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ernova831: 笑死 所以都在吵身體健康的 07/29 14:53
推 qaz95677: 雖然寫是這樣寫 但是真的會直接拿來用? 07/29 14:53
推 qweertyui891: 簽約的繪師應該有不能抄襲的條款吧 07/29 14:54
推 adwn: 本來就是這樣吧,要是二創贏原創以後誰要產新IP跟維護IP 07/29 14:55
推 Adlem: 問題是寶可夢公司和卡圖繪師那邊 07/29 14:56
推 oselisdu: 炒官方應該是炒不贏啦 就看那個繪師還會不會待下去 07/29 14:56
→ Vivian1913: 所以在吵的不是公司怎樣而是那個繪師啊 07/29 14:56
→ Vivian1913: 現在是一張完美疊圖的圖上面是別人名字 07/29 14:56
→ onionandy: 這跟抄襲一點關係都沒有 他拿原圖改一下再用早就寫在 07/29 14:56
→ Winux: 法律上也許沒問題,如果是拿錢辦事繪師的工作職業道德上來 07/29 14:56
→ Winux: 看我覺得不行 07/29 14:56
→ onionandy: 規範裡面 07/29 14:56
→ onionandy: 因為二創那張圖的權利是在寶可夢公司那邊 二創者沒有 07/29 14:57
→ ckwing03: 這只是道德問題 法律上完全沒問題 07/29 14:57
→ aaronhkg: 用不用是一回事 但如果真有抄襲 那個抄襲繪師等於偷錢 07/29 14:57
→ Winux: 這個在繪師圈子是絕對的大忌,而且還是在很重視版權的日本 07/29 14:58
→ hk129900: 跟職業道德無關啊 公司直接拿來用沒問題 頂多不是原作 07/29 14:58
→ onionandy: 宣稱那是他的東西的權利 你要用人家IP就是這樣 07/29 14:58
→ aaronhkg: TPC不可能忍得住啦 07/29 14:58
→ Vivian1913: 而且一般來說這種就是它可以用在網站啊宣傳啊看板啊 07/29 14:58
→ Vivian1913: 正常來說都不會弄成商品本身 07/29 14:58
推 RockZelda: 就粉絲二創一張寶可夢圖,寶可夢公司繪師可以拿去用吧 07/29 14:58
→ Winux: 而且你還是拿來賣錢的 07/29 14:58
→ xga00mex: 先不說這條款違不違法 圖疊成這樣是繪師私德的問題 07/29 14:58
→ RockZelda: 版權不都是在寶可夢公司? 07/29 14:58
推 ruby080808: 這個問題現在基本上就只是道德問題了 07/29 14:59
→ aaronhkg: 給你稿費 還是動畫卡的 結果搞這一齣 氣都氣死 07/29 14:59
推 Pocer: 就看官方要不要臉而已啊 要的話就換圖換人 不要就裝死 07/29 14:59
→ onionandy: 就是在重視版權的日本 二創者沒有任何權利啊 07/29 15:00
→ onionandy: 你只能去燒那個繪師怎麼拿圖來改 但誰知道是不是官方 07/29 15:00
→ onionandy: 欽定的 07/29 15:00
推 teddy12114: 原繪師再大聲吵可能就要收到任天堂法務的信了吧 07/29 15:00
推 Augustus5: 版權方就是無敵 07/29 15:00
→ kasoublood: 84631857959341?t=kqQQP6Noc9bZgVcoP9Uw_Q&s=19 07/29 15:00
→ hamayuu: 這種事版權方說的算啊 07/29 15:00
→ Winux: 現在日本ACG公司動不動就要被網路上的AI警察審查然後自清 07/29 15:01
→ Winux: ,如果真的直接把別人的圖未經詢問金額就來用,這比用AI還 07/29 15:01
→ Winux: 要更惡劣吧 07/29 15:01
→ aaronhkg: 官方欽定繪師一回事 繪師搞鬼又是另一回事了 07/29 15:01
→ hamayuu: 觀感不好但是合法這樣 07/29 15:01
推 fbsgo: 看起來就樓上講的,官方直接和他說你拿這張改一改也有可能 07/29 15:01
推 engelba: 法律沒問題 道德有問題 好歹知會一聲吧= = 07/29 15:01
→ teddy12114: 官方立場完全可以護自家繪師啊 一句我允許官方繪師參 07/29 15:01
→ teddy12114: 考的原繪師師法律上就站不住腳了 07/29 15:01
推 mouscat: 這還好吧 違規部分內文講很清楚了 至於舊圖重用 Pocket 07/29 15:02
→ mouscat: 早就一大堆圖面是實卡舊圖了 真的要吵這個喔 07/29 15:02
推 roger2623900: 你要二創就只能低頭啊 當然你也能上法院 再看看未 07/29 15:02
→ roger2623900: 來誰敢讓你二創 07/29 15:02
→ fbsgo: 然後二創方的版權一開始就在官方手上了 07/29 15:02
→ onionandy: 你搞清楚 二創者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對價 07/29 15:02
→ aaronhkg: 哪有比AI更惡劣 這個至少你還有得吵 AI你連吵都無法 07/29 15:02
推 adwn: 如果二創繪師敢告,那他以後也不用畫任天堂相關的二創了 07/29 15:03
→ teddy12114: 今天TPC開心直接去推特河道上撈圖來用當官方商品你二 07/29 15:03
→ teddy12114: 創繪師也只能嘴巴閉閉 07/29 15:03
→ aaronhkg: 然後我是不覺得這圖有珍貴到TPC需要去護航的程度啦 07/29 15:04
→ onionandy: 二創一直以來就是在版權方默許+吃光所有權利的環境下 07/29 15:04
→ onionandy: 才能發展 07/29 15:04
→ aaronhkg: 就是看TPC要怎麼處理而已 畢竟也很麻煩 07/29 15:04
→ onionandy: TPC幹嘛護航 規則拿出來本案打死 07/29 15:05
→ teddy12114: TPC處理不麻煩吧 直接一句二創方沒版權就打死了 07/29 15:05
推 ruby080808: 因為他不必護航==畢竟他規定都寫得清清楚楚了,二創 07/29 15:05
→ ruby080808: 本來也是官方讓利的東西 07/29 15:05
→ aaronhkg: 重點在TPC有需要為了這圖拿規則去打死嗎 07/29 15:05
推 Adlem: 官方請繪師畫卡面是要錢的 繪師卻拿理論上免錢的二創圖交稿 07/29 15:05
推 roger2623900: 官方開放二創讓你賺流量 也能隨時收回 07/29 15:06
→ aaronhkg: 所以才說這圖沒必要花那個陰德值去這樣幹 07/29 15:06
→ teddy12114: 一個是跟官方配合的自家繪師 一個是消費自家ip的二創 07/29 15:06
→ teddy12114: 繪師 TPC會幫哪邊不用考慮吧 07/29 15:06
→ storyo11413: 官方才是一直被抄的受害方 只是長久沒跳出來潑冷水 07/29 15:06
推 fbsgo: TPC處理就是對外說我默許,私底下如果不是就走契約罰款吧 07/29 15:06
→ Adlem: 那官方也太吃虧了 應該不會忍吧 07/29 15:06
→ Winux: 上面是不是有人誤會了 我說的是畫交出這圖的繪師 而不是PT 07/29 15:06
→ Winux: CGP的運營 07/29 15:06
→ roger2623900: 我是官方會先找繪師算帳就是了 07/29 15:06
→ fbsgo: 反正明面上不會有動作的 07/29 15:06
→ aaronhkg: 沒錯 對TPC來說自己還花錢被抄襲圖搞 結果還要花陰德值 07/29 15:06
→ aaronhkg: 擺平? 07/29 15:06
噓 cross980115: 來反駁一下 推文部分 二創者有屬於二創者的權利 07/29 15:07
→ cross980115: 衍伸著作的法條這部分台灣是幾乎用抄日本1970時的 07/29 15:07
→ cross980115: 跟日本的著作權法用的是同概念 07/29 15:07
→ cross980115: 雖然曾經具有肯定說跟否定說的見解 不過 07/29 15:07
→ cross980115: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5457號刑事判決 07/29 15:07
→ cross980115: 明確採取肯定說 07/29 15:07
推 adwn: 原創花錢維護IP跟打廣告,二創原本就是用免錢的 07/29 15:07
→ ruby080808: 不是,你還是沒搞懂,他不就打死對方,對方去提告就 07/29 15:07
→ ruby080808: 直接失敗而已,頂多就是把這件事講出去,寶可夢方不 07/29 15:07
→ ruby080808: 再用這個偷懶畫師而已 07/29 15:07
→ roger2623900: 雖然二創圖能用 但繪師交抄襲圖是怎樣? 抄襲還是 07/29 15:07
→ roger2623900: 有損形象欸 07/29 15:07
→ Winux: 如果之後真的是正式是直接拿網路的圖作為自己的作品那一個 07/29 15:07
→ Winux: 商業繪師徹底失格了 07/29 15:07
→ ruby080808: 對啊,所以官方一般來說自己會追究畫師,那就是官方 07/29 15:08
→ ruby080808: 的事了 07/29 15:08
→ Winux: *證實 07/29 15:08
推 mouscat: 官方都收到圖了 是看原繪師跟接官方案子的怎麼吵吧 07/29 15:08
→ cross980115: 二創不一定贏原創 不等於二創沒有任何權利 07/29 15:09
→ cross980115: 這是有差別的 07/29 15:09
→ Winux: 而且是長期合作繪師 這真的是他第一次這麼幹嗎 07/29 15:09
→ onionandy: 上面的規則就有寫 二創物的修正翻案 也在範圍內 07/29 15:09
→ hamayuu: 他不做表示直接私下開也行,法就是這樣 07/29 15:09
→ onionandy: 誰知道是不是官方欽定就拿圖下去改也可以的 07/29 15:10
→ onionandy: 一直針對繪師也沒有意義 官方說了他有權拿圖來改 07/29 15:10
推 S2357828: 商業繪師直接描圖也不會掛名吧? 07/29 15:10
→ aaronhkg: 除非有官方授權該繪師的證據 不然你這樣說會被斷章取義 07/29 15:11
推 Winux: 敢不敢看繪師的臉皮厚度 07/29 15:11
→ onionandy: 所以只能吵道德面啊 而且主導者是誰都不知道 07/29 15:11
推 RockZelda: 假設被抄的畫師要告,他要找的對象可能繞過PTC嗎? 07/29 15:12
推 mouscat: 令人疑惑的是合作繪師幹嘛這樣做 過去也畫過不少傑出的 07/29 15:12
→ mouscat: 卡圖 揭露此事的原繪師還在底下說明很尊敬合作繪師 07/29 15:12
→ RockZelda: 應該不太可能吧 07/29 15:12
→ aaronhkg: 這種算大案子 還敢便宜行事也算是很帶種啊 07/29 15:13
推 westgatepark: 如果這圖是寶可夢營運拿來直接用也就罷了 現在問題 07/29 15:14
→ westgatepark: 是合作繪師拿別的人圖當自己的 這好像有點不對 07/29 15:14
推 smart0eddie: 快告 07/29 15:14
→ LunaDance: 二創反過來騎到官方頭上也是歎為觀止 這是官方跟委託 07/29 15:14
→ LunaDance: 繪師的事 二創作者頂多也只能指責該繪師 拿這個來打官 07/29 15:14
→ LunaDance: 方過頭了 07/29 15:14
→ mouscat: 其實也不是只有法律道德兩個層級 中間還有個社會規則層 07/29 15:14
→ mouscat: 級 違反的只是道德面可不會讓你「社會性死亡」 07/29 15:15
→ mouscat: 對於違反社群規則 社群是可能做出不到刑罰 卻能讓你實質 07/29 15:16
→ mouscat: 失去工作生活一部分權利的懲罰的 07/29 15:16
→ aaronhkg: 二創繪師也還沒表示要告啊 大家不用開始批判啊 07/29 15:17
推 wolf913146: 卡牌左下角會標繪師的名字,這跟官方有沒有權拿圖是 07/29 15:19
→ wolf913146: 兩回事,該卡牌繪師等於盜別人圖欺騙官方,這是信譽 07/29 15:19
→ wolf913146: 問題 07/29 15:19
推 RockZelda: 不過下面回文中,二創畫師的圖好像也是 07/29 15:20
→ RockZelda: 未經官方授權就商品化耶 07/29 15:20

→ cross980115: 私人契約不會大於法律 是最基本的 07/29 15:22
→ cross980115: 真的是該去找找我上面提的最高院判決書… 07/29 15:22
推 teddy12114: 也要官方認自己被欺騙吧 官方只要說自己授意二創繪師 07/29 15:22
→ teddy12114: 就沒立場了 07/29 15:22
→ aaronhkg: 所以才說 官方為啥要說自己授意呢 07/29 15:23
→ cross980115: 法律上A跟B、B跟C的權利爭執 也是”獨立事件” 所以 07/29 15:23
→ cross980115: 上面說的私下未經授權商品化 是另一回事 07/29 15:23
→ aaronhkg: 這就是我問的 為啥官方需要花陰德值去救抄襲畫師 07/29 15:23
推 makusi: 這種明顯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條款還會有人覺得合理歐。 07/29 15:24
→ aaronhkg: 平等互惠? 單純二創有啥平等互惠的狀況嗎 07/29 15:24
→ cross980115: 再來卡牌圖片這東西 有”署名” 07/29 15:24
→ cross980115: 這個是屬於沒得凹的部分 07/29 15:24
→ xga00mex: 這種二創被原作抄就算真的告贏也只能撤圖 不能索賠 07/29 15:25
→ xga00mex: 真的就看繪師跟版權方的道德 07/29 15:26
→ cross980115: 先不論官方任意拿來使用在法律上的條款有效性是否絕 07/29 15:26
→ cross980115: 對有效 07/29 15:26
→ cross980115: 官方拿來讓其他人署名創作 就是另一回事了 07/29 15:26
推 mouscat: 幹嘛撤圖 圖都是寶可夢官方的 應該是修正繪師名字吧 07/29 15:26
→ aaronhkg: 怎麼可能修正 其他部份又不是該繪師畫的 07/29 15:26
→ qd6590: 哇嗚 霸王條款 07/29 15:34
→ Willdododo: 就說了吧 你二創去畫人家IP 就不要對人家的商品指指 07/29 15:41
→ Willdododo: 點點 都被你畫完了 人家商品要怎麼出? 07/29 15:41

→ as3366700: 大家在急什麼 好好孝 07/29 15:54
推 raincole: 在台灣的話是絕對沒有你畫二創直接整張屬於原創者這種事 07/29 16:00
→ b79205: 反正任又贏 07/29 16:00
→ raincole: 但是日本的話就不知道了 看有沒有熟悉日本法律的人解說 07/29 16:01
→ raincole: 至於公司條款寫啥其實是很其次的事 這條款甚至不是公司 07/29 16:02
推 Willdododo: 沒什麼難以置信啊 一開始畫人家二創就該知道人家規矩 07/29 16:02
→ raincole: 和二創者之間的契約 並沒有「你畫我的角色等於是跟我簽 07/29 16:02
推 ice76824: 不知道可以不用出來說 07/29 16:02
→ raincole: 了這一紙契約」這種事 這只是相當於一張公告 07/29 16:02
→ aaronhkg: 二創者的契約?不不不你連契約的資格都沒有啊搞清楚… 07/29 16:04
推 konghai: 任天堂法務部:沒要告喔?大家解散 07/29 16:05
→ onionandy: 怎麼會說出與二創的契約這種話 這個公告你要暴力點解釋 07/29 16:06
→ onionandy: 相當於你要做就要遵照我的遊戲規則不然不准做 上法院 07/29 16:06
推 raincole: 台灣的現行法律觀念就是衍生物有衍生物的著作權 不會因 07/29 16:08
→ raincole: 為原作者寫過一個公告就沒有 如果這事發生在台灣是兩方 07/29 16:08
→ raincole: 都能主張對方侵權 還是強調我講的是台灣 日本如果沒有 07/29 16:09
→ raincole: 規定衍生物有著作權 那當然這就是二創方單方面的侵權 07/29 16:09
推 dorodoro: 如果真的要嚴格執行,那連二創都要先跟原IP 方申請並付 07/29 16:12
→ dorodoro: 版權使用費才能進行二創了,這大家應該不樂見吧…只是抄 07/29 16:12
→ dorodoro: 圖抄的這麼誇張,遊戲卡圖的繪師應該死定了 07/29 16:12
→ aaronhkg: 衍生物有衍生物的版權的前提是你連二創的權利都不存在 07/29 16:13
→ aaronhkg: 你講的那個只是法律層面上"你可能有的權利"不代表有機會 07/29 16:13
→ onionandy: 你搞錯重點了 二次創作當然有二次創作的著作權 但是 07/29 16:14
→ onionandy: 這個權利不能向原著作者主張 07/29 16:15
→ mouscat: 真的不行嗎?官方二創條款效力有那麼絕對? 07/29 16:23
推 raincole: 在台灣的話沒有 這個條款沒有任何特殊的法律效力 跟寫 07/29 16:25
→ raincole: 禁止一切二創是完全一樣的 都不會影響到二創作者的著作 07/29 16:25
→ raincole: 權範圍如何 07/29 16:25
→ aaronhkg: 這才叫霸王條款喔 07/29 16:26
→ raincole: 其實上面有另一個人推文已經講得蠻清楚了 只是有些人可 07/29 16:26

→ raincole: 能是要強調這是日本的事情所以跟台灣法律沒關係吧 07/29 16:26
推 setetsfe: 笑死,卡圖繪師昨天的貼文 07/29 16:27
推 qwe88016: 這個是版權聲明,不是契約吧 07/29 16:29
→ aaronhkg: 就算官方禁二創 我也能二創而且也有版權 還能反告官方喔 07/29 16:31
→ cross980115: 我上面也說了 日本法跟台灣這部分法律解釋上應該是 07/29 16:36
→ cross980115: 一樣的 因為我們是幾乎照抄 07/29 16:36
推 qwe88016: 因為我們1970年抄,所以現在見解一樣有點倒果為因吧 07/29 16:39
→ cross980115: 就條文的解釋方式不會變 07/29 16:41
→ cross980115: 日本1970是把衍伸著作 需要”適法”為前提的部分修 07/29 16:41
→ cross980115: 正掉了 07/29 16:41
→ cross980115: 而之後我們才參照 07/29 16:41
→ cross980115: 就我們參照日本來立衍伸著作相關的著作權法時 07/29 16:43
→ cross980115: 日本就已經 不限制要適法的衍伸著作才受保障 07/29 16:43
推 cross980115: 不是我們1970抄 是日本1970修正 公布新的著作權法 07/29 16:47
→ cross980115: 之後我們才參考照抄來立法/修法 07/29 16:47
推 qwe88016: 你其實直接找日本判決說明就好,繞一圈用台灣經驗論證不 07/29 16:48
→ qwe88016: 必然是正確的。這就像是說美國抄襲義大利Pizza後放了鳳 07/29 16:48
→ qwe88016: 梨,那是否義大利會放?沒有辦法論證 07/29 16:48
推 cross980115: 是沒錯 不過找日本的判決系統更麻煩… 07/29 16:51
→ cross980115: 日本不像台灣會全部都公開判決書… 07/29 16:51
→ zseineo: 我記得我以前搜的時候找到過二創被判沒著作權的案例(比 07/29 16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