18 01:39
→ ahden: 這不就死讀書,可怕的是在現今機制下,讓他 1.170.89.87 05/18 01:40
推 cocogg: 沒設籍有不動產? 118.150.44.137 05/18 01:40
→ ahden: 當了法官 1.170.89.87 05/18 01:40
→ ejru65m4: 你們不規定 所以第二個法官跑出來補救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1
→ ejru65m4: 算是法官造法 但法官造法是會被非議僭權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1
→ ejru65m4: 的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1
→ ejru65m4: 第一個法官沒錯 留言應該幾十個出來解釋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2
→ ejru65m4: 了 要背鍋的是立法跟行政 行政的鍋重一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2
→ ejru65m4: 點 因為這應該屬於細節性事項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2
推 ratom0315: 地政機關腦袋有問題,一個明顯已經死亡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3
→ ratom0315: 的人,還硬要叫人找法院開死亡證明,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3
→ ratom0315: 我要是那個人,肯定直接拿法院判決找地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3
→ syldsk: 也是現在詐騙很多,如果戶政機關聽信,結 36.233.187.71 05/18 01:43
→ ratom0315: 政去理論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3
→ syldsk: 果後來又有人跑出來吧啦吧啦,那又一堆鳥 36.233.187.71 05/18 01:43
→ syldsk: 事 36.233.187.71 05/18 01:43
→ birdy590: ... 法律上就是活的 行政機關有權宣告 119.14.42.10 05/18 01:45
→ birdy590: 一個人是生是死? 明顯應該死了也沒權啊 119.14.42.10 05/18 01:46
→ birdy590: 會有這規定就是把權交給法院 法官又在閃 119.14.42.10 05/18 01:46
推 ejru65m4: 沒有 法律只有把生死不明的交給法官判定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7
推 hansingi: 理論什麼,通常都是地政請他找法院開證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47
→ hansingi: 明,這也是目前唯一的解法,除非修法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47
推 processor: 智障114.137.170.254 05/18 01:47
→ ejru65m4: 但這例不是生死不明。第二個法官是好人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7
→ ejru65m4: 但是是法官造法 侵害行政權跟立法權 223.137.67.38 05/18 01:48
推 ratom0315: 申請人都拿得出出生證明了,怎麼可能沒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8
→ ratom0315: 法判斷?一個人有辦法活到151歲?這怎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8
→ ratom0315: 麼想120%都不可能好嗎!所以一審法官才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8
→ ratom0315: 會這樣判決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8
推 shi21: 一審法官來亂的吧 = =118.167.139.133 05/18 01:48
→ birdy590: 但是程序上這人就是活著 沒人有權判斷 119.14.42.10 05/18 01:48
→ ratom0315: 直接拿一審法官的判決去打地政的臉就沒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9
→ ratom0315: 事了 36.231.165.77 05/18 01:49
→ birdy590: 打不了 因為程序上這人就是活著 119.14.42.10 05/18 01:49
→ birdy590: "超出平均年齡很多明顯應該死了"不是 119.14.42.10 05/18 01:49
→ birdy590: 法律程序上的定義 119.14.42.10 05/18 01:49
→ ejru65m4: 一般法律是把這種細節性的條件判定交給 223.137.67.38 05/18 01:50
→ ejru65m4: 行政機關立法規命令。這個就法規命令不 223.137.67.38 05/18 01:50
→ birdy590: 發生事故有人頭不見了 就不用走程序? 119.14.42.10 05/18 01:50
→ ejru65m4: 夠細 但第一個法官又不想搶行政權力 223.137.67.38 05/18 01:50
推 nalthax: 常常有這種脫褲子放屁的判決218.164.150.178 05/18 01:50
→ birdy590: 行政沒有權力啊 哪條法律給行政這個權 119.14.42.10 05/18 01:50
→ ejru65m4: 有 223.137.67.38 05/18 01:51
→ birdy590: 這不像意外事故可以直接開死亡證明 119.14.42.10 05/18 01:51
推 hansingi: 某r,那你得拿出他的死亡證明書106.107.242.244 05/18 01:51
推 ratom0315: 一審法官已經明確表示被繼承人能夠斷定 36.231.165.77 05/18 01:51
→ ratom0315: 已經自然死亡,不需要開立死亡證明了… 36.231.165.77 05/18 01:51
→ ratom0315: 你地政機關不接受,應該是地政機關去 36.231.165.77 05/18 01:51
→ birdy590: 兩任法官都講不出哪條法律可以這樣幹 119.14.42.10 05/18 01:51
→ ratom0315: 找法院啊 36.231.165.77 05/18 01:51
→ ejru65m4: 因為法律只把失蹤跟事故時失蹤的不明生 223.137.67.38 05/18 01:52
→ birdy590: 這樣還不是要找法院 踢球很好玩嗎 119.14.42.10 05/18 01:52
→ ejru65m4: 死判定交給法院 沒有把明顯死亡的判定交 223.137.67.38 05/18 01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