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unnyBrian: 惡法亦法,你不鬧大上新聞誰鳥你 02/01 14:22
推 Koyomiiii: 推 02/01 14:23
推 King5566: 你做得好你做得好啊 02/01 14:24
推 eighties: 解釋得再有道理 沒有媒體聲量轉換成社會普遍認知 02/01 14:25
→ eighties: 還是會被雙標裝死帶過去 02/01 14:26
推 SakeruMT: 推整理 02/01 14:26
→ eighties: 這邊都是這樣玩的 我也不曉得怎麼救... 02/01 14:26
推 NoLimination: 寫得不錯 02/01 14:29
推 storyo11413: 看到在那邊閉門議會自己決定哪邊違法該刪 法治國家? 02/01 14:29
推 SonyXperiaZ3: NCC:我15次敗訴沒關係 改嗆法院不尊重專業 02/01 14:30
推 jupto: 我覺得走釋憲或是這篇直接抓立法bug 反倒可行 因為這樣對 02/01 14:30
→ jupto: 手就不是社會風向而是司法單位 社會風向沒在講道理 但是司 02/01 14:30
→ jupto: 法單位必須講出個道理 02/01 14:30
→ SonyXperiaZ3: 這就是衛服部NCCiWin兒福組織的態度 02/01 14:30

推 klm619: 八卦版推過一次,再推一次 02/01 14:34
推 lastphil: 講得真好 不過尼不是法院 02/01 14:34
推 JohnShao: 你說的有道理,但媒體帶風向就是硬傷 02/01 14:38
推 suanruei: 推,可是這島的法律懂的都懂…… 02/01 14:40
推 sssyoyo: 法條有理有據有屁用,NCC早就明目張膽踐踏法律那麼久了 02/01 14:40
→ iam0718: 對ncc來說根本沒差吧 高大至上的法律人只會放火燒山 02/01 14:43
推 goseienn: 推 02/01 14:44
推 SangoGO: 現況也只能先鍵盤支持了 02/01 14:45
推 Darnatos: 推 02/01 14:46
推 starsheep013: 推 02/01 14:46
推 inmatao: 現在媒體最大聲量是誰?趕快出來表態一下 02/01 14:47
推 daniel851016: 解釋的很好 但不會有人鳥你 美國都開搞了 台灣不可 02/01 14:50
→ daniel851016: 能不跟上 02/01 14:50
推 harryzx0: 推 02/01 14:51
→ SunnyBrian: 別推給法律人,只讀法緒也知道這條根本問題一堆 02/01 14:51
推 diplomaMill: 最大聲量誰理你們 02/01 14:52
推 ImCasual: 推這個 雖然不知道推了有啥用 02/01 14:52
推 wangeric: 不管啦,反對的人都是戀童癖犯罪預備者! 02/01 14:53
→ wangeric: 低犯罪率的去學高犯罪率那套,真的是腦子有洞 02/01 14:53
→ HrtUndrBld: 1好 02/01 14:55
推 jupto: 但是那個高犯罪率的很有錢啊 02/01 14:57
推 jeff666: 推 02/01 14:58
→ KudanAkito: 好see 蘿莉控 02/01 15:00
→ pehine8991: 現在的問題不就是真鬧上新聞,媒體還會特地不提這種講 02/01 15:00
推 ZXEVA: 推 02/01 15:00
→ pehine8991: 到法律問題的文,而是截幾張言論特別誇大的來報嗎 02/01 15:01
推 suyuting: 推,這篇解釋得很好 02/01 15:07
推 jay920314: 推 02/01 15:10
推 henrylol: 推,合理的解釋 02/01 15:14
推 as81349507: 講的很好,但你不是我們國家的立委諸公 02/01 15:15
推 sincere77: 問題是立委不修法或是沒有人聲請釋憲的話就只能讓行政 02/01 15:15
→ sincere77: 機關和iWin隨便玩啊 02/01 15:15
推 badruid: 推,認真文 02/01 15:15
推 agb202214: 推 02/01 15:19
推 sincere77: 目前有哪個平台敢承擔被罰錢甚至被抓去關的風險直接跟i 02/01 15:22
→ sincere77: Win對幹?沒有的話你我就只能繼續乖乖當社畜,沒有一 02/01 15:22
→ sincere77: 個可以代表集體意見的發聲管道就是這麼弱勢 02/01 15:22
推 ShibaTatsuya: 推優文 02/01 15:42
推 ghostxx: TSJ那次也是iwin經手的,巴哈被政府開罰,然後就剩TSJ了 02/01 15:43
推 xiaoxiao: 推 02/01 16:07
推 kimokimocom: 推解釋 要先有條理才能說服別人 02/01 16:09
推 runedcross: 台灣沒在管你法條規定的 02/01 16:22
推 Ken99523: 合理 02/01 16:24
推 tony90122001: 推 02/01 16:34
推 wahaha99: 推 02/01 17:05
推 e3633577: 所以IWIN保護強姦犯嗎? 把他們連結在一起好了 02/01 17:10
推 skytony123: 推 02/01 19:25